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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11 嗨,撕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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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头发干嘛呢?
我憎恨他对我说话时弄小动作,他有什么可对我感到抱歉的。
错的人是我自己,是毁我试卷的语文老师,和他有什么关系。
我把这事看得一清二楚,他不可以仗着和我是舍友,便自作主张参与进我的私事。
“开除就开除,为什么要请家长,家长咖位很大的,那么好请吗?”我啧啧地说,笑着摇了摇头。
谁都听得出来我的笑声很阴郁,是啊,我殴打老师的事际,将在不久之内传遍校园。
和老师打架,总是学生吃亏的。
他们一声不吭,集体保持沉默。
我浑身难受,伤口全像浸泡在盐水里。
太寂静了,往常哪会这样,我不习宿舍里诡异的氛围。
我在有生之年,居然目睹到了一场奇迹——自然不是学生和老师闹别扭,这是我很习以为常的小事——男生宿舍能如此静谧,实属难得一见。
我像只猴子反身跳下床铺,穿好我的人字拖鞋,“随你的便吧,记得给我写《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老实话,这个名字挺好听的,张子健,你要保证内容同样真实可信。”
我一走,宿舍又恢复热热闹闹,万物生长一般生机勃□□来。
去教务处的路上,教学楼整栋楼的灯光突然暗了,只有教务处的灯光仍在闪烁。
尚未正式进入到夏天,我却感觉得到夏季恶劣天气来临前,那种风雨欲来前的闷热。
灯灭了,我两眼一抹黑,只能想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来解闷。
我犯错,有一部分责任要归咎到李莫头上,要不是他让我去找数学老师,我就不会这么怨天尤人,就不会情绪波动这么大,要是没有他的怂恿,或许我能坚持不犯错误直到顺利毕业。
想到李莫和李言两兄弟,我又想大笑,他们是对出生入死的双胞胎,血浓于水,长得一模一样。
不夸张的说,两兄弟连脸上的小黑痣和雀斑的排列组合都没有不同之处,但是除了外貌上有着惊人的相似度之外,从他们身上或许在再也找不出第二处相同点了。
据李言说,莫尔顿从小就是个淘气鬼。据李莫说,李言从小就是端庄的美男子。
李莫皮肤黝黑,接近于古铜色,是个运动健将,体育测试每次都能拿到满分。
李言皮肤皙白,体育运动仅限于只是偶尔参加一场球赛,像个白种人,他不像早他不到十分钟出生的哥哥一样生性活泼,对什么事都是一副不理不睬的态度,仿佛他天生注定会在人家后面指手画脚。
如何区别他们?得从衣着方面入手,李莫通常身穿一套运动型的短衣短裤,李言穿的是长衣长裤,派头十足。
要是他们统一穿校服,大家就会认为李莫或是李言有分身的本领,两个人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对黑白无常。
在特殊的情况下,他们会穿上一样的服装,大部分双胞胎都爱这么做。
体育课上,李莫为了帮李言应付中长跑,就穿上和他一样的服装。
尽管两人肤色差别很大,但小聪明足以弥补一切差距。
李言爱慕的女孩子坐在李莫的旁边,李莫喜欢的女孩子刚好坐在李言身边,穿桌打扮一样时,他们就可以在两个座位之间自由来往。
我没头没脑地走进教务处,脸上还带着会心的笑容。
我想到不相熟时,李莫和李言因交换身份或冒充彼此胡来闹出的那些个经典笑话。
教导主任看到我不知悔改的样子,当然恼羞成怒。
面对严肃又严谨且开不起玩笑的人来说,我的笑脸就得东躲西藏。
和语文老师扭打那件事我忘得干干净净了,我笑又不是因为我不内疚,谁说因这件事忏悔的人,就不能为那件事发笑了。
“你来了,我问你想没想清楚,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了?”教导主任是个呆板的国字脸,他要是留络腮胡,看着肯定更加凶狠霸道。
“嗯,我知道我错了!”我低下脑袋,大事不妙,早知道我负荆来请罪了。
“你错了,我自然知道你错了,我问你错在哪里了?”教导主任问。
“错在我不该动手!”我说。
我这话一说出口,教导主任就热情地表扬我了,说我认错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我就知道我就从他嘴里听到这段话,身为爱动手动脚的惯犯,我的认错态度固定成了某种模式,习惯成自然了,条件反射了。
教导主任把我痛批一顿,以一个长者光辉灿烂的形象,教育我这位穷途末路的青春期孩子。
我假装把耳朵洗干净了似的在聆听,也不是很不耐烦,这两年多,这些话三番五次钻进我耳朵里,事后一回想,早已一片空白。
这种场面我不是第一次应对,去年我打了几场群架,就被学校列进黑名单了。
接受完教育后,我就得拨通家里的热线了,我很抗拒这件事,我宁可他让我不合上眼,听一整夜的教训、批评、谩骂、凌辱。
我把座机上的听筒拿起来,眼巴巴地望着教导主任,他用食指和拇指捏着挺拔的鼻梁。
“我爸爸妈妈工作忙,我爷爷老了,我能叫我小舅舅来吗?”我恳切地询问。
“那也好,你打吧!”教导主任忧心忡忡,就连国家领导人也不会表现出像他那种忧国忧民的神态。
我得意地拨通了号码,是舅舅的妈妈,也就是我妈妈的妈妈,我外婆接的电话,“外婆,明天中午能不能让我舅舅来一趟。”
外婆问了我原因,“我参加了一个合唱团,明天学校进行公开表演,每个参赛选手可以带一位家人去收看,舅舅对我最好,我想请他来。”
“好的,我的宝贝外孙,我跟你舅舅说一声,”外婆甜蜜地说。
“再见,外婆,”我把电话挂断了。
我挂断了电话,正在忙碌的教导主任蓦然间抬起头瞥了我一眼,“没什么事,你就回宿舍休息去吧!”
