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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那棵树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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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时笙急得在原地瞎转悠,好不容易停下了,他又掏出手机捣鼓着,看起来像是在查程书辞的祖宗十八代。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王陌陌很快把程书辞的个人资料打包发来,陆时笙一目十行地扫过,视线倏地一顿,他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在工作栏处看了三遍,才确定自己没有眼花看错。
程书辞现在居然就在陆时箫的公司里任职!?
“他就在你公司?这个狐狸精专门去你公司就是为了勾引你的吧?!人看着挺老实本分的,居然这么心机?!”
陆时笙气急,咬牙切齿地道:“不行,我非得打断他的腿不可!”
陆时箫冷笑一声:“你先管好你自己的腿吧。”
陆时笙深吸一口气,放下手机,双手撑在桌上问:“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这么快都到结婚这一步了?为什么你之前一直没提过他?”
“你话好多,别问了。”陆时箫不肯回答,“我自己有数。”
陆时笙崩溃大喊:“男人都会装,你可别被骗了啊!那小子一看就是个小白脸,绝对不靠谱的!”
虽然只是远远地见过人家一面,陆时笙却自认阅人无数,再高超的伪装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丝毫不记得自己对程书辞的初印象还是个青年才俊,这会儿已经给人安了个“胆敢勾引我单纯可爱美丽又迷人的妹妹的臭黄毛”的罪名,顺带打上“小白脸”的标签。
陆父瞥他一眼,最终还是没开口反驳,只淡淡地道:“时箫这孩子一直都很有主见,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那我们会支持你的。”
“谢谢爸爸理解。”
陆时笙大骇:“疯了吗爸?陆时箫她要和一个认识时间不到一周的陌生男人结婚,结婚啊!你居然能这么淡定?!”
“你管我?”陆时箫白了他一眼,语气毫无波澜,“你自己不也是,突然冒出来一个男朋友。”
陆时笙大喊:“这不一样!结婚是很重要的事情!”
陆时箫轻轻点头,脸上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哦,那就是说你不想和你对象结婚?”
“……!”
陆时笙方才还情绪激昂,现在猛地噤声,准备的劝分话术全被自己抛之脑后。
无人说话,寂静的餐桌上只听陆父猛地倒吸一口凉气。
对哦,结婚!
陆时笙拉开椅子一声不吭地坐下,掏出手机开始搜索哪些地方可以让他和杨浔结婚,也没在意陆时箫脸上戏谑看戏的表情。
还没接受“亲儿子居然喜欢男的”的陆父捂着抽疼的胸口,选择眼不见心不烦,将脑袋转向陆时箫,心平气和地询问着她和未来女婿的感情。
林母抬起一双修长白皙的手,端起茶盏,递至嘴角轻抿一口,她早已习惯了家人在餐桌上的鸡飞狗跳,无论再怎么抓马的场景,脸上的神色都淡漠如常。
*
吃过晚饭已过九点,陆时笙没留下来过夜,连夜驱车回了杨浔家。
出门时陆时箫笑得格外灿烂,一副“你自己都这个德行,怎么好意思说我”的揶揄表情,陆时笙装瞎看不到,心心念念快点回去。
钥匙当然是向杨浔要来的,陆时笙一提,杨浔直接就给了,他还特意买了个小羊的钥匙扣。
怕杨浔已经睡下,陆时笙轻轻关上门,蹑手蹑脚地进了屋。
卧室门没关紧,留了一道缝隙,陆时笙走过去,轻轻推开门往里面看,一片黑暗之中,杨浔正坐在落地窗上看着外面。
陆时笙屈起指节,轻扣两次门板,待杨浔听到声音回过头来,他才走进去,在杨浔旁边坐下。
落地窗上铺了层毛绒的软垫,但因靠近窗户,这里的气温依旧偏低。
陆时笙又站起来,拿起一旁的毯子给杨浔披上,顺势从背后抱着他,下巴抵在杨浔肩膀处,轻轻地问:“怎么还没睡觉?”
杨浔没有动,那双黑亮的眼睛仍然望着窗外,嘴唇微动:“睡不着。”
陆时笙也跟着看向外边,看了一会儿后他问:“在看什么?”
这窗外乌漆麻黑的,什么也看不清,陆时笙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好看的,杨浔还看得那么认真。
杨浔却摇了摇头,有些迷茫地说:“我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这窗外一成不变的风景有什么值得看的,只是习惯了,每次从睡梦中醒来,他都会坐在这里发呆。
陆时笙也不多问,裹着杨浔身子的毯子被捂暖了,就像抱了个超大号的暖宝宝在怀里,满满当当的。
他能够清晰地感知到杨浔正被自己抱着,心里却不可遏制地产生一种抓不住眼前人的惶恐。
杨浔身上总有一种若即若离的疏离感,挥之不去,哪怕靠得再近,也难以走进他的心里。
可能杨浔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感觉会在某些时刻被放大,在独处时,在醉酒后,在现在。
杨浔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为什么那双好看的眼睛一直在哭泣?
