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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做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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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弃生的指尖摸了摸旺财湿漉漉的鼻尖,在那带着倒刺的舌头舔过自己指腹时,俞弃生笑了,轻轻把手指收了回来,弹了下小猫的脑门儿。
小猫一下跳起,前爪柔软的肉垫抱住俞弃生的手指头,脸在那上边蹭了蹭。
程玦走后,俞弃生松了口气,仰面躺下,把旺财放在自己胸口,任它软呼呼的爪子踩着自己胸口。
他在脑海里,默默把戒同所的联系电话删掉了。
随后故作无事地摸了摸旺财柔软的脑门儿,问道:“想不想吃小鱼?我去给你做。”
旺财的眼睛一亮,“喵呜”叫了一声。
小孩子想法总是单纯的,往往一颗糖,一句好话便能让他们开心一整天,俞弃生盛了条小鱼,听着旺财有点像咂嘴的声响,手蹭过它柔软的耳朵。
这只正在只鱼的小猫,总是不免让他想起,寒冷的那天,他的水管又坏了,那个哽咽的少年,把眼泪鼻涕染到了他胸口的衣服上,急促的呼吸中,每个字都在跟他道歉……
可怜得令人心痛,可恶得令人痛心。
他突然很想念自己生活过的孤儿院,每个月他会拿着个灌满水的矿泉水瓶,去苏城西区,离西寺巷最近的客运站,坐在冰凉的凳子上等车。
来回一趟就得五个小时,再算上待在孤儿院的时间,可谓是又费时又费力,每每深夜十二点回来,他都累得趴在马桶上吐。
算算时间,大概也有俩月没去了。
因此,在某个阴雨绵绵的早晨,赶上俞弃生的假期,他便赶紧催促着程玦上路。
“带它吗?”程玦拎起旺财,放在俞弃生的手心,问道。
“带他干嘛?”俞弃生拎着箱牛奶,探头道,“到时候车上我吐你一身就够了,不用带它去受罪。”
程玦答应一声,给旺财夹了两块鱼肉,放在窝边。
鱼是程玦早上去菜市场称的,挑的打折的死鱼,俞弃生嫌弃肉腥,死活不肯吃被程玦灌了两口鱼汤后,便慷慨地把鱼肉施舍给了旺财。
俞弃生总喜欢把煮得软烂的鱼肉放在手心,被旺财舔得痒了,便趴在程玦怀里笑。
小窝中间柔软处凹陷,是俞弃生去捡的废棉花布料,程玦坐在床边缝的,一针一线把大红的布料缝得裹住棉花,放在俞弃生的床角。害得俞弃生都不敢大步走路,生怕踩着午睡的旺财。
“拜拜。”俞弃生手心覆上旺财软趴的耳朵,轻声说道。
程玦看在眼里,心里止不住地甜。
车站里人来来往往,弥漫着烟味儿汗味儿,在这个最大间距不超过一米、人挤人的地方,程玦眼疾手快,把布袋子扔到刚刚起身上车的那位女士的座位上。
然后,扶着俞弃生坐下。
“给它做的那个窝,委屈它了,”程玦回想了一下那块大红花布料,“等它再长大点儿,那个窝要盛不下了。”
俞弃生鞋尖磨了磨地上的那箱牛奶,说道:“也是……程老师干针线活那么熟练,这对你来说是问题吗?”
等了半个小时,二人踩着狭窄的楼梯上了巴士。
程玦有些闻着刺鼻的烟味儿,愈发感觉俞弃生的脸苍白。他稍稍病好,还是个肺部支气管从小发育不良的病人,干多点儿活都得哮喘发作。
程玦第三遍检查布袋子夹层里的药,确定它没漏,没在挤进车站时,滚落到某个角落。
“这孤儿院太远了。”程玦说道。
“可不是?”俞弃生伸了个懒腰,“琼山离咱们这儿待开两个多小时了。”
“怎么不换个孤儿院?”
