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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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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七点,霁林准时醒来。
不需要闹钟,这是二十三岁后养成的生物钟。那一年父亲突发胰腺炎,在医院抢救了三天三夜,最终还是在那个下着雨的深夜走了。从那以后,霁林就再也睡不了懒觉,仿佛多睡一分钟都是对生命的浪费。
也因此害怕阴雨天。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怕吵醒隔壁房间的母亲。走出卧室,阳台上那几盆绿萝在晨光里舒展着叶片,长势正好。霁林给它们浇了水,然后走进厨房。
水烧开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格外清晰。霁林往锅里下了两把挂面,打了两个鸡蛋,又从冰箱里拿出昨天买的青菜洗了洗,切碎。厨房的窗户正对着老小区的院子,这会儿已经有早起的老人在晨练,打太极的,遛鸟的,还有几个大妈拎着菜篮子准备去早市。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霁林想起父亲生前常说这句话。那时候父亲酗酒,喝醉了就打人,但清醒的时候也会抱着他,一遍遍说:“小林啊,爸对不住你。但你要记住,日子再难也得过,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现在父亲走了很多年,那些打骂和伤痕还在记忆里,但霁林已经学会了和它们和平共处。不是原谅,是算了。人都死了,还能怎样呢?
面煮好了,霁林盛了两碗,一碗放在桌上晾着,另一碗端进母亲房间。
母亲已经醒了,正靠在床头看手机。看见霁林进来,她笑了笑:“又这么早。”
“习惯了。”霁林把面放在床头柜上,又给母亲倒了杯温水,“趁热吃。”
母亲五十出头,头发却已经花白了大半。年轻时在服装厂做工,落下一身毛病,腰不好,腿也不好。父亲去世后,霁林把母亲接来同住,租了这个两室一厅的老房子。虽然不大,但朝阳,干净,离医院也近。
“今天店里忙吗?”母亲问。
“还行,下午有两个预约。”霁林说,“中午我回来做饭,你想吃什么?”
“随便做点就行,别太麻烦。”
“不麻烦。”霁林笑了笑,“那我先去店里了,碗放着,我中午回来洗。”
走出家门,清晨的阳光正好。小区里那棵老槐树开花了,白色的花瓣落了一地,空气里有淡淡的甜香。几个晨练回来的大爷大妈看见霁林,都笑着打招呼:
“小林出门啊?”
“嗯,王奶奶早。”
“你妈昨天说腰疼,好点没?”
“好多了,谢谢关心。”
“这孩子,真孝顺。”
霁林笑着点头,脚步没停。他确实孝顺,但也不是天生的。小时候父亲打他,母亲拦不住,只能抱着他哭。后来父亲病了,家里欠了一屁股债,亲戚朋友都躲着走,只有母亲一直陪着他,白天上班,晚上照顾父亲,还要安慰他说:“小林别怕,妈在呢。”
所以现在,他也要让母亲知道:
妈别怕,儿子在呢。
霁林的花店开在老街转角,店面不大,三十多平米,但打理得很用心。门口挂着木制招牌,上面是他自己写的“林间花语”四个字,字迹洒脱不羁。玻璃橱窗擦得一尘不染,里面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各种鲜花和绿植,阳光照进来,每一片叶子都闪着光。
开门,开灯,开音乐。霁林动作熟练,一气呵成。店里放的是轻音乐,音量不大,刚好能盖过街上的嘈杂。
他先给所有花换水,剪枝,清理掉枯萎的叶片。这个工作他做了七年,从十八岁在花店打工开始,到现在自己开店,早已熟能生巧。但每次做这些事,他还是会很认真,像是在对待有生命的朋友。
“早上好。”
门口的风铃响了,一个年轻女孩探头进来,是隔壁奶茶店的小林。
“早。”霁林抬头,“今天这么早开门?”
“老板让我来盘点。”小林吐吐舌头,凑到一盆多肉前,“这个好可爱,多少钱?”
“三十五。”
“帮我留着,我下班来拿。”小林说,“对了,昨天那个帅哥又来了,问你今天在不在。”
霁林手上动作没停:“哪个帅哥?”
