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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怕你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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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成在南城最南端盘下了间铺子,准备开家麻将馆,听说装修完了,正打算寻个好日子开张。
自打萧程两年前下定决心假死遁逃,他便在十七区宣布,从此以后,十七区的老大,便是成成了。
而且,他回到南城之后,为了避免影响成成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他宁愿去找老六玩,也不去成成。
但是,当他有心里话想说的时候,他还是想去找这个他的铁哥们。
萧程到的时候,成成正在擦桌子,看见他,脸上的表情十二分的惊讶:“哥,你怎么还在南城?不是说好了让你走的吗?你怎么还在这儿?”
成成是最关心萧程的,他于上个星期安排萧程从水路离开南城,离开H市。由于这几日没有见到萧程,他以为萧程已经离开了,没想到后者还在南城。
萧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从兜里摸出一根烟点上,深吸一口,吐出一串烟圈。
“成成,”萧程说,眼睛盯着碧蓝的天空,“我不跑。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跑。”
成成拉了张椅子,坐在萧程对面,他压低声音道:“哥,你是不是疯了?你不走,沈方庭抓/住你,他会杀了你的。”
“他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要是想杀我的话,当时我攀爬在三十八层顶楼的时候,他就已经杀掉我了,我就不会坐在这里跟你说话了。”
成成沉默了。
他知道萧程说得对。
他是知道的,沈方庭的追捕令都已经发了两年了,两年来他派出无数个追捕小分队,在南城的大街小巷里搜寻萧程的踪迹。
他的记忆中,有那么两次,沈方庭几乎就要抓/住萧程了。一次是在三十八层购物广场的顶楼,另一次是在跨江大桥的栏杆外面。但每一次,沈方庭都在最后关头收手了。
不是抓不住他,是不敢抓他。
沈方庭怕萧程出意外。
“所以他不抓我。他不是抓不住我。他是不敢抓我。他怕逼急了,我又跑到什么高处去,站在栏杆外面,用我的命要挟他。他知道我做得到。”
“我在他面前演了一年的Omega,发热期、眼泪、甜腻的野蔷薇信息素等等全都是假的。但他知道有一件事是真的,我不怕死。”
“一个七岁就抱着养母尸体在雨里坐了一夜的人,一个花了十六年去复仇的人,一个亲手把仇人送上死路的人,他不怕死。沈方庭知道。所以他不敢逼我。”
说完这些,萧程停顿了很久。
这些感悟,是他花了无数个夜晚总结出来的,现在,他明确了,也必须作出决定了。
“但是成成,”萧程的声音变轻了,轻到像一根丝线,风一吹就断,“他怕我死,但我怕的是,他不来找我。”
成成的眼睛睁大了。
“我怕他不来找我。”萧程又说了一遍,声音更轻了,“我做了那么多事,划走他的钱,搞垮他的项目,暴露自己的身份。我把所有的证据都摆在他面前,像摆一副牌,告诉他,你看,是我/干的,全都是我/干的。我在等他来抓我。我在等他来质问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在等他来骂我,来恨我,来......”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什么。等沈方庭来杀了他?不,沈方庭不会杀他。等沈方庭来原谅他?不,他不配被原谅。等沈方庭来把他扔进监狱?不,沈方庭知道他不在乎坐牢。
他等的是沈方庭。仅仅是沈方庭。是那个人站在他面前,用那双深黑色的眼睛看着他,叫他真正的名字——“萧程”。
他等的是沈方庭。
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让他心脏漏跳了一拍的人,那个在车祸现场漫天火光中喊他的名字喊到声带撕裂的人,那个在天台上把一只脚悬在虚空中、因为他死了所以不想活了的人。
他等的是那个人。
他只是想再见他一面。哪怕见了面之后,那个人转身就走,哪怕那个人给他一副手铐,哪怕那个人用最冰冷的、最残忍的话告诉他“我恨你”。
他不在乎,他只想再看他一眼。
过了很久,成成的声音才响起:“哥,你为什么不直接去找他?为什么非要等他来抓你?”
