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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北角的雨,九龙的灯 王石岳低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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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北角的雨,九龙的灯
王石岳的前妻打来电话那天,凌千千正在北角春秧街那间变成了便利店的旧粥铺门口站着。
她最近常来北角。不是刻意,是每次从中环回九龙的时候,都会在炮台山下车,走一段路,经过春秧街,经过那栋唐楼,经过这间便利店。她说不清自己在找什么。也许是找那碗已经不存在的艇仔粥,也许是找那个坐在窗边喝粥的背影,也许是找一个答案——关于“家”到底是什么的答案。
电话是王石岳打来的。不是他前妻直接打给她,是王石岳打了电话过来,声音听起来跟平时不太一样,不是那种“我在开会”的紧绷,也不是那种“我在庙街等你”的松弛,是一种她很少在他身上听到的东西——犹豫。
“千千,我前妻啱啱打电话俾我。”
凌千千靠在便利店门口的墙边,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佢讲咩?”
“佢话想见你。”
凌千千的手指在手机壳上轻轻敲了一下。王石岳的前妻叫何诗雅,回港岛已经三个月了。这三个月里,凌千千跟她没有任何接触。不是刻意回避,是没有必要。王石岳每周去看女儿,她从来不跟;王石岳偶尔提起她们母女,她就听着,不问,不评论。她以为这样就可以了——保持距离,各自安好。
但何诗雅想见她。
“佢话,有啲嘢想同你当面倾。”王石岳的声音里有一丝她听不懂的东西,不是担心,不是紧张,是一种更复杂的、像是“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我必须告诉你”的情绪。
“几时?”
“今晚。佢话今晚得唔得。”
凌千千看了看表。下午四点。她今晚本来要跟王石岳去庙街食饭,但那些可以改。“得。边度?”
“佢话佢嚟接你个女。佢想带个女去你哋之前去嗰间茶餐厅。”
凌千千愣了一下。她跟王石岳去过很多茶餐厅,但“之前去嗰间”——她只跟一个人去过那间茶餐厅,不是王石岳,是王石峰。上个月王石峰生日,她带他去中环那间烧腊店食饭,王石峰开心得像中了□□,说“凌律师你对我太好了,大佬都冇对我咁好”。那不是茶餐厅,是烧腊店。何诗雅说的是哪间?
“边间茶餐厅?”她问。
“佢话你知。”
挂了电话,凌千千站在春秧街的路边,想了一会儿。然后她想起了一个地方——天后,榕树底下,她妈妈以前卖花的那条街。那条街的转角有一间茶餐厅,叫“荣记”,开了四十多年,她小时候妈妈带她去吃过。
何诗雅怎么会知道那间茶餐厅?
下午六点,凌千千到了天后。
榕树还在,老伯还在看报纸,鸽子还在广场上走来走去。荣记茶餐厅在转角,招牌褪了色,门口的玻璃柜里挂着烧鹅和叉烧,跟中环那间烧腊店不一样,这里的烧鹅是挂在茶餐厅门口的,不是藏在巷子深处的。她推门进去,门上的铃铛叮当响了一声。
何诗雅坐在靠窗的位置。
凌千千见过她的照片——那些被马明远的人偷拍的照片,她抱着女儿冲出家门,脸上写满恐惧。但真人跟照片完全不同。照片里的何诗雅是惊恐的、狼狈的、被生活追赶的。但坐在窗边的这个女人,短发,素颜,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毛衣,手里端着一杯热柠水,看着窗外的榕树,表情平静得像一湖水。
“凌律师。”何诗雅看到她,站起来,微微点了点头,“多谢你来。”
凌千千在她对面坐下。茶餐厅里人不多,几个街坊在吃晚饭,电视里播着无线的新闻,声音调得很低,像背景音乐。
“你点知呢间茶餐厅?”凌千千问。
何诗雅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但很真。“王石岳话我知嘅。佢话你细个嗰阵成日嚟呢度食嘢。”
凌千千的手指在桌上停了一下。王石岳告诉她的。这个男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细心了?
