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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第 67 章 番外一婚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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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了。
北城的秋天来得迟,走得快,像一场薄情的露水姻缘,还没来得及品出滋味,就被北方的寒流裹挟着卷走了。
可这短短的秋,偏偏最是磨人。
昼夜温差大得离谱,正午还热得人穿不下外套,一到傍晚风就从不知道什么地方钻出来,凉飕飕地往骨头缝里钻。
萧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不舒服的。
起初只是隐隐的,胃里像揣了块不大不小的石头不碍什么事,就是硌得慌。
他没当回事。在南城当小混混那几年,什么苦没吃过?冬天蹲在桥洞里啃冷馒头的时候,胃也没少折腾他,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这人有个毛病,对什么都能凑合,尤其对自己的身体,向来是能用就行的态度,坏了也不着急修,能拖就拖。
可这次不一样了。
不是他不想拖,是有人不让。
沈方庭不让。
沈方庭是什么人?
偌大个沈氏集团的掌门人,手里攥着半个北城的经济命脉,日程表排得比法律条文还密,一天二十四小时恨不得劈成四十八小时用。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偏偏在这些天里,雷打不动地每天准时下班,推掉了所有能推的应酬,连秘书都惊得以为自己老板是不是被人夺了舍。
“沈总,晚上有饭局。”
“推了。”
“张总那边约了下午谈合约。”
“改期。”
“可是沈总,这个项目您亲自跟了三个月......”
“我说改期。”
秘书闭上了嘴。
她跟了沈方庭九年,太了解这个男人的脾气了。
他说话的时候,语调甚至没有变化,依旧是那种不紧不慢的平稳。可那双眼睛里的冷、像深冬的霜,多看一秒都觉得自己要被冻住。
沈方庭到家的时候,萧程正窝在沙发上。
客厅没开大灯,只亮着一盏落地灯,橘黄色的光晕,笼罩着那一小片区域。
萧程缩在沙发角落里,身上裹着条毯子,只露出一张脸。
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有些苍白,嘴唇的颜色也淡,整个人看上去像一朵被北风吹蔫了的花。
听见门响,他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又懒懒地闭上了,嘴里含混地嘟囔了一句:“回来了?”
沈方庭没应声。
他换了鞋,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衣架上,动作不紧不慢的,像是例行公事。
可萧程如果这时候睁开眼睛,就会看到他眉间那道深深的褶痕。那道只有在沈方庭真正动了情绪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褶痕。
可惜他没看到。
萧程正专注于他胃里那块“石头”,今天比昨天疼得厉害了些,那种钝钝的、闷闷的痛,说不上多剧烈,却像一根细细的针,时不时地戳一下,让人没法完全放松下来。
他把身体蜷得更紧了些,试图用这种姿势来缓解那种不适。
厨房里传来声响。
沈方庭在做饭。
这位在外界看来高不可攀的沈氏掌门人,此刻正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线条分明的精壮的小臂。
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指节修长,这双手签过的合同堆起来比人还高,可此刻,它们正拿着一把菜刀,将一块姜切成薄如蝉翼的片。
姜片落入滚水,发出轻微的“滋啦”声,一股辛辣的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他又往锅里放了几颗红枣,小把枸杞,最后是洗净切好的山药块。
这是他从一位老中医那里讨来的方子,温胃散寒,健脾养胃最适合萧程这种胃寒的毛病。
火候要稳,时间要准,每一步都不能马虎。
沈方庭做事向来如此,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极致。商场上如此,生意场上如此,如今熬一碗粥,也是如此。
粥熬好的时候,满屋子都是香气。
沈方庭端着一碗粥走进客厅,萧程已经快睡着了。
他整个人蜷在毯子里,呼吸绵长而均匀,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暗影。
沈方庭站在沙发前看了他几秒,然后把碗放在茶几上,弯腰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起来。”
萧程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鼻尖动了动,闻到了粥的香味。
他撑着身子坐起来,毯子从肩上滑落,露出一截细瘦的锁骨。
沈方庭的目光在那截锁骨上停了一瞬,随即移开,把粥碗推到他面前。
“趁热喝。”
萧程低头看了看那碗粥,白瓷碗里盛着乳白色的粥汤,山药块炖得软烂,红枣的甜香和姜的微辛交织在一起,光是用看的就觉得胃里暖了三分。
他端起碗,小口小口地喝起来,滚烫的粥滑过喉咙,一路暖到胃里,那块“石头”好像真的被融化了一点。
沈方庭就坐在他旁边,不说话,也不看他,拿着平板在处理工作,好像只是顺便坐在这里一样。
可萧程每次喝完一口,面前的纸巾就会适时地被推过来一点,碗里的粥少了半碗,旁边的温水就已经倒好了。
这些细节,沈方庭从来不会说出口。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甚至可以说是冷淡的,好像这些都不值一提,好像他不是特意推掉了几个亿的合同赶回来,好像他不是在厨房里站了整整一个小时就为了熬这一碗粥。
但萧程知道。
他都看在眼里。
