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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 41 章 ...

  •    (四十一)

      晨雾散尽的日头里,孟家院坝的议论声裹着桂花香飘得老远,三叔捻着胡茬站起身,眉头拧成个疙瘩:“易华这浑小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平儿这身子骨刚好些,他倒好,连个影都没有!我这就去广州寻他,非得把他揪回来不可!”

      三婶拉着他胳膊叹气:“你连他在哪都不知道,上哪寻?”艳波姐和田玉也跟着愁眉不展,唯有孟平垂着眸,指尖无意识摩挲着衣角,没人看见她眼底那点刚冒头的疏离,又加了一分,十五天的昏睡,醒来的不只是身子,还有那颗被情爱捂得发僵的心,对易华的爱,终究是淡了两分。

      没人知道,此刻千里之外的广州,一处气派的独栋小洋楼里正张灯结彩,大红寿字烫金镶边贴在雕花门楣上,院里摆满了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的礼盒,几个佣人穿梭忙碌,饭菜香混着名贵糕点的甜香飘得老远。易华系着浆洗得雪白的围裙,正站在宽敞明亮的西式厨房里忙活。

      他身形挺拔,宽肩窄腰,普通围裙套在身上半点不显邋遢,反倒衬得腰身愈发紧实利落。袖口挽至小臂,麦色肌肤衬得线条流畅的手腕愈发显眼,骨节分明的手握着银柄锅铲,颠勺时臂膀发力,肌肉线条隐约可见,动作娴熟干脆,火候掐得分毫不差。灶火映在他深邃眉眼间,鼻梁高挺,下颌线利落分明,额角沾了薄汗,抬手便用袖口随意一抹,眉眼微扬时,唇角自带几分温和笑意。
      旁边打下手的佣人连忙递上干净帕子,笑着奉承:“易先生真是好手艺,比酒楼大厨还厉害,太太和小姐真是好福气!”另一个佣人也跟着附和:“可不是嘛,易先生人俊性子又好,对小姐体贴,对我们也和气,这年头这样的人可少见喽!”易华听着,嘴角笑意更深,眼底掠过一丝自得,嘴上却客气:“举手之劳,快把菜端下去吧,别凉了。”这般俊朗,从不是张扬的帅,是混着烟火气的沉稳利落,一举一动都透着挡不住的魅力,再加上嘴甜会来事,在林家倒是深得下人敬重。

      今儿是林娇月她妈的生辰,林家排场极大,请了不少广州城里有头有脸的亲友。林母穿着织金旗袍,戴着翡翠镯子,珠光宝气,林娇月更是一身时髦洋裙,烫着卷发,腕间金表晃眼。易华忙前忙后,洗菜切菜有条不紊,红烧鱼煎得外焦里嫩,扣肉蒸得软糯入味,眉眼间皆是周全笑意。林家佣人虽多,他却事事亲力亲为,待上菜时,亲自扶着林母坐下,递茶布菜细心妥帖,林娇月娇滴滴挨着他坐,挽着他的胳膊晃了晃,语气软糯:“华哥,你手艺真好,妈都夸你呢。”他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眼底宠溺藏都藏不住。林家本就家境优渥,在广州颇有势力,吃穿用度皆是上乘,这般锦衣玉食的日子,比在乡下孟家守着小铺子、粗茶淡饭过活,不知舒坦多少,最重要的是他不用提心吊胆的怕被骂,也不用担心有一双眼睛在暗处一直在观察他,在这里惬意得很,林娇月对他的喜欢与孟平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他更是一见钟情,林娇月的妈妈也被他的气质所折服,认为女儿找了一个如意郎君,当然,易华隐瞒了自己的婚史。

      可酒过三巡,众人说笑喧闹时,他端着高脚杯的手忽然一顿,眼前莫名闪过孟平的脸——乡下青瓦屋的院坝里,她总穿素色布衫,安安静静择菜,见他扛着东西回来,会立马起身,递上一碗温凉刚好的井水。心口莫名空了一下,他皱皱眉晃了晃脑袋,把那点转瞬即逝的念头压下去,举杯又跟林家亲友谈笑碰杯,只当是酒意上头的错觉。

      寿宴散后,易华躺到了床上,心中有一种莫名的焦灼感。挥之不去,聚之不拢,他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到在街上见到孟平爸爸的那天。易华陪着林娇月去广州最气派的百货大楼买新衣裳,他手里提着好几个印着洋文的高档纸袋子,林娇月挽着他的胳膊,身上的香水味浓郁,两人并肩走着,说说笑笑,亲昵得很。林家有钱,林娇月买东西从不手软,看中的洋裙、皮鞋随手就包,连眼都不眨,易华只管提着大包小包,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意,旁人看了都以为是哪家少爷陪着小姐逛街。
      刚踏出百货大楼大门,易华脸上的笑意猛地僵住,脚步生生顿住。
      不远处台阶下,孟平的父亲孟云龙正立在那里,还是穿着那件他最喜欢的灰色中山装,粗皮鞋上落满了灰尘,在一众穿红戴绿、衣着光鲜的城里人里格外扎眼,脸色却铁青如铁,一双眼睛死死锁着他,怒火几乎要灼穿人,周身气场冷得吓人。

      易华心里咯噔一慌,下意识想抽回被林娇月挽着的手,林娇月却浑然不觉,还往他身上靠了靠,娇嗔道:“华哥,走慢点呀,逛得我脚疼。”他硬着头皮挤出几分牵强笑意,快步上前,语气带着几分难掩的局促讨好:“叔……您咋来广州了?咋不提前说一声?”