“你今日想见我,有咩事?”凌千千直接问。她不习惯绕弯子,尤其是在这种场合。
何诗雅看着她,没有立刻回答。她端起热柠水喝了一口,放下,然后说了一句让凌千千完全没有想到的话。
“我同王石岳,离婚之前,倾过好多次。每次都倾到喊,喊完之后又倾,倾完之后又喊。最后一次,佢话:‘诗雅,我放你走。你值得更好嘅人。’我话:‘我唔要更好嘅人,我只要你。’佢话:‘但我俾唔到你想要嘅嘢。’”
她低下头,看着杯子里那片柠檬,声音很轻。
“佢讲得啱。佢真係俾唔到。嗰阵时佢基金清盘,欠落一身债,成日唔喺屋企,返到嚟都係黑口黑面。我唔怪佢,佢压力大。但我好攰。凑女、返工、交租、煮饭,全部一个人做。我唔係唔捱得,但我觉得——我喺度做紧咩?我嫁咗俾一个男人,但好似一个人过活。”
凌千千没有说话。她听着。
“所以最后我走咗。我带住个女去咗加拿大。我同自己讲,呢个决定係啱嘅。我要为自己活一次。”
何诗雅抬起头,看着凌千千。她的眼睛很清澈,没有怨恨,没有委屈,只有一种经过了很多事之后才有的平静。
“但后来发生咗马明远嗰件事。我同个女被吓到返咗港岛。我本来好惊,惊王石岳会借呢个机会抢个女,惊佢会用钱压我,惊我会失去所有嘢。但佢冇。佢安顿好我哋,安排好晒所有嘢,然后——佢行开咗。”
她看着凌千千,嘴角弯了一下。
“佢行开咗,去咗九龙,去咗上海街,去咗佢细佬间铺头。佢去咗等你。”
凌千千的眼眶热了一下,但她忍住了。
“凌律师,”何诗雅说,“我今日想见你,唔係为咗争咩,唔係为咗话你知我仲爱佢。我今日想见你,係为咗话你知——佢係一个好男人。佢唔完美,佢有好多缺点,佢唔识得点样爱人,佢太忙,太自我,太唔识得表达。但佢真心嘅。佢对每一段感情,都係真心嘅。”
她顿了一下,声音有点抖。
“我同佢嗰段,已经过去了。我而家有自己嘅生活,有自己嘅工作,有自己嘅方向。我唔需要佢了。但个女需要佢。个女需要一个爸爸,一个真係喺度嘅爸爸,唔係每个月打一笔钱过嚟嘅爸爸。”
她看着凌千千的眼睛,认真地说。
“凌律师,我唔係嚟求你。我係嚟问你——你可唔可以接受佢有个女?你可唔可以接受佢每星期要去睇个女?你可唔可以接受佢个女将来会叫你‘阿姨’?你谂清楚呢啲问题,先好同佢喺埋一齐。”
凌千千坐在荣记茶餐厅靠窗的位置,看着对面的何诗雅。窗外是天后庙的榕树,树下是老伯和鸽子,远处的街道上有人在走路,有人在等车,有人在卖菜。一切都很平常。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何诗雅以为她不会回答了。
“何小姐,”凌千千终于开口了,声音很轻,但很稳,“我细个嗰阵,阿妈喺呢条街卖花。茉莉花,一串一串串好咗,一蚊一串。佢做咗十几年,做到病咗,做到行唔到,做到走嗰日都仲喺度捻住啲花。”
何诗雅看着她,没有说话。
“我阿妈走咗之后,我好耐都唔敢返嚟呢度。因为我觉得,呢度係我失去佢嘅地方。但后来我明白咗——呢度唔係我失去佢嘅地方。呢度係我同佢一齐生活过嘅地方。失去嘅嘢,已经失去咗。但拥有过嘅嘢,永远都喺度。”
她看着何诗雅,嘴角弯了一下。
“王石岳有个女,我知。佢每星期去睇个女,我知。佢个女将来会叫我‘阿姨’,我都知。但呢啲唔係‘接受’嘅问题。呢啲係‘事实’。事实就係——佢係一个爸爸。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嘅女都唔理,佢点可能会真心对待第二个人?”
