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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懒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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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和陈时相见已经是除夕夜的前一天。
时隔17天,我终于在手机上接收到了来自他的短信。
那天正是中午,方云华做了糖醋里脊和红烧鱼,说是要提前庆祝一下2009年的到来。我随口说了一句“为了提前庆祝都连续吃了快一星期的大餐”点破她的小心思,就被她踹着屁股去洗手了。
洗完手出来,我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端起碗正准备大饱一顿,就听到揣在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叮咚”一声。
方云华在一旁打趣我:“你的小女朋友发来的?”
我一边嘟囔着“哪有什么女朋友”一边掏出手机看,然后就惊喜地发现确实是“女朋友”发来的消息。
陈小时:小润哥,都解决好了。
陈小时:我们晚上能见一面吗?就在我家楼下。
一段时间不见所产生的消愁在此刻瞬间炸成了烟花,我满心雀跃地回复他:好。
这么一场下来,我吃饭都变得比之前更有劲儿。
方云华在一旁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副看破也不说破的样子,但是她嘴角微微上升的幅度已经暴露了一切。我边扒着碗里的米饭,边破罐子破摔地想,算了,没必要解释,反正她最多会以为我是和女生谈恋爱了,绝不会想到我谈的对象是男生。
到了下午六点左右的时候,吃完饭,我赶快捯饬好自己,抬起脚要出门,方云华突然冲过来拉着即将要打开门的我,说:“涂点儿护肤品再走。”
我无语:“妈,我一个大男人涂什么护肤品啊。”
方云华很嫌弃似的瞧着我:“男孩儿要保养呀,不然被女朋友嫌弃了怎么办?你看你嘴都干成什么样子了。”
听到她的话,我下意思地抬手摸向自己的嘴唇,果然有稍微干裂的痕迹。
这么干,亲起来口感会很不好吧...我乱着脑子地想。
“好吧,那我涂。”
方云华闻言,特别兴奋地领着我去了她那屋,按着我的肩膀在梳妆台前坐下。我看着镜子前的自己,镜子边框上还印着几朵娇艳欲滴喜气洋洋的红色大花,顿时有种自己要打扮出嫁的感觉。
我们吃饱了,小樽自然也就吃饱了。于是它跟着掺热闹,摇摇尾巴晃着小短腿跑过来跑过去,最后窝在我脚边不动,陪着我一起待在镜子前面。
我觉得特别有意思,脑子里想:我是要出嫁的新娘子,方云华是给闺女送嫁打扮的母亲,那小樽就是我的陪嫁丫鬟。
方云华打开一罐润肤霜,不算温柔地就往我脸上搓,边搓边好奇地问我:“儿子,你和人家谈多久啦?”
我思索一下,告诉她:“没多久,才一个多月。”
“长得漂亮吗?”刚问完,她就立刻摇头,“哎算了,这个问题不恰当,甭管漂亮不漂亮,人心善就行了。”
这我可有话说,你儿媳可是樊城小王子。
于是我骄傲地看向她,自信满满地说:“他特漂亮,特心善。而且学习还特别好。”
“诶呦喂。”方云华顿时笑得没了眼睛,手力没控制好又加重了两分,搓得我脸皮疼,“那人家姑娘怎么瞎了眼就看上你了呢。”
我龇牙咧嘴,佯装生气地指责她:“妈,你胳膊肘往外拐啊?”
“谁是我儿媳妇,我就往谁身上拐。”
母子俩就这样在房间里你一句我一句地闹,我顺着她的话不停接,到最后连自己都忘了其实我对象是个男孩儿了。
被方云华打扮好,我整个人像是脱胎换骨,一扫这段时间熬夜以及胡思乱想带来的暗沉与疲惫,整装待发,精神满满地出发去陈时家楼下了。
陈时早已经在那儿等着我。
茫茫黑夜,星星不停地眨呀眨。
他站在路灯下,光线都偏爱他,衬托着他修长高挑的身影,微偏的侧脸镀着一层金边,魅力中又略显稚嫩,在呼吸吞吐出的云雾中朦胧不清,却看得我心脏怦怦跳。
他听到我的脚步声,抬头看过来,原本毫无表情的脸上顷刻间就挂上了笑容,也朝着我走过来。
细心点儿看,就能发现,在中国毫不起眼的某座小城,被月光和灯光洒落的大地上,两个黑漆漆的人影在逐渐靠近,最后近乎是贴在了一起。
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小润哥,你冷不冷?”
陈时对于我的冷暖有种独特的执着。别人都讲老人们总害怕自己的孙子孙女冻着饿着,但我从没见过自己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没住在樊城,遇到陈时也算是弥补了这一缺憾。
他握着我的手不断揉搓,久违的温暖又涌遍我的身躯。我笑着告诉他:“没事,不冷。”
“骗人,你手好凉。”
陈时抬起胳膊又想来搓我的脸,我急忙制止他:“别碰脸,我涂东西了。”
他不知道又发哪门子神经,我觉得自己这番话没什么问题,但他估计又想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立刻开始黑脸:“你学会打扮了?这段时间去见谁了?”
“哎呀”一声,我就哄他:“我就见了小头和唐松哥,其它时间都想着你呢。搓脸也是我妈要给我搓的,她以为我是来找女朋友约会的。而且你不是有我的定位吗,我走来走去也就那几个地儿,还能认识谁呀。”
陈时的脸色缓和下来,像是竖起毛发怒的小猫又把毛软了回去,我没忍住捧起他的脸,说:“我只喜欢你,不要多想。”
“那你发誓。”陈时突然变得格外幼稚。
但我还是迎合他,“好,我发誓,只喜欢小时一个人。”
“不许骗人。”
我亲亲他,“绝不骗人。”
一段没头没脑的对话结束,陈时领着我散步,这时候我终于想起了正事,问他:“你叔叔走了吗?”
陈时顿了顿,然后才说:“嗯,走了。”
“他还会来吗?”
“我不会让他来的。”
陈时这么说,可我总觉得没有安全感,于是停下脚步,握紧了他的手,抬头看着他,问:“小时,你真不会走吧?”
“小润哥,你就在这,我能上哪去?”他把我拉到更暗一点的地方,确保没有人会看到,然后附身吻了吻我的脸。
从脸颊最中间,一下一下移动,最后吻住我的唇。
等再分开的时候我已经乱了呼吸,软软地趴在他身上,脑袋晕晕乎乎的,想:幸好涂了润唇膏,不然亲亲体验感将会退步五十分。
我怀疑自己是被亲傻了,这么温馨的场景,竟然又想起了唐松说的那番话,什么彩票啊树啊果实啊,越想我越心酸,越心酸越害怕陈时会走,到后面声音都颤抖着,胡言乱语道:“小时,你愿意放弃亿万家产只为和我在一起,我好开心。”
陈时失笑,“那就好,小润哥你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你可千万别走了,我初吻都给你了,你要是走了,我可怎么办?”
陈时搂住我,加重了力气,好似要把我们两个融为一体。
他的声音在黑夜中被染得晦暗不明,“小润哥,我绝不会走。”
我想是我的错觉,不然为什么听起来会觉得他开口这么艰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