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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原来他第一次见我是两年前 ...

  •   我被他说的不要考虑‘应该’和‘不应该’‘必要’和‘没必要’而是试试‘想’和‘不想’,一下子击中了,楞了一会说:“我想吃粤菜,不想喝粥。”
      “那上车吧,今天就听我安排”他像是提前预判我已经被连续几天的粥和挂面,耗尽了对食物的最后一点耐心。
      林鸿远选的粤菜馆藏在科文中心旁边的临湖建筑群里,落地玻璃窗将湖光天色毫无保留地引入室内。正午的阳光恰好斜斜地铺在白色台布上,像镀了一层暖金。
      我刚坐下,他便跟服务员先点了一壶陈皮老白茶,没多久茶水就上来了。
      他倒了一小杯,骨节分明的手指轻扣杯壁试了试温度,随即递给我说:“当心,有点烫。”
      我接过去道了声“谢谢”
      “先喝点垫垫,陈皮水据说能理气,适合你现在的情况。”他眉峰舒展成温和的弧度,这份不动声色的体贴,让我感觉无福消受。
      服务员点菜时林鸿远没有过多询问我的意见,修长的手指翻过菜单,指尖划过每一道菜品的名称,动作轻缓却笃定。
      “白灼芥兰新鲜清淡,没有多余调味要一份;豆豉蒸排骨炖得酥烂脱骨,豆豉只放了少许提鲜,避开了你忌的辛辣,要一份;他家虾饺皇也不错,虾肉饱满弹牙,加一份;
      再要个清蒸老虎斑,清蒸鱼不油腻你可以吃;最后加一个清炖牛尾汤,他家汤也不错,肉炖的入口即化,应该合你胃口。”
      “谢谢,就这么多”他把菜单递给服务生,语速平缓,声音恰到好处的温和。
      我一抬头他视线与我相撞,又假装自然地移开,落在窗外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分寸感拿捏得极好。
      我一边远眺湖景一边喝茶,余光一不小心瞥到了他的侧脸,阳光勾勒出他下颌线清晰的轮廓,睫毛在眼睑下方投下一小片淡淡的阴影,我忽然觉得他这场临时起意的邀约,比我自己规划过的任何行程都更让人安心。
      没过多久蒸排骨和虾饺皇就上菜了,他用公筷夹了一个虾饺放在我碟子里:“你尝尝,他家的虾饺皇我很喜欢,每次回国必吃,最多一次我一口气吃了两份。”
      “谢谢,我尝尝。”
      “他家凤爪和金钱肚其实也不错,不过你现在不能吃脂肪含量高的,等你保胆成功了我们再敞开点特色菜。”
      其他的菜也陆续上齐了,林鸿远又帮我盛了一碗汤。
      我舀起一勺牛尾汤,温润的口感在舌尖化开,鲜而不腻,连日来被清淡饮食打磨得麻木的味蕾终于苏醒。
      林鸿远没有过多搭话,只是在我抬头的间隙,适时为我添一杯茶水,或是轻声分享几句他跟这家店的渊源,话题轻松没有压迫感。
      那餐饭吃的轻松愉快,饭后我们两人沿着湖边步道散步,风里带着湖水特有的湿润气息。
      那天阳光很好又是刚吃完饭,太阳暖暖的晒在身上,沿着金鸡湖散步很舒服。林鸿远走在我身侧半步的距离,步伐不疾不徐,始终跟我保持同频节奏,偶尔有路过的行人擦身而过,他会不动声色地侧身,把我护在靠近湖岸的一侧。
      我们并肩走着,脚下的石板路被阳光晒得温热。林鸿远忽然放慢脚步,目光落在波光粼粼的湖面,语气轻缓得像风拂过水面,“其实我第一次见你,是两年前在你们公司的年会上。”
      我的脚步猛的顿住,满是诧异的盯着他看:“两年前的年会?”
