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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番外之三 最相思 最相思 ...
因为开分店的事情,植晓跟着白琪,再次回到了衡川。
衡川依旧是熟悉的景致,临江边上渡口可以听见船鸣声,江水起伏冲刷历史,带来辉煌衰落,古城凉薄,只是静静伫立,平淡地见证时间的起落。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其实才不过三天的时间,白琪买返程车票的时候,植晓收到了林迁觉的信息,说他要来衡川找她。白琪笑,“你们俩都结婚了怎么还这么腻歪,才三天诶,他就等不及来找你了,真是可怕。”
“你居然好意思讲我,江远抱着你家娃都快变成望妻石了,一到晚上就打电话,开口就是老婆我好想你,我耳朵都快起茧了,您快回去吧,让我安静安静。”
“行,我不打扰你们了,也怪我,你们蜜月还没结束就把你拉来工作,作为补偿——”白琪神秘地朝她晃了晃手机,眨了眨眼,“我给你订了江景总统套房。”
植晓看了看她的手机,“这么奢侈啊白总。”
白琪挥挥手,“白总就不打扰植总甜甜蜜蜜了,风水轮流转,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当电灯泡。”她装作抹泪的样子,手被植晓轻打了一下,两人对视一眼,笑了出来。
她在大学来往过无数次的出站口等待林迁觉,林迁觉套着灰色的卫衣,远远地看见她,眼睛亮起来,出了闸机就小跑着朝她奔来,植晓看着他,混在人群里跟大学生也没什么区别。
他直接一把抱住了她,植晓因为惯性后退了几步,闻见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听见行李箱往后溜的轱辘声,她笑,“今天太阳好大的,你不热吗?”
“热,南溪比这边温度低,我都出汗了。”他把袖子撸到手肘,拉着她的手去摸额头,薄薄的一层汗,“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他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我真的好想你。”
植晓笑着去揉他的脑袋,“我也好想你。”
植晓刷房卡打开房间的门,她承认自己没见识,还是被这样的场景震惊到了,实在是太大了,就单是浴室都比两个标间加起来都大,她倒吸了一口气,坐在沙发上都有些不安定感。
林迁觉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出声,“这是什么反应?”
她拉开窗帘,玻璃窗下是滚滚而去的江水,江面上船只来往,她看向他,轻轻地说,“好厉害。”
住在这样的地方根本不会想出门吧,她想,出门简直就是对金钱的一种浪费。
植晓早上睁眼,发现林迁觉已经醒了,眼神温柔看着她,手指缠住她的头发,一圈一圈地绕,明明比她还大几个月,却跟小孩子一样幼稚,她往他怀里钻了钻,不想起床,林迁觉用手指一点一点理顺她乱掉打结的头发,像是在给小动物顺毛。
林迁觉抱紧了她,温热的手穿过头发放在她的后颈上,植晓下意识一哆嗦,听见头顶传来林迁觉的轻笑。
“你又这样。”她还闭着眼睛,说话都迷迷糊糊的。
“我不止能这样。”他轻巧地用指尖挑起她衣服的下摆,轻微的痒,植晓抓住了他试图向上的手,仰起头看他,始作俑者笑得一脸纯真无辜,她无奈,“你好幼稚啊。”
无名指指环微凉,他抚上她的脸颊,“起来了好不好,老婆。”
植晓其实还未熟悉这个称呼,他平常往往还是叫她晓晓,她依旧叫他迁觉,只是最近他似乎发现了这个称呼的新用法,每每撒娇的时候都毫不羞涩地这么喊她,她通常都无力招架,只得顺从下来。
植晓果不其然抢过被子盖过脸,他乘胜追击,“老婆,快十二点了,我饿了,我们吃午饭好不好?老婆?”他顺着她的动势连着被子一把抱住了她。
植晓才从被子里探出头来,伸手去捏他的脸,“你昨天晚上那样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今天。”她想起他昨天晚上的卖力,完全看不出今天有安排的样子。
“我,一时没忍住。”他不好意思地低头,看她扯着被子不撒手的样子,一把揽过她的腰,把她公主抱了起来,走向洗手间,植晓刚开始还象征性地挣扎了两下,后面就索性直接放弃了,她向后靠在林迁觉身上,闭着眼睛任凭他给自己刷牙,洗脸。
然后响起敲门声,她才猛然清醒过来站直,林迁觉看着她的样子,笑出了声,“应该是午饭。”
果然有钱就是好,酒店的饭都能24小时直接送到房间,她看着这个时节还算清澈的江水,水花拍打在岸堤上,游客沿着岸边分布,凝成一个个小小的点。
吃完饭总归清醒一点了,她撑着脑袋看着对面的林迁觉,他头发乱糟糟的,眼睛半眯着,正托腮笑着看着她,她知道,如果没有安排,就算她睡到晚上他也不会叫她,顶多在饭点把吃食端过来投喂她两口,虽然她也没有真的睡到晚上过。
她开口:“说吧,你预约的衡大参观是几点?”
