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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薯认亲记 闯花园被抓 ...

  •   林屿的后颈皮被勒得生疼,双脚悬空,沾着湿泥的帆布鞋在半空徒劳地蹬了两下。
      他能感觉到陆峥的手像烧红的铁钳,透过洗得发白的校服布料,烫得他心尖发颤,
      ——这是属于顶级掠食者的体温,混着汗水与某种麝香般的气息,
      是客厅里未散的情事余温,又裹着花园夜来香的甜腻,直冲鼻腔。
      陆峥的视线像淬了冰,落在林屿惊慌的脸上,眉峰拧成疙瘩。
      作为刑侦支队队长,他见过的亡命徒、变态不计其数,
      却从没见过这么胆大包天的——敢闯他的私人花园,还撞破这种场面。
      少年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校服洗得快透光,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沾着泥点,
      眼神里满是恐惧,却又透着股莫名的执拗,像只被踩了尾巴却不肯松口的野狗。
      他心里窜起无名火,喉结滚动,声音比七月夜风还冷:“胆子不小。”
      呼吸扫过林屿耳廓,带着灼人的压迫感,“偷窥?”
      林屿的喉咙像生了锈,想喊“哥”,想解释,声带却只挤出短促的“嗬嗬”声。
      他心里把自己骂了八百遍——重生回来第一天就搞这么刺激,
      上辈子末世里混到最高战力的大哥,这辈子居然在花园里跟女人办事,还被他撞个正着。
      这要是换个人,早被陆峥拧断脖子扔去喂野狗了,幸好他是名义上的弟弟,幸好他带了红薯。
      挣扎间,怀里的牛仔包脱手,“啪”地砸在湿草坪上。
      旧报纸散开,几个沾着干泥的红薯骨碌碌滚出来,
      一把生锈的剪刀“哐当”落在陆峥的黑色作战靴边,刀尖还沾着点细微的金属碎屑。
      林屿眼睛瞪得溜圆,看着那几个红薯,求生本能冲破恐惧,声音劈了叉还带着哭腔:“我不是贼!”
      他伸手指向红薯,指尖都在抖,“是吃的!是种儿!我找陆峥,他是我哥!”
      他刻意把“哥”字咬得极重,眼神里满是少年人的急切与真诚,
      一点都不敢掺假——这可是他保命抱大腿的唯一筹码。
      “哥”这个字像颗石子砸进深潭,陆峥暴怒的眼神凝滞了一瞬。
      他的目光从林屿惊慌的脸滑过洗得透光的校服,落在那几个品相极佳的红薯上。
      这小子是搞笑吗?
      谁大晚上闯别人家花园,被抓个现行,还拿几个红薯当认亲信物的?
      他见过碰瓷的、诈骗的,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客厅的落地窗被推开,暖黄灯光泼洒出来,
      照亮了花园一角。苏晴晴倚在门框边,衬衫扣子系到最顶端,长发松松挽起,露出光洁的脖颈。
      她脸上没有丝毫情欲未褪的红潮,只有近乎冰冷的平静,
      目光先扫过地上的红薯和剪刀,在林屿与陆峥脸上停了半秒
      ——林屿头埋得低低的,耳朵红得快要滴血,根本不敢看她;
      陆峥脸色阴沉,手还揪着少年的后颈,像拎着一只不听话的野猫。
      苏晴晴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极淡的玩味,最后与陆峥的视线在空中短暂交汇。
      没有言语,陆峥的手松了。
      林屿“噗通”摔在湿冷的草地上,屁股传来一阵钝痛,却顾不上揉,手脚并用地去捡红薯。
      他用脏兮兮的袖子拼命擦拭红薯表皮的泥点,动作又快又急,
      这可是他一路用异能净化过的,绝对安全,是他讨好大哥的敲门砖。
      陆峥弯腰捡起锈剪刀,指尖捻了捻刃口,眼神晦暗不明。
      精壮上身在灯光下映出肌肉的阴影,线条流畅又充满力量。
      他心里还憋着气,却被这少年离谱的认亲方式弄得没了大半火气,转身走向屋内,丢下一句:“滚进来。”
      戾气收敛了些许,却依旧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林屿眼皮一抖,如蒙大赦,赶紧抱着红薯和包屁颠颠跟上。
      经过苏晴晴身边时,他头几乎埋到胸口,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消毒水混合着冷香的味道。
      他不敢抬头,却用余光飞快瞥了一眼——女人身材确实惹火,哪怕穿着整齐,也遮不住那股子冷艳的性感,
      只是那眼神太淡定了,跟看路边野草似的看他,让他有点发怵。
      陆峥走在前面,听着身后少年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心里越想越觉得荒谬。
      父亲陆建国再娶,那女人确实也带过来一个儿子,就是林屿。
      他跟父亲关系本就疏远,父亲再娶后更是断了联系,这个所谓的“弟弟”,也是在这孩子,很小的时候见到过。
      现在这小子突然冒出来,还以这种丢人的方式,到底想干什么?
