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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海边的风裹着咸湿的凉意,钻进沈彻半敞的衣领。他把车停在沙滩旁的临时停车场时,天边刚漫开一层薄纱似的鱼肚白,远处的海平面还藏在朦胧的雾里,只有海浪拍岸的声音,有节奏地漫过沙滩,像是大地还没睡醒时的呼吸。
      林屿已经抱着件灰色薄外套站在车外,头发被风吹得翘起来几缕,发梢还沾着点清晨的露水,却笑得眼睛发亮,手里攥着两个用油纸包好的肉包子,蒸腾的热气在冷空气中晕出淡淡的白雾,把他的指尖熏得发红。“快吃,刚在路口那家老字号买的,他们家肉馅里放了马蹄,特别鲜。”他把其中一个塞到沈彻手里,指尖不经意碰到对方微凉的掌心,像被烫到似的飞快缩回去,又立刻指着沙滩尽头的礁石群,“我刚才提前去踩过点了,那片礁石没被游客占着,视野特别开阔,等会儿日出肯定能看得清清楚楚,连太阳跳出来的瞬间都不会错过。”
      沈彻咬了口包子,温热的肉馅混着脆生生的马蹄粒在嘴里散开,油脂的香气裹着葱花的清新,瞬间驱散了清晨的寒意。他看着林屿蹦蹦跳跳往礁石方向走的背影,对方穿着件白色连帽衫,外套下摆被风掀得飘起来,像只轻快的白鸟,连脚步都带着雀跃的节奏。沈彻忍不住放慢脚步,跟在后面,目光落在林屿偶尔抬起的手腕上——那只旧电子表还是两人十五岁时一起买的,表带都磨得发白了,林屿却一直戴着,说“记时间准,比那些花里胡哨的手表好用”。
      沙滩上的沙子还沾着夜露的湿意,踩上去软得像棉花,每走一步都会陷下去小半脚,偶尔能碰到埋在沙里的贝壳或小石子,发出细微的“咔嚓”声,像是藏在晨光里的碎响。林屿走得快,却总在三步一回头,确认沈彻跟上了,才继续往前,偶尔还会弯腰捡起贝壳,挑出最完整的揣进兜里,说“回去给你串个钥匙扣,挂在你车钥匙上”。直到爬上那片礁石,他才找了块平整的地方坐下,拍了拍身边的空位,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雀跃:“快来这儿!我刚才坐这儿试了,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海面刚好在正前方,一点遮挡都没有,等会儿太阳出来,肯定能把我们俩都晒成小金人。”
      沈彻走过去坐下,礁石的凉意透过牛仔裤渗上来,带着海水的咸涩气息。他下意识往林屿身边挪了挪,两人的胳膊轻轻碰到一起,林屿身上淡淡的柠檬洗衣液香味,混着海边的咸湿气息,悄悄漫进鼻腔,格外让人安心。远处的海平面渐渐亮了些,原本朦胧的雾开始散开,能看到海浪一层叠一层地涌过来,在礁石上撞出白色的浪花,溅起的水珠沾在裤脚,凉丝丝的,却一点都不觉得冷。
      “你看!那边开始变红了!”林屿突然指着远处的海平面,声音都拔高了些,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
      沈彻抬眼望去,原本灰蒙蒙的天边,正被染上一层橘红色的光,像被谁打翻了调色盘,从浅粉到橘红,再到深橙,一点点晕开,把海面也染成了温柔的橘色,连浪花都裹上了金边。海浪拍打着礁石的声音似乎也变得轻快起来,林屿看得入神,手指无意识地抠着礁石的缝隙,指甲缝里沾了点青苔,却毫不在意。突然,他像是想起什么,侧过头看着沈彻,嘴角带着笑意:“还记得小学毕业那次吗?我们偷偷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说要去城郊的山顶看日出,结果你拿着地图还走岔了路,最后我们在山脚的草地上坐了一晚上,别说日出了,连星星都没看到几颗,还被蚊子咬了一身包。”
      沈彻愣了一下,随即笑出声,指尖轻轻碰了碰林屿的胳膊:“你还好意思提?明明是你非要追一只蓝蝴蝶,把方向带偏了,最后还是我背着你,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下山的路。那时候你体重都快赶上我了,我背得肩膀疼了好几天,你还说‘沈彻你力气真小,以后怎么保护我’。”