      “对啊,周安知我认识你两年了!”
      我楞在那里开始复盘,突然想起十周年庆典那天财务的出纳李姐说的,两年前年会上看见过他。
      作为习惯把生活拆解成“目标-执行-复盘”的INTJ,那场年会在我的记忆库里不过是一串冰冷的时间节点:下午一点半签到、三点半部门汇报、六点晚宴、九点离场,酒席中间插入节目“员工才艺表演”和抽奖。
      我们公司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部门新人必须要在年会上表演节目,美其名曰“给新员工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
      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多次询问能不能跟其他部门员工组合,哪怕跟同为新员工的人力资源部袁家豪一起,都不行,必须单独表演。
      后来实在没办法,我只能兴师动众的麻烦行政办魏杰提前去帮我搬古筝。
      那天我弹了首古筝曲《渔舟唱晚》,就是央视天气预报用的背景音乐。
      这些都是我刚进公司那会计划外的冗余项,我甚至没在日程表里给它留过一席之地。可林鸿远的话,却像一把精准的钥匙,猝不及防打开了我刻意忽略的角落。
      “那天你穿了件白色的旗袍,坐在舞台上弹古筝。”林鸿远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怀念的笑意,侧脸被阳光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
      “我到现在都记得你那天的样子,尤其是曲子到高潮时,宴会厅里的喧闹好像都被琴声压下去了,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听着。”
      他转过头,目光落在我脸上,眼眸里盛着细碎的光,“那时候我就在想,能把这首曲子弹得这么通透的人,心里一定藏着一片很安静的湖。”
      我的心跳骤然失序,指尖下意识地的攥紧了外套的衣角,布料的纹理硌着掌心,却让我混沌的思绪有了一点头绪。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场仓促的表演会被人记这么久。沉默几秒后,我略带捉弄的问他:“那你知道那是什么曲子吗?”
      “渔舟唱晚”他笑意盈盈的看着我笃定的回答
      我惊讶于他真的知道,一下子有点尬住了低头看着脚下交错的光影,声音轻了些,“那会我才入职不到半年,全程紧张的不行,指尖都在抖,生怕弹错一个音。满脑子都是‘快点结束快点结束’,除了记得那天穿了我自己很喜欢的月牙白的旗袍,压根没心思注意其他人。。”
      惯性让我下意识想补充一句“毕竟那天的重心全在应付任务”,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我忽然不想用“任务”“流程”这类冰冷的词,去定义那个被他记了两年的瞬间。
      林鸿远听完,忍不住笑出了声,眉眼弯成了好看的弧度,“刚开始是不知道,后来查的,这首曲子我听了两年,数不清有多少遍。”他顿了顿,语气里满是认真,“我倒是没看出你紧张,只记得那晚琴声和宴会厅的热闹场面撞在一起,偏偏有种闹中取静的温柔。”
      我听完竟感觉脸和耳朵有些发烫,抬手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声音轻得像湖面的涟漪:“现在偶尔休息也会弹,不过早就不带考级的小孩了,权当放松。”
      林鸿远的脚步彻底停住,眼里似乎带着期待,语气却依旧温和:“那下次……有机会的话,能听你弹一次吗?不用是正式的表演,就像你说的放松时的样子就好。”
      我抬眼看向他,阳光落在他眼底,像揉碎的金箔,温柔得让人心颤。想起那些独自坐在古筝前的日子,忽然觉得,那样的时刻如果多一个听众,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好。”我轻轻点头,声音里带着连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
      林鸿远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目光里的温柔又添了几分郑重:“其实,我喜欢你两年了,更准确点说到今天是745天。”
      他掏出手机给我看他的屏保,图片是一张傍晚时分太阳照着金黄的田野一个女孩举着气球的背影,左上角两排字上面一排是“2012-1-13”,下面一排是“遇见安知”,左下角是硕大的745DAYS。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原来他第一次见我是两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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