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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洁癖 轻飘飘的, ...

  •   叶惊春本就长的白净,热气上脸更衬得整个人越发的软糯,托着腮直勾勾盯着沈知闲抿了一口的酒杯,馋的砸吧了下嘴。

      酒馆的五色灯发出的明亮色彩照射在台上的男人身上,悠扬婉转的歌声,指尖在乐器上灵动跳跃,台下的掌声更是不断。
      看着倒像是那么一回事。

      但和他一比。
      还是差的很远。

      他五岁就通乐理,沈家特地从国外聘请顶级音乐教师对他进行一对一授课,比这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半吊子好的不止一个维度。

      他脱下外侧的黑纹外套,解开衬衫上端两颗扣子,喉结痒的滚动两下。
      打算喝口酒去和他pk一下。

      摸了半天,也没在木质桌面上摸到酒杯。

      他低头一看。

      叶惊春眉眼已经迷离,双手抱着他的酒杯正准备往嘴里塞。

      自己的酒杯空了,就开始抢他的。
      从哪里学来的强盗作风?

      沈知闲左手撑在桌角,伸手想夺回来,可他哪里是叶惊春的对手,酒杯被她眼疾手快的递到嘴边,不出两秒,杯里的酒液就喝下去了一大半,徒留他的手僵持在空中,格格不入。

      他松开袖扣,气的想打人。

      恶魔这杯鸡尾酒最主要的配料为姜啤和龙舌兰,入口酸甜与辛辣交织,层次犹如恶魔的陷阱,初调酸甜可口,中调辛辣酸爽,尾调更是带着龙舌兰的烈苦。

      可谓是初来饮酒的小白避雷酒之一。

      好巧不巧,沈知闲这种熟悉夜场的人点的就是这种酒。

      叶惊春刚成年不久,酒馆更是第一次来,根本喝不惯这种烈性酒,何况,她刚喝了一大口。

      火红似火的酒液在她嘴里滚动翻涌片刻,呕——的一声,又全被她吐出来了。
      更巧的是,吐在了沈知闲还未来得及收回的手心里。

      深红色的酒液流经白皙指尖和手腕的青筋,打着旋在空中不断垂坠,又在地上摊开成圆形的“血泊”。
      红白相间的配色,倒也配得上恶魔这个名号。

      酒液黏腻、温热,好似还带着她嘴角的温度。

      沈知闲语气冷得像冰,“叶惊春,你不仅喝我的酒,喝了酒后还吐在我手上,你本事挺大!”

      “嗯哼……”
      叶惊春完全没听到他说话,哼唧着趴在桌上,脸红扑扑的,嘴角还带着没吐干净的液体。

      沈知闲拿起放置的外套,大力的擦拭手掌,擦完后嫌弃的扔到地上,名贵的六位数外套被当做垃圾随手丢弃。

      “沈哥,我这有纸巾,你要吗?”
      不知是谁说了一嘴。

      他回了个凉嗖嗖的眼神,声音压抑着怒火,冷硬如石,“不需要,我去洗漱间洗手,今晚谁提议的来酒馆,工资减半,年终奖取消。”

      沈知闲说完,冷着脸转身就走。
      留下的一众人面面相觑,纷纷觉得要完。

      沈知闲有洁癖,极度严重的洁癖,这件事是整个A市少爷小姐圈都知道的规则,更是无人敢触碰的禁忌。

      之前有人不怕死,是个姑娘,想通过泼酒来吸引他的注意,攀上高枝,从而嫁入豪门。

      酒如愿泼上了,不过,当时只在他袖口晕染了一个碗口大的红圈,没有现在这么严重。
      那样的行为就让沈知闲脸黑了半个月,没人敢触他霉头,直到半个月后,传来那女生的公司被攻击打压退出A市的消息。

      好不容易拼命挤进A市,就因为泼酒这种小事被赶出去,公司规模也锐减一半,濒临破产。
      不知该夸他洁癖严重,还是该说他太过狠戾。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
      惹了这位恶魔。
      叶惊春完蛋了。

