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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第 37 章 或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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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沉浸在欢声笑语时,一条鲜活的生命,竟独自消失在了世界上。
而漫天的雪花与海浪,成为了她人生最后的风景。
对不起,我骗了你。
苹果甜吗?
我不清楚…
因为我还没品尝。
红色的、饱满的苹果,静静地被放在棕色的木质电脑桌上。
虽已放了两天,但看起来依旧美味。
林榆窝在椅子中,视线落在它身上,似乎只有一片混乱的红。
她轻轻拿起那颗冰凉的苹果,用掌心蹭了蹭,早已没了当初接手时带着的温热触感。
疲惫地闭上眼睛,耳边好似还有赵晓甜甜的嗓音。
林老师,这次是我真的想说的话。
谢谢你,第一次给我选择的机会。
从小到大,我从未有过选择,小到穿衣吃饭,大到文理分科,甚至冲刺的大学也不是我能决定的。
他说我赔钱,她让我争气。
名为压力的石头,不断的变大,直至压的我喘不过气。
黑塞说:全世界的水都会重逢,北冰洋和尼罗河会在湿云中交融。
大海会把我的灵魂送往自由的国度,而我将会得到真正的自由与尊重。
谢谢你,林老师。
林榆的眼泪缓缓落下,想到的是过去的自己,也想到了未来的赵晓。
她喃喃道:“我比你好。”
窗外的海浪声,似乎在与她对话。
人的一生中,会面临无数的选择,死亡也是其中一个。
伴随死亡而来的可能不是衰老,而是明天。
她不想再纠结,索性站起身来,准备去洗漱。
今天又是昨天的明天,也是明天的今天。
再多愁善感,也不能让阎王爷心软,把人还回来。
阳光洒在海面上,犹如碎银铺满,绚丽明亮得晃人眼睛。
退潮后的巨石滩,土黄色的石头在阳光照射下,褪去它湿滑危险的一面。
早起钓鱼的人已经坐了几位,他们不说话,也不动,就这么静静地坐着等待鱼儿上钩。
“贺兰暮,今天的天气真好。”
林榆站在石头上,她眺望着远方无边无际的大海,心中感慨万分。
“跟我来,小心点,脚下别打滑。”
她轻声叮嘱,侧身朝着左边礁石滩走去,不多时便到了一处放了许多水果鲜花的地方。
“这里是三浦镇每年自杀频率最高的地方,每天都会有不少人来祭拜。”
林榆轻声解释前来的目的:“她喜欢DUSK,我想把它还给她。”
边说边从包里把《DUSK.》拿出来,她爱惜地抚摸着残缺的封面。
抬起手臂,把落日的空缺用太阳堵住,亮得晃眼,还是原先的落日最美。
贺兰暮难得面容严肃,一路上沉默寡言。
他昨晚便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放眼望去,陌生而熟悉。
“贺兰暮,你真的很会选地方,第一次想自杀,就能精准找到这里。”
林榆背手眺望远方,语气可察地带着一丝生气。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是自杀率最高的地方吗?”
“为什么?”
林榆诧异地挑眉,她还以为贺兰暮不打算说话了呢。
她抬起手,指向左边:“那边是栈道,很高,海浪急的时候,一下一下地拍打在砖石上,湿滑的青苔没有任何着力点,而且还会被海浪拍打在砖石上,很痛。”
又指向右边:“那边是悬崖,你别看海水很浅,以为游过去上岸了就好,其实它下面全是暗礁,只要不小心被划破,失了重心,只能看着岸边等死,也很痛。”
她又摊开手掌,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继续道:“这里都是巨石,在常年的海水冲刷下,变得光滑,尤其是冬季下雪后,结成冰的雪湿滑寒冷,手抓住石头的瞬间,是比海水还要刺骨的冷,当脚踩不到着力点时,仅靠双手的力量是无法上岸的,在这里等死,是比较幸福的,至少没有那么痛。”
贺兰暮目光深沉,视线没有落在她的身上,而是受伤破碎的心。
林榆没发觉他的情绪变化,以为只是触景生情。
“不管会不会游泳,只要从这里跳入大海,就彻底断了生路。”
“感情很复杂,当母爱超出本质,变为控制,像是变质的鲜奶,当蛋白质和脂肪分解后散发出令人不适的气味与苦涩,每一口都难以下咽。”
林榆把书放在水果鲜花旁,海浪正从远处缓缓扑来。
过了今晚,一切又将重新洗刷,一日复一日,直到无人再想起。
“对不起,让你带我来这里,心里很难受吧?”
林榆愧疚地转过身,背对着大海,任由海风从身后吹来,就好似当年,为他遮雪挡风。
她主动牵起贺兰暮的手,把人带离了些,找一处平稳的石头,坐下。
“贺兰暮,我问你一个问题。”
贺兰暮垂着眼眸,温柔地看着自己的右手,回道:“什么?”