萧程笑了。
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像冬天里最后一朵蔷薇花,花瓣已经卷曲了,颜色已经褪了,但还在枝头上挂着,固执的不肯落下。
“因为我没有脸见他。”萧程轻轻说道,“我骗了他。我利用了他。我害得他二叔家破人亡。我差点让他死在车祸里。我做了太多不可饶恕的事。我不能出现在他面前,笑着说‘嗨,我回来了,我还活着,惊喜吧’。我没有那个资格。他必须来抓我。他必须是主动的那个。他必须用他的方式、他的节奏、他的选择来找我。只有这样,我才能告诉自己,是他要来的,不是我要去的。是他选择面对我的,不是我自己送上门的。这很幼稚,我知道。但这恐怕是我能够给自己留下的唯一的一点点自尊了。”
接下来很长的时间里,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程哥,”成成还是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盯着萧程的眼睛,“你还爱着他吗?”
萧程没有立刻回答。他看着墙上的斑驳的阳光,看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漏下来的,锯齿形的,歪歪扭扭的光点,看了很久。
久到太阳在他的视野里变得模糊了,变成一团黄色的、温暖的光斑,像一个遥远的、正在熄灭的恒星。
“爱。”他缓慢而坚定的说出了自己的心意。
一个字:“爱”。
这个字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叶子。但那个字在水面上画出了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着,推着水面的落叶、花瓣、灰尘,向岸边漂去,渊远流长。
成成忽然想哭。
下一秒,他马上意识到,自己如果现在哭的话,好像很煞风景。
于是,他吸吸鼻子,道:“行吧,你是我哥,你说了算。但你得答应我一件事。要是沈方庭真的想动你,你马上跑,别傻站着让他打。南城永远是你的地盘,随时回来,兄弟们永远在。”
他这一番话说得铿锵铁骨,掷地有声,仿佛下一秒萧程就要被沈方庭抓/住并遭受毒打似的。
萧程看着成成,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他低下头,用力地吸了一口烟,把那股酸意压了回去。然后笑了一声:“知道了,婆婆妈妈的。”
萧程曾一度以为,这个事情做起来很容易。
他以为只要他故意出现在沈方庭的人面前,故意不跑,故意让他们抓/住,一切就结束了。但他低估了沈方庭的谨慎,也高估了自己的耐心。
第一次,他在南城最大的商场里逛街,看见两个眼熟的面孔。他很快就判断出是沈方庭的人。
他没有躲,甚至特意朝他们那边走了几步,在一个珠宝柜台前停下来,装作在看戒指。
他等了十分钟,那两个人从商场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回这头,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甚至能听见他们的呼吸声。
他以为他们会动手,他甚至在心里默数着倒计时:三、二、一。
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那两个人从他身边走过目不斜视,仿佛他是空气。
萧程愣在原地,手里拿着一枚戒指,柜台后面的售货员小姐笑眯眯地问他:“先生,这款戒指您喜欢吗??要不要试戴一下?”
他把戒指放下,面无表情地说:“不用了,谢谢。”
他追出去的时候,那两个人已经不见了。
第二次,他选了一个更直接的方式。
他坐在南城一家有名的茶馆里喝茶,位置靠窗,从外面一眼就能看见。
他知道沈方庭的人一直在跟踪他的行踪,他故意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个位置,就像一个猎人故意把猎物暴露在狙击手的视线里。
他喝了一壶茶,又续了一壶,坐了两个小时,等到茶凉了又凉,天都快黑了,终于看见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茶馆门口。
他坐直了身体,手心微微出汗。
车门打开,下来的人他认识,是沈方庭手下的另外一个叫周逸的人,是沈家大院的保镖。
周逸走进茶馆径直朝他走来,步伐稳健,表情严肃。
萧程甚至已经想好了开场白,他甚至准备好了要笑着说一句:“好久不见”,然后静静等候对方把自己抓走。
但周逸走到他面前,只是微微点了下头,说了一句“萧少爷,打扰了。”,然后转身坐到了隔壁桌,要了一壶铁观音,开始看手机。
萧程:“......”
他盯着周逸看了整整三十秒,周逸始终没有抬头看他。
那种感觉就像你精心准备了一场演出,结果台下一个观众都没有。
萧程一口气堵在胸口,上不去下不来,憋得他差点内伤。
他忍了又忍,终于忍不住了,站起来走到周逸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是沈方庭派来抓我的吗,你来抓啊,我现在就跟你走。”
周逸抬起头,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抱歉,萧少爷,我没有收到任何抓捕萧少爷的指令。沈先生说了,不能惊扰萧少爷。”
萧程深吸一口气,再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那你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萧程气得要发疯,你们大张其鼓来南城,不是来抓他的,难不成是来逛街的么?
