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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 33 章 想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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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程回到南城,继续麻醉自己,继续打麻将,继续打牌九,继续养伤,日子过得跟以前一样,又好像不太一样。
他发现自己摸牌的时候会走神,喝酒喝到神志飘乎的时候会想起一个人,深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全是沈方庭站在天台边缘的背影,白色的病号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以为沈方庭会恨他,恨到派人来杀他。他没想到的是,沈方庭会派人来抓他。
杀了他,不比抓他容易吗?
难道说,沈方庭太恨他了,不想让他死得那么容易,所以抓/住他,然后折磨他?
他不知道,沈方庭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变/态的爱好。
但是,沈方庭派人来抓他这个事,萧程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第一次是在南城西郊的一个麻将馆。
那天萧程手气顺得不像话,连胡了七把,笑得嘴都合不拢。
老六在旁边给他点烟,他叼着烟眯着眼推牌,余光忽然瞥见门口进来两个人,西装革履,步伐整齐,一看就不是本地人。
南城没人穿西装打麻将,穿西装的人在麻将馆里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是来找事的。
萧程的手顿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把牌推倒,笑了一声:“胡了。”
他站起身,对老六说:“去趟厕所。”
他走的不是厕所,是后门。
麻将馆的后门连着一条窄巷子,他翻过两道矮墙,穿过三条暗巷,在一家馄饨摊前停下来,要了一碗馄饨,慢悠悠地吃完,然后给老六打了个电话:“刚才那两个人,走了吗?”
老六说:“走了,留了一句话,说沈先生请十七少去北城坐坐。”
萧程把电话挂了,心想,沈方庭这是来真的。
接下来的日子,萧程见识到了沈方庭的执着。
这位北城沈爷似乎铁了心要把他从南城揪出去,人一波一波地派,从最初的两个人到后来的十几个人,从暗地里跟踪到明面上追捕,阵仗越来越大,手段也越来越多样。
有一次,萧程在城南的茶楼里喝茶,茶杯还没端起来,就看见楼下停了四辆黑色轿车,齐刷刷地下来一队人,领头的是顾衍之。
他认得,那是沈方庭身边最得力的金牌保镖,S级Beta,看来沈方庭为了抓/住他,真是下了血本了。
当时顾衍之那张脸冷得,像刚从冰窖里出来的。
萧程二话没说,从二楼的窗户翻出去,踩着空调外机跳到了隔壁的屋顶上,几个起落就消失在巷子深处。
还有一次,他在夜总会喝酒,喝到一半,老六急匆匆地跑进来说:“十七哥,不好了,外面来了好多人,说要带你走。”
萧程放下酒杯,看了一眼包厢的门,又看了一眼窗户,这是十八楼。
他叹了口气,把外套穿上,跟老六说:“让兄弟们帮我拦一下,我从楼梯走。”
那天晚上,他穿着皮鞋跑了八条街,翻了三堵墙,最后躲进了一家洗浴中心,在桑拿房里蒸了半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上有三十七个未接来电。
沈方庭的人在南城奔波了半年,愣是没碰到萧程一片衣角。
不是他们不尽力,是南城太大了,巷子太密了,萧程的人脉太广了。
他走到哪里都有人替他打掩护,随便钻进一家店就有人帮他挡着,随便翻一道墙就有人接应他。南城是萧程的地盘,这话点都不夸张。
顾衍之在临走之前,给萧程打了个电话,声音一如既往地冷淡:“萧少爷,沈先生让我转告你,他不会放弃的。”
萧程当时正躺在自家阳台的藤椅上晒太阳,闻言懒洋洋地笑了一声:“那就让他亲自来。”
挂了电话之后,他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眼睛,阳光透过眼皮变成一片温暖的橘红色。
他想,沈方庭这个人,是真的心软。
要是换了他萧程,被人骗了两年,恨到骨头里,他派出去的人就不是“请”,而是“绑”。
不是西装革履的礼貌,而是刀枪棍棒的粗暴。
他不会给猎物任何逃跑的机会,不会给猎物任何喘息的空间,他会把整个南城翻过来,哪怕把天捅个窟窿,也要把那个人揪出来。那个人要是敢跑,打断腿也要把那个人拖回去。
但沈方庭不是他。
沈方庭的人从来不带武器,沈方庭的“请”字说得温温和和,沈方庭的围追堵截总是留着一道口子,沈方庭的每一次逼近都在最后关头慢下来,像是怕把他逼得太紧,做出不可思议的,比如自残的事情来。
萧程有时候会想,沈方庭到底是真的恨他,还是假的恨他。
这个问题他想了一年,也没想明白。
或许,沈方庭心里是有点问题的。沈方庭要抓的他,是完完整整,整整齐齐的他,而不是断手断脚,残缺不全,或是死了的他。
这样的抓法,难度是不是太大了?
