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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旧人新逢 ...
“可如果,我是说如果,称心仪式出错了怎么办?”
霓虹、车流与行道树不知何时消失不见,亮度有限的封闭空间里,总是穿着绿白校服的少年很较真地质疑神话故事。
道德有时候是很沉重的,衡量正义的存在也有可能并不正义,包括那根真理之羽,谁可以保证它永远纯粹、不被污染?
“相比李居宸他们,我更相信你,就算你们之间有再大的过节,责任一定不在你。”
他抿出一抹含蓄的、十分不好意思的浅笑,说:“我要是阿米特,我就驮着你去芦苇原。”
宋三惜盯着那一点笑,想到一句话,判断微笑是否发自真心,不能看嘴唇,要看眼睛。
可不管将视角拉远还是凑近,那双被刘海遮盖的双眼都怎么也看不清。
干脆把这碍事的刘海掀起来,或者拂到两侧好了——
看到自己伸出的手,宋三惜忽然念头一明,洞悉自己是在做梦。
他再看岑川所在的地方,已空无一物。
那虚幻的影子随着他的清醒而消逝。
宋三惜爬起来,寝室尚处于一团黑之中。时间还早,但这一觉于他而言算得上不错。
因为听不见,所以不得不放弃闹铃,也就没有错过闹钟响起的焦虑,没有在他神经上蹦跳的琐碎声音,就连如影随形的噩梦都被昨晚的岑川顶替——
曾有修者劝诫他,今日作恶,今夜即遭恶果。
然而十年来,他从未有过如此安眠。
这一天是2015年10月11日,星期日。
尽管昨天打架留下的伤还在作痛,宋三惜依然按照列好的作息表去晨跑,再回来洗过澡,擦干耳朵,才收拾好书包出门。
他不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听力出了问题,走在晨光朦胧的校园小径上,才拿出助听器佩戴。
从听不见到听见的一刹,就像遭遇一场凌汛,不流动的冰河被上游融化的雪水迅猛冲开,乍起的声响总是要让他懵上一会儿。
“宋同学?”刚刚适应,身后就传来轻柔得有些微弱的叫声。
宋三惜僵了僵,回头——陶焉站在一米开外,左手攥住右肩的帆布包带,右手抬到肩膀高度小心地挥了挥,“早、早上好。”
“……哦,早上好。”他点点头,打完招呼,并不逗留。
背后的陶焉等他走远些,才拍拍心口,慢吞吞跟在后面。
周日早上学生并不多,她本想打碗甜水面在食堂吃了再走,却一眼看到另一个同班的男生,便赶紧买了块桂花糕就走。
结果对方也瞧见她,边喊边追上来,“陶焉!”
女生迫于教养,停下来等他,轻声问:“有事吗?”
“你是去图书馆吧?我也去,我们一块儿。”男生很自然站到她身边,打量她一番,伸出手,“今天很可爱哦,需要帮忙背包么?”
“不!不用了。”陶焉退开一步,捂紧帆布包,白着脸:“我自己背就行。”
“那好吧。”男生十分可惜地摊手,忽视她的抗拒,硬要跟她一块儿走。
图书馆和教学楼、食堂在一条横线上,纵线往上挨着学生宿舍,往下则是露天运动场。
鹤中绿化做得不错,馆楼周围种了许多银杏和桂花树,正是鎏金时节,桂香满园。
一楼的自习区稀稀落落坐了些来得更早的学生,陶焉喜欢最角落靠窗的那张双人书桌,还空着。
她绕了一大圈走过去,那个男生一直跟在她身后,没有要自己找座位的意思。她实在忍不了了,鼓起勇气小声向对方说:“那个,我想一个人坐……”
“啊对,我记得你是挺喜欢坐这里的。”男生一笑,卸下书包就要放到桌子一边。
别!陶焉睁大眼——就见另有个书包先一步占据那半边书桌。
男生动作一滞,嘴角撇下,没好气地看过去:“懂不懂先来后——宋三惜?你干什么?”
“我有事找她。”宋三惜撩起眼皮,布着血丝的双眼如绯红刀锋:“你有意见?”
男生看到他脸上尚且新鲜的淤青,又想到昨晚听说他在致知楼天台和李居宸打架的消息,沉默几秒,把书包挂回肩上,“既然你有事,那你们聊。”
说罢匆匆离开,到自习区另一头去了。
宋三惜看向陶焉,“没别的事,你借给我的笔记快看完了,我可以就在这儿还给你。”
他没有直接坐下,也没有走开,书包虽然放到了桌上,但包带还抓在他手里,仿佛随时可以提走。
陶焉轻呼一口气,眨眨眼,明明跟前这个男生看起来阴郁不好惹,语气也和先前没有任何变化,她为什么会有一种他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问他能不能坐这里的感觉?
