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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霓虹下的折骨与不散的余音 七年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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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的时间,足够让明城这座城市翻天覆地。
一栋栋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霓虹灯将城市的夜空照得如同白昼。然而,繁华的阴影里,老巷依然像一块腐烂的疮疤,顽固地散发着潮湿与贫穷的气息。
深夜十一点半,明城著名的销金窟——“暗调”地下酒吧。
重金属音乐震耳欲聋,舞池里群魔乱舞,空气中混杂着劣质香水、酒精和荷尔蒙的味道。在这个光怪陆离、充满欲望的地下世界里,穿梭着一个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身影。
十七岁的祈光,穿着酒吧最廉价的黑白侍应生制服,手里端着托盘,灵活地避开那些醉鬼伸出来的咸猪手。
七年的时光,将当年那个瘦弱的小男孩,抽条成了一个身形清瘦挺拔的少年。179公分的身高,在一众成年男人中并不算惹眼,但他那张脸,却有着一种让人倒吸一口凉气的、惊心动魄的美。
天生浅金亚麻色的微卷短发,在酒吧昏暗闪烁的射灯下,泛着一种近乎冷淡的光泽。冷白皮在灯光下近乎透明,鼻梁挺直,而那双标志性的浅碧色眼瞳,此刻被隐藏在细碎的刘海阴影里,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清冷与淡漠。
哪怕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站在角落里擦玻璃杯,自带的异域精致感和那种“易碎却扎手”的独特气质,依然让无数双隐秘的眼睛像水蛭一样黏在他身上。
“3号卡座,两瓶黑桃A,送过去。”领班王哥把酒重重地磕在吧台上,眼神复杂地瞥了祈光一眼,“机灵点,那可是盛宇集团的高管,别怪哥没提醒你,人家盯你一晚上了。”
祈光没有说话,那双碧色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他修长白皙的手指端起托盘,指关节处隐约可见几道尚未愈合的细小划痕——那是白天在花店打工时被玫瑰刺扎的。
他稳稳地端着酒,走向3号卡座。
卡座里坐着几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怀里搂着衣着暴露的陪酒女孩。坐在正中间的,是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文败类的男人。
“先生,您的酒。”祈光的声音很冷,像深秋的井水,带着一丝还没褪去少年气的清冽。他微微弯腰,将酒瓶放在大理石桌面上。
就在他准备抽身离开的瞬间,一只带着厚重金戒指的油腻大手,猛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祈光的背脊瞬间僵硬。
“急什么。”金丝眼镜男笑眯眯地看着他,眼神肆无忌惮地从他金色的短发一路扫到他清瘦的腰线,眼底的贪婪毫不掩饰,“你叫祈光是吧?中英混血?长得真漂亮。在这里端盘子,一晚上能赚多少钱?”
祈光用力挣了一下,没挣脱。他垂下眼眸,声音冷得结冰:“放手。”
“装什么清高。”旁边的一个男人起哄道,“王总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妈不是在医院透析等死吗?只要你点个头,王总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够你妈换个肾了!”
听到“透析”两个字,祈光眼底的冷漠终于有了一丝裂痕。
他太缺钱了。
林婉的肾衰竭越来越严重,低保和微薄的救助金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他白天上学,放学后去花店打工,晚上来酒吧端盘子,周末还要去接廉价的平面模特私活。他把自己活成了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可哪怕他拼尽全力,医院催缴医药费的单子依然像雪花一样飞来。
一万块。林婉明天的透析和进口药,还差整整一万块。
金丝眼镜男敏锐地捕捉到了祈光眼底的挣扎。他从公文包里抽出一沓厚厚的人民币,直接拍在祈光面前的大理石桌面上,红艳艳的钞票在灯光下刺痛了祈光的眼睛。
“这只是一半的定金。跟我走,陪我睡一晚,剩下的五万明天打你卡上。或者,你想出道?我认识几个做地下摄影的导演,就你这副模样,去拍点‘特殊’的照片,一年赚个几十万轻轻松松。”金丝眼镜男的指腹暧昧地摩挲着祈光的手腕,语气里满是施舍。
“怎么样?这可是你端一辈子盘子都赚不到的钱。何必跟着你那个要死的妈受苦?”
周围的男人发出一阵心照不宣的下流笑声。在他们眼里,这种出身贫民窟、长着一张狐媚脸的漂亮男孩,只要钱砸得到位,迟早都会乖乖张开腿。
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凝滞了。
祈光的视线落在那沓鲜红的钞票上。只要他点一下头,只要他闭上眼睛忍受一个晚上,他母亲下半年的救命钱就有了。他不用再为了几毛钱的折扣去菜市场捡烂菜叶,不用再在寒冬腊月里用冷水洗盘子。
这是一种足以摧毁任何一个十七岁少年防线的诱惑。
可是,就在那个男人的手顺着他的手腕,企图往上摸向他手臂的时候。
祈光的左手猛地攥紧。
隔着单薄的衬衫制服,他的掌心死死地压在了自己心口的位置。衣服底下,一枚用红线挂着、边缘已经磨损发亮的黑色吉他拨片,正静静地贴着他温热的皮肤。
坚硬的塑料触感,像是一道惊雷,瞬间劈开了他脑海中短暂的混沌。
“只要你不把这玩意弄丢,我就在。”
七年前,那个有着锋利黑发和冷峻眉眼的男孩,在梧桐树下对他说过的话,穿越了漫长而痛苦的岁月,清晰地在他的耳畔响起。
傅沉舟最讨厌脏的东西。
如果今天他为了钱,把自己的自尊和灵魂卖给了这些蛆虫。如果有一天,傅沉舟真的回来了,他该用什么样的姿态去见他?
