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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逆旅的船 ...

  •   清晨六点半的荔枝湾还浸在薄凉的雾气里,青石板路被昨夜的露气濡得发亮,倒映着骑楼廊柱残缺的影子。英光背着洗得发白的帆布包走出祁家大屋侧门时,鞋尖踢到了阶前半块松动的麻石,那是他小时候和佣人阿婆学种勒杜鹃时撬起来的,如今石缝里只剩些干枯的根须。

      “英光?”

      一声招呼刺破晨雾,英光抬头,只见高治国靠在黑色奔驰轿车旁,一身剪裁合体的深灰西装,手里还捏着份卷边的早报。高家与祁家隔了三条巷,两人从小在一起读书,高家是岭南商会的成员,名副其实的祁氏裙带。高治国去年进了外资银行,如今已是意气风发的模样。

      “刚从家里出来?”高治国走近两步,目光扫过英光抱着的大嘴狗——他从来都是小孩心性,圈子人人都知道祁家对他的宠爱“看你这架势,是去集团?”

      英光扯了扯嘴角,喉结动了动才发出声音:“嗯,随便走走。”他刻意避开对方的眼睛,视线落在轿车前窗凝结的水雾上,那里沾着片不知何时飘来的枯叶,红得刺眼。

      高治国显然没察觉他的异样,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正好,我顺路,上车吧,省得你挤早高峰。”不等英光推辞,他已经拉开了副驾车门,“这时候的地铁三号线能把人挤成相片,少爷哪遭过这罪。”

      车里还留着淡淡的香水味,与祁家大宅里常年飘着的檀香截然不同。英光缩在座位上,看着窗外的榕树大道飞速后退,镬耳墙的剪影渐渐被高楼取代。路过泮塘酒家时,他想起读书时,清明前总会来吃艇仔粥,老板会特意多加一勺浮皮和花生。

      “到了,地铁口就在前面。”高治国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两站就到珠江新城,别迟到了。”

      英光道了谢,推门下了车。看着轿车汇入车流,他转身走向地铁口,却在自动售票机前停住了脚步。指尖在屏幕上悬了几秒,最终按下了与珠江新城相反的方向——嘉禾望岗。

      地铁驶离站台时,英光靠在车窗上,看着玻璃里自己的倒影。三个月前他从祁家跑出来的那个清晨,也是这样靠着车窗,只是那时还能用瞳孔支付,后来在便利店刷爆时才发现,卡早就被冻结了。他在桥洞住过两晚,甚至有大神好心提供了一床被子,被流浪狗追着跑过三条街,最后还是高中同学阿明收留了他,直到上周阿明换工作去了深圳。

      这三个月里,祁家没有打来过一个电话,没有发过一条信息。他偶尔会到荔枝湾附近,远远看着祁家大屋的镬耳墙,总能看见佣人阿婆在院子里浇花,却从没见过任何人出来找他。也是,祁家有祁红就够了,他本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地铁到站时,一股混杂着油烟、灰尘与消毒水的味道涌了进来。英光随着人流走出站台,眼前是密密麻麻的握手楼,电线像蜘蛛网似的在空中交织,阳光只能从楼缝里漏下细碎的光斑。这里是广东最大的城中村,棠下。

      穿过狭窄的巷弄,墙上贴着密密麻麻的租房广告和招聘启事,间或夹杂着“正宗化州糖水”“隆江猪脚饭”的灯箱。英光熟门熟路地拐进一条更窄的巷子,尽头传来缝纫机的哒哒声,还有女人用粤语高声说笑的声音。

      “阿光?你怎么来了!”

      一个穿着蓝色工装围裙的女人探出头来,头发用橡皮筋随意扎在脑后,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正是钱千鹤,她比高中时黑了些,眼角也多了些细纹,唯有笑起来时露出的虎牙,还是当年的模样。

      “刚路过,来看看你。”英光把带来的两袋苹果递过去,那是他用昨天打零工挣的钱买的,“厂里不忙吗?”

      “忙得脚不沾地。”钱千鹤往屋里喊了声“张姐帮我盯下三号机”,拉着英光走到巷口的糖水摊,“老板,两碗木薯羹,加红豆!”