      “那时候我不是不知道嘛!”林屿也笑,眼角弯成了月牙,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而且后来我不是给你买了瓶冰镇汽水赔罪了吗?你还说那是你喝过最好喝的汽水。”
      “那是因为那天我渴了一下午。”沈彻故意逗他。
      “你!”林屿假装生气地推了他一把,却没用力,沈彻顺势往旁边歪了歪,又立刻坐回来,两人相视一笑,笑声混着海浪声,在海边轻轻散开,把清晨的安静都揉成了温柔的形状。
      天边的橘红色越来越浓,终于,一轮红日慢慢跳出海平面,先是小小的半圆,接着是大半个,最后完整地悬在海面上方,金色的光芒瞬间洒满海面,像铺了一层碎金,连礁石上的水珠都闪着光,把两人的脸都染成了暖金色。林屿看得眼睛发直,下意识抓住沈彻的手,指尖微微用力,声音里带着点颤抖:“沈彻,你看……真的好好看,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看,好像整个世界都亮起来了。”
      沈彻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他看着林屿被晨光染成金色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连鼻尖上沾着的细小沙粒,都显得格外可爱。他没有抽回手,反而轻轻回握——林屿的手很暖,指腹带着常年握方向盘磨出的薄茧,触感很实在,比任何东西都让人安心。
      林屿似乎没察觉到异样,依旧盯着日出,声音轻得像被风吹散的雾:“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不用想我爸每天在我耳边说‘赛车没前途,不如早点回来学管理’,不用听他安排的那些商业饭局,不用假装喜欢自己不感兴趣的事。就我们俩,想跑赛道就跑赛道,想来看日出就来看日出,累了就去吃大排档,赢了就去海边吹风,多好啊。”
      沈彻沉默了一会儿,指尖轻轻蹭过林屿的指缝,声音很稳:“会的,我们以后肯定能这样。”
      林屿转过头,眼睛里带着点疑惑,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委屈:“真的吗?我爸昨天还跟我发脾气,把我房间里的赛车模型都收起来了,说要是我再接着跑比赛,就断了我的银行卡,让我没钱改车,连油都加不起。”他的声音低了些,指尖也松了松,“其实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怕我在赛道上出事,怕我以后没保障,可我……我就是喜欢赛车,喜欢引擎启动时的声音,喜欢过弯时风从耳边吹过的感觉,喜欢和你一起在赛道上跑的样子,这些都不是别的东西能代替的。”
      “那我们就自己赚钱。”沈彻看着他的眼睛,认 ,真得像在许下一辈子的承诺,“下周城西有场商业赛,我昨天在赛车论坛上看到的,奖金有两万,而且赛道难度不算高,以我们的水平,拿第一没问题。要是能赢,我们就能给你的车换套新的刹车系统——你那套旧的早就该换了,上次雨天比赛都出现异响了,还能剩下点钱当备用金,以后改车、加油都不用靠家里。”他顿了顿,又补充道,“以后我们还可以接更多比赛,从商业赛到业余联赛,慢慢积累名气,总有一天,我们能靠赛车养活自己,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想跑哪里就跑哪里。”
      林屿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亮了起来,像被点亮的星星,连瞳孔里都映着金色的阳光。他用力回握沈彻的手,指节都泛了白,声音里带着激动:“好!那我们就一起赢!到时候我们先用奖金换刹车系统,再去吃顿好的,把上次没吃到的帝王蟹补上,然后还来这儿看日出,带着新改好的车,绕着海边跑一圈,让海风把所有不开心都吹走!”