“如果,这一切都没发生,阿姨没有去世,我也没有受伤,你觉得,我们还会认识吗?”
“会。”
贺兰暮回答得斩钉截铁。
她惊讶地扭头看向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我们的背景差这么多,不可能会有交集的。”
贺兰暮摩擦着手心,抬眸认真道:“或许,你会和心心报考同一所大学,在毕业典礼上,我作为云祁的好友,前去祝贺。”
“或许,你会选择去上海发展,在一次核酸检测中,我们正巧是前后。”
“或许,在云祁的某次生日宴上,你作为心心的好友受邀出席。”
“或许,在某次商业合作中,我为甲方,你为乙方。”
“或许,在香港,在一家最普通的茶餐厅。”
“或许,在榕城,在纹石滩,在街上。”
“无论时间地点如何改变,我们终究会见面,因为这是命运。”
当海浪卷走祭品,海水逐渐渗透石头缝隙,垂钓的路人都纷纷收杆准备离去。
“喂!你们赶紧走吧,要涨潮了,小心掉海里!”
林榆忙从他深情的双眸中抽离,心跳仿若雷声,在耳边不停地‘轰隆!轰隆!’。
她梗直脖子,慌乱回道:“好,知道了!”
瞬间全世界的尴尬都吻了上来,她真想化成一只海蟑螂,毫无章法地钻进石头缝隙之中。
她突然抬手拍上贺兰暮的肩膀,先是哈哈两声,随后说道:“我就假设一下,你这打算写小说呢,这么多偶像剧经典桥段,偷偷看了不少吧~”
偶像剧吗?
贺兰暮并不觉得。
他笑着吞下解释,回道:“你知道的,我看小说比较多。”
林榆扣上脸颊,记忆再次回旋,“那感情好,我再带你去个地方!”
“好!”
贺兰暮没问,好像只要是林榆带他去的,即使是去缅甸他也愿意。
低调的黑色 SUV 行驶在环海公路上,环绕间不经意驶入街区。
熟悉的街道在两旁,在林榆的指引下,车停在希望书店前,再往前两公里便是她任职的博英,正好无缝衔接去上班。
贺兰暮不解地问道:“书店?”
“这是我初升高那年暑假最爱待的地方,那时候公车班次少,我总会提早来,想着多看会儿小说,老板人也好,虽然我不常买,但他也不赶我走,有时还会给我棒棒糖吃。”
林榆双手插兜,抬眼望向希望书店的招牌。
她好似看到了穿着美羊羊图案短袖的、小小的自己,一蹦一跳地走进书店,棉质中裤口袋里还有沉甸甸的一枚硬币,那是她晚上回家的车费。
胖老板总是笑意盈盈地喊道:“林小榆,你又来啦?书在老位置,自己去看吧!”
“林?小榆?”
疑惑的声音从书店内传来,胖老板的身影与他逐渐融合,林榆惊讶地瞪大了双眼:“胖?老板?”
“真是你?我还以为认错了呢!”
胖老板从书店内匆匆走出,他变化太大了,肥肥的大肚子没了,脸上也长了许多皱纹,原本胶原蛋白的脸变得干瘪下垂,但他的眼睛丝毫没变,还是大大的充满了善意。
林榆眼眶含泪,有好多话想说,但最后化为一句:“胖老板,你瘦了。”
胖老板右手拿着鸡毛掸子,左手握住林榆的肩膀,欣慰道:“小榆你还是不戴眼镜好看啊,高中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夜之间就近视了,问你原因又不肯说。”
“过年时候,我去做了激光,就不再戴了,不过胖老板我来过店里好几次了,都没碰上你,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
“真的?”胖老板震惊道:“可惜了,那本DUSK前不久被我女儿卖了,我原本一直留着等你来买,没想到一等就是十几年。”
“就是我买的,她还送了我一根棒棒糖,说是老板买书赠的礼。”
林榆笑着解释道。
胖老板眉目舒展,放心道:“那就好那就好,没卖错就好。”
他热情地拉过林榆的手,“走,进店里看看,有喜欢的书,胖老板送你。”
贺兰暮被两人无视在外,只好无奈地跟上。
他没有主动打断他们的叙旧,默默地跟在林榆的身后,直到胖老板问起。
“这位是?”
林榆这才想起来,“这是我朋友,贺兰暮,他也很喜欢看小说,我带他来看看。”
胖老板双眼一眯,调侃道:“男朋友吧,小榆你这眼光不错啊,个高一看就好生养!”
“不是的!”林榆尴尬地抬眸看了眼贺兰暮,随即立刻解释道:“胖老板,我们 24K 纯友谊,你别瞎说!”
贺兰暮则是没表示,笑道:“你好,老板。”
“好好好,你们随便看,喜欢的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