      客厅很大,米白色沙发上还残留着凌乱的痕迹,刺眼得很。
      陆峥用下巴指了指离沙发最远的单人硬木椅,声音没什么温度:“坐那儿。”
      他自己走到角落吧台,背对着两人拿起一瓶开了封的威士忌,对着瓶口灌了一大口。
      冰凉液体滑过喉咙,压下胸腔里的怒火与莫名烦躁,酒精的灼烧感让他冷静下来,
      刑警的职业本能重新占据主导——这小子形迹可疑,不能轻信。
      林屿乖乖坐到硬木椅上,屁股只沾了个边,双手捧着红薯放在膝盖上,腰杆挺得笔直。
      他能感觉到陆峥的视线落在自己背上,还有苏晴晴平静无波的目光,像手术刀似的,让他浑身不自在。
      他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有多可疑,只能尽量表现得老实巴交,心里盘算着怎么拿出证据,让大哥相信他。
      苏晴晴无声地走到沙发边,捡起掉落的耳环戴好,走到吧台另一端倒了半杯清水,小口啜饮。
      她的目光落在局促不安的林屿身上,眼神里带着明显的看戏意味,
      ——陆峥这人向来独来独往,冷得像块冰,突然冒出来个“弟弟”,还这么冒失,倒是有趣。
      她倒要看看,这少年能不能真的留在这儿。
      “证明。”陆峥终于转身,手里还握着酒瓶,声音因酒精略显沙哑,更添压迫感。
      他没穿上衣,1米92的身高在客厅里投下大片阴影,壁垒分明的胸膛上还残留着汗珠的痕迹,肌肉线条在灯光下极具冲击力。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紧紧盯着林屿,仿佛要将他看穿。
      林屿哆嗦着手在牛仔包里摸索,内衬破了个洞,掏了好几下才摸出一个塑料皮包裹的旧笔记本。
      翻开,三张陈旧的纸掉了出来。第一张是泛黄的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陆建国,长子信息栏被蓝色圆珠笔粗暴划掉,“陆峥”两个字却透纸可见,次子栏写着“林屿”;
      第二张是巴掌大,父亲陆建国的黑白照片,边角磨损严重;
      第三张是字迹歪扭的信,从作业本上撕下的纸,抬头写着“给小屿”,是陆建国肝癌晚期的忏悔,最后甩下地址:“去找你哥陆峥”。
      陆峥的目光在照片上停留最久。
      他移开视线,看向林屿,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墙上的红外对射,你怎么弄断的?剪的哪一根?”
      这红外对射是他特意装的,防盗级别不低,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轻易弄断,还只断报警线不触发备用警报。
      林屿身体一僵,脑子飞快转着。
      他总不能说自己上辈子末世里学过这些,只能故意装出农村娃的笨拙,眼神躲闪着:“我看我们村电工弄过,就……蒙的,怕它叫。”
      说完还偷偷抬眼瞟了瞟陆峥的表情,见他没立刻反驳,心里松了口气。
      “蒙的?”陆峥嗤笑一声,显然不信。剪得那么准,哪是蒙能蒙出来的。
      但他看着林屿那副紧张得快要哭出来的样子,又不像在撒谎,一时倒有些拿不准了。
      客厅里的沉默令人窒息,只有空调的低鸣。
      苏晴晴放下水杯,玻璃杯底与大理石台面碰撞发出清脆的“叮”声:“楼道储物间有张空行军床,身份核实需要时间,先暂住观察。”
      她的声音平稳无波,既给了陆峥台阶,又划清了距离,眼神里依旧带着看戏的兴致。
      陆峥没立刻回答,抓起地上的黑色T恤套上,遮住一身腱子肉,拿起茶几上的烟点燃,烟雾模糊了他冷硬的轮廓。
      良久,他吐出烟圈:“东西拿好,跟她去。”
      他实在懒得再折腾,先观察几天也好,看看这小子到底想耍什么花样。
      林屿像听到天籁,抱着东西跟着苏晴晴走向走廊。
      那是个三平米的小储物间,堆着纸箱、旧杂志和落灰的哑铃,靠墙放着一张钢丝行军床,铺着洗得发硬的蓝格被褥。“这里,卫生间在走廊尽头。”
      苏晴晴侧身让开,没应他那声甜甜的“谢谢姐”,只是轻点下头便转身关门,轻响在狭小空间里回荡。
      林屿背靠着冰凉的门板,无声地吐了口气,心脏还在狂跳。
      他成功了,暂时进来了!只要能留在这栋房子里,留在陆峥身边,四年后的末世他就能抱住最粗的大腿,
      再也不用像上辈子那样挣扎求生。
      耳朵贴上门板,他捕捉着外面的动静。
      “他看到你的时候,太确定了,不像第一次见。”苏晴晴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很清晰。
      陆峥的声音更沉,带着烟熏的沙哑:“先看着。”
      “你打算怎么处理?”