林迁觉怎么可能对衡川感兴趣,他只是对当年的她感兴趣,植晓从收到他信息的那一刻就明白他昭然若揭的小心思,即便是在那个他曾经孤身来去的车站,他现在也只有满眼见到她的喜悦。
“怎么什么都瞒不过你。”他帮她系上裙子背后的绑带,手指穿线而过,打成漂亮的蝴蝶结。
“当然是因为我聪明啊。”她笑,实际上是他在她面前太好猜。
衡大不像京大可以供游客参观,进校需要通过校友系统提交信息审核,她看着屏幕上的信息,不知道林迁觉什么时候背着她偷偷弄完了一系列流程,在家属那一栏上写上了他自己的名字,她把屏幕上的信息递给保安看,然后拉着他进门,保安大爷笑呵呵的,“回母校看看啊,好的啊,你不说我还真看不出来你们两个毕业了呢。”
植晓对这类话很受用,转头看见林迁觉牵着她的手也笑得开心。
衡川大学依旧是她记忆中的模样,几乎没有差别,只是校门外多了一排黄白色的外卖箱,学校的某些地方又莫名多了刻着字的石头,他们牵着手散步,就像一对普通的大学情侣。
植晓不懂大学有什么好逛的,又不是像京大那样可以被列为景点的学校,衡大普普通通,实在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林迁觉却很开心,眼睛都亮晶晶的。
她歪着脑袋问他,“进校不是要扫脸吗?你当年是怎么进来的?”
林迁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当时没想到这一点,我在路上随便找了个男生,问他能不能借我一下学生证,我就可以跟保安说系统出故障了,我说我可以把我的学生证压在他那里,结果他想也没想就从书包里掏出来给我了,结果没想到保安真翻开来看,保安盯着我,又盯着学生证上的照片,眉毛一横,说,你当我年纪大了眼瞎呢!”林迁觉模仿起保安的语气,说着说着自己都笑了出来。
植晓乐不可支,原来林迁觉也会有这样窘迫的一面。
心下却一片温柔。
“但那个男生人很好,他看着我,笑嘻嘻地说,来找女朋友的吧,他说他知道你们学校旁边有座矮墙可以翻进来,让我跟他走。”
植晓想起那座矮墙,墙根放满了垫脚的石头,一到晚上封寝之后,出去玩的学生就会从那翻进来,然后从寝室后门湖边的栏杆翻进寝室中间晒被子的院子,如果他们晚上不爆发出笑声的话就真的可以算得上天衣无缝。
她看着他,用小指勾了勾他的指头,“所以你真的翻了?”