陆时笙收紧手臂,像是怕杨浔下一秒就会在自己眼前消失,声音放得很轻:“既然睡不着,那要和我聊会儿天吗?”
他的爱人很缺乏安全感,要怎么做,才能让他再多依赖自己一点点?
杨浔点点头,看着他问:“你不是回家吃饭吗,怎么过来了?”
陆时笙回:“想见你,所以没在那里过夜。”
杨浔静了一会儿,眼睛盯着窗外一棵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树,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你们家的感情很好。”
陆时笙轻轻地笑了一声,杨浔感受到从紧贴着的胸膛处传来一阵细微的震动,震得他背后都有些发麻。
“我爸他其实有点封建大家长,思想比较古板,好在有我妈拦着,他才不至于定下什么乱七八糟的家规。”陆时笙说,“我妈跟他说,养孩子管那么多干什么,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随孩子去吧,所以我和我妹从小算是散养着长大的。”
“小时候没有那么多束缚,长大了自然和他们关系亲近,家庭氛围也就轻松。”
“虽然管的不多,但是他们从未缺席过我们的成长。我妈是演奏家,会好几种乐器,经常要跑国外表演,我爸就推了公司的会议来给我们开家长会。”
陆时笙讪讪地说:“其实不需要他那么尽责的。我妈不在家,他又看到我这次分数考得比上次低了,回了家就用一种天塌了的沉痛眼神看着我,也不骂我,等过几天我妈回来了,他又装作无事发生,拉着我一起演父慈子孝的戏。”
听到这儿,杨浔忽然笑了,眼睛眯成一道缝,陆时笙也觉得好笑,低声笑了下,又聊起另一件事。
“我妹初中的时候捡回来一条小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挺可爱的。当时不知道给小狗取什么名字,一家人围着讨论,我提了个黄傲天,结果他们死活不同意。”
陆时笙现在想起来还觉得委屈,凭什么“小黄”这个草率到不行的名字能打败他绞尽脑汁取的“黄傲天”?
“后来黄傲天再大一点,我妹拉着我一起去遛狗,她负责牵绳子,我负责捡屎。”陆时笙黑着脸说。
“就这份恩情,黄傲天那条臭狗居然也不给我个好脸色,我叫名字从来不过来,倒是天天藏角落里,等我经过的时候再窜出来吓我一跳。”
杨浔没有说话,脑袋靠在陆时笙胸口处,咧着嘴轻轻地笑。
他听得认真,一双眼睛定定地望着陆时笙,在黑夜中亮晶晶的,似乎对陆时笙家里的事很感兴趣。
陆时笙的心就像被猫轻轻地抓了一下,又痒又乱,他蹭了蹭杨浔的侧脸,笑着说:“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一起回家,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杨浔没应声,笑容慢慢淡了下来,垂着眼眸不知道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又将视线落在窗外。
陆时笙心生不满,贴着人耳朵吹气,嘟囔:“那棵树有什么好看的?看看我呗,小羊医生。”
“好痒。”杨浔缩脖子往前倾,想躲开,又被一把捞回来。
陆时笙烦人的很,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凑上去亲,雨点似的亲吻又细又密地落在耳廓,带着一点温热的气息,不容杨浔拒绝半分。
低哑的声音随着亲吻响起,陆时笙眯了眯眼,近乎痴迷地说:“杨浔,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
“嗯。”
杨浔躲不开,他干脆转过身,将手臂圈住陆时笙的脖子,嘴里含糊地应了一声。
陆时笙看着杨浔那双好看的眼睛一点一点地蒙上一层水汽,心底涌上强烈的满足感,他轻咬住微凉的耳垂,执拗地想:是我的。
杨浔是他的,也只能是他的。
他要和杨浔组成一个家庭,一个美好的,温暖的,快乐的,幸福家庭。
窗外的风停了,黑夜静得吓人,一点声儿也没有,万籁俱寂,朦胧的月亮高挂在空中,洒下一层清冷的微光。
杨浔身上没力气,原本挂在陆时笙脖子的手无力地掉下,一路滑到了他的小臂处,等呼吸稍微平复一些,他抬起手,软绵绵地拍了拍陆时笙精壮有力的腰部。
杨浔哑着声说:“出去了。”
陆时笙却把杨浔抱得更紧,像是要把他嵌进自己的血肉里,永远也不要分开。
他高挺的鼻子贴在杨浔颈侧,小狗似的嗅闻,声儿也含糊:“再等一会儿。”
杨浔彻底没力气了,太累了,而且好困,他闭上眼睛,沉沉地睡去,在失去意识前,殷红的嘴唇轻轻开合两下。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