这种感觉很奇怪。萧程在南城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什么人情冷暖没见过?那些所谓的朋友,喝酒的时候称兄道弟,真出了事跑得比谁都快。他早就习惯了不指望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人,把自己活成一座孤岛。
可沈方庭偏偏要闯进来,偏偏要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你不是一个人。”
萧程有时候会感到害怕。
不是害怕沈方庭这个人,而是害怕这种感觉本身。太温暖了,温暖得不像真的,像一个随时会醒的梦。
他害怕自己一旦习惯了这种温度,就再也回不到从前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日子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
沈方庭每天准时回来,变着花样地给他做吃的。今天山药粥,明天南瓜羹,后天是党参炖鸡,大后天又是小米红枣粥,天天不重样。
萧程的胃在这些食物的精心调养下,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那块“石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胃也不再隐隐作痛了,连带着整个人的气色都好了不少,脸颊上多了些血色,看起来终于不像个病秧子了。
沈方庭自然也注意到了。他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但眉间那道褶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展开了,眼神里的冷意也消融了一些,偶尔看向萧程的时候,会有一种不易察觉的柔和。
萧程觉得差不多了。
胃好了,日子又可以回到原来的轨道上去了。
他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朋友,虽然那些朋友在沈方庭眼里大概都不太入流,但那是他萧程的朋友,是他从南城那种地方一起摸爬滚打出来的兄弟,这份情谊,不是谁都能懂的。
所以当以前的朋友打电话来约他喝酒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程哥,好久不见了,出来喝一杯?”
“行啊。”萧程靠在沙发上,语气轻松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哪儿?”
“老地方,城郊那边新开了家烧烤店,味道绝了,老板还是咱们以前认识的人。”
“几点?”
“八点,不见不散。”
电话挂了。
萧程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心里莫名地有些发虚。
不是因为要去喝酒这件事本身,而是因为他知道,这件事如果被沈方庭知道了,那个人会不高兴。
不是不允许,沈方庭从来不会用“不允许”这个词。
他给萧程的自由,大到萧程有时候都觉得不可思议。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见谁就见谁,想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沈方庭从来不会在这些事情上说过一个“不”字。
但有一个前提: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萧程想起了什么,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胃。
已经不疼了,这些天被沈方庭养得白白胖胖的,好得不能再好了。喝一顿酒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天天喝,就这一次,朋友们难得聚在一起,总不好扫兴。
他这样想着,心里那点心虚终究被压了下去。
出门的时候,沈方庭还没回来。
萧程换了件黑色的外套,牛仔裤,运动鞋,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落。站在镜子前照了照,他觉得自己看起来还不错,气色好,精神也好,完全不像个刚从胃病那个坑里爬出来的人。
他给沈方庭发了条消:“出去跟朋友吃个饭,晚点回来。”
消息发出去,很快显示“已读”,但没有回复。
萧程盯着那个“已读”看了两秒,把手机揣进兜里出了门。
他不知道的是,此刻沈方庭正在办公室里,看着这条消息,指腹在屏幕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他今天特意提前结束了会议,原本打算早点回去,看到这条消息之后,他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然后把已经合上的企划案重新打了开来。
城郊的夜晚,烟火气重。
烧烤店开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店面不大,但生意好得不行,门口排着长队,空气中弥漫着孜然和辣椒的香气,混着炭火的烟气,熏得人眼睛发涩。
萧程到的时候,朋友们已经坐下了。一共五个人,都是以前在南城一起混过的,有的现在还在混,有的找了份正经工作,有的开了个小店,日子过得有好有坏,但坐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当年那副模样。
“程哥!”一个剃着板寸的青年站起来,大笑着拍他的肩,“可算把你约出来了,听说你现在跟了个大老板,日子过得滋润得很啊?”
萧程笑了笑,没接话。
他不太喜欢别人提沈方庭,不是觉得丢人,而是觉得那是他生活里的另一个部分,跟这群人没什么关系。这两个世界最好永远不要有交集,他在中间站着就行。
“来来来,喝酒喝酒!”有人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金黄色的液体在杯子里冒着泡,杯壁上凝着一层细密的水珠。
萧程看着那杯酒,胃里隐隐约约地闪过一个念头:是不是应该悠着点?
但这个念头只存在了一秒,就在他这帮久违的朋友们的起哄声中宣告消亡。
“程哥,你这就不够意思了,这么久不出来,第一杯总得干了吧?”
“就是就是,干了干了!”