      “一言为定。”沈彻点头,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暖融融的,连礁石的凉意都感觉不到了。
      看完日出,两人沿着沙滩往回走。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海边的人也多了起来,沙滩上能看到三三两两的游客,有的在堆沙堡,有的在追逐打闹,还有人举着相机拍照,笑声和说话声混着海浪声,格外热闹。林屿突然停下脚步,从口袋里掏出个小小的东西,小心翼翼地递到沈彻面前——是个合金赛车模型,车身被涂成了亮黄色,和林屿的车一模一样,连车身上的贴纸都模仿得惟妙惟肖,连车门上那个小小的划痕都用黑色马克笔细致地画了出来。
      “这个给你。”林屿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耳朵尖都红了,“昨天晚上在车库涂的,本来想等比赛赢了再给你当奖励,结果早上一着急就忘了。我觉得你的车要是黄色,肯定也很好看,比黑色更显眼,跑在赛道上一眼就能看到。”
      沈彻接过模型,指尖碰到冰凉的金属壳,心里却暖得发烫。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个一模一样的模型——车身是黑色的,和他的车如出一辙,连车窗上贴着的“沈”字贴纸都仔细剪好贴上去了,甚至连车轮上的纹路都用细笔描过。“我也涂了一个,本来想今天看完日出给你的。”
      林屿愣了一下,随即大笑起来,声音在海边散开,格外响亮:“我们也太有默契了吧!简直像提前商量好的!”他小心翼翼地把黑色模型放进外套内袋,用手按了按,像珍藏什么宝贝似的,“我肯定好好收着,以后每次比赛都带着,就像你在我身边一样,这样我肯定能发挥得更好。”
      回到车上时,阳光已经变得有些刺眼,沈彻从车里拿出墨镜,递了一副给林屿。林屿戴上墨镜,对着后视镜理了理头发,又转头看着沈彻,眼睛里带着点期待:“沈彻,我们再去跑一次盘山公路吧?就像上次拿到驾照那天一样,不比赛,就慢慢跑,看看沿途的风景,反正今天也没别的事。”
      沈彻点头:“好,听你的。”
      两辆车一前一后,沿着盘山公路往上开。没有引擎的嘶吼,没有紧绷的较量,只有温和的怠速声,和窗外掠过的风景。路边的野花已经开了,紫色、黄色、粉色,一簇簇地长在草丛里,被阳光晒得格外鲜艳。林屿开得很慢,遇到好看的风景,就会放慢车速,降下车窗,朝沈彻比个“看那边”的手势;沈彻也会配合地放慢速度,等林屿的车重新跟上,偶尔还会指给他看路边的松鼠或飞鸟,两人隔着车窗相视一笑,不用说话,也能明白彼此的心意。
      开到山顶时,林屿停下车,跳下来靠在车旁,望着远处的城市轮廓。沈彻走过去,站在他身边。风从山顶吹过,带着山间的草木清香,把两人的头发都吹得乱了些,连衣角都跟着飘动。远处的城市像个缩小的模型,马路上的车变成了小小的黑点,连平时觉得吵闹的鸣笛声,此刻都变得模糊不清。
      “沈彻,”林屿突然开口,声音很轻,带着风的温柔,“我发现不管是比赛,还是像现在这样随便开,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觉得特别安心。以前我总想着要赢你,要比你快,觉得只有赢了才厉害,可现在觉得……和你一起跑,比赢了更开心。就算输了,只要看到你在终点等我,我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沈彻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他看着林屿认真的眼神,突然觉得所有的话都变得多余。他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林屿的肩膀,像小时候林屿摔倒时,他扶他起来那样,动作温柔又坚定,带着说不出的在意。
      林屿看着他,突然笑了,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阳光落在他的牙齿上,闪着细碎的光:“以后不管跑多少场比赛,不管遇到什么事,不管我爸同不同意,我们都一起,好不好?一起改车,一起研究赛道,一起赢奖金,一起去看遍所有地方的日出,永远都不分开。”
      “好。”沈彻点头,声音坚定得像刻在心底,“一起,永远都一起。”
      风从山顶吹过,带着远处的花香,拂过两人的发梢。两辆车停在阳光下,黑色和黄色的车身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像是在见证这个晨光里的约定。林屿突然拉了拉沈彻的胳膊,指着远处的天空:“你看!有风筝!”
      沈彻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湛蓝的天空中,一只彩色的菱形风筝正迎着风飞,飞得很高,很远,线绳在阳光里几乎看不见,像是要飞到云里去。林屿笑着,眼睛里闪着光,像个孩子似的,拉着沈彻的胳膊晃了晃:“等下次有空,我们也来放风筝吧!就来这儿,买个最大的风筝,让它飞得比这个还高,比太阳还高!”
      “好。”沈彻点头,看着林屿的笑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阳光正好,风也温柔,身边的人也在——这样的日子,大概就是最好的样子了。他们还有无数个日出要一起看,无数条赛道要一起跑,无数个约定要一起实现,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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