不过,萧程知道,沈方庭的性子,素来喜欢向困难挑战。
一年后的某个傍晚,萧程依旧能够悠然自得地在南城的老城区四处闲逛。
他走得很慢,手里提着一袋刚出锅的糖炒栗子,边走边剥,栗子的香气在暮色里飘散开来。
南城的黄昏总是很美,夕阳把整座城市染成了琥珀色,老建筑的飞檐翘角在光影里像一幅工笔画,空气里有桂花的味道,混着远处河水的腥气,和街边小摊炸串的油烟味。
他走到一座旧楼的楼下,看见一群人在打牌。有人认出他来,喊了一声十七哥,问他来不来一局。
他笑着摇头,说今天不玩,就随便走走。
他继续往前走,走到一条窄巷的尽头,那里有一堵矮墙。
他靠在墙上,剥了最后一颗栗子放进嘴里。
忽然,他听见身后有动静。他偏过头,看见巷口站着一个男人,穿着深灰色的风衣,身形高瘦,面容冷峻。不是顾衍之,是另一张面孔,萧程没见过。
是另外一个S级Beta。
男人礼貌地开口:“萧少爷,沈先生请您去北城坐坐。”
萧程把栗子壳捏碎了,碎屑从指间簌簌落下。
他歪着头看了那人一眼,忽然笑了:“你回去跟沈方庭说,让他自己亲自来请。”
萧程神色倨傲,语气不恭,他以为会惹怒面前这个男人。
他恨沈方庭连在抓他这件事情上,都这么客客气气的。他希望激怒面前这个Beta保镖,让他打自己一顿,也算是替沈方庭打了。
这样他的心里会舒服一点。
但是,这个男人好像并不受激,他并没有出手。
男人只是微微皱眉:“沈先生公务繁忙抽不出身。”
萧程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栗子壳的碎屑沾在指腹上,细细密密的,像一层薄薄的灰。
他抬起头,笑容重新挂上嘴角,吊儿郎当的,像什么都没发生过:“那就让他别请了,我萧程这辈子都不会踏进北城半步,让他死了这条心。”
男人沉默地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离开,皮鞋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一下一下,像某种倒计时。
萧程靠在墙上没有动,一直看着那个背影消失在巷口处。
暮色渐浓,巷子里暗了下来,头顶的路灯啪地亮了,昏黄的光落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站了很久,久到手里的栗子凉透了,才慢慢直起身,把空袋子揉成一团,精准地投进三米外的垃圾桶里,然后把手插/进裤袋,吹着口哨往回走。
他没有回去打麻将,也没有去找人喝酒。他回到自己的公寓,洗了个澡,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
天花板上有水渍,从角落蔓延开来,像一幅抽象的地图。他盯着那幅“地图”看了很久,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想明白。
后来,他翻身拿起手机,打开通讯录,找到一个很久没拨过的号码,手指悬在拨号键上方,停了足足半分钟,最终还是把手机扔到了一边。
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拉过头顶,在黑暗里闭上眼睛。
沈方庭。
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一遍,两遍,三遍。
名字在舌尖滚了滚,像一颗温热的珠子,带着微微的涩意。
他想,他这辈子大概是逃不出这个名字了。
但他还是得逃,别无选择。
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他欠沈方庭的,太多太多了,根本就还不清。
既然还不清,那就离远一点,远到看不见,远到想不起,远到两个人之间的那笔烂账可以被时间和距离冲淡,淡成一道浅浅的痕迹,偶尔想起来的时候,不至于太疼。
他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叹了口气。
他照常去打麻将。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像南城那条不急不缓的河,表面波澜不惊,底下暗流涌动。
沈方庭的人隔三差五地来,萧程隔三差五地跑,两个人的游戏玩了快两年,谁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萧程有时候觉得烦,烦得要命。
他不是烦沈方庭抓他,他是烦沈方庭抓他的方式太温柔了,温柔到让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被猫戏弄的老鼠,猫的爪子伸过来,缩回去,再伸过来,再缩回去,始终不肯真的按下去。
他不知道沈方庭在想什么,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想要什么。
如果要他的命,那就来拿,他萧程虽然在南城当了两年的咸鱼,但真动起手来,他不见得会输。
如果要他的道歉,那也简单,他可以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只要沈方庭说一声,他马上照做。
打他一顿也行,他保证像那些就义的烈士一般,眉头都不带皱一下。
但沈方庭什么都不说。
他只是派人来,温和地、固执地、近乎偏执地,一遍又一遍地请萧程去北城坐坐。
“坐坐。”
萧程把这个词翻来覆去地嚼了很多遍,怎么都品不出味道来。
坐坐是什么意思?