“沈先生说,只需要确认萧少爷的安全即可,其他一切听指令。”
萧程差点要当场吐血。
他转身就走,步伐快得像在竞走,皮鞋踩在地板上噔噔噔地响,整个茶馆的人都回头看他。
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下来,转过身,指着周逸,一字一顿地说:“你回去告诉沈方庭,我萧程不想跑了,让他派点有用的人来。别整天派这些婆婆妈妈的,烦不烦?”
周逸站起来,微微欠身:“萧少爷的话,我一定转达。”
萧程气呼呼地走了。
他走出茶馆的时候,南城的晚风迎面吹来,带着桂花的甜香,他站在台阶上,忽然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他故意让人抓,人家不抓。他想送上门去,人家不收。他萧程什么时候沦落到这个地步了?被人追了两年的通缉犯,想自首都找不到警察?
他想不通,沈方庭到底要干什么。
萧程继续过他的闲散日子,打麻将,打牌,喝酒,闲逛,把每一天都过成前一天的样子,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日复一日地运转,齿轮咬合,发条转动,发出单调而沉闷的声响。
但那种无聊的感觉越来越重了,重到他觉得自己快要被压垮了。
南城的每一条巷子他都走遍了,每一家麻将馆他都坐过了,每一种酒他都喝过了,每一个朋友的笑脸他都看腻了。
这座城市像一个金丝笼子,美则美矣,但关得他喘不过气来。他需要出去,需要离开,需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做一件让他心跳加速的事,见一个让他手心出汗的人。
他想去北城。
这个念头像一颗种子,在他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把他的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它的阴影里。
他白天想,晚上想,打麻将的时候想,喝酒的时候想,甚至连做梦都在想。
他梦见北城的银杏叶,金灿灿地落了一地,他踩在那些叶子上,沙沙沙地往前走,路的尽头站着一个人,穿着深灰色的大衣,逆着光,看不清脸。
他知道那是谁,他在梦里喊那个人的名字,但声音发不出来,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拼命地跑,拼命地跑,但那条路越跑越长,越跑越远,那个人的背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灰点,消失在漫天的金色里。
他每次都在这个时候醒来,心跳快得像擂鼓,后背全是冷汗。
他躺在黑暗里,听着自己的呼吸声,一下一下,又重又急,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他盯着天花板,盯着从裂缝里渗出来的水渍,盯着黑暗一点一点地被天亮吞噬,直到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落在他睁了一夜的眼睛上。
有一天下午,他在老六的麻将馆里打牌,手气差得要命,连输了八局,输得他火冒三丈。他把牌一推,说不打了,站起来走到窗边抽烟。
窗外是南城最繁华的一条街,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闹得像一锅煮沸了的粥。他叼着烟往下看,忽然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穿着深色的衣服,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手里拿着一杯咖啡,正低着头看手机。
不是沈方庭,是沈方庭身边的另一个人,不是周逸,是另外一个保镖,萧程叫不上名字。
沈方庭身边有无数的保镖,走马灯似的换,换得他眼花。
现在这个人跟了他快两个月了,从早跟到晚,从不靠近,也从不离开,就像一个忠实的影子,安静地、固执地、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
他知道那个人在忠实地执行着沈方庭的指令。
萧程盯着那个人看了很久,忽然笑了一下。
他把烟掐灭在窗台上,转身拿起外套,对老六说:“我出去走走。”
老六正在数钱,头也没抬:“去哪?”
“心里烦,随便走走。”
他下了楼,走出麻将馆。南城的阳光劈头盖脸地砸下来,热得他眯了眯眼。
他站在台阶上,朝街对面看去,那个人还在,咖啡已经喝完了,杯子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还在看手机。
萧程走下台阶,穿过马路,一步一步地朝那个人走过去。
那个人显然注意到了他,身体微微绷紧,但表情没有变化,依然低着头看手机,装作什么都没发现。
萧程走到他面前,停下来,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
那个人终于抬起头,脸上的表情很平静,但萧程注意到他的手指微微收紧了,握着手机的手背上青筋凸起。
萧程看着他,忽然笑了。
那个笑容不是平时那吊儿郎当的笑,也不是应付场面的假笑,而是一种很奇怪的、带着点无奈、带着点心酸、又带着点释然的笑。
萧程说:“喂,麻烦一下你,你给沈方庭打个电话。”
那个人愣了一下,谨慎地问:“萧少爷有什么事情吗?”
