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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第 53 章 ...

  •   (五十三)

      谁也不能找到易华,因为家乡的人们都是一帮小民百姓,暂时谁也没有这个能耐。
      易华住进林家的这些日子,算是把从前在老家想都不敢想的日子过了个遍。
      林家在广州的宅子宽敞得很,院子里四季常开的花簇簇挤挤,屋子里的地板光可鉴人,踩上去都怕脏了那层亮。刚住进来那会儿,他瞧见佣人端上来的白米饭,还忍不住扒拉两大碗,心里头直嘀咕“这日子也太奢侈”;瞧见林娇月随手扔了半块的点心,还会偷偷捡起来塞嘴里,总觉得糟蹋粮食可惜。可没几天,这股子从骨子里带出来的朴实劲儿,就被广州的花花世界磨得没了踪影。
      自打跟林娇月凑到一块儿,易华就没再过过一天清淡日子。白天,林娇月挽着他的胳膊,先往沙面的西餐厅钻。锃亮的银餐具摆在雪白的桌布上,牛排要选最嫩的里脊,煎得滋滋冒油,旁边搁着的红酒是从洋行专程订来的,一杯的价钱就够老家一家人嚼半个月的粗粮。头一回吃西餐,他连刀叉都不会用,闹了个大红脸,林娇月笑着手把手教他,那柔软的指尖碰到他的手背,他心里的局促就被一股子说不清的得意盖了过去。两人吃不完一桌子菜,林娇月摆摆手就让侍应全倒掉,起初易华还心疼,想夹起一块没动过的烤鹅腿,可瞧见林娇月那副毫不在意的模样,又讪讪地放下了筷子——他怕被人瞧出自己的穷酸,更怕丢了林娇月给的这份体面。再后来,别说剩菜,就是刚端上来不合口味的汤,他也能皱着眉摆摆手,让佣人端下去倒掉,动作熟练得像是过了半辈子这样的日子。
      吃饱喝足,又逛十三行的绸缎庄。林娇月手指拂过一匹进口的印花洋缎,料子滑得像流水,颜色鲜得晃眼,她眼睛都不眨,直接让掌柜给易华做三套西装、三件件衫。易华摸着那料子,脑子里头闪过的是老家妈妈补了又补的粗布褂子,闪过的是自己下地时穿的打满补丁的裤子。掌柜奉承着说“先生穿这身定是风度翩翩”,林娇月挽着他的胳膊笑“我家华哥就该穿最好的”,那一瞬间,他把孟平熬夜给他缝补衣裳的模样,把老家土坯房里的昏暗灯光,全抛到了脑后。连剩下的料子零头,都够普通人家过个好年,他却嫌占地方,让掌柜直接扔了。

      傍晚去西关的茶楼听粤剧,林娇月早就让管家包下最好的雅间,桌上摆满荔枝、杨桃、龙眼这些时鲜水果,还有虾饺、烧卖、蛋挞等精致的广式点心。邻座有人说话声大了些,扰了她听戏的兴致,她只淡淡瞥一眼,管家立马就过去把人请走。易华坐在软乎乎的椅子上,嗑着比老家甜上十倍的荔枝,看着台上咿咿呀呀的戏子,听着周围人对林娇月的奉承,心里头那点卑微感荡然无存,只觉得自己也成了上等人。他甚至学着林娇月的样子,嫌茶泡得久了,皱着眉让佣人重新换一壶,全然忘了从前在老家,喝口水都要去井里挑,哪有这般挑剔的底气。

