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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妙计 “藏族花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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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水觉得自从来了西藏后,不知是不是因为缺氧,大脑褶皱都因为高压平滑了不少。不然也不会干出来两次——把黑猪认成白猪、把白狗认成黑狗的蠢事。
“多吃甜,可以补脑。”白玛把拌好的人参果端来,忍笑调侃他。
“你不也没看出来。”
“我是因为无条件信任你,所以不算。”
讨巧。霍水想,并拉过酸奶碗,泄愤似的大塞一口。
嗯,还蛮好吃的。霍水咽下去,又惊喜挖了一勺子,顿时把刚才的事忘到九霄云外。
白玛把人参果上锅蒸过后,晾凉,放了一小勺酥油,三勺白砂糖,然后全部拌进了牦牛酸奶。一碗西藏人参果拌酸奶的小甜品就完成了。
霍水边搅边吃,十分得趣,找回了小时候吃星球杯的感觉。
这个小果子是挺甜,口感诺糯糯的,有葡萄干的感觉,却又没葡萄干死甜,但藏民家的自制酸奶——是实打实的死酸,膻味太重了,奶味太重了,看似致死量的砂糖,正好中和。
“好吃吗。”白玛同样端了一碗酸奶,坐到霍水旁边。
“还不错。”霍水抿着勺子,然后苦笑了一下,“口味很新奇,是在城市吃不到的味道。”
“还剩下很多,明天可以试试拌米饭的吃法。”白玛往嘴里送了一勺,露出被甜食填满的幸福笑容。
小甜果拌米饭?霍水没法想象那个味道,跟八宝饭一样吗。
“我感觉这里的食物。”霍水停顿了一下,去想合适又不冒犯的措辞,“很天然,不多调味,时常给我一种能看见食材生前长什么样的感觉。”
说到这,霍水可能觉得这句话潜台词是在说食物粗糙,立马补了一句。
“是原汁原味的意思。”
正如这个牦牛酸奶,他闭上眼,差点错觉自己正被一只牦牛妈妈抱着喂奶,马上就能哞哞叫出来。那个新鲜劲啊。
白玛被这个无厘头的形容逗笑了,说,“是还需要一点时间去适应吧,很难有人一开始就觉得好吃。”
霍水不好意思挠头,不予否认。
西藏不以美食著称,这里的食物一开始确实很难适应。如果不对胃口,甚至觉得难吃,毕竟如果真的那么惊艳,早就在全国流传开,餐馆遍地都是了。
但霍水吃了几天,也算吃出点门道了。
西藏海拔高,沸点低,所有食物的做法,都是围绕这个两个特点来的。饮食结构少蔬菜,大多是青稞和土豆,顶饱;多肉奶,肉味特别正,奶味十分浓,也就是所谓的“红食”“白食”。
因为寒冷,热量和脂肪必须拉满,所以酥油茶才成为一种大众饮品。一些风干、发酵的做法,也是应运过去物资匮乏的环境而生。
如果是游客,才待几天,八成没法适应。但霍水已经待了很久,入乡随俗,渐渐也在这种饮食中找到了趣味。
这不是轻飘飘地左耳进右耳出,而是切实在嘴中体验到的文化。
不过有时......
霍水把勺子塞入嘴中,被一块没有搅到砂糖的酸奶,酸得一激灵。
还是很难和解。霍水在心里苦笑。
酸奶做了四份,直到两人慢悠悠吃完,也不见父女俩回来。于是白玛起身,准备在他们回来前,把饭做好。
霍水举手,说要帮忙打下手。他一直就觉得住在这很麻烦人家,现在终于有机会还一个人情了。
两人走到厨房,一个人宽敞,两个男人却挤了些。厨房不小,大半却被一个巨大的炉灶占了,厨房没有烟囱,全靠门窗散味,天花板已被熏得黝黑发亮,有一层光。冰箱里整齐码着剩余的肉,一些蔬菜,白玛随便扫了一眼,对做什么心里就已经有了定夺。
霍水站在一旁——一个忠实的速食产品拥护者,厨房比脸还干净的人,是没有民主发言权的。
开始备菜。霍水手忙脚乱帮忙,无非是帮忙切肉、洗菜、烧水。但这些白玛都做得比他利索,霍水不仅没帮上什么忙,反而总站在最碍事的位置。堪称一种百发百中的天赋。
后来,霍水找到了最合适自己的工作。烧火!