萧程把手插/进裤袋里,偏了偏头,阳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眼底的色彩照得清清楚楚。
他的眼睛很亮,他的狐狸眼很漂亮,他张了张嘴,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清清楚楚。
“你去跟他说,萧程不想跑了。让他来南城,亲自来。我等他。还有,叫他别整这些跟梢的,小爷喜欢自由自在,不喜欢老被人跟着。如果再这样下去,小爷死给他看。”
那个人看着他,目光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像是惊讶,又像是了然。
他点了点头,没有多问,转身走到一边去打电话去了。
萧程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忽然觉得胸口那个堵了两年的大石头松动了一点,虽然还没有完全移开,但至少松动了。
新鲜的空气从缝隙里灌进来,带着南城特有的桂花香和烟火气,灌进他的肺里,凉丝丝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舒畅。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抬起头看天。南城的天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水洗过的绸缎,几朵白云懒洋洋地飘着,形状像棉花糖,又像一群慢吞吞的羊。
他看着那些云,忽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抬头看过天空了。
这两年他低着头走路,低着头打牌,低着头喝酒,低着头逃避,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地面上的事情上,忘记了头顶还有一片这么宽阔的、无边无际的蓝。
他想,如果沈方庭来了,他要请沈方庭喝一杯茶。不是北城的茶,是南城的茶。
南城的茶不如北城的精致,但胜在鲜活,是今年的新茶,泡出来汤色清亮,入口甘甜,回甘悠长。
他要坐在沈方庭对面,看着那个人慢慢地喝,一杯茶喝十分钟,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坐着,像很久以前那样。
他想着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弯成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像月牙,像镰刀,像一把钝钝的刀,割开他两年的心防。
但沈方庭没有来。
那个人只是把派来的人撤了回去,一个不留,干干净净,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萧程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发现街对面空了,路灯下没有人,巷口没有人,常去的那家面馆里也没有那些熟悉的面孔。
他在街上站了一会儿,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乱了,他也没有伸手去理。
他只是站着,看着那些空荡荡的地方,心里也空荡荡的。
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沈方庭没有来,沈方庭的人也没有再来。
南城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平静安逸,热闹,庸俗。
萧程又变成了那个来去自由的十七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再也没有人跟踪他,再也没有人“请”他,再也没有人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跟着,像一条甩不掉的尾巴。
他应该高兴。
他终于摆脱了沈方庭的纠缠,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过他的日子,终于不用再躲躲藏藏、东奔西跑。他可以在南城继续当他的十七少打麻将,打牌,喝酒,闲逛,想打多久就打多久,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再也没有人来打扰他。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他高兴的不是这个。
他高兴的是,他终于揣摸/到了沈方庭的心思。那个人,那个被他骗得很惨的人,的确是真的怕他死,非常非常的怕。他只不过用了一句话,就试出来了。
他有了自己的主张。
萧程在南城逛了三天,从城南逛到城北,从城东逛到城西,把每一条巷子都走了一遍,把每一家熟悉的店都进去坐了一会儿。
他跟老六喝了酒,跟牌友们打了牌,跟路边摊的大/爷聊了天,跟茶馆的老板娘开了玩笑。他做了一切他该做的事,说了一切他该说的话,笑了所有他该笑的时候。
他去看了病中的陈真真。上天有些不待见陈真真,她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移植骨髓,不过好在那三百万足够她一边保守治疗,一边等待合适的移植骨髓。
