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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13 学校把我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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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的小舅舅,你别瞎说,眼神是会出卖人的,但也会欺骗人,要不是这样,梁朝伟的眼神怎么能俘获万千女人心呢?”
我又说:“我就挺烦那种神色的,在我看来那不是深沉,那是色眯眯,不是吗?算了吧,我不和你讲他了,我们之间有代沟。”
路边有个烤肠摊,你总能在学校门口找到的,我买了两根加料加辣的烤肠。
小舅舅说烫嘴,我帮他吹凉,然后他说辣,我心里说我是故意的。
我表面上说:“我帮你舔干净,这么一来就不辣了。
他看到烤肠上面沾满我的口水,就不要吃了。
“舅舅,我孝敬你,是你不吃的啊,”我笑得忘乎所以,完全忘了我要讨好他这回事。
这种诡计我曾在弟弟身上通过,起因是我弟弟要什么妈妈都给他买,我就没有这种待遇。
有一次他吵着要妈妈买了冰激凌,只买了一个放在家里,弟弟在写作业,要我帮他去冰箱拿。
我差不多把冰激凌顶部的旋儿吃完了才递给他,他问我:“为什么冰激凌的形状变成这样了,难道是冰箱坏了所以冰激凌坏了吗?”
我说:“不是的,这是改良过的品种,臭臭样子的冰激凌多难看啊,我帮你舔圆了。”
弟弟听了不仅不追究我的责任,不向妈妈报告我的过失,而且非常感激我的大恩大德。
我那天吹着小曲,眉飞色舞过了一天。
要是我有个妹妹而不是弟弟就好了,我会陪她一起过家家,我非但不会偷吃她的冰激凌,我还要买一个给她当一周见一次的见面礼呢!
弟弟和舅小舅可喜欢当我的人生导师啦,他们像两只小野狼,鼻子翘翘的,难道看着不欠揍吗?
亲妹妹是用来疼爱关心的,亲生弟弟是用来毒打欺负的,这就是我的看法。
小舅舅才五岁,就会弹钢琴了,我就不会弹,他从小弹琴,说是培养气质。
现在的孩子从小就要精通一门甚至多种乐器,特别是要会弹钢琴。
我想起我亲眼见过的情形,一个吊儿郎当的男人,一条裤管原封不动,一条裤管卷到膝盖以上。
这个男人在公共场所也穿拖鞋,臭脚丫子发出一股愁人的异味,就像坤哥运动时身上会发出的那种气息,酸酸臭臭的,也像每天上晚修课弥漫在教室里无以名状的恶臭。
就是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二货,一旦他端坐在钢琴凳上,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中弹跳,崇拜和赞许的目光就全落在他身上了,他邋里邋遢的面目也变得光彩照人了,这种转变让我大为惊奇。
我小时候家里没条件让我学习弹钢琴,要不然我也是梳着大背头的、神采奕奕的钢琴家了。
会弹钢琴的确是提升整体气质的加分项目,可我始终想不明白学习钢琴的着重点在哪,为什么不是奔着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发展的目的,而是为了给顽皮的孩子加上一层彬彬有礼的外衣,这在我看来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一个道理。
我不会乔装打扮,现在让我去弹钢琴的话,我肯定是躺在床上弹,这符合我的素质。
我领着小舅舅进了校门,我先带他去小卖部,就像他来我家,我一定带他到我的游戏室一样。
我给舅舅一个大棒棒糖,还给了他买了好几包跳跳糖,让他待会儿回到幼儿园,用这些小零嘴来巴结小朋友们,让他们当他的跟班与随从。
本来还打算大人不计小人过,给他买几块泡泡糖,出于怕他把泡泡糖当橡胶糖吞下去的缘故,就不给他买了。
当地人谣言吞下的泡泡糖会黏在肚子里,要去医院动手术的。
正如小孩子把西瓜籽吞下去也会吓得慌,肚子会变成一片瓜地。
我可不想再在舅舅脆弱的小心灵上施加恐吓了,和吮吸着棒棒糖的舅舅在一起,我就不觉得进教务处是个多么可怕的危机了!
“答应我,看我的眼神行事。”我转过很多学校,到头来我还是回到了家乡的学校,但我半点家乡话也不会说,只能说普通话。
“好的,我亲爱的侄子。”他能不能不要在我面前字正腔圆地叫我侄子,这么小的孩子普通话就说得那么标准了吗?