      周末更不消停,林家的小汽车直接开到门口,司机、佣人、厨子跟了一串。两人坐着车去白云山游玩,车上备着冰镇的酸梅汤和进口饼干,一路摇摇晃晃到了山上,佣人麻利地支起摊子,鸡鸭鱼肉、山珍海味摆了满满一桌。易华躺在藤椅上,吹着山风,啃着油光发亮的烧鸡,油顺着下巴往下滴,他也懒得擦。从前在老家,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吃上一口肉,他总把鸡腿让给孟平,自己啃鸡骨头;如今满桌的肉,他却吃两口就腻了,随手扔在盘子里。吃完一抹嘴,碗筷全留给佣人,半点收拾的心思都没有——他觉得这些粗活,本就该是下等人干的,自己如今身份不同了,哪能碰这些脏东西。
      林娇月迷上赛马的时候,更是挥金如土。她拉着易华往跑马场钻,随手就押上几百块,赢了就搂着易华的脖子笑,转头就去给他买名贵的怀表,那表链上坠着的小金佛,晃得易华眼睛都花了。他摸着冰凉的怀表,心里头怦怦直跳,这一块表,抵得上老家几亩地的价钱。输了也毫不在意,拉着他就往旁边的赌坊去玩牌九,一夜输赢的钱,够他老家盖三间大瓦房。易华起初还心惊胆战,后来也跟着放开了手脚,赢了钱就哈哈大笑,输了钱也学着林娇月的样子,满不在乎地说“小钱而已”。他早就忘了,自己当初来广州,是为了挣点钱补贴家用,是为了让孟平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夏天的广州闷热得像个蒸笼,林家却凉快得很。林娇月却有大箱大箱的冰块放着,装满客厅的大缸,整日里冰着西瓜、汽水。易华光着膀子躺在藤椅上,一边啃着沙甜的冰镇西瓜,一边看着佣人低眉顺眼地摇着蒲扇,凉风习习,舒服得他直哼哼。他全然忘了自己从前在老家顶着大太阳种地,汗珠子摔八瓣,渴了就喝井水,啃一口生红薯就算解渴,忘记了田里干活回来时,浑身都被汗水浸透,却还笑着给他端来一碗凉茶的妈妈,当然也忘记了那个和他在一起摘槐花的孟平儿。孟平儿和林娇月没有可比性,孟平儿在家乡,也是百里挑一,但跟林娇月相比,魂都应该比落了,娇月要人才才有人才,个子高挑;要容貌有容貌,五官精致;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势得势,更重要的是娇月父母看他的眼光,让他充满了自信,没有半分的不自在,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如今的他,只觉得老家的日子又苦又寒酸,那些曾经的温暖和踏实,都成了他必须要摆脱的枷锁,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他跟着林娇月东游西逛,尝遍了广州城里的新奇吃食,见识了那些以前只在话本里听过的稀罕物件,什么留声机、照相机,他都亲手摸过、用过。从前在老家,他连县城都没出过几趟,如今天天泡在这花花世界里,只觉得大开眼界,早把老家的黄土坡和孟平的脸忘到了九霄云外了。他甚至开始嫌弃自己的口音,学着广州人说话的腔调,穿着笔挺的西装,走在大街上,觉得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子了。
      这天晚上,两人从酒楼回来,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吹风。林娇月靠在他肩头,手里把玩着一串圆润的珍珠项链,忽然抬头看他:“华哥,你这么好,娶我好不好?”
      易华的心猛地一震,他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早,他连忙说:“月儿,你知道的,我在农村老家有孟平,我没有离婚。”
      可他没想到,林娇月非但没生气,反而伸手抚上他的脸,轻轻笑了:“那次那个老头找你我就知道了啊。”
      易华心里咯噔一下,刚要辩解,林娇月却打断他:“那又怎么样?我喜欢的是你。她一个乡下女人,配得上你吗?”
      林娇月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屑,还有一丝势在必得的狠劲。她家世显赫,长得漂亮,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可她偏就看上了易华。她才不在乎易华有没有媳妇,她只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
      当晚,林娇月没提半句孟老爹的事。她甚至没跟自己的父母透漏一星半点——她太清楚自己父母的性子了,要是知道易华是个有妇之夫,肯定不会同意他们的事。
      林父和林母看易华年轻英俊,踏实肯干,见人就喊叔叔阿姨,为人处世也顺溜,再加上易华总说自己是孤身一人来广州闯荡,他们便真的以为,这是个踏实肯干的穷小子,有发展潜力,心里早就有了把他招做女婿的念头。
      日子照旧过,易华依旧跟着林娇月吃喝玩乐,可他心里却多了一桩心事。林娇月越是对他好,他越是觉得不安,可越是不安,就越是贪恋这份奢靡的日子。他再也不想回去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了,再也不想穿着粗布褂子被人瞧不起了。
      这天,林娇月又拉着他去买首饰,看着柜台上闪闪发光的钻戒,易华突然开口:“我要回一趟老家。”
      林娇月挑眉看他:“回去做什么?”
      易华攥紧了拳头,脸上露出一丝狠戾,那股子被奢靡生活喂出来的自私和决绝,在他眼里一览无余。他看着林娇月,一字一句地说:“回去,跟孟平离婚。”
      他已经尝过了繁华富贵的滋味,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吃糠咽菜的穷日子里去。为了留在广州,留在林娇月身边,别说离婚,就算是做再多亏心事,他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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