这个灶是个老式灶,要手动加柴、吹火。柴灶底下一个羊皮风囊,一头是开口,一头是固定的铁质风管,只要提起羊皮再下压,火就会旺上一大截。
霍水蹲坐在灶底下,承担起了“灶王爷”的重任。加柴、吹火、加柴,吹火,搞了一身柴灰,也不嫌脏,发挥了当年在研究室死磕数据的犟劲,一心扑在这个小玩意的用法上。
一开始还掌握不好,一会火大了,一会又小了,让正在掌勺的白玛左右为难,都这样,也没舍得说霍水一下,只让他慢慢来,别急。
霍水最受不得这种说法。骂他两句,心里还舒坦,要是安慰他,只会让他更急。就跟当时睡过头,他让自己别急,结果自己反而摔了个狗啃屎一样。
好在霍水聪明,一下就掌握了技巧,两人很快就打起了配合。
站起来时,他已经两腿发麻,直接摔在了白玛身上。
白玛一愣,不动声色,用手指在他额头抹了一个月牙,然后憋笑,直到彻底憋不住,像水壶漏气一样噗呲了一声。
这下霍水不用照镜子,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气不过,用自己的拇指在脸上刮下黑烟,然后摁在白玛的眉毛,把他涂成了蜡笔小新。
霍水很没形象地幼稚笑起来。大仇得报。
两人一起去洗了把脸,把热菜端上桌。
菜还是以昨天的猪肉为主,但菜式不重样。都是简单的家庭小炒菜。
经典的主食糌粑,晚上不喝酥油茶了,只喝淡茶,解腻。然后就是菜,炖大排、炒猪头、煎梅花,凉拌猪舌猪耳、还有两道蘑菇和萝卜的素菜,阵仗一点不比昨天小。
霍水再一次感叹,嫁给他的姑娘太幸福了。能做得一手好菜,真是俘获人心的硬通货。
菜一一上桌,还热乎着呢,父女就回来了。
“好香啊!白玛哥哥,你帮我们做好饭了,我爱你!”梅朵率先跑进来,一眼老辣地认出了幕后主厨,直接略过霍水,去抱住白玛的腰。
霍水自知帮得不多,但还是小小伤心了一下。自己看上去真的这么不靠谱吗!?
随后,她转过头,语气平淡不少。像是一个安慰奖。
“霍水哥哥,烧火也辛苦你了。”
呃。这个小丫头,眼太毒了。
跟梅朵进来的,除了梅父,还有一个女人。看起来三十岁上下,保养得很好,十分年轻,一双干干净净小鹿眼,白皮透着粉嫩的高原红,分明像汉族,却穿了一身正统藏装。
梅朵介绍,这是她的阿妈,也就是另一个白玛。前阵子去县城采购点东西,这才回来。
白玛见白玛,分外热情。四人站在门口寒暄一会,谢谢这、谢谢那,一下都不知道谁欠谁的情更多,要不是小梅朵口水流了三尺高,眼盯着菜都发直了,估计还能唠会儿。
五人上桌,欢快吃起来。夫妻俩简直对白玛赞不绝口,每吃下一道菜,都要蹦出一连串激动的藏语,从简单的几个单词,快变成了长难句。
霍水好奇,拉着白玛的袖子让他翻译,白玛被夸得坐立不安,耳朵都红了一圈,哪还肯给他翻译。
霍水见他不理自己,气不过,和梅朵眼神一对,当场生成鬼点子。
霍水:“他是音乐系大学生,不仅唱歌好听,还会弹乐器!”
梅朵:“白玛哥哥会做饭、会宰猪、人帅嘴甜人美心善,是当家的一把好手!”
