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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 15 章 ...

  •   就算那个人美若天仙,貌比潘安,我也无法想象出自己喜欢一个男人。

      宋傻叉摇着脑袋说不对,我就是喜欢男人。

      我俩在车上争论了半天我喜不喜欢男人这件事,出租车司机全程竖起耳朵听,时不时从后视镜看我们一眼,那眼神十分复杂。

      宋傻叉见我依旧不信,星期五下午他拉着我来到那家网吧。

      网吧门大开着却没有开灯,里面黑黢黢的,走进去大厅已经空了,所有的桌椅板凳全部被搬空了。

      送傻叉领着我找了一圈才在包间里找到一个正在拆灯的大叔。

      大叔嘴里叼着根烟跨坐在梯子上,见我们站在包间门口,问我们干什么的。

      “神越声呢?”宋傻叉问。

      大叔咬着烟含糊不清道:“谁?不认识。”

      “就这儿的老板。”

      “哦,老板不在,你找他什么事?”

      “那你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吗?”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都来四五天了也没见过老板。”大叔说:“你有事打电话呗。”

      宋傻叉拿出手机翻了一下,说:“我没他电话,叔你有吗。”

      大叔把手中卸下来的塑料灯罩往地上一扔,从兜里掏出手机:“我也没有老板的,不过有他助理的。”

      他报了串电话号码。

      找个安静的地方,宋傻叉打去电话,响了没几声电话接通了,宋傻叉开门见山要找神越声。

      那边说找他什么事,宋傻叉想了半天说,我失忆了让神越云来见我一面唤醒我的记忆。

      电话那头静了一下,说稍等片刻,他去办公室找老板。

      没几秒,电话那头换了个声音。

      “万好?”

      “是。”宋傻叉替我回答了。

      电话开着免提对方的声音清晰地从手机里传出来。

      一声叹息之后,叫神越声的才缓缓开口。

      “你们本就不该再次相见,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件错误的事情,从第一次意外相遇起,我就不该一而再再而三抱着侥幸心理地让你们见面。”

      “幸好神明仁慈,这次只是失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所以让事情回归正轨,到此为止吧。”

      这人说完话就挂断了,我听着“嘟嘟”的挂断声,看向宋傻叉,问他:“又是神棍?”

      “不是啊。”宋傻叉摸着脑袋也没搞清状况,他再次打去电话,被拉黑了。

      这还不是神棍,怎么从我醒来起周围所有人都变得不正常了,这个世界怎么了,难道我还没醒?我掐了下宋傻叉,见他直喊疼,我想应该不是在梦里。

      什么不该再次遇见,什么相见是错误的,这说的是什么话?怎么我和神越云以前还认识?我咋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宋傻叉说,他也不清楚只知道我七岁失忆的那次也把他忘了。

      那他可真够倒霉的,一共就失忆了两次,两次里面还都有他,看来缘分浅薄。

      我又问宋傻叉,那个人电话里是什么意思,在我听来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别再联系。

      宋傻叉嗯过来嗯过去了半天给不出来一个具体的回答。

      噢,忘了,他是傻叉都吗,能指望傻叉变聪明吗?答案是不能的。

      宋傻叉不信邪,拿我手机再次打去电话,这次倒是接通了,但对方一听到声音立马就挂断了。

      宋傻叉还要再打,我赶紧拦住他,人家都不理我们,我们还上赶去,搞得很稀罕认识他们一样。

      “好了。”我夺过手机放回兜里,说:“像他说的一样,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我并不在意我忘记的那件事,因为心里有个念头在告诉我,忘记的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既然不重要那就没必要再去深究。

      “可我怕你以后会后悔的。”宋傻叉说。

      “不会的。”我肯定道。

      想起昨天晚上宋傻叉说他干过的那些蠢事,什么符纸灰泡奶茶,什么驱邪镜放床下,他都那么反感我喜欢男人这件事了为什么还有执着地让我想起来,忘记了难道不好吗?我问他。

      宋傻叉抿了抿唇,隔了好久才回答我说:他只是一时不能接受,对于我的平安来说,喜欢男人这件事太微不足道了。

      时间不早了,我揽过宋傻叉的肩膀往外走,今天晚上干爹和干妈难得从外面回来,七点半两家人还要聚在一起吃饭呢,再不就赶不上时间了。

      从大门出来,天色已晚,路灯已然亮起,我俩站在路边等我奶他们从家里面出来顺道来接我俩。

      吃饭的地方在河边的一家餐厅里,我们去的时候干爹他们已经在包厢里等着了。

      我走进去,宋傻叉的五岁大的弟弟见到我们,朝我们扑过来,让我抱他。

      宋傻叉嫌弃地推开他,让他别闹我,说我身体才好。

      小孩嘴一撇,碍于哥哥的威严只好作罢。

      他拉着我和宋傻叉,让我俩一个坐他右边,一个坐他左边。

      人还没齐,晚高峰我爸和我姑还堵在路上,干妈问我身体好些没有。

      我说早就没事了。

      干妈说那就好。

      聊了没一会儿,我爸和我姑前后脚就到了,服务生见人齐了开始陆陆续续上菜。

      餐桌很大,中间堆放着石头花草堆砌出的微型景观,吃了几口,干爹说:“小意,这次可是着实把你干爹干妈吓了一跳,你干妈当时就要买机票回来看你,你爸不准,硬是说你没事。”

