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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是老板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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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时谨下午这番心血来潮的巡视,并对直播间表现出浓厚兴趣,经项目组研究决定——首播提前。
“下午六点,首场直播由我担任主播。”作为新繁公司的资深主播,何美霞自然有这个实力挑起大梁。她看着我继续说道:“沈步,你全程观摩。晚上十点,由你接档。”
“什么,我今天就上播?”四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她不会故意想看我出丑吧?
“怎么,你有问题?能进入咱们项目组的都是精英,每一个都可以身兼数职。你要是不行就直说,我们可以马上换人。”看来不是想看我出错,而是赌我胆怯,但凡我认了怂,主播的位置就别想再拿回来了。
于是,我回以自信的微笑,“我没问题!”
看得出何美霞有些意外,她大概是没想到我竟然迎难而上,于是接着又补充道:“沈步是新人,云晴,你来助播。”
“好的。”云晴嘴上应着,脸上笑着,但我能从她周身的气场感觉到此时她内心正在万马奔腾。毕竟,十点档意味着凌晨两点下播,这种时段给新人是没得挑,她一个老人凭什么跟着受累?
可不能让她把这股气记在我头上,“抱歉,是我连累了你。”会后,我主动找她搭话。
“嗨,跟你有什么关系?不就是昨天在公司我说了两句公道话,那个何美霞就打击报复了呗。靠拍老板马屁当上的项目组长,还真让她拿着鸡毛当令箭了?没看出来吗,她给你排晚班明显就是针对你!”
云晴的打抱不平未必真心。但她和何美霞同为新繁的资深主播,却一直被何美霞压了一头,心里自然有气。这时候,要是能有一个人跟对方针尖对麦芒地斗上一斗,她应该乐见其成。不过,年少时的宫斗剧也不是白看的,我这初来乍到的,可不想成为别人的枪。
“没事,我是新人嘛!不过,我一定努力学,晚上好好播,不让你操心。”
还好,我脖子上顶着的是22岁的脑瓜子,学习能力、适应能力都是一级棒。十点钟,人生的第一场直播,我很快进入角色。新号开播遇上午夜时段,直播间人数本来也不多,更减轻了我的心理负担,反而越来越自如。于是,首战下来无风无浪,也约等于告捷吧。
只是,时间一到,下播刹那,现实中直播间里的同事“哗啦”一下便消失无影,我真怀疑他们都是体大毕业的。只剩下云晴看着我挤出一个笑,“我帮你整理!”
我刚想说“麻烦了。”结果,她的手机就开始疯狂作响。
“抱歉,我男朋友来接我了。”
“那你快走吧,别让人家等急了!”
大多数情况下,同事之间的情谊比塑料还不如。我看着空荡荡的直播间,倒不是觉得新人就应该多干本职以外的工作,而是我明白,不整理好的话,明天上班但凡这里出了一丁点差错,作为最后一个离开的我都必定成为那个炮灰。所谓的委曲求全不过是一种自保的方式。
我认真做好整理工作,然后拍照、锁门。
寂静的楼道里,电梯运行的声音格外清晰。电梯门开了,我自然而然地迈进去一只脚,抬眼的瞬间才惊觉此时重心该放在前脚还是后脚已经成了道两难的选择题——宽敞的电梯间,时谨正面色平静地看着我。
那一刻的迟疑让我忘记了——电梯门是会关上的。那个刹那,我被伸出来的那只手一把拉进了电梯,我的心扑通扑通跳成鼓点,不知道是因为有惊无险,还是这个距离我嗅到了他衣领上淡淡的烟草味。
“谢——谢啊!”我慌忙转过身,再不敢多看他一眼。然后,整个电梯就陷入了沉静,明明只有两个人的宽敞空间里,却感觉空气异常稀薄,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嫌弃过大厦的楼层太高。
随着“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我像执行任务的警犬,“嗖”地一下就冲了出去。
身后,传来那个好听的声音:“沈步!”
