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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苦艾 要是有苦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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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只当那天夜里陈婶在说笑,没想到次日一早,陈婶还真就打了个电话过来。
常玺抱着花瓶,站在楼梯上,听见梁清观叹了口气说:“那我打个电话先问问林娅吧。”
他现在一听见林娅两个字,就条件反射性警铃大作,梁清观挂了电话,听见他下楼的声音,于是转过身。
“陈婶打的吗?”常玺试探地问。
梁清观无奈地点了点头。
“这事闹的。”梁清观说:“昨晚我们不是走了嘛,陈婶就打了个电话给林娅的妈妈,说着说着,人家说不然叫出来约个饭吧,现在林娅已经在餐厅等着了。”
“我问问林娅那边什么情况。”
说完梁清观拨给林娅的电话很快就通了。
常玺站在他稍近点的地方,明知道偷听不太好,但还是忍不住竖起了耳朵。
努力了其实也不听见,不知道那头说了什么,梁清观眉头微舒:“成,那你就在那等我吧,我一会儿过去。”
挂了电话。
“你要出去啊?”
梁清观“嗯”了声。
“林娅叫我帮个忙,应付过去,应该很快就回来了,”梁清观想了想:“也说不准,如果没等到我,就先出去吃吧。”
刚要上楼梁清观又折回来叮嘱常玺:“别饿着了。”
才刚养出点脸颊肉,看上去没以前那样苍白没血色。
“哦。”
梁清观换了身衣服,走了。
常玺把花瓶放在桌子上,然后小跑上了二楼的露台,他目送着那道修长的背影下了坡,再转弯,很快消失在视线里。
一切都发生了的太快了,等他后知后觉反应过来,那点不舒服的后劲才涌了上来。
常玺也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按理来说,梁清观和林娅郎才女貌,还是初中就认识到现在的,在一起也挺合适的,作为梁清观的朋友,他不应该祝福吗?
无意识摩挲着红木的楼梯扶手,忽然百无聊赖了起来。
上午十点整,梁清观刚刚出去十分钟,他把视线从客厅钟表收回来,决定要做卫生。
其实民宿会配备专门的清洁人员,隔天打扫一次,但因为是久住,他和梁清观都不太习惯有陌生人进来。于是就和老板沟通了一下,能不能取消这个服务,对方很爽快地答应了。
上次一起搞卫生还是前几天,常玺刚病好了一点儿,再加上外面下雨出去,自己也闲不下来。
梁清观不让病人沾凉水,于是常玺就很自觉地负责起扫地,拿鸡毛掸子除除灰等工作,一通打扫下来两人都出了一身汗,于是各自回房间洗个澡,然后吃饭,凑在一起看电影聊聊天。
有时候常玺都会恍惚,自己明明不是爱和人合租的性格,怎么就和梁清观这么合拍呢?
合拍到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孤独了这种情绪了。
常玺提起精神从卫生间提一桶水,他本来想先扫地的,可是扫一会儿又感到焦躁不安,扫把丢了拿拿了丢,他放弃了,那就先擦东西吧。
擦完了桌子,再擦窗,扶手。
他时不时看着时钟,五分钟,六分钟……原来时间过得这么慢吗。
常玺心想,与此同时,手无意识地去够桌上的花瓶,但花瓶本来就处于边缘,被这么一推,整个摔了下来。
还好他眼疾手快抓住,那时候玻璃瓶离地板只有不到五十厘米。
常玺浑身吓出一身汗,卸了力坐在地板上,看着手上的洋甘菊。
哪怕用了花店送的保鲜剂,再多么细心地浇水呵护,但失去土壤,过了花期的花瓣边缘已经焦枯了,耷拉着头。
常玺看着几秒,忽然很难过。
他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天发生。
失去了土壤不是长青的花朵,注定有枯萎的一天,枯萎了就是死了,死了就是再也回不来了。
十点三十分,梁清观才出去三十分钟。
整这一出常玺彻底没心情做任何事了,洗了个手,坐回沙发上。