俞弃生像是听到什么笑话,头靠在车窗玻璃上,说道:“我又不是献爱心,回去看老师的。”
大巴车颠簸,在行过一处高地时猛地落下,程玦的胃仿佛悬空,便急忙去扶身旁捂着肚子闭着眼的人。他抬头一看车的最上部,早上七点四十分,温度只有两度。
车内的暖气打起来了,人们手也不冰了,纷纷脱下羽绒的外套扔在一边。程玦见状把盖着俞弃生的毯子拿下,叠好后给他枕在头上。
做完这一切后,自己也抵不住暖意带来的困意,阖上了眼睛。
再次睁眼时,程玦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眼前一排平房空荡荡的,看不着一个人,而他一双脚站着的这块地,浸了薄薄的一层水,黏乎乎的,像是带着血的污水。
不远处的纱门开着,跪着一个人。
那人满身的血,从身体上流下,流在地上,爬满整片地,成了这溪流的源头。
程玦走上前,拍了拍那人的肩膀没反应。这人瘦瘦小小的,估摸着还是个孩子,脖子不知被何人用铁链拴着,就这么如同一只狗般跪倒在地。
程玦急忙想解开那锁链,却发现那两条链子间连着个银白色的锁。他架着那孩子站起来,手中的肩膀突然一颤。
“你是谁?”
稚嫩的声音响起,程玦张嘴,声带不知被谁偷去,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那孩子奇怪地转过脸来,满是鲜血的脸上,带着一条新鲜的疤痕,就这么盯着程玦。
是……程玦手突然脱了力,双脚仿佛有千斤重,把他钉在了原地。
小孩看到他后,开心地笑了出来,朝他张开双臂,似乎在索求一个拥抱,他的笑容并没有持续很久,一只黝黑的手朝他们伸来,抓起小孩的头发,把他往屋里拽。
铁链仿佛变成了塑料泡沫,随着小孩奋力挣扎,消散成碎沫,飘在空中,然后被风吹散。
不……程玦撕心裂肺,他想扑上去,掰开那只该死的手,把那个小孩抱着、或是背着,背到最近的卫生院去,给他冲洗干净身上的血。
可是他动不了。
待他几乎要脱力瘫倒在地时,那只手又来了,这回,它直直朝着程玦的脖子飞来,五指收紧,像是要把他的脖子拧断!
程玦的眼球充血,仿佛要跳出眼眶。
终于,在断气的前一秒,刺眼的白光照过他的眼睛,盖住那只手,盖住了面前的一片屋子——
他醒了。
用尽全力撑起眼皮,看向身旁,看到了一个黑发翘起的头顶,那人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头枕在程玦的脖子处,刚好压上程玦的气管。
而梦里那道新鲜的伤口,此刻已变成一道和周围皮肤区别开的、白白的凸起。
程玦把毯子铺在大腿上,扶着熟睡的俞弃生,让他缓缓躺到自己腿上。
大巴车里嘈杂声不断,后排的大爷咳嗽之余,痰在口中咳出又吐到了车上,随后播了通电话,在前排小孩儿的哭闹声中加大了音量。
程玦手掌抬起,轻轻搭在俞弃生的耳朵上,抬头看了看车内的电子钟。
方方正正的黑屏电子中上,仿佛几根鲜红的棍子,拼凑出了一个“09”,冒号后是两个数字“54”。
这鼓鲜红印在程玦的眼底,和梦里俞弃生满面血污的样子遥相呼应,吵得程玦头疼欲裂。
这次的梦,前所未有的清晰与真实,不像从前几次,一睁眼,那些片断便如洒上阳光的泡沫,无影无踪。
梦里那张沾满血的脸,他见过。
可他在哪里见过?他在什么情况下见过那个年纪的俞弃生?他又在那个情境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
小时候那些断断续续的记忆,究竟因什么而消失淡化,他真的忘记了什么吗?
程玦目光一刻未移开电子钟表,看着它从09:54一点一点变到10:20后,大巴车到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