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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章 序章 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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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沈默言醒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煤球炉子的味道。
那是他从未闻过的味道。在美国的十五年,他闻过咖啡的焦香,闻过图书馆旧书的霉味,闻过FBI行为科学部里永远散不掉的消毒水气味。但从没闻过这个——呛得人喉咙发紧,却又带着一种奇怪的、暖烘烘的踏实感。
他睁开眼睛。
天花板是木头的,梁上挂着蛛网。墙是报纸糊的,领袖语录在昏黄的灯光下若隐若现。身下是硬邦邦的木板床,铺着一层薄薄的棉褥子,硌得他后背发疼。
他抬起手。
那双手不是他的手。
年轻,骨节分明,虎口处有薄薄的茧——那是常年握笔留下的痕迹。不是他用了四十一年的那双手。那双手在最后一次侧写时还在微微颤抖,因为连续工作了三十六个小时,因为咖啡灌得太多,因为那个连环杀人犯的作案手法太过残忍,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那双手现在在哪里?
“小言,醒了?”
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干脆利落。门帘掀开,一个穿着蓝布褂子的中年妇女走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子,缸子上印着“为人民服务”。
“你爸让你今天去人事科报到,可别迟到了。”她把缸子塞到他手里,“把这喝了,鸡蛋水,补补。昨晚又发癔症了,喊什么‘侧写’‘画像’的,妈也听不懂。是不是在队里压力太大?”
沈默言低头看着手里的搪瓷缸子。
滚烫的液体里,卧着一个荷包蛋。
他突然想起来了。
三天前,他还是沈默言博士,四十一岁,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部高级侧写师,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犯罪学系客座教授。
那天他在整理一份最新的侧写报告——关于一个在中西部流窜作案的连环□□犯。报告写了二十三页,分析了案犯的作案时间规律、地理偏好、情绪触发点,最后得出结论:案犯很可能是一名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白人男性,从事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工作,婚姻关系不稳定,存在周期性情绪失控,下一次作案将在两周之内,地点大概率是——
然后他眼前一黑。
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太足,他最近又总是熬夜。他记得自己想去接杯咖啡,站起来的时候心脏猛地一缩,那种熟悉的、不祥的刺痛从胸口蔓延到左臂。
他倒下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那份侧写报告。
再醒来的时候,他躺在这张木板床上,枕着荞麦皮的枕头,听一个陌生的女人叫他“小言”。
三天了。
他终于开始相信,这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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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〇年,九月,中国,北河省,青阳市。
沈默言,二十三岁,青阳市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
父亲沈正华,五十三岁,一九三七年参加革命的老八路,解放后转业到地方,现任省革委会副主任。母亲方慧,四十九岁,一九四五年入党的老党员,市妇联主任。标准的革命家庭,根正苗红,三代清白。
原主是他们的独子,高中毕业后按政策应该下乡,但老两口就这么一个孩子,舍不得。沈正华拉下脸来托了老战友的关系,把人安排进了公安局。原主倒也争气,分配考试考了第一,顺顺当当进了刑警队。
只可惜,原主没等到入职的那一天。
那天他去参加同学的送行会,喝了点酒,回来的时候路过河边,听见有人喊救命。他想都没想就跳了下去,把人推上岸,自己却没上来。
三天后,尸体在下游被找到。
沈正华夫妇去认尸的时候,方慧当场晕了过去。那是她唯一的儿子,二十三岁,还没娶媳妇,还没让她抱上孙子。
然后,沈默言就醒了。
他在原主的身体里醒来,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也继承了原主的父母。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也不知道原来的沈默言去了哪里。他只知道,当他睁开眼睛,看见方慧那张哭肿的脸时,他没办法告诉她:我不是你儿子。
他只能喊了一声“妈”。
方慧抱着他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从那天起,他就是沈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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