“就那个,开黑色奔驰的,穿西装,长得特帅那个。”小林眼睛发亮,“他每周都来买一束白色郁金香,每次都问你在不在。霁哥,你是不是认识他啊?”
霁林摇摇头:“不认识。”
“那他为什么总问你?”
“可能觉得我花包得好吧。”霁林笑了笑,把剪好的百合插进花瓶。
小林还想说什么,但看霁林一副不想多谈的样子,只好撇撇嘴走了。
霁林继续手上的活儿,心里却想起了那个“帅哥”。确实有这么个人,三十岁上下,气质很好,每次来都穿得体面,说话彬彬有礼。他确实每周都买白色郁金香,也确实总问霁林在不在。
但霁林从不多想。不是自卑,是清醒。像那种人,一看就是精英阶层,和他们这些普通人之间,隔着一整个世界的距离。买花就是买花,问话就是问话,没必要过度解读。
九点,店里来了第一个客人。是个中年女人,眼圈红红的,说想买束花去看望刚做完手术的朋友。
“您朋友喜欢什么花?”霁林问。
“我也不知道……”女人有些无措,“她最近心情不好,我想送点能让人开心的。”
霁林想了想,挑了向日葵、小雏菊和几支淡粉色的康乃馨,配上尤加利叶,包成一束温暖明亮的捧花。
“向日葵代表希望和阳光,小雏菊是纯洁和幸福,康乃馨是祝福。”霁林边包边解释,“您朋友看见这束花,心情一定会好起来的。”
女人接过花,眼睛更红了,但这次是感动:“谢谢你,真好看。”
“不客气。”霁林微笑,“祝您朋友早日康复。”
送走客人,霁林坐在柜台后,翻开账本记账。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在他手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上面有好几道细小的疤痕——有的是被花刺划的,有的是小时候留下的。
手机震动,是微信。霁林看了一眼,是高中同学群。毕业八年了,群里平时冷冷清清,只有逢年过节才有人冒泡。今天却异常热闹,点开一看,原来是班长组织同学聚会。
“@全体成员下周六晚六点,悦华酒店,能来的报名啊!”
下面立刻跟了一串回复。霁林翻看着,看见了几个熟悉的名字——当年欺负他最狠的那几个人,现在好像都混得不错,有当公务员的,有做生意的,还有出国的。
他关了群,没回复。
不是记仇,是没必要。那些年少时的伤害,他早就放下了。不是原谅,是真的算了。他现在过得很好,有工作,有母亲,有自己的生活,没必要再去和那些人虚与委蛇。
而且,他太清楚那种聚会的本质——混得好的炫耀,混得不好的尴尬,中间的大多数则忙着攀关系、递名片。没意思。
手机又响了,这次是私聊。发消息的是陈默,高中时唯一没欺负过他的人,甚至还帮过他几次。
“霁林,同学聚会你来吗?”
霁林想了想,回复:“不了,店里忙。”
“哦。”陈默很快回,“其实我也不想去,但班长一直催。对了,你最近怎么样?”
“我一直都很好,你呢?”
“就那样吧,在银行上班,朝九晚五,饿不死也富不了。”陈默发了个苦笑的表情,“有时候真羡慕你,自己做老板,自由。”
霁林笑了笑,没接话。自由是自由,但压力也大。房租、水电、进货成本、母亲药费……每一样都要钱。他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周末无休,就这样也只能勉强维持。
但这话没必要说。成年人的世界,谁都不容易,没必要到处诉苦。
“对了,”陈默又发来一条,“你还记得王浩吗?”