来到教务处内,我的举止言谈肯定很别扭,仿佛是身体内部透出的某些东西使我局促不安。
我觉得那些东西表露在外,也许和我瞳孔底色一样暴露无遗了,像个初生的婴儿那样衣不遮体了。
其实并不然,它们只存在于我的心里,一个光芒照射不透的阴暗角落。
我发愁的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别的一些事情,我有另外的盘算,孤注一掷的。
教导主任看到我的舅舅是个五岁小朋友,气得火烧眉毛。小舅舅积极地舔着棒棒糖,流着一长条的鼻涕。
要是他再胖点,就很像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功夫》里,那个舔着棒棒糖的小胖墩。
他没法当着小孩子的面数落我,再说昨晚上是他同意我叫舅舅来的,错不在我。
离开教务处前,教导主任下了最后通牒,警告我下这周剩下几天不准来学校上课,回家好好反省自己的错误,回校时间另行通知。
我糊里糊涂地注视着他红彤彤的脸,像见到了一轮太阳,有一刻没想到他这是停我的课了。
他还要我写一份认罪书,如果写得不马虎、不含糊、不草率,就在下个星期一升旗仪式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朗读。
同时我得把我爸爸妈妈请到学校,我爸爸妈妈不来学校一趟,我就别想来上课了。
这教导主任,可真会搬来大山压人。
我和一直眼巴巴地望着我的舅舅走出来校门,我像是被遗弃的小猫一般,而他很有爱心,暂时收养了我。
我要求他不许告诉家里人,他点了点头,继续舔他的棒棒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小舅舅二话不说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他被我凝滞的、呆板的表情镇住了。
我把他的棒棒糖抢了过来,刚想放进嘴里又还给他了,我就算喝下一大罐蜂蜜,这会儿也开心不了。
我没哭,我怎么会为这么傻的事掉眼泪呢。
当面朗读认罪书太丢脸了吧,我把舅舅带到学校来就是觉得钻空子很有意思,教导主又任何必这么钻牛角尖呢?
得饶人处且饶人啊!他不认为我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吗?我不明白,我想不明白。
不开心的事情很快忘记,快乐的往事久久萦绕心头,我羡慕小孩子,就是羡慕这点。
我真的要羡慕他们,哪怕我以后当BOOS,我也没有能力返老还童呐,这就是所有不幸事件中最不幸的一桩事。
一路上没说话,把舅舅平安送到幼儿园。这小孩被我折磨疯了,困死了都。
我返回学校,回到宿舍午睡。
下午起床铃声响起,王凯叫我起床上课去,其余的人也七嘴八舌地叫我。
他们以为中午我的爸爸或妈妈,或者他们两个一起出面,已经和校方协调好了相关事宜,不用被赶出学校了,但是实际情况可没有他们预料的那样乐观。
我不理他们,假装还在做梦,继续躺在床上。
关于我的事情,他们应该在课堂上听说了,宿舍里的打闹和笑话减少了很多,大家死一般沉着。
我不需要他们来宽慰,我只求他们别告诉老师,我偷偷躲在校园里,依旧没有回家。
我躺了那么久,天马上就黑了,天马上又白了,宿舍变成了灰色地带,我睁着眼看着他们光着上半身走动,穿好鞋子出发去教室。
我能去哪里呢?不能去教室,不能回家,我像在坐牢,想象着一些色彩斑斓的形象,想象着明媚的阳光、灿烂的琪花瑶草,要是让妈妈知道这件事,她会哭死的,最轻也会把眼睛哭瞎。
“世事无绝对,只怕有心人”,这句话很对我的胃口,我爱死它了,可是哪这句话又有点假,冷酷的现实从来不曾对我从轻发落过。
每当我开始做某件事时,某件时要克服起来就变得很困难,每当我想要放弃某件事时,要是真的放弃了,事后回忆起来,我又觉得那件事是那么简单,我当时干嘛要放弃呢?
就像一个人长大以后,脱离家庭和学校的庇佑,成为了独立的个体,得自己照顾好自己,不得不去学会面对生活中的千难万险。
到那时,他就会恍然醒悟,年幼时那些拖垮自己的难关,现在看来是多么不值一提。
曾经的痛苦变为当下的笑谈,这是遗憾,也是必然。
星期三我就恢复过来了,也许我天生就拥有强大的免疫力,拥有起死回生的本领,又或者我这是在强撑。
无论如何,我不能待在宿舍里不吃不喝了,我像一具憔悴的死尸,躺在活人的宿舍里,那么这个宿舍也将变得和坟墓一样死气沉沉,等同于活人死祭,抑或死人活祭。
我离开寝室前,没和他们打招呼,他们去上课时,我才收拾东西。
我下床穿好球鞋,绑好鞋带,把私人物品锁进抽屉里,这个锁头是去年开学时我买的。
我知道自己一定还会回来的,学校也会犯病,对一个走投无路的孩子痛下杀手,又不是只有学生才会发小孩子脾气。
我把重要的物品装进迷彩书包里,我看电视上的特种兵也用这种迷彩背包,我就网购了一个。
我只带了一套便服,我把我存在宿舍里头的吃的喝的和一点儿零用钱全装进去了,翻墙出了校园。
特种兵是绝对不走正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