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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不会过期的爱 ...

  •   林见鹿是个怪人。

      他开了一家叫“过期纪念”的小店,专卖别人不要的爱情遗物。褪色的情书、氧化的戒指、断了弦的吉他,甚至是一张写满批注的电影票根。

      他有个怪癖,会把这些遗物做成“时间标本”——用特制的玻璃罩封存,底下压一张卡片,写着原主人的只言片语。

      这天傍晚,店门被推开,风铃叮当作响。

      来人穿着熨帖的黑色风衣,身形挺拔,眉眼冷峻,周身带着生人勿近的寒气。他叫傅时珩,是金融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佬。

      傅时珩扫了一眼满屋子的玻璃罩,目光落在最角落的那个——里面是一支快要融化的草莓味冰淇淋甜筒,卡片上写着:他说,冰淇淋要趁凉吃,爱也是。

      “这个,我要了。”傅时珩的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最低音。

      林见鹿抬眼,看清来人时,指尖微微一颤。

      五年了,傅时珩还是老样子,只是眼底的光,冷得像冰。

      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取下那个玻璃罩:“傅先生眼光不错。这是三个月前,一个高中生送过来的,说……”

      “我不管它的来历。”傅时珩打断他,掏出黑卡,“刷卡。”

      林见鹿的手顿了顿,把玻璃罩放在柜台上:“傅先生,本店规矩,买遗物可以,但要留下一样东西,交换。”

      傅时珩挑眉:“交换什么?”

      “交换你的一段过期的记忆。”林见鹿看着他,眼神平静无波,“关于爱情的。”

      傅时珩的脸色沉了沉。他盯着林见鹿那张过分干净的脸,喉结滚动了一下,最终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色的袖扣。

      袖扣的边角有些磨损,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鹿”字。

      “这个,够不够?”

      林见鹿的呼吸猛地一滞。

      这枚袖扣,是他当年生日,亲手刻了送傅时珩的。

      他垂下眼睫,接过袖扣,指尖触碰到冰凉的金属,像触碰到五年前那场兵荒马乱的雪夜。

      “够。”他低声道,“说吧,你的记忆。”

      傅时珩的目光落在那支冰淇淋标本上,声音淡得像水:“我曾经,等过一个人,陪我吃冬天的冰淇淋。”

      林见鹿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

      五年前,北城的冬天,雪下得很大。

      林见鹿还是个大学生,傅时珩刚接手家族企业,忙得脚不沾地。

      他们是在一场画展上认识的。林见鹿对着一幅画看得入神,傅时珩站在他身后,轻声说:“这幅画的名字,叫《未完成的告白》。”

      那天阳光很好,林见鹿回头,撞进傅时珩深邃的眼眸里,像撞进了一片温柔的海。

      他们很快就在一起了。

      傅时珩是个不懂浪漫的人,却会把林见鹿的喜好记得一清二楚。林见鹿喜欢吃草莓味冰淇淋,傅时珩就跑遍全城,找到那家只在夏天营业的店,高价让老板破例做了一支。

      冬天的街头,傅时珩把冰淇淋递到林见鹿手里,自己的手冻得通红。

      “快吃,”他说,“趁凉。”

      林见鹿咬了一口,甜腻的草莓味在舌尖化开,他看着傅时珩,笑得眉眼弯弯:“傅时珩,你说,我们会在一起多久?”

