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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 23 章 信 ...

  •   他有时候会梦见她。不是穿越,只是梦。普通的、不真实的、醒来就会模糊的梦。

      在梦里,她不是“真人芭比”,不是商业精英,不是完美妻子。她只是她。穿着白衬衫,扎着马尾,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拿着一杯热可可。她看见他,会笑。露出小虎牙,眼睛弯成月牙。

      “你来了。”她说。

      “嗯。”

      “今天天气好好。”

      “嗯。”

      “要不要一起晒太阳?”

      “好。”

      他就在她身边坐下来。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梧桐树叶在头顶沙沙地响,像是一首很慢很慢的歌。远处有人在弹吉他,弹得不太好,但旋律很熟悉。是《小幸运》。

      她靠在他肩上,闭上眼睛。“你知道吗,”她说,“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给你递了一瓶水。”

      “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你告诉我的。”

      “什么时候?”

      “在五楼露台上。”

      她睁开眼睛,抬起头看着他。“我好像梦到过那个场景,”她说,

      “在一个很高的露台上,夕阳好漂亮。我在写一个清单,你在旁边看着我。”

      “那不是梦。”

      “那是什么?”

      “是未来。”她笑了。“你每次都说是未来。你能不能有一次说是过去?”

      “过去你也很好。”

      “真的吗?”

      “真的。追狗的时候最好。”

      她笑出了声,笑得整个人都在发抖。“你怎么知道我会追狗?”

      “你告诉我的。”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在很多年前。也在很多年后。”

      她歪着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靠回他肩上。“你好奇怪,”她说,“但我好像很喜欢你。”

      “我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因为你什么都告诉过我。”

      她笑了。笑声在阳光里散开,像是一阵风吹过梧桐树叶。然后他开始模糊了。像是被水浸湿的水彩画,边缘开始晕开,颜色开始变淡。她感觉到了。

      她抬起头,看着他。“你要走了?”

      “嗯。”

      “下次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

      “那你记得带热可可。”

      “好。”

      她笑了。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她的手指很凉,带着一点护手霜的香味。

      “再见。”她说。

      “再见。”

      然后他醒了。

      凌晨。

      卧室,深灰色的床单,遮光窗帘,数字闹钟上跳动的绿色数字。

      枕头是湿的。不是汗。

      他伸出手,摸了摸西装内袋。耳机线还在。他闭上眼睛。窗外的天开始亮了。太阳还没有升起来,但光线已经从地平线下面渗上来了,把天空染成浅浅的蓝色。他躺在那里,听着自己的心跳。咚,咚,咚。每一跳都在说一个名字。

      他翻了个身,面对着窗户。光线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画出一条金色的线。那条线慢慢地变宽,变亮,像是一条河在慢慢地流淌。他看着那条河,想起她说的话。

      “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被需要。如果有一天没有人需要你了,那你就不存在了。”

      他需要她。所以他存在。她需要他。所以她存在。

      他们互相需要,互相记得,互相存在于对方的生命里。不是在同一个时间线上,不是在同一个维度里,而是在——记忆里。

      在记忆里,她永远十八岁,坐在图书馆的台阶上,晒着太阳,听着歌,说“我要记一辈子”。在记忆里,他永远在走向她。从三十三岁走向十八岁,从终点走向起点,从遗忘走向记得。这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但他愿意一直走。因为路的尽头,是她。

      陆时衍继续写信。

      每天晚上,坐在书房里,开一盏台灯,铺开信纸,一笔一划地写。

      他的字慢慢地变好看了。不那么歪歪扭扭了,一笔一划更稳了,更像一个人的字了。但他还是写得很慢。每一封信都要写很久,因为他要反复地想,反复地改,反复地确认每一个字都是他想说的。他写给她的每一封信,都像她写给他的那些机票背面的字。一笔一划,认认真真。把说不出口的话,变成看得见的字。把心里的东西,倒出来,放在纸上。

      让她看到。让她知道。

      第二封信,写给二十岁的她。

      「林昭音:我今天去了那个论坛的会场。酒店还在,宴会厅重新装修过了,变成了一个很大的会议室。我站在你坐过的那个位置,第三排靠边。从那个角度看过去,台上的灯很刺眼。我不确定那天你在台上看到的是什么样的,但从台下看,演讲者的脸是逆光的,看不太清楚。所以你大概没有看清我的脸。但你记住了。

      我在五楼露台坐了一会儿。露台也重新装修过了,铺了新的木板,换了新的绿植。你坐过的那张长椅不在了,换成了几张藤椅。我坐在藤椅上,看着远处的天际线。

      北京的楼比以前多了,高了很多,天际线的形状变了。但夕阳的颜色没有变。还是橙红色和紫色的渐变。你那天在这里写的清单,我看见了。十条,两年内完成。你全都做到了。但你大概不知道,即使你一条都没有做到,你也已经够好了。你不需要变得更好。你只需要做你自己。你做的那些事——学英语,考CFA,修双学位,学礼仪,矫正牙齿,学化妆,学穿搭,练形体,学做饭——你做了,你做到了,你很厉害。但你知道吗?

      我最喜欢的你,不是做完这些事之后的你。而是那个在露台上写清单的你。马尾辫,白衬衫,素颜,平底鞋。手里握着笔,一笔一划地写下你的未来。那个你,最好看。

      陆时衍」

      他把信叠好,放进信封里。信封上写着“二十岁的林昭音”。

      然后他把信封放进盒子里,跟第一封信放在一起。

      第三封信,写给二十五岁的她。

      「林昭音:我今天去了那家法餐厅。它还开着,跟七年前一模一样——黑色的铁艺招牌,白色的桌布,暖黄色的灯光。老板换了,但菜单没有变。我坐在你们第一次约会的位置,靠窗的那个。服务员问几位,我说一位。

      我点了你那天点的沙拉。就是那份芝麻菜配核桃和帕尔马干酪。芝麻菜很苦,我不太喜欢。但你点了。你大概喜欢。你的项链吊坠,我找到了。就是那颗星星。掉在餐厅门口的巷子里,卡在石板路的缝隙里。我找了很久,差点放弃了。后来蹲下来,用手摸了摸那些缝隙,在第三块石板旁边摸到了。很小的一颗,银色的,有点氧化了,不那么亮了。但我把它捡起来了。放在西装内袋里,跟你的耳机线放在一起。

      下次见面的时候,我还给你。但你可能不会见到了。你不会再见到我了。不是因为我走了,而是因为——你已经不是那个二十五岁的你了。你长大了,变成了另一个人。你不再需要那颗星星了。但我还是留着它。我会一直留着。
      陆时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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