霁林的手顿了一下。
“记得。”
“他上周出车祸了,挺严重的,现在还在ICU。”陈默说,“他家里条件你也知道,爸妈都下岗了,医药费凑不齐。我们几个同学凑了点,但还差很多。”
霁林盯着屏幕,很久没动。
王浩。那个初中时总护着他的人。霁林记得,初二那年他被几个混混堵在巷子里,是王浩冲过来,一个人打三个,最后被打得鼻青脸肿,却还笑着对他说:“霁林,以后我罩你。”
后来他们上了不同的高中,联系少了。再后来听说王浩去外地打工,断了联系。
没想到再听到消息,是这样。
霁林打开手机银行,看了眼余额,然后给陈默转了五千块钱。
“我能力有限,一点心意。麻烦你帮我转交。”
陈默很快收了,发来一长串感谢的话。霁林没回,关了手机。
他不是圣人,这五千块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但有些事,该做就得做。王浩当年护过他,这份情他一直记得。
中午,霁林回家做饭。简单的两菜一汤——青椒肉丝,蒜蓉菠菜,番茄鸡蛋汤。母子俩坐在餐桌前,边吃边聊些家常。
“妈,你腰还疼吗?”霁林问。
“好多了,你买的膏药挺管用。”母亲给他夹了块肉,“别光顾着我,你自己多吃点,看你瘦的。”
“我不瘦。”霁林笑笑,“健康着呢。”
吃完饭,霁林洗了碗,又把家里打扫了一遍。母亲要帮忙,被他拦住了:“您歇着,我来就行。”
打扫到书柜时,霁林看见最上层那本厚厚的《心理罪》。他拿下来,拍了拍灰。书已经很旧了,书页泛黄。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无论还有多长时间,活下去。或许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
那天父亲又喝醉了,打了他,打了他妈。他跑出去,在河边坐了一夜,想跳下去一了百了。后来没跳,不是因为怕死,是因为想起母亲哭着说:“小林,妈只有你了。”
所以他告诉自己: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
现在回头再看,只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傻。但也真勇敢。
霁林把书放回原处,继续打扫。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温暖的光斑。这个家虽然不富裕,但干净,温馨,有烟火气。
这就够了。
下午两点,霁林回到花店。预约的客人已经到了,是一对年轻情侣,要订求婚用的花。
“我想要999朵红玫瑰。”女孩兴奋地说,“要铺成心形,要烛光,要气球,要浪漫!”
霁林耐心听着,等她说完了,才轻声问:“方便问一下,求婚场地在哪儿吗?”
“在我们家客厅。”男孩说。
霁林点点头,在纸上画了个草图:“客厅的话,999朵玫瑰可能太挤了,反而显得杂乱。我建议用199朵,搭配一些白玫瑰和满天星,做成瀑布型花束,这样既大气又不占空间。”
他顿了顿,看向女孩:“而且红玫瑰虽然经典,但有些俗气。不如试试香槟玫瑰,颜色温柔,寓意也好——爱上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女孩的眼睛亮了:“香槟玫瑰?听起来好浪漫!”
“是啊。”霁林微笑,“再配上一些暖色系的蜡烛和气球,效果应该不错。我可以先做个样品给你们看看。”
小情侣对视一眼,点头同意了。
霁林开始选花,搭配,包扎。他的动作很流畅,手指在花丛间穿梭,像在弹奏一首无声的乐曲。阳光照在他专注的侧脸上,勾勒出柔和的线条。
其实他长得很好看——这是客观事实。一米八三的个子,瘦但不弱,五官清秀,尤其是一双眼睛,眼尾微微上挑,不笑的时候显得有些疏离,笑起来却弯成月牙,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但因为小时候长得不好看,被同学取外号叫“丑八怪”,所以霁林一直对自己的长相没什么概念。后来长开了,变好看了,他也习惯了低调,不张扬,不惹眼。
花束包好了,香槟色的玫瑰在白色包装纸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温柔高贵。女孩接过,眼睛都直了:“好漂亮!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
“喜欢就好。”霁林说,“求婚那天我提前去布置,保证让你们满意。”
送走客人,霁林看了眼时间,下午四点。他坐下来,打开电脑,处理一些订单和账目。
屏幕右下角弹出一条新闻推送:“阎氏集团总裁携新婚妻子出席慈善晚宴”。
霁林瞥了一眼。照片上,那个和他梦里长得七八分像的男人,挽着一个温婉漂亮的女人,正在和什么人交谈。两人都穿着得体,笑容标准,像一对完美的璧人。
他关了推送,继续工作。
不是不在乎,是太清楚了。清楚自己和那种人之间的差距,清楚那种生活不属于自己,清楚有些梦做做就好,没必要当真。
他确实爱着梦里那个人——或者说,爱着那种被全心全意爱着的感觉。但他也清醒地知道,在现实里,那样的人会选择门当户对且漂亮的女人,不可能为了一个男人改变自己的性取向,还把这种事情公之于众。
那是不现实的。
所以他不强求,不奢望,不幻想。他依旧相信爱情,但不再相信自己能拥有那样的爱情。他依旧会对人好,但不指望别人回馈。他是个好男人,善良,温柔,聪明,情商高,讲义气,尊重女性。
但他要求太高了——不是对别人,是对自己。他无法接受将就,无法接受敷衍,无法接受那种“搭伙过日子”的感情。
所以他选择一个人。不是被迫,是主动选择。
因为比起和一个不爱的人互相折磨,他宁愿一个人活得精彩。
傍晚六点,霁林正准备关门,风铃又响了。
是那个“帅哥”。他今天没穿西装,而是简单的白衬衫和黑色长裤,手里拎着个纸袋。
“还没关门吧?”他问,声音低沉好听。
“正要关。”霁林说,“您需要什么?”