      孟云龙眼皮都没抬一下,目光先扫过易华手里的高档衣裳袋,再狠狠剜向两人交握的手,最后定格在易华脸上,怒火直冲头顶,声音洪亮铿锵,字字理直气壮,带着长辈的威严与痛心,半点不怯周遭围观的目光:“我不来,还看不见你这丧良心的东西!写个信留个假地址,孟平写了几封信都是‘查无此人’,原因你是藏到金屋里了,难怪找不到!易华,我问你,平儿在家乡守着咱家那小铺子,粗茶淡饭过日子,你倒躲在这儿跟狐狸精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你把我家平儿当什么了?当你易家的使唤丫头?当你想扔就扔的破抹布?!”

      周围路人闻声纷纷驻足,指指点点,林娇月脸色瞬间惨白,慌忙松开手往后缩,却仍端着几分富家小姐的娇气,皱着眉小声嘟囔:“你谁呀,怎么张口就骂人,真没教养。”

      易华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又急又窘,慌忙上前拽住孟云龙的胳膊,使劲往巷口僻静处拉,声音压得极低,带着恳求:“叔叔,您小声点!有话咱私下说,别在这儿让人看笑话!您放心,平儿那边我心里有数,我肯定能摆平,绝不会委屈她!”

      “摆平?你拿什么摆平!你是有权,还是有势,再不济有这丫头的为你撑腰?”孟云龙一把甩开他的手,气得胸膛剧烈起伏,手指着他的鼻子,骂得字字诛心,语气又刚又狠,全是长辈恨铁不成钢的怒火,“易华!我当初真是瞎了眼,猪油蒙了心,才答应平儿与你的婚事。才违了心把那样的好闺女给你!我孟家虽不富裕,却从没亏待过你,顿顿有饭吃,天天有衣穿,平儿更是掏心掏肺对你,你倒好,姘着个有钱有势的,就立马忘恩负义,连家里的老婆死活都不管!你就是烂泥扶不上墙,有奶便是娘的窝囊废!你自己摸摸良心问问,你这所作所为,对得起平儿?对得起我孟云龙对你的信任?对得起你自己的祖宗八代吗!”

      易华被骂得哑口无言,头垂得快抵到胸口,脸上火辣辣的疼,耳根都烧红了,半晌才憋出一句:“叔,是我不对,可我也是有难处的……您再给我点时间,我回去一定给平儿一个交代。”

      “交代?你能给什么狗屁交代!”孟云龙冷笑一声,眼神里满是失望和鄙夷,语气冷得像冰,“我算是看透你了,易华,你就是攀高枝忘本的软骨头!人家有钱又怎样?你不过是人家人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儿!你这种朝三暮四、贪慕富贵的东西,根本不配平儿那样的好姑娘托付终身!你这辈子,也就这点没骨气的出息!”

      两人各执一词,吵得面红耳赤,终究是不欢而散。易华还想上前拉扯求情,孟云龙狠狠一瞪,眼神锋利如刀,带着一股子不容置喙的刚直正气,他竟下意识停了脚,不敢再上前半步。孟云龙没再看他一眼,也没瞥一旁故作委屈、满脸不屑的林娇月,转身就走——他不是怕纠缠,更不是心软,是念着家里身子虚弱的平儿,怕耽搁了回去报信的时辰,再者,他打心底里不屑于跟易华这种寡廉鲜耻、攀附权贵之人再多费口舌,多说一句都觉得污了自己的嘴巴!
      看着孟云龙决绝离去的灰色背影,易华僵在原地,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林娇月上前挽住他的胳膊,娇滴滴地抱怨:“华哥,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别理他了,咱们回家吧,妈还说要给你买块新手表呢。”他烦躁地一把挥开她的手,心里乱成一团麻,林家的富贵温柔乡和孟平的素净眉眼在脑子里来回打转。
      回了林家洋楼,易华立马敛了烦躁,换上一副温顺模样。见林母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嗑瓜子,忙快步上前,亲手给林母续上热茶,语气恭顺:“妈,您歇着,我去厨房给您炖碗银耳羹,润润嗓子。”
      “保准您喜欢。”
      林母没应声,指尖摩挲着翡翠镯子,半晌才淡淡嗯了一声,易华见状,连忙转身往厨房去,脚步都放轻了几分,生怕惹得林母不快。林娇月倚在门框上笑,他回头递了个安抚的眼神,眼底那点对孟平的慌乱,早已被讨好上位的心思盖得严严实实。

      . 孟云龙走在回住处的路上,越想越气,胸口堵得发疼,他压根没跟易华提,孟平怀了孕,且妊娠反应剧烈,吃什么吐什么,胎气极不稳,要易华回家去。

      而易华守在厨房炖着银耳羹,锅里的糖水咕嘟作响,他心里却愈发不安——他太了解孟平了,性子看着温和,骨子里却执拗得要命,孟云龙既来了广州,定然会把他的事原原本本告诉平儿,以孟平的脾气,不出几日,定会追到广州来。一想到孟平那双清澈又倔强的眼睛,他心里竟生出几分说不清的慌乱,可转头想到林娇月家的权势、家资,哪是孟平家能比的,想到往后的荣华富贵,那点转瞬即逝的慌乱,又很快被掐灭,只剩满心的算计:若孟平真找来了,想啥子法子才能把她打发回去呢?
      哎呀,想啥呢,那个恋爱脑,好打法,千主意,万主意,不如临时打主意,对付孟平儿,手到擒来,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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