      直到地下水的凉意冲刷掉指尖的黏腻,冰凉的水洗去脸上的燥热,沈知闲脸色才终于舒缓了些。

      沈知闲撑在洗漱台两侧,透过金属水龙头的反射下,看着自己,额发黏贴在两翼,下巴不断滚落着水珠,整个人阴郁又色气。

      他头一次如此直观地正视自己。

      与其说他有洁癖,倒不如说他厌恶一切触碰边界的亲密行为。

      被泼酒算一个,这次也算一个,在他心底,都是可以被称之为“越界”的举动。

      而越界对他来说,意味着危险。

      他抗拒一切可能让他产生为之付出一切想法的行为,更不愿成为像他母亲一样,终日惴惴不安,在爱情里患得患失,渴望占有一切爱人的东西。
      像一头病入膏肓的疯子。

      *

      “沈哥,女人多的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说话的人叫顾随野,一头火辣扎眼的红毛,耳钉舌钉整了个全套,锁骨上还纹了朵黑玫瑰,是圈里有名的花花公子,也是沈知闲的堂弟。

      他喝了口酒,站起来。

      ktv包厢里站了一排女生,容貌各丽。

      他悠哉悠哉的逛了一圈,挑了个和叶惊春有着相似类型的女生。
      都是清纯可人的小白花。

      轻轻一推。

      那女生本就对沈知闲心生向往,顺势往他怀里倒去。

      顾随野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吹起了口哨,“沈哥,这不比她漂亮多了,美人在怀,你艳福不浅,今晚可要不醉不归啊!”

      沈知闲本就心烦,KTV的噪音更是震的他耳膜发酸,燥的不行。

      他一向厌恶脂粉气,流畅的从沙发上站起来,像躲瘟疫一样,冷漠的看着女生重重摔在沙发上,连伸手扶起的想法都没有。

      女生有些尴尬,眼中含泪的嘟了嘟嘴,“沈哥,你不喜欢我吗?”

      这种矫揉造作的动作看的他更是心头泛起了无名火,往后退了两步,语气冷硬,“我不喜欢太过主动的女生,还有,以后少喷点香水,你又不是绿植,需要及时补水。”

      两句话毫不客气,说的女生脸红一块白一块。

      第一次主动却被人无情拒绝,若是平常,她大小姐脾气上来,早就摔门走人。
      但她怵于沈家的权势,生怕因一时不查害得全家跌入深渊。

      只得尴尬一笑,拿起一旁的酒瓶倒满一整杯酒,端起来,主动赔礼道歉,“沈哥,都是我的错,我给你赔礼道歉。”

      她一饮而尽,“我酒量好,千杯不醉,您想喝多少,我今晚愿意陪您喝到尽兴。”

      顾随野赶忙打圆场,话语里的轻佻嫌弃掩饰不住。
      “就是,酒量好才配当沈哥的女朋友,不像刚才那个,切,我不过是偷偷往里面加了一点白酒,就醉的不省人事,太废物了。”

      他不知道,就这句话,给自己惹了多大的祸。

      白酒?!

      沈知闲眉头蹙起。

      难怪,不过是只有三度的鸡尾酒,她喝完却晕头转向,脸色红的吓人。

      他当时还在心里偷偷嫌弃她菜,连三度的酒都扛不住,却能在漆黑的夜晚愿意跳阳台去救他,真是狂的吓人。

      他竟然敢给她下白酒,胆子真大!