“好的。”我麻溜地跑回宿舍,灯已经熄灭了。
我庆幸宿舍乱得像一锅沸腾的开水,没有人多嘴问我情况。
我和他们打成一片,恢复了平时的常态,我又像一条分支流,涌进了这片汪洋大海。
我有重度健忘症,没有把一件事记住太久的天赋,无论这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
不愉快的事,今早忘了吧!
学生会管不听,他们口腔里含着冰,要不就是满口的硬币,嘟嘟囔囔,直至值日老师过来敲门,勒令我们不许再出声,才彻底安静下来。
我们宿舍纪律差,被扣了三分。
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宿舍里响起打呼的声音,这声音洪亮得能穿墙越壁。
我借助耳塞、枕头和薄薄的单被也没法逃避这些噪音,呼噜声加剧了我的心神不宁。
我突然想吸烟了。
我翻身爬到床底下,宿舍里只有勤劳的好学生张子健还在点灯伏案,我没和他打招呼。
我爬到他的床底下,起身时脑袋“咚”地撞到了床板上,疼死我了。
找出一只鞋盒子,我把里面的打火机和一支烟拿出来,进到暗洞洞的厕所里点着。
打火机的光照到了放手纸的垃圾桶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一包薯片的包装纸,撕口刚刚好从代言人的脖子处断裂,呈锯齿状。
深夜,男寝厕所发生一桩命案!
我笃定,胖子在这个世界上绝对不是稀罕品,但我坚信坤哥是个大有可为的狠角色。
我的意思是说,当今世上能在厕所里,愉快地享用香气四溢的美味零食的人不多,十根手指头都数得过来。
坤哥就是当中的佼佼者。
到厕所里吸烟的人,像绿茵场上小草的数量一般,不计其数,这足以解释我何其平庸。
不得不说的是,我个人很羡慕坤哥,他通往成功的道路很明确,只消从一个胖子变成一个瘦子,而我的前路是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
这让我想起我有个小癖好,如果要撕上面印有名人头像的包装袋,我就有强迫症,一定得沿着脖子把他的脖子和身体分开。
每次撕包装袋上的代言人头像,我都感觉到一种痛快,我的脸上会浮现欢乐愉悦的神色。
每次我都要求他们把包装纸给我撕开,我真的上瘾了,乐此不疲地享受着这种怪异的快乐。
包装袋上的代言人头像换做是动画人物,我就没有这么做的动力了,我体内或许有杀人狂魔的基因。
你看包装纸上光鲜亮丽的公众人物,露出八颗牙齿的笑脸多么滑稽。笑得少的人笑脸才好看,笑得多的人笑容都僵硬了。
你要是看一眼包装袋上的笑,只看一眼他那自认充满男性魅力的笑,你准会吐出来的,各种娇柔造作的笑也挺让人审美疲劳的。
我们宿舍有个小豆丁齐鲁,叫他小豆丁,是因为他上九年级了,身高还没有一米六,和我的身高一比,相去甚远。
我发誓他不会刷牙(我有支电动牙刷,我的牙齿白着呢,我让他也买一支,这能弥补他的短板,他就是不买)。
他总是精心打点他那两颗虎牙,当真很有敝帚自珍的天赋。
当他一咧开嘴,那两颗牙齿就闪闪发亮,而虎牙旁边的牙齿,黄得像馊掉的奶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