      打火机盖开合的“咔哒”声响起,随后是陆峥的声音:“给点钱,找个学校,住校。”
      门内,林屿捏紧拳头,指甲掐进掌心。
      住校?不行,绝对不行!他必须留在陆峥身边,才能及时提醒他末世的危险,才能跟着他沾光。
      他退回行军床边,就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打量这个临时落脚点,心里盘算着:听话、勤快、露两手,让陆峥觉得他有用,不能被赶走!
      楼上主卧浴室传来哗哗的水声,持续了很久,是冰冷的水流。
      陆峥站在花洒下,冷水冲刷着身体,结案报告、嫌疑人嘴脸、苏晴晴的提议、少年惊慌又执拗的眼睛、那张黑白照片……各种画面在脑海里交错。
      烦躁未消,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弟弟,确实是个甩不掉的麻烦。
      但不知为何,看到那几个被少年宝贝似的捧着的红薯,他心里的火气又莫名淡了些。
      苏晴晴的白色轿车驶入中档公寓小区的地下车库,电梯镜面映出她冷静自持的脸。
      回到整洁刻板的公寓,换鞋、烧水、泡薰衣草茶,独居的夜晚安静规律。
      --
      储物间没有窗户,只有门缝透进一丝微光。
      林屿醒得很早,几乎没睡踏实,钢丝床硌得背疼。
      天刚蒙蒙亮,他就悄无声息地起身,把被褥叠成方正的豆腐块。
      赤着脚溜进客厅,空气里残留着淡烟味和苏晴晴的冷香,他找到抹布浸湿拧干,
      仔细擦拭茶几、吧台、电视柜,连烟灰缸里的烟蒂都清理干净,连角落的灰尘都没放过。
      擦完客厅,他犹豫了一下,走向厨房。推开门,眼睛瞬间亮了,
      ——中岛台、双开门冰箱,厨具一应俱全,比上辈子末世里的简易灶台强了一百倍!
      打开冰箱,上层有几个发皱的番茄、一袋发芽的土豆、半盒鸡蛋,下层冷冻室有牛骨碎和牛肉块。
      就是它了,用这些食材做顿早餐,讨好大哥!
      林屿拿出番茄和土豆,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番茄蒂部,心里想着“要是能好点就好了”,
      指尖似乎有极微弱的暖意渗出,番茄干瘪的褶皱竟舒展了些许。
      他专注地去皮切块,用白糖腌制;
      牛骨碎洗净,加冷水、姜片、料酒大火煮沸,撇去浮沫转小火慢熬。
      和面、揉面,力道均匀,醒面时,他把牛肉切成薄片,又溜到花园揪了把野葱切碎,动作麻利得很。
      牛骨汤的浓香混合着糖渍番茄的酸甜弥漫开来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林屿身体一僵,赶紧把拉得粗细不匀的面条下进汤锅,心里紧张得不行,
      ——这可是他第一次给大哥做饭,一定要好吃!
      陆峥走下楼,强健魁梧的身影,堵在厨房门口,看着系着卡通图案围裙的少年额角带汗,
      正紧张地把面条捞进海碗,浇上奶白的牛骨汤,铺上酥烂的牛肉和番茄,撒上碧绿的野葱末。
      少年的侧脸被炉火映得通红,眼神专注又带着点讨好。
      “哥,你起了?面好了!”林屿手一抖,差点打翻碗,连忙用围裙垫着手,把滚烫的碗端到陆峥面前。
      他抬起头,眼睛亮得惊人,满是少年人的热情,一点都没掺假,就差把“快夸我”写在脸上了。
      陆峥没说话,走到高脚凳坐下。
      汤色奶白,油星金黄,牛肉纹理分明,番茄融在汤里泛着金红,葱花点缀得恰到好处,卖相居然不错。
      他拿起筷子夹了片牛肉,酥烂入味,又挑起面条吸溜入口,
      麦香混着骨汤的浓醇唤醒味蕾,不自觉地加快了速度,
      最后端起碗把汤喝得一干二净——味道居然比他常去的那家老字号面馆还好。
      “番茄,昨天冰箱里的,快坏了。”陆峥开口,声音听不出情绪,眼神却不自觉地柔和了些许。
      “去皮用糖腌了下,能去酸提鲜。”林屿立刻回答,语速飞快,生怕陆峥不满意,
      “我们村不兴浪费,坏一点也能吃。” 他说着,还露出一口白牙,笑得一脸狗腿。
      陆峥盯着他看了几秒,少年的眼睛亮得很,带着小心翼翼,还有点农村孩子的执拗。
      这小子,做饭倒是有点本事。“嗯。”他应了一声,起身拿起外套,“我出去,别乱跑。”
      关门声响起,林屿松了口气,看着空碗,心里乐开了花——有戏!
      大哥吃光了,就说明满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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