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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吃醋 俨然已经有 ...

  •   周一,天气阴,冷风吹的窗户咯吱作响。
      乌云翻涌,暗沉的天气总会影响人的心情。

      叶惊春噘着嘴,戳着碗里的米饭,小口小口的吃着东西,磨磨蹭蹭。

      沈知闲吃饱了,看着她面前只伤了表层的米饭,不悦的皱了皱眉。

      看到她心情变差,沈知闲莫名也有些不爽。

      他昨晚站在阳台上三个小时,吹着凉风,等滚烫的心跳慢慢变凉。

      站在阳台,视线落在她昏暗的房间,逐字逐句思量起她那句回答,一字一句,连停顿和语气转折都不放过。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她肯定喜欢他,毕竟他那么好看,被他的美貌折服也是情有可原。

      尽管他对她并没有兴趣,这辈子大概也不会喜欢她,更无法回馈她纯真美好的暗恋。

      不过,他可是很“宠粉”的,稍微给点甜头也无伤大雅。
      只要她的要求不过分。

      他掏出手机,修长细腻的指尖在屏幕上戳了几下,在一个男生群聊里发了条消息:
      女孩子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或者说,她们去哪里会开心一点?

      这个群聊统共有六人,个个都是A市家世显赫的贵公子,被他联合起来,合资开了一家数字科技公司。

      公司现今已经上市,在市场上也早已站稳脚跟,收益趋于稳定,或者说不断上涨,最近在研发新项目,拓宽销售渠道。

      沈知闲不经常去公司,一般都是在家开线上会议,对公司未来的方向进行统一指导。

      群里六个人,除了沈知闲,都是花花公子,女友换的比翻书都快,经常在群里炫耀自己和女朋友的合照。
      甚至自告奋勇想给沈知闲介绍对象,通通被他无情镇压。

      他对男女之事毫无兴致。

      这句话一发出来,原本略显冷漠的群顿时炸了锅。

      纯爱战士:沈哥,我没看错吧?沈哥竟然铁树开花找女朋友了。

      想你的夜:啊……夏天,是动物们恋爱□□的季节,空气里弥漫恋爱的酸腐味……

      kio鱼:艹,沈哥还要哄人,这是栽了的程度啊,谁啊?发出来让大伙瞧瞧,膜拜一下。

      码农工程师:看大嫂!看大嫂!我要看大嫂!

      S:滚!没有大嫂,就是我一个小迷妹,再转移话题节假日减半,扣工资。

      码农工程师:别啊,再干下去我头发都要掉没了,到时候不漂亮了还怎么泡妞。

      kio鱼:哄女孩当然是去酒馆,找个浪漫能看到星星的阳台,喝点美酒,说两句情话,这方法百试百灵,肯定没问题。

      纯爱战士:A市最近新开了一家酒馆,叫梦情,情侣半价。

      S:我不差钱。

      沈知闲把手机扣在桌面上,手指交叉,下巴轻放在手背上,盯着她握着勺子的圆润钝感的指尖,莫名有些渴,冷哼一声。

      “再叉米饭就要碎成渣了,你要打成浆糊吃?”

      叶惊春垂眼看着碗里黏糊糊的米粒,嘟了嘟嘴,“我就喜欢吃黏的,不行吗?”
      管天管地,还要管她爱吃什么。

      她救了他,却连个谢谢都没得到,莫名其妙冷淡她,莫名其妙了嫌弃她,现在竟然莫名其妙管他吃饭。

      气的她把碗一推,不吃了。

      她拉开椅子,准备进屋睡觉。

      转瞬,又想起什么,走回来,气呼呼的,拿出柜子里包装好的药,又给他倒了一杯温水,语气冷冰冰的,递给他,“吃药。”

      她气恼的语气不仅没让沈知闲生气,反而让他心情愉悦,扬了扬唇。

      这么在意他啊,生气了也不忘提醒他吃药。

      他乖乖低头,嘴唇贴着杯壁,就着她喂水的手,主动把药一饮而尽。

      完全忘了他昨天在徐黎面前说的大话。

      桀骜不驯的大少爷也会在人后乖巧低头,在他未曾发现的某一刻,俨然已经有了老婆奴的雏形。

      *

      山庄的地下车库灯火通明,面积更是宽广无比,灯火通明,一辆辆名贵跑车陈列在此,等候主人的挑选和驾驭。

      颜色或暗或亮,闪耀或暗沉,她在电视上见过的没见过的,这里通通都有。

      鬼知道,沈知闲说要开车带她出门兜风的时候,她有多震惊。

      沈知闲插着口袋,一副慵懒随性的模样,眼神落在她激动泛红的脸上,心跳的莫名有些快。

      “想坐哪辆,随便挑。”

      封闭的空间暧昧浮现。

      他忍不住向她炫耀自己丰沛的资产,好似在说“看,我多有钱,喜欢我很正常”,动物园的花孔雀都没他会开屏。

      叶惊春穿了条牛仔短裤,露出笔直纤细的小腿,迈的步子小,总是落在沈知闲后面。

      他就走一段路,见她没跟上,再停在原地,慢慢等叶惊春跟上来,才继续往前走。

      偌大的空间,只有叶惊春时不时的惊呼赞叹声。

      他知道女生挑东西慢,不催促,不嫌弃,不说话,走到车库另一头,再跟着她走回去,神色完全没有不耐烦。

      最后,她停在一辆红色窄型跑车面前。

      车身流畅美观,金属红的颜色,在灯光的照耀下,像流动的红宝石,美得她完全脱不开眼。

      她指着它,带着期待,“就这辆,可以吗?”