“白色郁金香,老样子。”男人说,目光在霁林脸上停留了几秒,“今天包得仔细点,送人的。”
霁林点头,开始选花。他挑了几支最新鲜的,修枝,去叶,搭配了几支白色的满天星,用素雅的包装纸包好,系上浅灰色的丝带。
“好了。”他把花递过去。
男人接过,却没走,而是把另一个纸袋放在柜台上:“这个给你。”
霁林愣了一下:“这是什么?”
“点心。”男人说,“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我不爱吃甜的,放着也是浪费。”
“这……”霁林想拒绝。
“别推辞。”男人打断他,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就当是谢谢你每次都把花包得这么好看。”
说完,他转身走了,没给霁林拒绝的机会。
霁林看着那个纸袋,又看看男人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他打开纸袋,里面是个精致的盒子,装着几块造型漂亮的巧克力,一看就不便宜。
他把盒子放进柜台抽屉里,打算明天拿去给奶茶店的小林她们分着吃。
锁门,关灯,回家。傍晚的风很温柔,吹在身上凉凉的。霁林走在熟悉的街道上,看着两边亮起的万家灯火,突然觉得心里很平静。
路过小区门口的烧烤摊时,老板看见他,笑着招呼:“小林,下班了?来,刚烤好的羊肉串,给你两串。”
“不用了王叔,我吃过饭了。”
“拿着拿着,跟你还客气啥。”老板硬塞给他两串,“你妈最近咋样?”
“挺好的,谢谢王叔关心。”
“那就好。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霁林道了谢,拿着羊肉串往家走。路过楼下的小超市,老板娘正在搬货,看见他,赶紧招手:“小林,快来帮把手!”
霁林放下包,过去帮她搬箱子。几箱饮料,不重,但老板娘一个人搬确实吃力。
“谢谢啊小林。”老板娘擦了把汗,“你真是个好孩子。”
“举手之劳。”霁林笑笑,“那我先上去了。”
“等等。”老板娘从柜台里拿出一瓶牛奶,“这个给你,明天当早餐。”
霁林想推辞,但老板娘已经塞进他手里:“别跟阿姨客气,快去陪陪你妈。”
回到家,母亲正在看电视。霁林把羊肉串和牛奶放桌上,说:“楼下王叔和李姨给的。”
母亲笑了:“邻居们对你真好。”
“嗯。”霁林点头,“他们人都好。”
这是实话。
这个世界上,虽然有那些欺软怕硬的亲戚,有那些克扣工资的老板,有那些两面三刀的人,但也有像王叔李姨这样善良朴实的普通人。他们或许给不了你大富大贵,但会在你困难时搭把手,会在你疲惫时递瓶水,会用最朴素的方式,告诉你这人间还有温暖。
这就够了。
晚上,霁林洗完澡,躺在床上看手机。朋友圈里,有人晒美食,有人晒旅行,有人晒恩爱,有人晒孩子。每个人的生活似乎都光鲜亮丽,只有他自己的朋友圈,除了花店的宣传,就是一些日常碎片——给母亲做的饭,店里新到的花,窗外的晚霞。
简单,真实,没什么可炫耀的,但也不寒碜。
他翻到陈默发的动态,是王浩的筹款链接,附了一段话:“老同学遇到困难,希望大家帮帮忙,多少都是心意。”
霁林点进去,捐的不多,但是一份心意。
退出朋友圈,他打开音乐软件,随机播放。第一首就是林晚推荐的《哪里都是你》
她曾经或许好奇,霁林到底是不是徐星野,答案其实彼此心知肚明,永远都不会是,失去林晚的徐星野,怎么可能还活着。
霁林闭上眼睛,任由歌声在耳边流淌。
他想起了很多事——小时候被父亲打的夜晚,被同学欺负的午后,父亲去世时的雨夜,母亲抱着他哭的清晨。那些痛苦的记忆,像一道道伤疤,刻在心上,永远也不会消失。