      傅时珩揉了揉他的头发,语气笃定:“很久。”

      那时候的他们,真的以为会很久。

      傅时珩忙,林见鹿就去他的公司等他下班,给他带一碗热腾腾的粥;林见鹿熬夜画画,傅时珩就陪在他身边,安安静静地看文件,偶尔递上一杯热牛奶。

      他们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却像冬日的暖阳,温暖而踏实。

      直到傅时珩的母亲找上门。

      那位穿着名牌套装的贵妇,看着林见鹿的眼神,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你和时珩,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拿着这笔钱,离开他。”

      她推过来一张支票,上面的数字,足够林见鹿衣食无忧过一辈子。

      林见鹿没有接。

      他看着傅时珩的母亲,一字一句道:“我喜欢傅时珩,不是为了钱。”

      “那你是为了什么?”傅母冷笑,“为了傅太太的位置?我告诉你,不可能。我们傅家,绝不会娶一个男人进门,更不会娶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一无所有”四个字,像一把刀,狠狠扎进林见鹿的心里。

      他确实一无所有。父母早逝,寄人篱下,靠着奖学金和兼职读完大学。他唯一拥有的,就是对傅时珩的爱。

      可这份爱,在傅母眼里,一文不值。

      那天晚上,傅时珩回来得很晚。他看到林见鹿坐在沙发上,脸色苍白,以为他不舒服,连忙走过去:“怎么了?是不是等太久了?”

      林见鹿抬起头,看着他,眼里蓄满了泪水:“傅时珩,我们分手吧。”

      傅时珩的动作僵住了。他皱着眉,伸手想去抱他:“为什么?是不是我妈找你了?”

      林见鹿躲开他的手,声音沙哑:“不是。是我腻了。傅时珩,我累了,不想再等你了。”

      他撒谎了。

      他不敢告诉傅时珩,傅母用他的身世羞辱他,用傅家的未来威胁他。

      他更不敢告诉傅时珩,他怕自己会拖累他。

      傅时珩的眼神,一点点冷了下去。他盯着林见鹿,像是要把他看穿:“林见鹿,你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遍。”

      林见鹿逼着自己,迎上他的目光:“我说,我腻了。分手吧。”

      傅时珩的手,猛地攥紧了。他的眼底,翻涌着痛苦和愤怒,最终却只化作一句冰冷的话:“好。”

      那天晚上,林见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离开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公寓。

      外面的雪,下得很大。他走在街上,手里攥着那枚刻着“鹿”字的袖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不知道,傅时珩站在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直到雪落满了肩头。

      他更不知道,傅时珩在他走后,疯了一样找那家冰淇淋店,买了一支又一支草莓味冰淇淋,站在冬天的街头,一口一口地吃,直到胃疼得蜷缩在地上。

      傅时珩走后,林见鹿把那枚袖扣放进了玻璃罩里。

      他在卡片上,写下一行字:他说,很久。可我们,连一个冬天都没熬过。

      窗外的天,渐渐黑了。林见鹿坐在柜台后,看着满屋子的时间标本,心里像被掏空了一样。

      他开这家店,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给自己的爱情,找一个安放的地方。

      他以为,傅时珩早就忘了他。忘了那个冬天的冰淇淋,忘了那枚袖扣,忘了他们之间的一切。

      可今天,傅时珩来了。

      他买走了那个冰淇淋标本,留下了那枚袖扣。

      林见鹿的心里,乱成一团麻。

      几天后,傅时珩又来了。

      这次,他没有买东西,只是站在柜台前,看着林见鹿:“我能,看看你写的卡片吗?”

      林见鹿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傅时珩拿起那个装着袖扣的玻璃罩,看着卡片上的字,喉结滚动了一下。

      “你后悔了?”他忽然问。

      林见鹿的心,猛地一跳。他抬起头,对上傅时珩的目光:“傅先生,过去的事,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是吗?”傅时珩往前走了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拉近。他的呼吸,拂过林见鹿的耳畔,带着淡淡的雪松味,“可我后悔了。”

      林见鹿的身子,僵住了。

      “我后悔,那天没有拉住你。”傅时珩的声音,带着一丝沙哑,“我后悔,没有早点告诉你,我妈说的话,不算数。”

      “我后悔,让你一个人,在雪地里走了那么久。”