餐桌一下炸开,夫妻俩本就热情,一听面前这个小伙子这么优秀,上玩得了音乐,下进得了厨房,浪漫、务实,还是大学生,有文化!恨不得当场介绍自家亲戚里适婚的姑娘,把他留住,当个亲家。
白玛的脸皮被越说越薄,快要破出一个洞,像是一个被撕开的薄皮石榴,一戳就要冒汁。
他蹭一下站起来,说今晚人多,再去加两个菜,溜也似得跑了。
梅父看白玛一头扎进厨房,也蹭一下站起来,说着不能总让客人下厨,也跟了上去。梅朵见两个掌勺的都走了,也急溜溜站起来,说还想加一个炸肉排!于是小腿蹬蹬蹬,准备进去当个小监工。
三人离席,偌大的餐桌只剩霍水和梅母。
刚才的欢乐猛不丁被掐断,像一小捧被吐出的烟,被三人走路的风一带,雪絮一般地散了。
霍水收回嘴角,表情一点点淡下去,只有含在嘴里的饭菜,还剩点余温。他机械嚼了两下,似乎味如嚼蜡。
他一抬头,发现梅母正望过来,霍水回了一个礼貌的微笑,却听她字正腔圆开口:
“你们来这里是干什么的,旅游吗?”
霍水一惊,筷子的肉掉在碗里,问题都忘了回答。
“原来您真的是汉族人。”霍水忽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对面也是一愣,随即捂嘴微笑。这句话在她听来,是对自己藏语学习成果的肯定。你瞧,外行人都听不出来了,这对一个二外学习者是多大的赞美。
“是啊,我原来住沿海,妈改嫁给了藏族,搬来拉萨,我也跟着一起来,然后才遇见你叔叔的。”
“那你的名字是?”
“白玛是后来我给自己取的藏族名。”
或许是因为同乡拉进了距离,让霍水感到不再那么拘谨,他一下燃起来难以言喻的八卦之心。
类似的问题大概有不少人问过,还没等霍水开口,梅母第一句就是开口解释。
“哎呀,你别看他长得那样,年轻的时候可帅了。”
梅母羞涩地笑,站起身,去柜子里拿出一张两人的合照。
霍水一看,吓了一跳,这照片里的人,这还是那个膀大腰圆、敦实力壮,一脸络腮胡的屠夫吗!
照片里穿婚服的男人瘦高挑儿的,头梳得滑溜,眉目深邃,两眼像两颗星,打一眼就是个俊小伙。这个长相,竟还跟白玛有几分相像。
岁月催人老啊。他手里那把杀猪刀,居然砍向了自己。
霍水心中顿时警钟嗡嗡大作,不安地问:
“藏族花期都这么短吗。”
梅母嘿嘿一笑,说:“不是,只是他长这样,我多没安全感,结婚后把他喂成这样的。”随后,补了一句,“今天一看你那朋友,我一下就感觉回到青春,年轻真好啊。”
“朋友啊。”霍水哂笑,不知道该不该接这话。
“你们不是朋友结伴出来玩吗?”
霍水摇头,一五一十叙述原因。
“——所以,是因为我打碎了他的天珠,我必须要还债,才跟在他的身边。”
霍水双手不停搓着茶杯,神情紧张窘促。面前正好是一碗热乎的猪排饭,像自说自话审问。
“我是很想跟他当朋友,但我怕他......不这么想。”霍水叹气。
“可我看你们关系很好,他肯定也是这么想的。”梅母安慰。
霍水摇头,抿紧嘴唇,“你也能看出他是一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的人吧。”
他顿了顿,舌头在齿间打了无数转,极力避免那个最糟的猜测,却不得不将其说出。
“就算他讨厌我,也不会直说的。”
梅母一愣。
“因为,你想。”霍水急忙解释,“那可是他家人的遗物,就算没有那层含义,那也是个古董,把我卖了都赔不起,这种情况下,恨对方才是正常的反应吧。”
“霍水,最好不要这么猜测对方哦。”梅母语气严厉,像是在训斥小孩。
霍水睁大眼,不好意思低下头。
“如果有什么矛盾,要当面说清。”她莞尔一笑,眼睛弯弯,快四十的人了,不显老,像只粲然的小梅花鹿。
“可是我——”霍水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阿姨帮你。”
“怎么帮?”
“想要人说真心话,还能有什么方法。”她伸出一根手指,脸上攒不住地笑,“当然就是——”
“灌醉他?”
“灌醉他!”
两人异口同声。
“会不会不太好。”
霍水记得,白玛说过自己不擅长喝酒。他现在理性和感性在疯狂拉扯,又想听到他说真心话,又不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没道德。做人真难。
“这算什么。”梅母提高音量,掷地有声,“我当年就是这么拿下你叔叔的!几十个追求者,你觉得阿姨凭什么脱颖而出,追人就是要敢想!敢干!喜欢就是喜欢,不搞啰里吧嗦的暧昧,直接拿着喇叭去门口表白,问出他的心意。”
“那,要怎么灌。”霍水小声问。他被这彪悍的父母爱情震撼,终于突破了心理最后的防线。
拜拜!良心!