但他也想起了很多温暖的事——王浩挡在他身前的背影,母亲为他擦药时颤抖的手,楼下王叔给的羊肉串,李姨塞的牛奶,客人接过花时感激的眼神,还有今天那个男人送的巧克力。
人生就是这样吧。苦里掺着甜,痛里带着暖。我们无法选择出身,无法避免伤害,但可以选择如何面对,如何活下去。
那些放不下的,一定要放下。那些痛苦的,我们也不得不裹挟在人生里,含泪继续。
因为我们值得珍惜的,还有陪着你看电影的朋友,陪着你落泪的朋友,对你抱着善意的邻居和陌生人,而不是那些饱含恶意的亲戚和老板。
霁林睁开眼睛,看向窗外。夜色深沉,但远处的高楼还亮着点点灯火,像星星落在人间。
他突然想起《心理罪》里方木说的那句话:“无论还有多长时间,活下去。”
是的,活下去。
不为谁,就为自己。为那些还没看过的风景,为那些还没遇到的人,为那些藏在苦痛缝隙里的、微不足道却真实存在的温暖。
活下去,认真地活,温柔地活,坚韧地活。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霁林关掉音乐,关掉灯,闭上眼睛。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要早起,要给母亲做饭,要去店里,要面对客人,要应对生活里所有琐碎而真实的挑战。
但他不怕。
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在这破碎的人间,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烟火气。
清晨七点,霁林准时醒来。
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温暖的光斑。他起床,洗漱,走进厨房。
水烧开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格外清晰。霁林往锅里下了两把挂面,打了两个鸡蛋,又从冰箱里拿出青菜洗了洗,切碎。
窗外,老槐树的花瓣还在飘落,晨练的老人陆续出门,早市的叫卖声隐隐传来。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霁林盛了两碗面,一碗放在桌上晾着,另一碗端进母亲房间。
“妈,吃饭了。”
母亲接过碗,看着他,突然说:“小林,你要是有喜欢的人,就带回来给妈看看。妈不要求什么门当户对,只要你喜欢,对你好,就行。”
霁林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妈,我现在这样挺好的。”
“好是好,但……”母亲欲言又止。
“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霁林轻声说,“但我真的没事。一个人也好,两个人也罢,重要的是活得开心,活得踏实。”
母亲看着他,眼圈突然红了:“妈就是怕你一个人太苦。”
“不苦。”霁林握住母亲的手,眼神温柔而坚定,“有您在,有工作,有生活,就不苦。”
母亲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霁林走出房间,坐在餐桌前吃自己的那碗面。面有点凉了,但他吃得很香。
吃完,他收拾碗筷,准备出门。路过书柜时,他看了一眼那本《心理罪》,没拿,只是笑了笑。
有些话,记在心里就够了。
走出家门,阳光正好。小区里的老人看见他,依旧笑着打招呼:
“小林出门啊?”
