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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第五章 第一类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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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检验中,第一类错误是“拒真”——把真的判断为假的,把无罪判为有罪,把事实认定为谎言。但更可怕的,是故意犯第一类错误——把中毒认定为心梗,把谋杀认定为病故,把证据认定为无关。
场次八临界值
时间:2024年11月21日,夜晚23时47分
地点:沈默的出租屋
沈默没有开灯。
他坐在黑暗中,把林国栋给的公文包打开。
一份一份地看。
周培德2004-2015年的通话记录。
2004年8月9日,11:20-11:50,三十分钟。
从临江到艾山,一百二十公里。
他把父亲的死亡证明开具时间,掐在自己到家的半小时后。
不是他杀。
但他知道自己为什么必须赶到。
周明远2004年退休前后的活动轨迹。
2004年7月15日,陈山河追悼会后第二天,周明远从临江飞往海口。
7月20日返回。
8月10日,周正业下葬后第三天,周明远再次飞往海口。
9月1日返回。
两次往返,都是一个人。
没有家属陪同。
艾山县扶贫办1998-2004年专项资金拨付明细。
1998年省拨扶贫专项资金 3120万元
其中:产业扶持类 680万元
产业扶持子项:土产日杂公司药材收购项目 25万元
1999年省拨扶贫专项资金 3350万元
其中:产业扶持类 710万元
产业扶持子项:土产日杂公司药材收购项目 24.5万元
……
每年25万左右。
每年都列在“产业扶持”项下。
每年都拨给土产日杂公司。
每年都转到通达运输公司。
每年都流到周明远的账户。
师父算的是167.8万。
林国栋给的明细里,1998-2004年,合计167.8万。
一分不差。
沈默翻到最后一份。
2004年8月9日周正业的死亡记录。
死者姓名:周正业
死亡时间:2004年8月9日 11:30(推定)
死亡原因:急性心肌梗死
鉴定人:林国栋
下面有一行手写备注。
林国栋的字。
家属周培德要求不做尸检。
周培德
周培德的签名。
2004年8月9日。
师父死后第29天。
周正业死后第0天。
周培德在父亲死亡证明上签了字。
要求不做尸检。
沈默看着那行字。
他想起师父信里那句:
有些事现在不说,以后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周正业死了。
他带走的,是二十年前那八十二万亏空的下落,是通达运输公司洗钱通道的细节,是1999年周培德与石门石英砂厂的关系。
他死在自己儿子签字的死亡证明上。
死因:心梗。
和师父一样。
沈默把所有的材料收进公文包。
他站起身。
窗外的路灯在窗帘上投下一片模糊的光晕。
他站在窗前。
2004年7月11日23时47分。
师父死亡推定时间的上限。
他刚刚算完贫困县的临界值,关灯睡觉。
他不知道九十公里外,师父趴在桌上,永远醒不过来了。
二十年后的同一个时刻。
他站在这里。
公文包里装着二十年的账。
林国栋说:你可以开始算了。
他算了。
他算出师父1999年种下的因,2004年结出的果。
他算出周培德在师父死亡后五分钟内完成的那套“应急处置”。
他算出林国栋二十年的沉默,是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债。
他算出赵明亮那53分钟的等待,是一种无法被原谅的自保。
他算出李翠芬二十年的躲藏,是一顿饭洗不掉的嫌疑。
他算出自己那两通未接来电,是师父临死前唯一没等到的回音。
他算不出——
是谁把□□放进师父的红烧肉里。
沈默打开手机。
23:47。
邮件。
发件人:K。
主题:第一类错误
假设检验里,第一类错误的概率通常设为0.05。
也就是说,研究者愿意承受5%的风险——把真当成假。
但2004年的办案者,不是研究者。
他们不是“愿意承受5%的风险”。
他们是“故意制造100%的错误”。
因为他们知道,
如果真相反转,承受代价的不是他们自己。
——K
沈默回复:
下毒的人是谁?
发送。
等待。
五分钟。
十分钟。
手机亮了。
不是邮件。
是通话。
陌生号码。
他接起。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
然后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沈处长。”
老沈。
“2004年7月11日下午,”他的声音很慢,“周培德去过李翠芬家。”
他顿了顿。
“他带着一包东西。”
沈默握着手机。
“什么东西?”
老沈沉默了很久。
“他说,”老沈的声音像从很深的水底浮上来,“是给陈局长带的土特产。”
他顿了顿。
“艾山县特产,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