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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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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易华主动跟林娇月提出要回老家和孟平离婚,她瞬间眼波流转间,笑意便从嘴角漾到了眉梢。
她要的,从来就是这个“主动”。
易华自己提出来跟孟平离婚,和她逼着他去离,结局看似一样,内里的滋味却天差地别。她林娇月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物质堆砌的快乐早就乏味,如今最沉醉的,便是这“心的征服”。看着一个男人心甘情愿、甚至主动迫切地斩断前尘,向她献上全部的忠诚与未来,那才是无上的快意。她当然记得那个找上门来的、灰头土脸的乡下老汉,记得他眼中喷薄的怒火和绝望。那场当街的撕扯,早已将易华那点卑劣的老底掀了个干净。可那又怎样?她林娇月看上的东西,从来不管先前沾着谁的印记。她不但要这个人,更要他那颗从此以后只属于她、不得不依赖她的心。因此,她对父母兄长绝口不提“结婚”二字——那不是麻烦,那是她捏在手里、专属于她的一副牌,一张能让易华永远保持“主动”和“驯服”的底牌。
目送易华跟着哥哥出门做事的背影,林娇月指尖漫不经心地划过冰凉的红木茶几面,最后落在那枚硕大钻戒上。钻石切割面反射着冷硬的光,映亮她眼底一丝志在必得的幽芒。
坐进候着的轿车后座,她对前排的管家开口,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王伯,安排个人,跟他一起回去一趟。”
王伯应了声,略作迟疑,还是问道:“小姐,易先生毕竟是回去办私事……咱们派人跟着,会不会太惹眼了点?”
“惹眼?”林娇月轻轻靠进真皮座椅里,闭上眼,唇角却勾着,“我要的就是让他知道,他这趟回去,只许办成一件事——跟过去断得干干净净。”
她睁开眼,眸底那点精光再无遮掩:“让你的人盯紧些。见了谁,说了什么,都要清清楚楚。若是他心软,或是被那乡下女人的眼泪绊住了脚……”
她顿了顿,指尖在膝盖上点了点,语气轻飘得像在议论天气,字句却淬着寒意:“那就‘不经意’地,让那边也知道知道,易华在广州过的是什么日子。吃的、穿的、见的世面,一样样说给她听。我倒要看看,等她知道她苦守着的那点东西,在这里连个边角料都算不上,那点念想还怎么捂得热。”
王伯心里一凛,连忙点头:“是,小姐。”
“还有,”林娇月看向窗外流逝的街景,声音淡了几分,“上次来闹的那个老头……是姓孟吧?打发了就罢了。让去的人给他家捎点钱,把话也说清楚。劝他闺女识趣点,别再来纠缠。有些缘分尽了,就该认。死缠烂打,难看。”
“明白。”王伯低声应下,不再多言。车子平稳驶入霓虹深处,他余光瞟过后视镜里小姐精致却疏冷的侧脸,心底无声一叹。这份骨子里的算计与果决,怕是比老爷当年还要凌厉几分。
林娇月不再说话,目光落在窗外流光溢彩的街市上。易华就像她精心豢养的雀儿,羽毛被金玉滋养得油光水滑,早就忘了野地里的风雨。就算一时放他飞回那个山窝窝,他的翅膀也早就被这里的富贵缠住了,再也落不回旧枝头。
她要的,从来就是一个完完全全、从身到心都离不开她的易华。
这场游戏,从她瞥见他的第一眼起,胜负就已定下。
夜色如一块浸透了浓墨的厚重绒布,沉沉地压在村口那棵歪脖子老槐树的枝桠上。九点刚过,村子已睡得不省人事,连最警醒的狗都懒得吠叫,只有两双皮鞋踏在青石板路上的声音,清脆、突兀,一下下凿着静谧的夜。
易华走在前面。一身广州老师傅手工裁剪的黑色西装,将他比先前清瘦了些的身形衬得笔挺。料子挺括,昏黄月光下也见不到一丝褶皱。脖子上那根小指粗的金链子,随着步伐沉甸甸地晃动,偶尔折射出一点刺目的光。双手指根各箍一枚金戒指,一枚刻着“招财进宝”,一枚光板,在幽暗里暗暗地亮。头发用发蜡抿得一丝不苟,油亮规整,连乡野里穿堂而过的风也吹不动半分。这副行头,配上他本就周正的脸,倒真有了几分城里体面人的模样,与周遭低矮的土墙、黢黑的夜色,格格不入。
他身后半步,跟着个同样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稍长,面容沉静,手里拎着个黑色公文包,步履无声,目光却锐利地扫过沿途每一扇紧闭的院门。
易华在一处熟悉的木门前停下,抬手,指节在斑驳的门板上叩响。
“笃、笃、笃。”
声音不大,在死寂的夜里却格外惊心。
门内一阵窸窣,夹杂着含糊的嘟囔。木门“吱呀”一声拉开条缝,露出姐姐易梅睡眼惺忪、裹着旧棉袄的身影。她眯着眼,待看清门外几乎要“发光”的人,嘴巴张了张,好半天才挤出声音:
“你……你是易华?”