“嗯,张奶奶早。”
“今天天气真好。”
“是啊,真好。”
霁林走在熟悉的街道上,脚步轻快。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不知道会不会遇到那个人,不知道人生还会不会有惊喜。
但他知道,此时此刻,阳光很好,风很温柔,他还活着,还能呼吸,还能感受这人间的一切——好的,坏的,甜的,苦的。
这就够了。
至于那些放不下的,那些痛苦的,那些求而不得的——
就让他们留在昨天吧。
今天,他要好好活着。
为自己,为母亲,为所有爱他和他爱的人。
也为这破碎却温暖的人间烟火。
林晚,李丹,朱佳琪,陈睿童,任馨媛,王莹,刘佳阳,王雨欣,李淼,张彤彤,兰欣悦,还有这么多年,我遇到的曾经短暂爱过我的人。
谢谢你们,真的。
还有,爸,弟弟,你们放心吧,我会好好活着的。
——
平行线
阎枭视角
阎枭的婚礼在城中最高档的酒店举行。
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的光,白色玫瑰从入口一直铺到舞台,空气里弥漫着昂贵的香氛味道。宾客席上坐满了各界名流,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得体的笑容,举杯祝贺,说着“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漂亮话。
阎枭站在舞台中央,穿着意大利定制的黑色礼服,袖扣是祖母绿宝石,在灯光下闪着低调而奢华的光。他脸上带着标准的微笑,恰到好处,无可挑剔。
新娘挽着他的手臂,一身昂贵的婚纱,头纱上镶着细碎的钻石,笑起来温婉动人。她叫沈清,沈家的独生女,名校毕业,知书达理,精通三门外语,会弹钢琴,会插花,是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妻子。
婚礼进行曲响起,司仪用煽情的语调讲述他们的爱情故事——相识于商业酒会,门当户对,兴趣相投,交往两年,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殿堂。
阎枭听着,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爱情?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和沈清的结合,更像是两家企业的战略合并。她需要阎家的资源,阎家需要沈家的渠道,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至于感情,婚后可以慢慢培养。培养不出来也没关系,相敬如宾,互不干涉,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也是一种相处方式。
这就是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婚姻是利益的结合,爱情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
仪式结束,宾客开始用餐。阎枭端着香槟,穿梭在人群中,与各路权贵寒暄。每个人都对他笑脸相迎,每个人都想与他攀上关系。
“阎总,恭喜恭喜!”
“阎少,新婚快乐!”
“阎先生,祝您和夫人百年好合!”
阎枭一一点头致谢,应付自如。这样的场合他从小参加到大,早已驾轻就熟。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严肃,什么时候该主动,什么时候该矜持。
这就是他的世界——精致,体面,充满算计,也充满规则。
他不会为生计发愁,不会为房租焦虑,不会看人脸色,不会低声下气。他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不知道“穷”字怎么写,不懂“苦”字怎么念。
苦难?那是电视新闻里遥远的故事,是慈善晚宴上被提及的议题,是下属汇报工作时的一个数据。与他无关,也永远不会有关。
酒过三巡,阎枭走到露台透气。晚风吹来,带着初夏的微凉。他点了支烟,看着楼下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车流,突然想起一件事。
上周,他去城南办事,路过一条老街,看见一家花店。店面很小,但很干净,橱窗里摆着各色鲜花,在阳光下开得正好。
鬼使神差地,他让司机停车,走了进去。
店里只有一个年轻人,正在给一束花修枝。听见门铃声,他抬起头,说了句“欢迎光临”。
那瞬间,阎枭愣了一下。
年轻人长得很好看——不是沈清那种精致的美,而是一种干净的、带着点野性的好看。眼睛很亮,眼尾微微上挑,看人的时候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需要什么花?”年轻人问,声音清亮。
阎枭回过神,说:“白色郁金香。”
“送人还是自己养?”
“送人。”
年轻人点点头,开始选花。他的动作很熟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上面有几道细小的疤痕。包花的时候很专注,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不知道为什么,阎枭多看了他几眼。
花包好了,很漂亮。阎枭付了钱,接过花,转身要走时,又回头问了一句:“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霁林。雨过天晴的霁,树林的林。”
霁林。
名字很好听。人也很好看。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阎枭点点头,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上车后,他看了眼手里的花,又看了眼那家小小的花店,然后把花放在一旁,对司机说:“回公司。”
一个小小的插曲,很快就被繁忙的工作淹没。
现在站在婚礼露台上,阎枭突然又想起了那个花店老板。他叫什么来着?霁林?