      沈知闲眼眸中带着不可见的温柔,“当然可以,车钥匙在楼上,我上楼去拿,你在这等我。”

      上车、打火、开车,动作一气呵成。

      沈知闲灵活修长的手熟练的握着方向盘,跑车平稳开出车库,在柏油路上飞速奔驰。

      傍晚带着暖阳烘烤气息的风吹拂他发梢,裹着他身上的冷香。

      叶惊春头一次坐跑车,双手死死捏着安全带,后背紧贴靠背,咬着牙,心里有些害怕。

      “放松,我车技很好。”

      叶惊春偏头,看窗边的树飞速往后窜,慢慢变大胆起来,开始打量起车内部,小心翼翼的摸摸这个,看看那个。

      沈知闲看她那副满脸羡慕的模样,心头一动,明明已经快到梦情酒馆,偏偏转动方向盘,调转车头,又围着A市绕了一圈。

      云雾遮天,在天际描摹出一幅粉色油画。

      天桥两侧的景色与过去如出一辙,可又有某些东西不一样,他平生头一次感受到生命的沉重与鲜活。

      可以笑,可以闹,可以愤怒,可以忧伤,体味自由,感知情绪。
      过去的他,不过是作为一个看客,被厚厚玻璃层层笼罩起来,对世界的一切了解都像是读晦涩难懂的文字。

      透过叶惊春这个媒介,他第一次碰到了这个真实的世界。

      他转头,舔了舔上颚,冷不丁问了一句,“喜欢?”

      叶惊春语气里是满是兴奋,“当然喜欢,这车一看就贵。”
      说完,叹了口气 有些悲伤,“我努力一辈子都买不起这辆车的一个零件。”

      她这种普通人,哪怕从A大毕业,也不过是个高级打工人,拼死拼活挣一辈子也比不上大少爷的一辆车钱。

      他们之间的鸿沟,巨大的让人望而生畏。

      “送你了。”
      “啊?”
      “我说,你喜欢,就送你了,我车多的是。”

      叶惊春慢吞吞的眨了眨眼,好似还在梦中。
      这么贵的跑车,就这么送给她了?

      她好像,捡了个大便宜。

      她忏悔,吃饭的时候不应该偷偷骂他的。

      *

      梦情酒馆新店开业大吉,门庭罗列,人头攒动,想进去的队伍排到了街角对面。

      叶惊春看到这个场景,有些懊恼,“应该早点来的,这么长的队,得排到猴年马月。”

      沈只闲屈起食指敲了敲她的头,冷声提醒,“跟着我。”

      “哦。”叶惊春捂住额头,乖乖踩他的影子。

      那辆骚包到极致的红色跑车,早在停靠的那一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豹子号、限量版跑车、价格天文数字,足以证明,车上的人非富即贵。

      酒馆老板早已在门口乖乖等候,走在前面,领着沈知闲走VIP通道进入。

      也是,像他这样的豪门少爷,怎会委屈了自己。

      酒馆老板姿态谦卑,伸手开门,“沈少爷,您的朋友早已在包厢等候多时了,里面请。”

      包厢里的人见人来了,顿时炸了起来。

      “沈哥,沈哥,快给我们看看嫂子。”
      “嫂子生气了,兄弟们肯定得来帮忙,万一你一个人哄不好,我们也能帮帮忙。”
      “就是,能让沈哥您折腰的人,怎么着也得瞻仰一下。”

      叶惊春从沈知闲后面探出头来,睁着一双乌黑眸子,想着看一下前面发生了什么。

      那群起哄的人看到长相后,声音喊的更烈了。

      “呦呦呦,这也太可爱了吧,难怪捂着不让看。”
      “沈哥,她成年了吗?你好像犯法了吧!”
      “难怪能让你哄,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女朋友,我也乐意哄。”

      沈知闲本就没想邀请他们过来,对于他们这种突然袭击的打扰,莫名的特别不爽,握着叶惊春的手腕,眉眼一沉。
      “一群疯子,我们换个地方。”

      酒馆老板眼神犀利,一眼就看出他的不快,立马弯腰道歉,把他们安排在大厅前面的桌子,离酒馆高价请来的主唱很近,又位于角落,是绝佳的情侣圣地。

      这次,沈知闲倒没说什么。

      菜单上的酒名字叫的天花乱坠,叶惊春一个都没喝过,就随便点了杯最便宜,度数也不高的鸡尾酒。

      她酒量不好,两口下肚,眼神竟然开始迷离起来。

      沈知闲的那群小弟也察觉出自己做了错事,从包厢出来,坐到他周围,一副想靠近又不敢靠近的害怕样子。

      被沈知闲用眼刀扫了好几下,老实了。

      叶惊春头被热意烘烤的晕乎乎的,头侧着趴在手臂上,抬眼,盯着台上唱歌的主唱。

      主唱左手拉着大提琴,右手握着话筒,声调悠长,有股薄淡的悲伤,听的她满意的眯着眼睛,微微晃着脚。

      完全忽视了坐在她身侧的沈知闲。

      沈知闲支着头,主动俯身向她靠近,发丝垂落在女孩脸上,像爱人温柔的轻抚。

      “喜欢他?”声线平静,像是普通的问询。

      攥紧发白的指尖,咬紧的后槽牙,发黑的面色,无一不在论证,他并不似表面冷静。

      爱意仍未察觉的时刻,醋意早已趁机从缝隙中钻出,盈满他全部的心脏。

      鸡尾酒见底,醉酒的叶惊春无法察觉步步紧逼的危机,不怕死的点了点头。
      为这场汹涌澎湃的雄竞,点燃了最后一把火,“喜欢,人长得好看,唱的也好听。”

      一句话,那根名为理智的琴弦,在沈知闲脑中,彻底崩断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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