他不怕穷,他只怕自己配不上傅沉舟的干干净净。
祈光眼底的挣扎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碎骨重塑般的决绝与傲骨。
他猛地抓起桌上那瓶刚开封的黑桃A。
“砰!”
一声脆响,祈光毫不犹豫地将昂贵的酒瓶重重砸在卡座的大理石边缘。玻璃碎片四溅,淡金色的酒液喷涌而出,溅了那个金丝眼镜男一身。
手里只剩下一个锋利的半截玻璃瓶颈。
“啊!你疯了!”金丝眼镜男吓得猛地松开手,狼狈地往后退去。
祈光握着那半截锋利的碎玻璃,碧色的眼眸在昏暗的灯光下冷得令人胆寒。他没有看那沓钱,而是居高临下地看着那几个惊慌失措的中年男人,原本清冽的声音此刻透着一股不容侵犯的狠劲:
“收起你的脏钱。我嫌恶心。”
说完,他将半截酒瓶随手扔在桌上,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卡座。
“你他妈的!一个出来卖的装什么清高!明天我就让这酒吧老板开除你!”身后传来金丝眼镜男气急败坏的怒吼。
祈光没有回头。他走到后台,脱下那件散发着酒气的廉价制服,换回了自己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外套。
从酒吧后门走出来的那一刻,明城凌晨两点的冷风呼啸着灌进他的领口,冻得他狠狠打了个寒颤。
今晚的工资被扣光了,明天还得再去重新找一份夜班的工作。一万块的医药费还没有着落。
现实依然像一座大山一样死死压在他的脊背上,试图将他碾碎。
祈光孤身一人走在空旷的街道上。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瘦弱。他停下脚步,从旧外套的口袋里摸出一个泛黄的速写本和一支铅笔。
在这个连一台便宜数码相机都买不起的七年里,他只能用画笔,一笔一划地记录下他想要留住的光影。
他就着昏暗的路灯,用冻得通红、满是细小伤口的手指,快速在纸上勾勒着。画纸上,不是这座繁华冷漠的城市,而是一个只有他自己看得懂的侧影。
宽阔的肩膀,利落的短发,低垂的眉眼,以及手里抱着的一把旧木吉他。
十七岁的祈光,在这个被世界抛弃的寒夜里,靠在冰冷的电线杆上,闭上眼睛,将脸轻轻贴在画纸上。
“傅沉舟……”他轻声呢喃,声音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与委屈,却又无比坚定,“我没收他们的钱。我干干净净的。你什么时候……才回来啊?”
只有风回答他。
凌晨四点,祈光回到了老巷。
那间逼仄的破屋里依然弥漫着浓重的中药味。林婉在病床上不安地睡着,眉头痛苦地紧锁。祈光轻手轻脚地烧了热水,替母亲擦拭了脸颊,然后走到床底最深处,拖出了那个长方形的旧箱子。
打开箱子,里面静静地躺着那把断了琴颈的旧木吉他。
七年了。琴颈上缠满了厚厚的绝缘胶布,那是祈光一点点修补的痕迹。琴身上换了崭新的、最便宜的钢丝弦。虽然它的音色再也回不到从前那般浑厚,甚至有些走调,但它依然是完整的。
祈光小心翼翼地抱起吉他。他没有拨片——因为他脖子上的那一枚,是他用来续命的,他不舍得用来弹琴。
他用自己满是伤痕的指腹,轻轻压在坚硬的琴弦上。
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十七岁的金发少年抱着一把破旧的吉他,没有弹奏任何复杂的曲子,只是固执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最基础的和弦。
因为七年前,那个人就是这样握着他的手,教他扫下第一个音符的。
指尖磨出了血泡,挑破,结痂,变成厚厚的茧。
祈光的眼神清醒而冷酷,哪怕生活已经把他逼到了绝境,他依然没有放弃。他明天会去卖血,去工地搬砖,去接最累最苦的活,只要能把母亲的命保住,只要能活下去。
他要等。
哪怕等到骨头生锈,等到世界末日,他也要在这片老巷的废墟上,干干净净地等他的神明归来。
这七年的苦难没有将他变成任人玩弄的泥水,反而将他淬炼成了一把包裹在柔软金发下的、绝不弯折的冷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