“你知道过几天,村里的青稞一收完,会举行献新祭吧。”
“嗯,我听梅朵说了,把新收成的谷物献给天地神灵,做新食、酿新酒,再大家一起分食。”
梅母点头,说:“对,等收获一结束,大家就会用新谷酿酒,两天后启封,开始献新。到时候呢,每家都会在广场摆上自己的小摊,互吃互喝,在献新时拒酒是不礼貌的,到时候阿姨摆两坛酒,你狠狠灌他就行了。”
这个汉族女人,用最纯真的脸,说最彪悍的话。
霍水一愣,想:这么简单粗暴!?
“那我,那。”霍水欲言又止。他想问的是,有没有不那么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法子。
梅母摆手说:“放心,新酒的度数很低,跟饮料差不多,到时候阿姨给你做个标记,你喝新酒,他喝陈酿。”
霍水恍然大悟。谁说没有世上完美犯罪计划!
“神灵不会在看吗。”霍水跟自己最后一丝良心抗争。
“神灵会原谅我们的。”梅母双手合十。
两个毫无信仰的唯物主义汉族人一拍即合。
“不过,关于那个天珠,我觉得你也不用太紧张。”梅母笑。
“为什么?”
“就算你不懂藏族的天珠,也知道玉佩吧,两个的作用是相似的。”梅母点出,“玉碎即安。”
霍水若有所思,这个理论他听过。在某个不靠谱的博士嘴里。
“所以我认为,是那个天珠保护了你,或者说是保护了主人重要的人。”
“谢谢你这么安慰我,但我和他那个时候,甚至还不认识。”霍水苦笑。
梅母叹气,似乎在责怪这个不知变通的犟脑袋,分不清什么叫浪漫主义的解读。
“你觉得缘分之间,会牵着一条让你看见的线吗,如果是,世界上哪还有这么多孤独终老的人。”
“缘分。”霍水疑惑。
“缘分。”梅母语气坚定。
霍水在心头反复摩挲这两个字,像盘玉一般,直到它变得油亮了,灰暗的心头也出现一束光。恰巧这时,三人端着菜出来,霍水循声抬头,正好和白玛对上视线。
他凝望那双黑玛瑙的眼,心头像有一束火,火外包着一层冰。火说,你想靠近他,想和他成为朋友。冰却说,你是他的仇人,不能蹬鼻子上脸,利用他的温柔,该要清楚自己的立场。
一直以来,他就是这样和白玛相处的。
诚然,有许多演的成分——演出的开心、演出的嬉闹、演出的要好,因为霍水始终把自己放在罪人的位置,只有看到他笑一下,好像才会得到宽恕。
而现在,听到梅母的解释,那层冰好像骤然脆了、弱了,滴得他心头潮湿。水滴着,被火烘着,像是站在盛夏的雨林,沸腾地窒息。
“怎么了,这么看我。”白玛笑着,坐回他身旁。
“没什么。”霍水摇头。
“刚才跟阿姨聊什么呢。”
“说要教我藏语。”霍水看他,心底发虚。
“为什么不让我教。”白玛惊讶,语气有些委屈。
“那个,因为。”霍水支支吾吾,“因为我担心你会骗我。”
白玛疑惑。
霍水梗住,进一步胡言乱语解释,“让母语使用者教的话,不都会有这种担忧吗。比如把‘我爱你’教成‘早上好’,结果每天早上我都要对你说一遍我爱你!那岂不是很丢人。”
“还有,教我一些情话,骗我是日常问候。”
“又或者,打着教学的名义,让我去读藏语的肉麻小说。”
霍水舌头打结,脑子不知怎么回事,十句话十句不离爱情。
白玛怔神,被霍水一套连招打得不知如何还口。
半响,他才叹了口气,给霍水夹了一筷刚出炉的新菜——烩猪脑。
霍水没领会白玛的言外之意,吃了一口,觉得挺香,乐呵呵在那笑。
他满心满意,都在期待献新祭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