“你要、要坐这里吗?”她怕自己会错意或者对方拒绝,没等反应就自答:“你坐吧,我用不到一半桌子,很宽敞的。”
“好。”宋三惜拉开椅子坐下,拿出书和笔记本,没有再看对桌的女生一眼。
这种像陌生人拼桌、互不打扰,不需要担心对方性格不好、会突然找事,还能赶走自己讨厌的人的图书馆搭子,对陶焉来说真是太好了。她在自己喜欢的位置上坐好,欣赏一会儿临窗的满树桂花,便也开始学习。
从早八点到午十一点,自习区渐渐坐满;窗外天空一直阴云密布,图书馆也就一直灯火通明。
宋三惜把两本笔记一起推到书桌另一边,屈指轻轻敲了敲附近桌面,在陶焉抬头之后说:“我用完了。你的笔记清晰流畅,对我很有帮助,谢谢。”
“不客气。”女生眉眼弯弯,巴掌大的小圆脸上漾出两个酒窝,轻言细语:“其他科目我今天没带,晚自习再拿给你,行吗?”
宋三惜颔首,“麻烦你了。”
陶焉声音更小:“没事的,早上你也帮我了。”
“嗯。”宋三惜并不多说,低头将课本往后翻了一页。
对话就此结束,不需要再绞尽脑汁继续下去。
陶焉反而自然许多。
因早上没来得及吃那块桂花糕,她肚子早早饿了,没多久就和对方告别:“我想先去食堂,就先走啦。”
她怕再碰见那个讨厌的男生,下午不打算来图书馆,就在自助检索机上搜索过后,去对应的区域找自己想借的一本小说。
八层木质大书架两米多高,那本书偏偏在最顶层。
周围没有书梯,她只好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努力去够,差一点、还差一点就能——
突然从旁伸来一只大手,就在她眼底下,轻而易举拿走了她折腾好一会儿也没拿到的书。
头顶随即响起温润略带磁性的男声,“是要这一本么?”
谁?陶焉惊慌失措,脚跟趔趄落地,肩膀撞了一下书架才站稳;待看清说话的男生,更是顿时瞪圆了眼睛。
是,是……她结巴道:“你、你怎么、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在找这本书。”对方没有看她,目光落在书封上,“直到有朝一日,一切都不可逆转,心田贫瘠干涸,清泉永远枯竭,那时,它才会埋进遗忘的死灰,我的耶利哥的玫瑰。”
他低声颂念,神情竟有几分缱绻。
而后,他扫视书架,颇为无奈地宣布:“啊,好像只有这一本呢。”
陶焉连忙摆手,“你看吧,我不用了。”
他笑了笑,如春风自远方吹来,视线终于移到这个身高不到他肩膀、算得上娇小的女生身上——
米白色羊毛衫罩花边领衬衣,一排缀蝴蝶结的贝壳扭扣扣得规规矩矩,搭配及脚踝的焦糖色布裙,温婉可爱,像一只无害的羔羊。
“Lady first. ”他把书递给她,“你看完再给我吧。”
完全没有商量的意思。陶焉手心开始冒汗,不敢拒绝,颤抖着五指接过。
他做完“好事”,将要走出这排书架的时候,忽而停步回身。
“我是丹鹤班的周明昉,希望你能早点看完,早点来找我。”
“好、好的。”陶焉没敢说自己早就认得他,抱着书缩在书架的阴影里,垂着脑袋死盯地板。
像一只被猛兽吓到的小鹿。
真是有趣。
温顺、柔弱、胆小的生物,果然更容易博取关注和怜惜么?
周明昉俯视那个女孩子片刻,或者说,这果然是宋三惜的取向?