      “咚”的一声。
      肩胛骨和生硬的墙面发出剧烈的碰撞。
      顾随野被人捏着领子,双腿悬空摁在墙上,疼的瓷牙咧嘴。

      沈知闲眼尾狭长,不笑的时候自带凉薄狠厉感,眉骨一沉,直看的人犯怵。
      上位者的姿态不怒自显。

      顾随野看了一眼,吓得双腿一软,“沈哥,虽然我不知道哪惹您生气了,但是,您生气了,就是我错了,饶了我吧。”

      沈知闲腕骨紧绷有力,拎他像拎小鸡一样轻松,把他丢到地上,掏出口袋里的车钥匙,丢给一个没喝酒的小弟。

      语气不容置疑。

      要求简洁,声音寒凉,沉沉落入屋内每个人心头,更像在表明他的态度。

      “开车,送我回去。”

      脚步一顿,转头,眼尾一挑。

      “我记得非洲最近有个研发项目,我觉得你挺合适。”

      “哥——要不要这么狠,我会死的——”

      *

      小弟第一次碰见这种事,和浑身冒冷气的沈知闲坐在一个空间,怕的额头冒汗,动作举止都像个智能AI机器人,生怕一个举动碰到他底线,再给他家公司来个破产倒闭一条龙服务。
      他太不幸了,早知道今天就不来了。

      夜晚的寒风吹过他松散的发丝,发梢落在他指尖,蹭的有些痒。

      他动了动手指,又想起她吐在自己手上这件事,心头的厌恶消散,竟隐隐产生出一丝后悔和怨恨。

      细细想来。
      这件事,倒也不值得他如此生气。

      更何况,她竟然蠢到连白酒和啤酒都分不出吗?喝醉了不知道找他帮忙,就这么任凭他把她独自一人丢在酒馆里,也不知道拽他的袖子死缠烂打一下。

      她最好能在他到那里之前,老老实实待在酒馆。

      若是……

      若是她没好好待着,他就——
      他顿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到时候会怎样,或者产生如何的情绪。

      只是现在。

      他伸手摸了摸胸口。

      这里,有些沉和闷。
      像压了块石头,压的他喘不上气来,像要失去什么宝贵的东西。

      时间慢的更是像老牛拉磨。
      应该开一辆性能更好的跑车的。

      小弟停下车,语气颤抖,“沈哥,到了。”
      他想逃,却逃不掉~

      *

      进酒馆的时候早已过了午夜。

      整个酒馆人少了些,但也零零散散坐了许多人。

      刚才坐着的位置上。
      叶惊春还老老实实的趴在那一动不动。
      看到人没丢,沈知闲松了口气。

      不过,在叶惊春周围的位置上虎视眈眈围了一圈男人,谨慎的打量着周围,看动作,是打算伺机而动。
      有一个大胆的,甚至伸手想拉她的胳膊,看看她是否还醒着。

      “咔嚓”,是骨头错位断裂的声音。

      沈知闲本就憋了一肚子火气没处撒,还免费送上来个不怕死的,握住那人的手腕,毫不客气扭了一百八十度,将人死死摁在木桌上,疼的那人嗷嗷的叫唤。

      “杀人了,救命啊,有人当街打人了!”
      倒打一耙的行为玩的挺好。

      沈知闲从小到大狂过、傲过、被打过,但却从来没怕过。
      他气的额角青筋直跳,抬腿,一脚将人踹飞出去,酒馆的桌子被砸倒了一大片,碎片玻璃酒液散了一地。

      头顶的灯光打在他脸上,大半脸色沐浴在阴影下,衬的如同鬼灭阎罗,倒让酒馆里无人敢发声反抗。

      他弯腰,一手穿过她的背脊,一手穿过腿弯,一使力,叶惊春就被他稳稳托入怀里。
      轻飘飘的,像抱了一团棉花。

      他眼神沉郁,一一扫过那些对她虎视眈眈的人,嘱咐小弟处理好,便迈步往外走。

      怀里的人从始至终都没什么回应,按理说哪怕醉的再深,也该有动作或声音回应一下,不会是如此的寂寂无声。

      他撩开侧脸的发丝,带着夜风寒凉的指尖触碰到她的额头,灼热的温度传递到他皮肤上,烫的吓人。

      竟是——
      发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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