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普通的人,一个与他永远不会产生交集的普通人。
阎枭吸了口烟,缓缓吐出烟雾。
如果那天他多问几句,会发生什么?也许会聊几句,也许会互留联系方式,也许会……产生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但那又怎样呢?
他是阎氏集团的总裁,是阎家的继承人,是无数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他的婚姻是商业联姻,他的未来早已被规划好,他的人生容不得半点差错。
和一个花店老板产生交集?听起来就像天方夜谭。
别说产生感情,就算只是普通朋友,传出去都是笑话——阎家大少爷,和一个开花店的小老板做朋友?那些八卦媒体会怎么写?竞争对手会怎么利用?
拒绝,代表他懂事,明白自己的身份和位置。
不拒绝,代表他没底线,不懂规矩,会给自己和家族带来麻烦。
所以,从一开始,就不可能。
阎枭掐灭烟蒂,转身走回宴会厅。里面依旧灯火辉煌,笑语喧哗。沈清看见他,走过来挽住他的手臂,温柔地问:“累了?”
“还好。”阎枭说,脸上重新挂上得体的笑容。
“那我们再去敬几桌酒?”沈清问。
“好。”
两人相携走向下一桌宾客。金童玉女,天造地设,是所有人眼中的完美夫妻。
没人知道,就在刚才,新郎还在露台上想起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花店老板。
也没人在意。
因为那不重要。
在阎枭的世界里,那样的人,那样的事,那样的可能性,从来都不重要。
他的人生早已被安排好——继承家业,拓展版图,生儿育女,巩固地位。爱情是奢侈品,但不是必需品。心动是偶然,但不是必然。
所以,就算他遇到霁林,就算他对霁林有那么一瞬间的好奇,就算他记住了霁林的名字和长相——
也不会有然后。
永远不会。
霁林视角
同一时间,城南老街。
霁林的花店还亮着灯。今天生意不错,他多待了一会儿,把明天要用的花材都整理好,才准备关门。
锁门前,他看了眼手机。朋友圈被一条新闻刷屏——阎氏集团总裁大婚,婚礼奢华,轰动全城。
他点开,随便翻了几张照片。新郎新娘相视而笑,周围是鲜花、香槟、水晶灯,还有无数羡慕的目光。
真幸福啊。霁林想。
但也真遥远。
他关了手机,锁上门,走在回家的路上。夜风很凉,街上没什么人,只有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他想起了今天下午来的那个客人——开黑色奔驰,穿白衬衫,气质很好,每周都来买白色郁金香,还送了他一盒巧克力。
那个人和新闻里的新郎,有点像。
但也只是有点像而已。
霁林笑了笑,觉得自己真可笑。怎么会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联系到一起?一个是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一个是小小的花店老板,一个在城中最豪华的酒店举行婚礼,一个在老街转角经营一家小店。
他们之间,隔着一整个世界的距离。
永远不可能有交集。
就像两条平行线,各自延伸,永不相交。
所以,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期待,那些藏在心底深处、连自己都不敢承认的渴望——
都该放下了。
霁林抬起头,看向夜空。今晚有星星,很亮,很清冷,像无数双眼睛,在遥远的天际,静静注视着这人间的一切悲欢离合。
他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要早起,要给母亲做饭,要去店里,要面对生活里所有真实而琐碎的挑战。
但他不怕。
因为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在这破碎的人间,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温暖和光亮。
而那些不属于他的,那些遥不可及的,那些注定无法拥有的——
就让他们留在平行世界里吧。
现实里,他有自己的路要走。
一个人,也要走得漂亮。
很多年后,阎枭在某个商业酒会上,又看见了那个花店老板。
不对,已经不是花店老板了。听人说,他后来攒够了钱,开了一家花艺工作室,专门接高端定制,生意很好。再后来,他出了国,学了设计,现在已经是小有名气的花艺师了。
酒会上,霁林作为特邀嘉宾,正在讲解自己的花艺作品。他穿着简单的衬衫和黑色长裤,站在聚光灯下,从容自信,侃侃而谈。比起当年那个在花店里修枝剪叶的年轻人,现在的他更加成熟,更加耀眼。
阎枭端着酒杯,远远看着。
他记得这个名字——霁林。也记得那张脸——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很温柔。
但他没有上前打招呼。
没必要。
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曾经是,现在是,以后也永远是。
酒会结束,阎枭坐上车,司机问:“阎总,回家还是回公司?”