他还给成成的新麻将馆开张送去了贺礼。很贵重的一份大礼,听替他送礼的人说,成成揭开那份厚礼的时候,眼睛瞪得跟铜铃差不多大。
他还给林姨的坟除了草,跪在林姨的坟前,他问,干妈,我把自己洗涮干净,打包送到别人的床/上,会不会很贱?但是,我等不了了,我太想他了。
离开墓园的时候,他才想起,他好像忘了告诉成成,他一直珍藏着的粉红狐狸布偶,就是当年只有十三岁的沈方庭送的。而沈方庭,就是他等了十八年的小哥哥。
萧程站在城中村一栋六层自建房的楼顶,看着远处沈氏集团的大楼。
那栋楼他很熟悉。
六十七层,玻璃幕墙,晴天的时候会反射/出金色的光,像一根被阳光点燃的柱子。
他在那栋楼里坐了将近一年,在六十七层的助理位置上,低着头,假装是一个笨拙的、需要人保护的Omega。
他记得那间办公室的气味,飘着油墨的纸张,香喷喷的手工研磨的咖啡,还有沈方庭身上那股淡淡的,冷洌的雪松气息。
他记得沈方庭坐在办公桌后面低头签文件的样子,钢笔在纸上划过时发出的沙沙声,像秋天的落叶被风推着走过柏油路面。
现在他站在一栋破旧的楼顶上,看着那在天际的那栋高楼。天空的距离很近,近到他能看到玻璃幕墙上反射的云朵在缓慢地移动。但是又很远,远到他一辈子都走不回去。
他在天台的边缘坐了下来,两条腿悬在外面,晃来晃去,像一个小孩子坐在池塘边玩耍。
天台上,风很大,吹得他衣角猎猎作响。
他眯着眼看着远处的天际线,南城的建筑在他眼前铺展开来,高高低低,错错落落,像一堆积木。
他在这堆积木里住了两年,每条路都认识,每盏街灯都熟悉,但他觉得自己像是一个住在地图里的人,把所有的路线都走遍了,却从来没有真正到达过任何地方。
他忽然想起他在手机旧闻里看到的,两年前的那个夜晚,北城医院的天台上,沈方庭站在边缘,白色的病号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那个时刻,他攥着手机,看着照片上那个人的背影,心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疼。
现在两年后的今天,他坐在另一个天台上,想着同一个人,心里还是一样的疼。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悬在半空中的脚,忽然觉得好笑。
他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声在风里飘散开来像一串被风吹断的铃铛,叮叮当当地碎了一地。
他笑够了,笑累了,笑到嘴角发酸,才停下来,用手背擦了擦眼角。不知道什么时候,那里有了一点湿/意。
他掏出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到那个很久没拨过的号码。
这次他没有犹豫,直接按下了拨号键。
电话响了三声,被接起来了,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沙哑,像是刚睡醒,又像是很久没有好好睡过觉。
“喂。”
萧程握着手机的手指微微发颤,但他的声音很稳,稳得连他自己都惊讶:“沈方庭,你他妈到底抓不抓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
那种沉默萧程很熟悉,是沈方庭特有的沉默,安静得像深海,像大地,像一座沉默的火山,表面波澜不兴,底下全是呼之欲出的岩浆。
萧程在这片沉默里,他听见了沈方庭的呼吸声,很轻很轻,像羽毛落在雪地上。
时间过了很久,久到萧程以为沈方庭不会回答了。电话那头才传来一声很轻的笑,那笑声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像叹息,像释然,又像是一个憋了很久的人终于松开了那口气。
低笑声过后,电话那头才传来沈方庭的声音,声音很低很低,低到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你到底想怎样?”
萧程把手机换到另一边耳朵,仰起头看着南城的天。
那天蓝得不像话,蓝得让人想哭。
他张了张嘴,声音忽然就哑了,像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喉咙。他清了清嗓子,清了两次,才咬牙切齿地说道:“沈方庭,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明晚十点前,如果你还抓不住我的话,小爷就不奉陪了。明晚十点之后,哪怕你在南城掘地三尺,也找不到我了。因为,我走了,永远离开南城。所以,明天晚上,大家各凭本事,看是你先抓/住我,还是我先逃离南城。胜负成败,在此一举,你可听好了。”
说完,他“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他闭上眼睛,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一下一下,很慢,很重,像某种古老的鼓点,敲在他自己的骨头上,发出沉闷的回响。
胜负成败,在此一举。
他可不是在开玩笑。
去或留,只等老天替他做决定。
一切,交给老天。
他躺倒在天台上,南城的风在他耳边低语,远处的夕阳正缓缓沉入天际线,把整座城市染成了一片瑰丽的橘红色。
那颜色太浓烈了,浓烈得像一场大火,要把所有的过往都烧成灰烬,又在灰烬里开出新的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