他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很慢,要是有苦艾酒就好了,醉了醒来就能看见日落。
梁清观出去整四十分钟。
常玺再也克制不住,夺门而出。
海花镇离海滩最近的一个街区,一个穿着米色针织衫,戴着黑框的俊秀的年轻人正迎着人潮汹涌,四处张望着,狼狈地,茫然地,像丢失了什么珍贵的东西。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找些什么,但他无法控制寻找的动作,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安心。
不时有路人投来好奇的目光,但男生全无反应,直到不小心踩空,从一个小台阶上踉跄着显些摔倒,从右脚传来刺痛感,他卡顿的大脑终于有了反应。
回过神来,常玺发现自己已经深处在人潮中间,呼吸急促,浑身颤抖。
如果他的心理医生在,一定会阻止他的举动,告诉他,你现在的状态很危险,必须回去。
常玺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可是无论走过多少个人都没有自己想要的身影。
雨后的晴天明媚的过分,阳光晃眼,恍惚间好像又回到了七岁母亲离开的那个长夏。
他鼻子一酸,逆着人群,一瘸一拐地走了。
也不知道顺着街道走了多远,直到看见前面的路标。
目海路。
红色的小目标标注着目海路往前走就是海滩,往右边直走就到南街。
南街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悉,常玺苦思了一会儿,才恍然大悟,那是他和梁清观第一次赶街的地方。
在那里他们遇到了送椰汁好心爱笑的老板娘,还一起排了快一小时的队买到片仔癀饮料,而且南街那一块餐饮店也比较多,如果梁清观和林娅要一起吃午饭的话那里也比较有可能。
常玺已经打算去找梁清观了。
至于找到说些什么,怎么办,是偷偷摸摸继续跟着他们吗,还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偶遇,厚着脸皮加入他们。
完全没想好,此时此刻他只知道,他要看见梁清观,只要看见他就好了。
在海滩和南街纠结了一会儿。
常玺决定去南街。
到了南街后,常玺才发现这里好像是入口,周围的景致和当时赶街的地方天然之别。
南街是所以会被外地开发商青睐,发展成经济区,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是条古街,有很多民国时期留下来的古建筑群,再被经济开发后,新建的商铺也都装修成红墙红瓦的样貌,所以一眼看上去差不多。
周末南街人非常多,不止是乡镇里的,县城里,还有其他城市来旅游的,如果站在二楼往下看这条人海就会觉得十分的壮观。
常玺身高有一米七八,虽然不是很高,但在南方也算醒目了,而且他比例很好,就显得比实际身高看上去还高挑。
一个清俊白净的男生瘸着腿,没有目的地闲逛,很难不吸引人的目光。
那些目光大多数都是善意的,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帮帮他。
其中两三个穿着校服背着书包的女生交头接耳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走上前,热心地告诉他说往后五十米处有一家药店,如果受伤的话可以去那边包扎一下。
常玺礼貌地道谢:“好的,谢谢你们,我一会儿过去看看。”
为首双马尾的那位姑娘好奇地问他:“你找人吗,刚刚大老远就看见你在这里走来走去。”
常玺犹豫了一下,很快点了点头。
“你们有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风衣和西裤的男人吗,他很高,可能有一米八五左右,脖子上有一颗痣,他应该和一个女生,在一起,女生的话……”
“齐耳短发,一米七大概,有带耳坠的话可能是两个大的圆形耳环。”
常玺很努力地去描述,不想错过一点信息,林娅和梁清观都挺显眼的,如果有人看见应该会有点印象。
他抱着很大的期待,谁知道女生之间对视一眼,摇了摇头:“没看见欸。”
常玺心跳突然空落了一拍,如果没看见的话,是不是说明梁清观他们没在南街呢?