      塑料小桌凳摆在路边,旁边就是一个卖炒粉的小摊,热油滋滋作响。木薯羹很快端了上来,冰凉甜润,带着红豆的甜腻,是两广人最爱的过冬吃食。

      “我爸的事,谢谢你上次送的钱。”钱千鹤搅着碗里的绿豆,声音低了些,“虽然最后还是没保住,但……”

      “说这些干嘛。”英光打断她,“咱们同学一场,这点忙算什么。”

      高中时钱千鹤是班长,总帮着内向的英光解围。后来她爸出事,从局长变成阶下囚,家里的房子车子全被查封,她从名牌大学辍学到服装厂做工,昔日的骄傲被生活磨得只剩坚韧。英光也是在那时才发现,这些高中同学,比祁红那些所谓的“朋友”真诚多了。

      “对了,你最近在哪住?”钱千鹤抬头问。

      “在朋友那借住。”英光含糊道。他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的窘境,更不想让他们知道,他与祁家的恩恩怨怨。

      正说着,巷口传来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一个穿着羽绒马甲?海滩裤的男人骑着电动车过来,车筐里装着几份肠粉。“靓女,你要的早餐!”男人笑着喊,看见英光,又加了句,“这位是?”

      “我高中同学,英光。”钱千鹤介绍道,“这是我老公,阿强,做快递的。”

      阿强热情地递过来一份肠粉:“刚从巷口陈伯那买的,他家的豉油是秘制的,你尝尝。”

      英光接过肠粉,温热的香气扑鼻而来。米皮滑嫩,叉烧馅咸甜适中,豉油带着浓郁的黄豆香,比祁家大屋里那些山珍海味好吃多了。他忽然想起小时候,阿婆偷偷给他买肠粉吃,怕被祁红发现,总是躲在门房里快速吃完。

      “对了,下周同学聚会,你去不去?”钱千鹤忽然说,“阿明也回来,还有当年的语文课代表,现在开了家奶茶店。”

      英光愣了愣。他已经很久没参加过同学聚会了,以前祁红总说那些人“档次太低”,不让他去。如今想来,那些所谓的“档次”,不过是虚荣的遮羞布。

      “去。”他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久违的笑容。

      吃完肠粉,英光帮钱千鹤把几包做好的衣服搬到仓库。仓库里堆满了布料,空气中弥漫着棉线和染料的味道。几个女工正在埋头干活,嘴里哼着粤语歌,时不时互相打趣几句,气氛热闹又温馨。

      “英光,你要是没事做,不如来我们厂帮忙?”钱千鹤忽然说,“最近订单多,缺个理货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包吃住。”

      英光心里一动。他最近正愁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打零工的钱只够勉强糊口。但他又有些犹豫,他怕祁家人找到这里,更怕自己的身份给同学带来麻烦。

      “你放心,这里没人认识祁家的人。”钱千鹤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再说,凭自己本事吃饭,有什么丢人的?”

      英光看着钱千鹤真诚的眼睛,又看了看仓库里忙碌的人们,终于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日子,英光就在服装厂安定了下来。他住的宿舍在仓库楼上,是个十平米的小房间,摆着一张床和一张桌子,窗外能看见密密麻麻的握手楼,但每天早上能听见巷口卖豆浆的吆喝声,晚上能闻到隔壁大排档的香味,心里却比在祁家大屋时踏实多了。

      他每天的工作是理货、打包,偶尔帮着搬布料。虽然累,但同事们都很照顾他。张姐会带自家腌的酸豆角给他下饭,阿强晚上会拉着他去看露天电影,钱千鹤则经常给他带家里做的汤——老火靓汤是两广人的习惯,不管多忙,总要炖上一锅,玉米胡萝卜排骨汤、莲藕排骨汤、冬瓜海带汤,轮换着来,暖胃又暖心。

      这天晚上,英光下班回来,路过巷口的水果摊,看见有卖黄皮的。黄皮是岭南特有的水果,酸甜多汁,能消食化痰。他想起小时候福利院总有黄皮吃,便买了一斤。

      回到宿舍,他刚剥开一颗黄皮,手机忽然响了。屏幕上跳动着“祁sir”两个字,他的手猛地一顿,黄皮掉在了地上。

      这是三个月来,祁红第一次联系他。

      他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直到铃声停了,才缓缓蹲下身,捡起那颗沾满灰尘的黄皮。窗外传来大排档的喧闹声,有人在唱粤语老歌,歌词模糊不清,却让他鼻子一酸。

      他没有回电话,也没有回信息。他知道祁红找他,肯定不是因为想他,或许是祁氏集团出了什么事,或许是需要他这个“二少爷”装点门面。但他已经不想回去了,这里有真诚的朋友,有踏实的生活,有他在祁家从未得到过的温暖。

      第二天早上,英光起得很早,去巷口买了两份肠粉,一份给钱千鹤,一份给自己。阳光从楼缝里漏下来,照在他的脸上,暖洋洋的。他咬了一口肠粉,豉油的香气在嘴里弥漫开来,心里忽然无比笃定——这里,才是他真正的家。

      下周的同学聚会,他要好好去一趟,和老朋友们聊聊近况,说说未来。至于祁家,至于那些虚伪的圈子,就让它们永远留在荔枝湾的雾气里吧。他的人生,总会有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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