坐下来吃茶,坐下来吃饭,坐下来叙旧,还是坐下来算账?
他不知道。
沈方庭从来不是一个会把话讲得清楚明白的人,那个人把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平静的表象之下,像深海里的暗礁,表面波澜不兴,底下全是杀机。
当然,也可能不是杀机。
萧程不确定。
这种不确定性才是真正让他烦的事情。
他宁可沈方面庭恨他恨到想杀了他,那样他就可以痛痛快快打一架,或者痛痛快快地挨一刀,把所有的事情个了断。
但沈方庭不给他这个机会,沈方庭用不温不火的方式追捕他,像一场没有尽头的马拉松,跑得他筋疲力尽,却始终看不见终点。
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萧程的伤早就养好了,后颈腺体上的那道疤变成了一条细细的白线,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两年的时间,他的身体也恢复到了最好的状态,在南城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滋润,麻将打得越来越精,牌技越来越老练,朋友越来越多,名声越来越响。
“十七少”这三个字在南城的分量,比他刚回来的时候重了好几倍。
但那种无聊的感觉像藤蔓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无声息地缠上了他,越缠越紧,越缠越密,勒得他喘不过气来。
不是没有事做,是没有想做的事。不是没有人陪,是没有想陪的人。不是不快乐,是快乐太浅了,像水面上的油花,五彩斑斓地浮着,底下是深不见底的空。
他每天在牌桌上笑,在酒桌上闹,在深夜里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屋子里,打开门,灯亮起来,声音忽然就消失了。
那种落差感像一盆冰水,每次都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兜头浇下来,冷得他浑身打颤。
他开始频繁地想起北城。
想起北城秋天的银杏叶金灿灿地铺了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想起北城冬天的大雪,整座城市被白色覆盖,安静得像一座坟墓。想起北城的那条最长的老巷子,巷口有一家卖糖葫芦的老店,糖衣裹得厚厚的,咬一口甜得牙疼。
他想起了沈方庭,想起那个人喝茶的样子。
沈方庭喝茶很慢,姿态优雅,一杯茶可以喝个十分钟。修长的手指捏着杯沿,垂着眼,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他喝茶的时候不说话,整个人安静得像一尊瓷像,但你知道他在听,他在感受,他在用那种沉默的方式参与着每一场对话。
萧程以前坐在他对面,总是忍不住要逗他说话,故意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看他的睫毛颤一下,嘴角微微动一下,然后继续沉默。
那种沉默不是冷漠,是一种很深的、很沉的、像大地一样厚实的安静,让人莫名其妙地觉得安心。
萧程想,自己大概是疯了。
他骗了沈方庭,伤害了沈方庭,差点把那个人逼上绝路,现在却在这里回忆沈方庭喝茶的样子。他不是疯了是什么?
可是那些画面自己会跑出来,不需要他回忆,不需要他召唤,它们就蹲在他的记忆里,像一群安静的兽,随时准备扑出来把他撕碎。
比如,他在麻将桌上摸/到一张牌,忽然想起沈方庭的手指,骨节分明指尖微凉,洗牌的时候发出清脆的声响,像玉石相击。
比如,他喝酒的时候,酒液滑过喉咙,忽然想起沈方庭的唇角,薄薄的,微微抿着,笑起来的时候会弯成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像月牙,像镰刀,像一把钝钝的刀,割在他心上。
他受够了。
不是受够了沈方庭,是受够了自己。受够了这种没完没了的思念,受够了这种无处安放的愧疚,受够了这种悬在半空中落不了地的感觉。
他想做一个了断,不管是什么样的了断都好,让沈方庭给他一刀,或者他自己给自己一刀,把这两年的烂账一笔勾销。
他决定让沈方庭抓到他。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压不下去了。像春天的草,一夜之间长满了整个山坡,翠绿得刺眼,翠绿得让人心慌。
萧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顶着两个黑眼圈出门,去找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