一开始就找错方向了。
礼貌地谢别两位女生,他朝着相反方向走去。
所有人都从南街入口往里赶,只有他一个人逆着人群,显得有些可怜。
常玺看到了女生指的那家药店,但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转身离开。
其实扭了一下问题并不是很大,一开始疼一下,现在适应了还好,就是直着走,会疼,只能稍微瘸一点,所以看上去吓人。
正午十二点,这时间去南街的应该是吃饭,所以入口的人更多了。
常玺就这样走了一会儿,走出了南街,过了个桥,这里应该是老居民区,很安静,常玺找了个长椅坐着,放空思绪看着天。
天空蓝的可以拧出水,云朵软乎乎的,有一行鸟在视线中飞过去,很美好的景致,可他还是提不起什么心情。
直到有什么软软的东西蹭了蹭他的裤子和鞋子。
那是一只小三花。
起初常玺还以为是流浪猫,很它实在太干净了,不太像。于是常玺仔细端详了半天,在它右脚上找到了微型定位器。
尽管是家养的,主人也装了定位器,但母猫在外面还是太危险了。
常玺想着四处逛逛看有没有找猫的,结果绕了一圈回到原地,就在长椅右侧大概五米处,敞开的门,一个老大爷朝他挥了挥手,很从容地进门了。
这一瞅瞬间尴尬的不行,坐回原位,三花还坐在地上很优雅地舔毛,常玺弯下腰,小声对猫嘀咕道:“原来你主人就在旁边啊,我还以为你自己偷偷跑出来。”
三花很无辜地喵了一声。
人,猫乖的很,才不会乱跑。
这只三花亲人得很,给自己舔完毛,就开始蹭常玺,先是蹭蹭鞋,然后再蹭蹭裤子。
爱蹭人就算了还爱撒娇,撒娇鬼,一定要常玺摸它,不摸就喵喵叫。
喵喵喵。
常玺口干舌燥,决定鸣金收兵,歇罢停战,他看着猫,猫看着他,诡异地对视一会儿,常玺今天第一次真情实感地笑了。
他摸着小猫的背,摸着摸着就忍不住开始吐苦水。
“小猫啊,我和你说,我在找一个坏人。”
“他明明说会很快回来,回来陪我吃饭,结果食言了。”
其实走之前梁清观说的是,可能会回来,不一定,但是常玺不管了,不要和难过的人讲道理。
“所以我很生气,你知道为什么吗?”常玺表情严肃地和小猫说:“就是你想想啊,你爷爷每天都和你吃饭,然后有一天突然不管你了,把你丢到一边,还和其他猫一起吃饭了。”
小三花一听立马炸毛了,同仇敌忾地喵了一声。
“你也很生气对吧。”常玺喃喃自语:“不是我小题大做。”
猫咪立马蹭了蹭他,他心里软软酸酸的。
“我要是和你一样,是一只猫就好了,”常玺放轻声音:“那我就在他十几岁的时故意碰见他,然后死皮赖脸跟他回家,他这人,还挺心软的,应该会收留我吧。”
“我努努力吧,陪他十几年,他就,就等等吧,等我走了,再给我找……”
女主人。
意识好像在抗拒,抗拒梁清观和别人在一起的任何可能性,常玺哽咽了一下,吞了回去。
小猫咪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难过,那双漂亮的黑宝石一样的眼睛那么难过,明明是晴天,却在下一场无声的雨。
常玺白皙的手指触碰着猫的背,却不敢摸下去,他怕自己会把这只陌生的猫抱在怀里,把它吓跑,犹豫了一下还是收了回去。
“小猫。”
“喵。”
常玺看着它的眼睛,那双蓝绿的眼睛里,好像看到自己。
“你说我是怎么了呢?”
“喵喵。”
“明明一开始只是想做朋友就好了,可是看见他就很幸福,离开了他就很痛苦。”
“喵喵喵。”
“小猫。”
“你说我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一片风吹起,枝头簌簌作响,应当是一棵过冬银杏树,没了叶子,只能摇摆着枝干。
有些话说出口了,就好像没那么难承认的。
常玺喉咙干涩:“我想,应该是这样吧。”
“我病了,病了很久,我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喜欢。”
“可是如果我想永远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想他身边有其他人,只有我们两个。”
“这种想法应该叫做喜欢吧。”
或者是不是能叫做
爱呢。
刚刚和陌生小猫说了半天,太不争气,竟然还哭了,还好旁边没人路过,不然太丢脸了。
常玺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心情好了很多。
他想回去了,于是和这只小猫咪告别,常玺最后摸了摸小猫的头,笑着说:“我要走了,我找不到他,还是回去等他吧。”
“如果你看见的话。”
“黑风衣西裤,一米八五,30多岁的……”常玺顿了顿,愤愤不平地说:“老男人。”
“脖子右边有一颗痣,你看见他就。”
“就……”
也不要挠他了,就踢他一脚吧,算替我报仇。
常玺刚要说,一直很乖的小猫突然开始咬着他的鞋子,不停地开始叫,常玺蒙了,还以为它不舒服,但是感觉不太像。
三花还在契而不舍地咬他裤子,好像想叫他起来。
于是常玺起身,顺着猫指引他的方向看去。
桥的对面,一颗枯树旁,泰餐。
黑风衣黑西裤,一米八五,脖子有没有痣看不清。
他一直再找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