      林见鹿的眼眶,瞬间红了。

      他别过脸,声音哽咽:“傅时珩,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有用。”傅时珩伸手,轻轻握住他的手腕,力道温柔,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坚定,“林见鹿,我知道,当年你离开,不是因为腻了。”

      林见鹿猛地回头,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我妈告诉我的。”傅时珩的眼底,满是愧疚,“她在你走后,就后悔了。她说,她从来没见过我那样难过。”

      “我找了你五年。”傅时珩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我找遍了北城的每一个角落,问遍了所有认识你的人。直到三天前,我看到这家店的名字——过期纪念。”

      “我就知道,是你。”

      林见鹿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他以为,傅时珩恨他。恨他的不辞而别,恨他的虚情假意。

      可他没想到,傅时珩找了他五年。

      “林见鹿,”傅时珩看着他,眼里满是深情,“我们的爱情,没有过期。它只是,被冻住了。”

      “就像冬天的冰淇淋,只要重新加热,就会融化。”

      林见鹿看着他,哭得像个孩子。

      他伸出手,抱住傅时珩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声音沙哑:“傅时珩,我好想你。”

      傅时珩的身子,颤了颤。他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下巴抵在他的发顶,声音温柔得不像话:“我也是。”

      傅时珩开始频繁地来店里。

      有时候,他会帮林见鹿整理货架;有时候,他会坐在柜台前,看着林见鹿写卡片;有时候,他会带着一支草莓味冰淇淋,在冬天的街头,等林见鹿下班。

      林见鹿的心里,渐渐被填满了。

      他知道,他们之间,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比如傅家的态度,比如外界的眼光。

      但他不怕了。

      因为傅时珩,回来了。

      这天,傅时珩带林见鹿去了一个地方。

      那是一栋坐落在郊外的小别墅,院子里种满了草莓。

      “这是……”林见鹿看着眼前的一切,愣住了。

      “我买下来的。”傅时珩牵着他的手,走进院子,“我找了很久,才找到这片草莓地。”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盒子里,是一枚戒指。戒指的内侧,刻着两个字——见鹿。

      “林见鹿,”傅时珩单膝跪地,抬头看着他,眼里满是星光,“五年前,我没能给你一个承诺。五年后,你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我不敢说,我们的爱情会永远。”

      “但我敢说,我会陪你,吃一辈子的草莓冰淇淋。”

      “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

      林见鹿看着他,眼泪掉得更凶了。

      他伸出手,哽咽着说:“我愿意。”

      傅时珩笑了,他把戒指戴在林见鹿的手上,站起身,紧紧抱住他。

      阳光洒在他们身上,草莓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

      后来,林见鹿的店里,多了一个新的时间标本。

      玻璃罩里,放着那枚刻着“见鹿”的戒指,和一支融化的草莓味冰淇淋。

      卡片上,写着一行字:他说,冰淇淋要趁凉吃。但爱,可以慢慢来。

      傅时珩偶尔会抱怨:“见鹿,你把我们的戒指放这儿,就不怕被人买走吗?”

      林见鹿笑着摇头:“不会的。”

      因为这个标本,是非卖品。

      它是他们爱情的见证,是未完成的告白,是跨越了五年时光,终于重新融化的,甜。

      尾声

      冬天的某个午后,店里的风铃叮当作响。

      一个小女孩牵着妈妈的手,走进店里。她指着那个放着戒指和冰淇淋的玻璃罩,好奇地问:“妈妈,这个是什么呀?”

      妈妈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这是,爱情的样子。”

      林见鹿坐在柜台后,看着傅时珩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两支草莓味冰淇淋。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美好。

      傅时珩把冰淇淋递给林见鹿,眉眼温柔:“快吃,趁凉。”

      林见鹿咬了一口,甜腻的味道在舌尖化开。他看着傅时珩,笑得眉眼弯弯。

      原来,最好的爱情,从来都不会过期。

      它只会,在时间的长河里,慢慢发酵,酿成最甜的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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