“回家。”阎枭说,闭上眼睛。
车子驶入夜色,霓虹在窗外飞速后退。阎枭靠在椅背上,突然想起很多年前,在那个小小的花店里,霁林问他:“您需要什么花?”
他说:“白色郁金香。”
“送人还是自己养?”
“送人。”
对话很简单,简单到像从未发生过。
但不知道为什么,阎枭记住了。记住了那双眼睛,记住了那个声音,记住了那个专注包花的侧影。
但也仅此而已了。
记住,不代表什么。
心动,也不代表什么。
在这个现实得可怕的世界里,有些相遇注定只是擦肩而过,有些心动注定只能深埋心底,有些可能性注定永远无法成为现实。
这就是人生。
残酷,真实,却也公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要面对。
阎枭选择了他该走的路——继承家业,经营婚姻,扮演好一个成功人士该有的角色。
霁林也选择了他该走的路——经营花店,照顾母亲,活出自己的精彩和尊严。
两条平行线,各自延伸,永不相交。
但或许,在某个平行宇宙里,他们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在那个宇宙里,阎枭会走进那家花店,不只是买花,还会问:“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霁林会抬头看他,眼睛亮得像星星,然后笑着说:“愿意。”
他们会相爱,会争吵,会磨合,会一起面对所有的风雨和阳光。
他们会有一个家,不大,但温暖。会有争吵,但总会和好。会有困难,但总会一起克服。
他们会像所有相爱的人一样,在平凡的日子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但那是平行宇宙。
在这个现实世界里,他们只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各自安好,各自精彩。
如此,也好。
车子在别墅前停下。阎枭睁开眼睛,推门下车。别墅里灯火通明,沈清已经睡下了,佣人还在等他。
“先生,需要夜宵吗?”佣人问。
“不用。”阎枭说,“你也去休息吧。”
他走上楼,推开卧室门。沈清睡得很熟,呼吸均匀。阎枭看了她一眼,然后走到窗前,看向窗外沉沉的夜色。
城南的方向,有一片老街区。那里有很多小店,其中有一家花店,招牌上写着“林间花语”。
那家店的老板,叫霁林。
一个他记住了名字,却永远不会去打扰的人。
一个与他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人。
一个在另一个世界里,或许会和他相爱的人。
但在这个世界里,他们只是陌生人。
永远。
阎枭拉上窗帘,转身走向浴室。
明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会议要开,还有很多应酬要应付。
这才是他的现实。
至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如果,那些藏在心底深处的遗憾——
就让它们留在今夜吧。
天亮之后,一切照旧。
如此,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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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老街区,霁林的工作室还亮着灯。
他刚结束一个海外视频会议,客户对他的设计很满意,签下了明年一整年的合作合同。
关上电脑,霁林伸了个懒腰,走到窗前。夜很深了,街上空无一人,只有路灯在夜色里亮着微弱的光。
他想起今天在酒会上看见的那个人——阎氏集团总裁,阎枭。
他还是老样子,穿着得体,举止优雅,在人群中游刃有余。他们甚至对视了一眼,但谁都没有打招呼。
没必要。
他们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曾经是,现在是,以后也永远是。
霁林笑了笑,关上窗,拉上窗帘。
明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设计要画,还有很多订单要处理。
这才是他的现实。
至于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那些虚无缥缈的如果,那些藏在心底深处的遗憾——
就让它们留在今夜吧。
天亮之后,一切照旧。
如此,便好。
两条平行线,各自延伸,永不相交。
但至少,他们都活得很好。
在自己的世界里,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有些人不再回来
就像你曾经追问的爱与不爱。
霁林,好好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