天,他在叫我!他这是认出我了?我站住,努力调整呼吸,脑子飞快地组织着语言,来不及了,不管不管,先做表情管理,微笑,自然得体——转过身的同时我深吸一口气,还未开口,就看见送到眼前的工卡。
“你的工卡掉了。”时谨的声音、表情还有肢体动作都统一的平静。
我下意识一低头,就看到胸前的挂绳正空荡荡地垂着,好家伙,这卡扣是什么质量,行政部的采购是吃回扣了吗?
来不及思考,我慌忙双手接过工卡,嘴比脑子略快一步脱口道:“谢谢时总!”
话一出口,我就想抽自己一嘴巴,我这脑子是买欢乐豆送的吗?装了一天的不认识,临了临了,穿帮了!
“你——原来认识我呀?”我就知道,时谨会是这个反应。
所谓的自然得体的微笑变成了没皮没脸的灿笑,“您是集团的灵魂,哪能不认识您呢?”
“哦!”
哦?这是什么意思?是不打算追究?此时不跑我还等什么?
“时总再见!”我说罢慌忙跑出大厦。
完蛋,刚才只顾紧张,忘记叫车了,这门口怎么连辆共享单车也没有。就在我使劲戳手机APP的时候,一辆款式看着眼熟的豪车稳稳停在大厦前。经历了爆炸那天的事之后,我对这种款式的豪车大概是产生了心理阴影,越看越像是一辆移动的棺材板子。
“打不到车?”时谨什么时候站在我身旁了?“上车,送你一程。”
“不用麻烦了。我家离这边挺近的。”一半是不喜欢棺材板子,一半是跟他相处真的自在不起来。
“这边是商业区,你家就算离得不远也不该是步行距离吧?再说,员工努力工作到凌晨,作为集团的灵魂,哪有不管不问的道理?我可不想被戳脊梁骨,说是万恶的资本家。”
这是相遇后他同我说过的字数最多的一句话,一时有点愣神。此时,车子已经移动到我面前,车门缓缓开启。确实,我初来乍到,没有做好深夜下班的准备,拒绝他的好意的确不是明智之举。既然,他只把我当做一名普通员工,那我也不该再有其他包袱,那就按照这个世界的身份角色好好相处吧!
虽然做好心理建设上了车,可是,员工沈步面对大老板时谨也会紧张的吧?我于是全程把头转向车窗,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大概是他也觉得车里的气氛有些尴尬吧,于是主动开口:“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夜景。我还没见过凌晨两点半的陵城呢!”
“是吗?”他轻飘飘地吐出两个字,可我怎么听着语气并不单纯,好像是在质疑我说谎?可这有什么可撒谎的,这个时间我还有在外面的经历吗?
“那个,前面巷子口停就好。”还好我把房子租在中心城区,“这个胡同不好进车,里面一百多米就到了。”然后,我道了谢,急吼吼地下了车。
当时租住这里的时候,第一次走这条巷子,我就想起了在易城时那条通往时谨学校的小路,明明哪儿哪儿都不一样,却又感觉很像。只是,这里的路灯真的是太暗了。谁知,这个槽点刚浮出脑海,那灯泡好像听到了我的抱怨故意罢工一般,“嘶”一下彻底灭了。
眼前一片漆黑,我的心霎时间被一把捏住了心口。我慌忙去口袋里摸手机的时候,视野却突然亮了。两道光束从身后射来,照亮了整个前方。我回过头,车灯像两道星轨划过暗沉的星际,而他正从星光中走来。
2006年的易城,他抓着我的手在昏暗的小巷里奔跑;2032年,他照亮了整条巷子,却只是肩并肩地与我同行,双手始终插在口袋。而我,就悄悄瞥着他口袋的边角,小心翼翼地不敢抬头,生怕撞上他的眼神,被洞悉我眼睛里并不清白的意味。
沈步,不要再胡思乱想。他已经不是十七岁的时谨,那个毫无防备任由你闯入他生活的少年,现在的他,四十二岁,功成名就。更重要的是,他有家庭有孩子。或许,他并非没有认出我,只是他选择做陌生人,而我,认可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