踱步到自习区入口,学生们陆续出去解决午饭,而坐在角落那张双人桌的宋三惜迟迟没动。
他耐心地等,等到自习区几乎清空,那个喜欢避着人群的少年才起身,单肩挎上书包,沿着最边缘的过道大步流星。
不喜欢在公共区域中间行走,又是一个他熟悉的习惯。
“宋、三、惜。”
自己的姓名被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每个字都咬得很用力,发音习惯和音节语调有种很遥远的暌违之感。
冥冥之中,那根预感的弦似被拨动,一个名字浮现在宋三惜心中,导致心跳不堪重负慢了一拍,他循声望去——
衣着严谨得体,却习惯双手插袋;疏眉朗目,嘴角不笑时也会自然弯起一点弧度,下颌却抬在一个微妙的角度,把五官的亲和力大大削弱,隐约显露出恶劣本性。
竟然真的是周明昉。
这个人是他年少时代自己给自己捅出来的伤疤,是他最致命的错误、最不堪回首的选择,也是他重生在17岁之后最抗拒见到的人。
陡然间不期而遇,依然让他些许失神。
“君子有三惜,此生不学,一可惜;此日闲过,二可惜;此身一败,三可惜。”
周明昉从容走到他面前,微微垂下眼与他对视,再精准踩中他痛脚:“名字承载心意,看来,伯父伯母对你期望很高。”
他应该是愤怒的,因为爸妈被提起而应激的,如果手头有刀一定会直接向前捅出去的。
宋三惜预设过许多种场面,然而实际发生的时候,一切假设都失效。他的神经像是失去韧性的弹簧,提不起任何多余的反应,哪怕是一模一样的脸,也不会再是曾经令他大悲大喜的那个人了。
不过一个高中生而已。
他得以掩藏好自己的愤与恨,找回自己的声音,“我认识你么?”
“应该认识吧?我不太确定。”周明昉凝视他,让他浑身汗毛倒竖,“因为,我认识的那个宋三惜,孤僻、敏感、孱弱,不会打架,不会表达自己,但会同情保护弱小,会为了不相干的人挺身而出,会把所有不好的事吞进自己肚子里,还会——”
话音稍顿,似更加笃定。
“爱上我。”
爱?这个字令宋三惜脑子一片空白,回神时已高高扬起右手,而手腕被周明昉攥住。
后者并未用多大力气,只是牵制住他,眼瞳含笑,“好多年不见,你变得冲动、暴力不少。”
好多年?什么意思?
一个荒谬的答案浮现在宋三惜心中,让他一时接受不能,又好气又好笑,四肢不受控制地颤抖。
刚刚建立好的心理防线瞬间坍塌。
好想吐。
但在公共场合随地呕吐的样子太难看、太失礼了。
他再也忍不住,想要破坏一些东西来转移注意力——下一刻,左手已经朝对方的脸甩了上去。
“啪!”
这一巴掌还是落在了周明昉脸上,很用力,有所准备也被打得半张脸微微一偏。
还挺疼。
但是,痛觉未尝不代表这才是真实。
他体会着一缕一缕的痛感,慢悠悠往四周扫视一圈,不无遗憾:“可惜,一个人都没有。不然我就可以请目击者作证,证明你单方面对我施暴,需要对我负责。”
甚至提议:”想再来一次么?你发泄,我录下证据免得你抵赖,各取所需。”
照面一分钟,宋三惜便无比确定,眼前这个高中生壳子里,装着跟自己一样从未来回到现在的灵魂。
否则,怎能让他这么恶心。
命运如此戏弄。
他笑不出也哭不出,眼波没有一点涟漪,“你怎么没下地狱?”
“或许是因为,我要先找到你。”周明昉则哈哈笑,音色低沉动人。
“真的,我重生后的这段时间一直在思考,你是否还是原来的你。原装的17岁高中生还好,要是像那些奇幻小说里的情节一样,被莫名其妙的东西夺舍、附身,换了个芯子,我好像没办法接受,一定要把鸠占鹊巢的东西赶走才行。此刻能亲耳听到你这句话,我终于舒坦了。”
他放开他的手腕,阖眼喟叹:“三惜啊,还能再见到你,我真是太高兴了。”
茫茫天地,芸芸众生,过去与未来,只有你和我,一起死,一起重生。
这难道不是命中注定?
这简直是噩梦降临!
宋三惜敛了笑,大起大伏的情绪让他的心和血沸腾不已,他要冷静,他需要独自待着。
还有,他要去食堂,按照计划补充碳水、维生素和蛋白质。
周明昉被当成障碍物一样绕开,也不恼。
图书馆大门外有株树冠茂盛的银杏,黄叶随风飘飞,很衬走在其中的孤零零的少年。他欣赏了十来步背影,才出声:“宋三惜,你前不久拯救的小伙伴今天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事,要不要再去救他一次?”
宋三惜听到这话,刹那就明白这个“小伙伴”指的是岑川。
理智告诉他,他不应该停下,但双脚再一次生出自由意志,带着他转身。
周明昉斜倚门扉,姿态闲适,好整以暇地向他抛出鱼饵。
“想不想知道他在哪儿?”
1.直到有朝一日,一切都不可逆转,心田贫瘠干涸,清泉永远枯竭,那时,它才会埋进遗忘的死灰,我的耶利哥的玫瑰。——蒲宁《耶利哥的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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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旧人新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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