“姐,是我。”易华咧开嘴,刻意露出一个爽朗的笑,金牙和戒指在门内透出的昏黄油灯光下同时一闪。
易梅这才彻底醒过来,手忙脚乱地拉开门,目光像刷子似的把易华从头到脚、从脚到头刷了好几遍,最后粘在那条粗链子上:“我的老天爷……你、你这是……真发了大财了?”
“在广州,混口饭吃。”易华侧身,将身后的男人让到光下,语气里掺进一丝不易察觉的炫耀,“姐,这是五哥,我在广州的合伙人,也是好兄弟。听说我回老家办事,不放心,特意陪我走一趟。”
被称作五哥的男人微微颔首,声音平稳:“大姐,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快,快进屋!”易梅忙不迭把人往里让,一边扯着嗓子朝黑洞洞的里屋喊,“老四!王老四!还死睡呢?快起来!易华回来了!贵客临门了!赶紧的,灶里看看还有啥,弄点吃的垫垫!”
姐夫王老四趿拉着鞋,披着衣服出来,看见易华这通身气派,也愣在原地,半晌才搓着手嘿嘿笑:“回、回来了好……出息,真出息了。”
灶膛里的火重新燃起,干柴噼啪作响,驱散着春夜的寒意。腊肉在铁锅里滋滋冒出咸香油润的香气,鸡蛋磕进滚油,“刺啦”一声绽开金黄。屋里很快被温暖踏实的食物气息充满。
易梅端上瓜子花生,又倒了两碗热茶,紧挨着易华坐下,眼睛却还不住地往他西装料子和金戒指上瞟:“这一走就是年把,信也没几封,可把家里人惦记坏了……在广州到底做的啥大买卖?跟姐说说,这得赚了多少钱,才能置办上这身行头?”
易华端起粗瓷碗,抿了口有些涩口的土茶,目光在熟悉却显得低矮昏暗的房梁上转了一圈,状似随意地问:“姐,家里都还好?孟平她……最近咋样?”
易梅脸上的笑容淡了些,抓了把瓜子的手停在半空,叹了口气:“她呀……唉,马尾提豆腐——别提了。造孽哦。”
话音未落,头顶那盏十五瓦的电灯泡忽地闪了闪,“滋”一声,灭了。黑暗瞬间吞没一切,只有灶膛里跳跃的火光,在几人脸上投下晃动不安的影子。
“又停电!”易梅抱怨着起身,熟门熟路地摸到柜子边,划亮火柴,点燃那盏平时绝舍不得用的玻璃罩煤油灯。昏黄却稳定的光晕重新铺开,比电灯光更添了几分陈旧与朦胧。
她坐回来,往灶里添了根柴,火光明灭间,声音也低了下去:“孟平她爹,去年六月末,没了。走得急。”
易华端着茶碗的手几不可察地一颤。
“孟平那时候怀着身子,哭得差点背过气去。后来就生了,是个带把的小子,六斤八两健康得很。”易梅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仿佛怕惊扰了什么,“可月子没坐好,落下了病根……是肺痨。三期了。”
“肺痨”两个字,像两颗冰钉子,狠狠凿进易华的耳膜,一股寒气从脚底板倏地窜起。
“医生咋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有点发干。
“咋说?让拿药当饭吃,好好养着,一点累
不能受,说这病……传人。”易梅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又垂下眼,“她爹一走,她就从咱这儿搬回老屋了。妈过去帮着伺候她和娃儿。娃吃奶粉,孟平没奶,也不敢喂。”
“那……镇上的铺子?”
“交给田玉了。”易梅撇撇嘴,语气里泛起明显的酸意,“余艳波在教她。你姐夫好歹是个识文断字的,想帮着管管账,她倒好,宁愿找个田玉,也不要你姐夫,胳膊肘往外拐呢。”
易华没接话。肺痨?儿子?铺子给了田玉打理?信息像一块块沉重的石头,接连砸进他心里那潭本就浑浊的水中,溅起混乱不堪的泥沙。
“她爹……”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怎么没的?”