萧程端起杯子,仰头一饮而尽。
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灌下去,激得他打了个哆嗦,胃里凉了一下,但很快就被酒精带来的灼热感取代了。
“好!”周围一片叫好声。
第二杯、第三杯接连不断地递过来,萧程来者不拒,喝得干脆利落。
他酒量本来就不差,以前在南城的时候,跟人拼酒从来没输过。只是这两年跟了沈方庭之后,喝酒的机会少了很多,那个人管得严,不是不让喝,是每次喝之前都要先让他吃点东西垫肚子,喝完还要喝醒酒汤,麻烦得很。
今天没人管他了。
萧程有种挣脱了某种束缚的快/感,像是被关在笼子里太久的鸟,突然被放出来,恨不得一口气飞到天上去。
他跟旧日老友推杯换盏,聊起以前那些荒唐事,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又回到了那段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日子。
烧烤一串接一串地端了上来,羊肉串烤得滋滋冒油,鸡翅外焦里嫩,烤茄子上面铺满了蒜蓉和粉丝,香得人直咽口水。
萧程吃了不少,但更多的是在喝酒。他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反正面前的空瓶子越来越多,视线也开始变得有些模糊了。
手机震了一下。
他掏出来看,是沈方庭发来的消息,只有四个字:几点回来?
萧程盯着屏幕看了几秒,那几个字在他眼前晃来晃去,像是喝醉了的水草。
他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回了一句:“还早。”
消息发出去,又是“已读”,没有回复。
萧程把手机扣在桌上,不再看它。
酒过三巡,气氛越来越热烈。
有人开始划拳,有人开始唱歌,有人拉着萧程回忆当年那些“光辉事迹”。
说他们怎么跟对家打架,怎么躲过城管的追捕,怎么在巷子里分赃,怎么在桥洞里分一个馒头,诸此等等。
“程哥,你还记得吗,有一次你胃疼得在地上打滚,我们都吓坏了,以为你要死了,慌得不行。”昔日老友中,一个叫做王大胆的说道。
萧程愣了愣,然后笑了:“记得,怎么不记得。”
“那时候连买药的钱都没有,还是我跑去药店偷的。”王大胆说道。
“你还好意思说,偷的什么药你知道吗?过期了的。”萧程揶揄他。
几个人笑成一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可笑着笑着,萧程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不是因为感动,也不是因为怀念,而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那些日子已经离他很远了。
远得像上辈子的事。
他拿起酒杯,又灌了一大口。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萧程再看手机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屏幕上还有几条沈方庭发来的消息,最后一条是:在哪儿?
萧程打了个酒嗝,没回。
不是不想回,是手指头不太听使唤了,打字打了半天都是乱码。他索性把手机往兜里一揣,继续喝。
最后是怎么散的场,他记不太清了。好像有人提议转场去KTV,除了有一个人说不去了明天还要上班之外,其他人包括萧程都去了。
萧程本来也不打算去,但是他没有班上,想不出不去的理由,被王大胆一拉,脚便跟着他走了。
KTV吵得要命,当着面说话都要用喊的。萧程觉得奇怪,以前自己可是KTV的常客,也没觉得有多吵啊,怎么今天反而觉得,吵得受不了了呢?
他后来回忆起来,自己应该是在某个时间点站了起来,跟昔日老友们说了声再见,然后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走出了KTV。
夜风一吹,酒劲全上来了。
秋夜里的风凉得刺骨,风从领口灌进去,激得他浑身一抖。
胃里翻江倒海,刚才吃的东西和喝的东西搅在一起,让他有一种强烈的恶心感。
他扶着路边的电线杆干呕了几下,什么都没吐出来,只是眼眶被逼出了些生理性的泪水。
他站在路边,眯着眼睛看着街道。
路灯的光在他眼前拉成一条条长长的光带,车灯从远处射过来,像流星一样划过去又消失。
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旋转,脚下的地面好像在晃动,他不得不用力扶着电线杆才能站稳。
手机又震了。
这次不是消息,是电话。屏幕上显示着“沈方庭”三个字,萧程盯着看了好几秒,才划了接听。
“喂?”
“在哪儿?”沈方庭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低沉,平稳,听不出什么情绪。
萧程张了张嘴,想说“在回家的路上”,但舌头打结,说出来的话含混得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沈方庭说了一句:“站着别动。”
电话挂了。
萧程靠着电线杆,仰头看着天上那轮模糊的月亮,忽然笑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可能是酒精的作用,可能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作祟。
他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里有人对他好得不像话,好到他觉得不真实,好到他必须要做点什么来破坏一下,才能让这一切显得合理一些。
他这样的人,怎么配被人这样对待呢?
没过多久,一辆黑色的车停在了路边。
车门打开,沈方庭从驾驶座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