“那不然呢?”林迁觉笑着,仿佛那个夜晚的失落都早已被幸福所替代,或许从他知道,那天他所见到的植晓是喜欢着他的那一刻起,那些曾经的悲伤记忆就被重新替换上新的面貌,而他能在阳光下大大方方地牵着她的手,他的妻子的手,毫无芥蒂地聊这些往事、这些误会。
“还好我腿长,很快就翻过去了,后来走的时候也是翻墙走的。”他说。
植晓却笑得靠在他肩膀上,她想象不出当时的场景,肯定又心酸又狼狈,笑着笑着又有些心疼他。
“你别笑话我了。”他有些无奈,看见路过的学生朝他们看过来,脸微微有些红。
植晓把溢在嘴边的笑容憋回去,看到他委屈的脸又忍不住破功。
时间宽容地包裹了一切,索性兜兜转转,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她拉着他去看学校的湖,外国语学院是必经之路,她望着那栋深灰色的建筑,跟他吐槽道:“你不知道这边冬天的风特别特别大,我伞都被吹坏好几把,”她用手指点着下巴,“有次我晚上从自习室回来穿着雨衣,见到个人就直接淋着雨走,那可是冬天的晚上,冷得要命,风还那么大,我就把伞借给他了,那种加固过的伞还有点小贵,他说第二天还我,结果我等了两个小时他都没来,心碎了,损失了两个小时和一把伞。”
“那如果再来一次,你也还是会借的吧。”林迁觉只是牵着她的手,没有丝毫疑问地说。
“那肯定啊,一把伞而已,再怎么样哪有身体重要,零下的温度他一路淋回去,准发烧,生病可难受了。”她握紧了林迁觉的手,语气带着理所当然的肯定。她只是觉得白白等了两个小时很窝火,而且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林迁觉摸了摸她的脑袋,朝她温柔地笑,植晓就是这样,即使自身遭受过太多恶意,也无法对别人的痛苦视而不见。
“真该让你冬天来感受一下,我觉得大风其实才是衡川的特产。”她捏了捏他的胳膊,“要是你在,下课后我们就能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学习,晚上下课之后你会来接我,就跟所有普通的大学情侣一样。”
她当年从没有羡慕过那些情侣们,自己常常是他们亲密时候的背景路人甲,可现在,她竟也忍不住想,如果她和林迁觉大学在一个学校,如果他们在一起了,会是什么样子。
“嗯,夏天我会买你喜欢吃的圣代等着你,冬天我就会揣一个红薯,你出来的时候一边吃一边还能取暖,然后我会紧紧你的围巾,告诉你,我很想你。”林迁觉语气温柔,她的心微微颤动。
在京大的校园里看着牵着手散步的情侣,他也不是没有自私地想象过,不过好在,现在也不算太迟,他握紧了她的手,手指可以触到她无名指上的圆环,一切让人安心。
他们坐在双湖的栏杆旁的长椅上,风轻柔地吹,湖面平静泛起小小的涟漪,有小??在凫水,头钻进水底,露出毛茸茸的屁股,又重新钻出水面,抬头就是伫立在视野中心的图书馆。
植晓把脑袋靠在他肩膀上,勾着他的手指玩,林迁觉因为工作需要,指甲都剪得很短,她翻来覆去摆弄着他的手,“你真是赶上好时候了,再过几个月每年这个湖里都会蓝藻泛滥,特别臭,我们当时都吐槽生环院怎么不参与参与治理,多好的实践机会。”
林迁觉笑起来,好听的声音飘散在风里。
“我有时候下自习的晚上会来这边坐,周围都是情侣,我就一个人坐着,月光照在湖面上,水面的起伏就镀成银色,流淌着的银色,我会想念你,即使好久没见过你了,我却依然很想念你,我那时看着月亮在想,我喜欢的究竟是一个意象,还是你本人。”
他们都不是喜欢发社交动态的人,连张对方的照片都没有,甚至都做不到借物伤怀,只剩脑子里稀薄的记忆。
感觉到话题有些忧伤,她又笑笑,“我们学校的湖还是你们学校的湖大?”