      “结果后来才知道你昏了两人,万正其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怎么能瞒着我们呢。”干爹埋怨地看了一眼坐在他身边的我爸,我爸别开头不说话。

      “别的不多说了,那就祝我们小意平安出院,跨过了这一遭,以后万事如意。”干爹举着杯子站起来。

      我也跟着站起来隔空比了下杯子说:“谢谢干爹。”

      喝了一口葡萄汁,不是特别好喝,不知道为什么宋傻叉情有独钟,每次来都点,干爹坐下来了,我也跟着坐下来。包厢里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窗在我斜对面,从这里看出去能够俯瞰倒映着无数灯光的河流以及五光十色的城市夜景。

      我们家与宋家关系好,一桌人有说有笑,餐桌是电动的一直在转,也不知道是因为转速调得快、还是我手速慢、又或者是陶瓷筷子太滑的原因,一道牡丹虾球,我夹了两圈也没夹上来。

      第三次转到我面前时,坐在我旁边的我姑瞧见了,替我按着餐盘,让我夹。

      终于夹上来了,可我还没高兴几秒,手一抖,裹着橙红色酱汁的虾球“啪嗒”一下掉下筷子。

      虾球圆润饱满,上面带着橙红色的酱汁顺着餐桌一路滚呀滚,滚到宋傻叉面前,宋傻叉被干爹送出了国,滚到我爷面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轻飘飘地带走了他,滚到我奶面前,她成了孤家寡人,每天和阿姨守着空荡荡的家,数着时间等晚上我爸我妈下班,数着日子等我周末放假,数着月份盼望过年一家人团聚,滚到我姑姑面前,她的事业蒸蒸日上,整天飞来飞去谈生意谈合作,看不见人影……

      虾球绕着餐桌滚了一圈又回到我的面前,我也开启了大四的实习生活。

      高考正常发挥,考了个二本按照我妈的意思留在了本市上大学,宋傻叉没参加高考直接被送了出去,这是干爹从他初中起就为他定好的路。

      大学过得很快乐,快乐到眨眼而过,一晃眼就到了大四实习的时候,寝室四个人只有我是本地人,有两个人选择了回就家实习,有一个选择了校招留在本市,而且我运气不错,校招去了一个市内比较出名的公司里上班。

      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了,实习的第二个星期刚上高中时买的公寓也打扫出来,在室友的不舍下搬了出去,开始了独居生活。

      实习的某一天清晨我还在睡梦中,宋傻叉隔着时差给我打视频,我迷迷糊糊敷衍他。不知道说到什么,宋傻叉蓦地叹息一声,说他现在能接受我喜欢男人,说我只要是喜欢的人就可以,我不知道他在国外看到了什么,改变了他的老旧的封建思想。

      旧事重提,我才恍然发现原来已都已经过去五年了。五年,不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不过我都快忘记那件事了。

      其实我对于宋傻叉说我是同性恋这件事一直是嗤之以鼻的。

      五年的时间里我遇到了很多人,也和很多人接触过,女的也有,男的也有,美的有,帅的也有,但这并没有激起我内心多巴胺的荡漾。

      大学是个很适合谈恋爱的地方,无论是时间还是年岁都是最为匹配的。我的三个室友或多或少都有女朋友和暧昧对象,连远在国外的宋傻叉都彻底放飞自我,没一任没超过半年的。

      大二的时候,我室友他们问我追我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不谈恋爱呢?我答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没那个兴趣。他们问为什么没兴趣,我说没遇到喜欢的类型,他问我喜欢哪种类型的,给我介绍,我想了想把要求报了出来,他们听后摆了摆手,说我要求有点过分了,稍微降可以往下降些,要清冷美人就不能要温柔小意,要体贴入微就不能要不食人间烟火,他们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道理我是懂的,我的那一套要求其实只是说给自己听的,喜欢上一个人是意外的,是一瞬间的事,可能那天我走在路上就对某个人一见钟情了。

      可五年的时间,我并没有对谁一见钟情过,甚至说一刹那的心动也没有过,我开始认为自己是无性恋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必须去喜欢一个人的,爱情不是所有人的必需品。

      于是我又开始怀疑宋傻叉说我喜欢男人这件事,我现在连人都不喜欢。

      但这种怀疑并没有持续多久,就验证了宋傻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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