“车祸。鹰嘴岩那边,死了七个,她爹是当场就没了的。”易梅的声音带着乡间讲述惨事时特有的、混合着叹息与某种隐秘慨叹的腔调,“你走后,你不是写了封信回来吗?孟平给你写过几封回信,都让邮局退回来了,理由是‘查无此人’。她爹就自己出门去找你,找了一个多月,回来路上就……听说见到最后一面时,人已经不行了,只拉着孟平的手,要她……好好活着。”
“还有呢?”易华身体微微前倾。
“还要她搬回自家老屋住,遇到啥子情况都要好好的活着……好像就这些了,没听孟平再说别的。”
“哦……”易华缓缓靠回椅背,长长地、无声地吐出一口气。那口气里,竟有几分如释重负的轻飘。孟平爹没说出在广州找到他的事。也许是来不及说,也许是想保护女儿吧,怕他同时承受不了父亲死,丈夫背叛的打击,所以没有说,他更愿意相信是后者。这个猜测,让他心头那块最沉的石头,似乎松动、挪开了一点。
“那孟平自己……没说什么?关于我?”他问得有些艰难。
易梅摇摇头,火光在她脸上跳跃:“孟平儿呀,实心眼。你走了这么久,她一句埋怨你的话都没说过。娃一天天长大,她有时候抱着娃看天边,也什么都不说。你在广州那边的事……她怕是一个字都不知道。”
“吃饭了吃饭了!”王老四端着一碗蒸得晶莹透亮、肥瘦相间的腊肉,一盘煎得金黄焦脆的荷包蛋,还有一碗冒着热气、红油汪汪的麻婆豆腐过来,打破了屋内有些凝滞的气氛。
菜肴的香气浓郁起来,带着熟悉的、粗粝而踏实的家乡味道。易华拿起筷子,夹了片腊肉放进嘴里。咸香油脂在舌尖化开,是他记忆里魂牵梦绕的味道。可此刻咀嚼着,却只觉得腻,堵在喉咙口,难以下咽。
姐姐和姐夫热情地劝着菜,那位“五哥”也客气地动了筷子,举止斯文得体,与这粗陋的环境格格不入。
易华吃着,脑子里却像有架风车在疯狂转动。
孟平病了,很重的病,会传染。
她生了儿子,他的儿子。
她不知道林娇月,不知道他在广州的“好日子”。
她把铺子给了田玉,是断了念想,还是……在安排后路?
离婚的话,像一根冰冷的鱼刺,早就准备好的,此刻却牢牢卡在喉咙深处,上不去,下不来。来时路上反复演练的决绝、算计、利诱,在“肺痨三期”和“刚出生的儿子”面前,在姐姐那句“她一个字都不知道”面前,忽然变得无比苍白、轻薄,甚至……有些无耻。
窗外的风似乎大了一些,穿过老槐树光秃的枝桠,发出呜呜咽咽的声响,像是谁在暗夜里压抑地哭泣。煤油灯的光晕稳稳地笼罩着油腻的方桌,却照不透易华眼中越来越浓的、化不开的迷茫。
他端起姐夫斟满的土陶碗,将里面杨林肥酒的一饮而尽。酒精的辛辣猛烈地灼烧过喉咙,一路烧进空荡荡的胃里,却丝毫温暖不了那从心底最深处蔓延开来的、无边无际的寒意。
林娇月要的“心的征服”,那胜利的快感,此刻仿佛隔着一层毛玻璃,模糊而遥远。
而他自己那颗心,此刻又落在了何处?是被金玉锦衣裹缠着,悬在广州的华灯之上?还是孟家大瓦房里弥漫的药味、隐约的婴啼,和一个女人沉默无言的病躯,死死地拖在了这片泥泞的土地里?
这身光鲜的西装,这条沉重的金链,这枚箍紧手指的戒指,此刻都成了有形无形的枷锁。一头拴着唾手可得的繁华未来,另一头,却连着无法割断的残破过往。
夜还长,这顿突如其来、滋味复杂的饭,还在继续。而对座的“五哥”那看似平静无波、却仿佛洞悉一切的眼神,窗外浓得化不开的黑暗,都让易华觉得,明天的路,比来时更加模糊难辨,每一步,都可能踩进看不见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