“你们的。”她的手刚好放在他掌心,此刻被他全部包裹住,一片温暖的触感,“不管是意象,还是我本人,只要你喜欢,我都很开心,晓晓,我很开心,你也在思念我。”
我们都在思念着彼此,我们都没有因为这段感情而停滞不前,我们都不够勇敢,但还好,我们最后还是终成眷属。京市的月亮和衡川的月亮是同一轮月亮,在她看着月亮想起他的时刻,他也同样在想念她。
植晓坐在酒店的大圆桌前用勺子翻动着面前的红豆汤,汤底掀起来红豆就被卷上来,又缓缓地沉下去,服务生收拾完晚餐的桌面,离开了房间,林迁觉看向她搅动的汤匙,轻声问她:“不喜欢吗?不喜欢就不喝了。”他伸手要拿走她的碗,手腕却被她摁下。
植晓刚刚喝了点酒,此刻脸颊泛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老公,所以你那时候送我红豆是什么意思啊。”
他的耳朵在听到这个称呼时瞬间红了大半,他身体一僵,喉结滚动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植晓撒娇似地摇晃着他的手臂,笑得妩媚,“老公。”
无名指上的戒指在酒店的灯光下闪耀,他的心跟着闪光一起跳动,呼吸频率却有些乱。
她拉过他的手,将掌心贴上自己的侧脸,微微蹭了蹭,声音软软的,“你为什么送我红豆啊?”
他克制着自己上涌的血液,单手将两个碗放到一旁,然后站起身,一把把她抱到了桌面上,大理石的台面有些凉,植晓下意识搂紧了他的脖子,他双手撑在她的身侧,不自觉靠近了她的脸,嗓音带着些微的哑,“不是你发的那半句诗吗?”
植晓的眼睛睁得圆圆的,又傻笑起来,用鼻尖蹭了蹭他,“原来你知道啊,我以为只是巧合呢。”她的唇轻轻擦过他的唇瓣,留下干干的痒,用这样的眼神盯着他,还无辜地笑,真是犯规。
他吻在她的颈侧,听见她发出一声闷哼,像是小猫,然后她伸出手,托起他的下巴,笑得傻乎乎,“我还以为你喜欢吃红豆呢,王维是不是有首诗叫相思,”她一字一顿地背起来,“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都这个时候了,她还想着背诗,他无奈地摇头,看见她凑过来,在他嘴上轻轻啄了一下,“最相思。”
他看着她水雾弥漫的眼睛,托出她的后脑勺,吻了上去,漫长的一个吻,他听见她间断的喘息声。
“迁觉。”她脱力地靠在他肩头,他却掐住了她的腰,“像刚刚那样叫我好不好,老婆,宝贝,晓晓。”
他的手指一路下滑,感受到她在听到称呼时骤然紧缩的身体。
植晓轻轻地咬他的肩膀,留下浅浅的齿痕,声音有些破碎,“老公。”
他手指一顿,桌面已然沾染上温度,他索性一把把她抱起来,朝着床走去,植晓挂在他身上,裙子有些乱。
这次的吻没有停止,而是一路下滑,植晓感觉浑身都在发烫,她却执拗地抚摸他的耳朵,手指停在他滚烫的耳垂,一圈一圈地摩挲。
林迁觉的吻落在锁骨,她微微战栗,听见他有些哑的声音,“我喜欢吃红豆的。”她感觉自己的腰被他的手掌托着向上,林迁觉伸手去解他早上系的带子,一根一根,他手掌的温度烫得吓人,像是烙在她皮肤上。
他埋头,她感受到他唇齿的厮磨。
她听见他解手表的声音,又伸手勾住他的脖子,像是要唤回他的注意力,就听见手表随意一扔落地的声响,林迁觉抓住了她的小腿,不给她反应地压了上来,他霸道地撬开她的牙齿,没有给她留下还能胡思乱想的空间和时间。
江水连绵不绝地往前涌,拍在岸边的礁石上溅起白色的泡沫,船的鸣笛声沉闷而悠久地响起,连带着空气都微微振动,宽阔的河面渐渐铺展,晨光潜伏着准备在江面投下第一缕晨光。
一片混乱间,她看向林迁觉的眼睛,默默地想着,她以后还怎么直视红豆。
她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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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之三 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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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下一本《见榆影》 叶温榆和时策的故事,求收藏QAQ 植晓:“他俩拌嘴可有意思了。” 林迁觉:“爷爷要是知道自己促成段姻缘也会开心的吧。”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