何诗雅看着她,眼眶红了。
“何小姐,”凌千千继续说,“你唔需要担心我。我唔係嚟抢你任何嘢。我唔会抢你个女嘅爸爸,因为佢永远都係你个女嘅爸爸。我只係——陪佢行一段路。行几耐,我唔知。行到边度,我唔知。但我知一样嘢——佢行紧嘅呢段路,有你,有女,有过去。我唔会叫佢忘记,我唔会叫佢放低。我净係想同佢一齐行。”
何诗雅低下头,眼泪掉进了那杯已经凉了的热柠水里。她用手背擦了擦脸,抬起头,笑了。那个笑容里有释然,有感激,也有一点点心疼——不知道是心疼王石岳,还是心疼凌千千,还是心疼自己。
“凌律师,”她说,“王石岳遇到你,係佢嘅福气。”
凌千千摇了摇头。“遇到佢,都係我嘅福气。”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同时笑了。
窗外的天已经黑了。天后庙的灯亮了,榕树下的路灯也亮了,鸽子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老伯收起了报纸,慢慢地走远了。荣记茶餐厅的老板娘走过来,问她们要不要加菜。何诗雅说不用了,凌千千说再来一碟叉烧。
老板娘端来一碟叉烧,红彤彤的,冒着热气,边上有一小碟酸梅酱。凌千千夹了一块,放在何诗雅碗里。
“食多啲。你太瘦了。”
何诗雅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同王石岳讲嘢嘅方式好似。”
“边度似?”
“都係咁霸道。”
两个人又笑了。
吃完叉烧,何诗雅说要走了。她女儿还在酒店等她,请的保姆看着,她不放心。凌千千送她到路口,看着她拦了一辆的士,弯腰钻进去。
“凌律师。”何诗雅摇下车窗,叫了她一声。
“嗯。”
“多谢你。”
“唔使客气。”
“仲有——”何诗雅犹豫了一下,“如果有一日,你同佢闹交,你唔好走。你喺度同佢倾清楚。佢唔识得留人,佢净係识得等人走。你唔好走。”
的士开走了,尾灯在夜雾里拖出两道红色的光,慢慢消失在天后庙的转角。
凌千千站在路口,看着那两道光消失,站了很久。
手机响了。王石岳。
“你见完佢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紧,像是憋了一下午的气终于吐出来了。
“见完了。”
“佢同你讲咩?”
“讲咗好多嘢。”
“你——你冇事呀嘛?”
凌千千靠在榕树旁边的栏杆上,仰头看着头顶的树叶。路灯的光从叶缝里漏下来,在她脸上画出一片一片金色的光斑。
“王石岳,你而家喺边?”
“九龙。上海街。铺头。”
“你等我。我过嚟。”
她挂了电话,走到路口,拦了一辆的士。
“九龙,上海街,唔该。”
的士驶过西隧,从港岛到九龙。窗外的景色从天后庙的宁静变成了旺角的喧嚣,霓虹灯、人潮、车流,一层叠一层,像一幅永远画不完的画。她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脑子里反复回放着何诗雅最后那句话——“佢唔识得留人,佢净係识得等人走。你唔好走。”
她想起王石岳等她那二十三天。他站在中环的楼下,站在庙街的路口,站在上海街的铺头门口,等着。他不会追,不会喊,不会拉住她的衣角说“不要走”。他只是等。等她自己回来,等她自己想通,等她自己走到他面前。
她忽然觉得心很疼。不是那种尖锐的、刺痛的疼,是一种钝钝的、闷闷的、像有什么东西压在心口上的疼。
的士在上海街口停下来。她付了钱,下车,走进那条熟悉的街。“石岳电器”的招牌还亮着,昏黄的灯光从玻璃门里透出来,照在门口的水泥地上。她推门进去,门上的铃铛叮当响了一声。
王石峰不在。铺头里只有王石岳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面前摆着一壶茶,两个杯子。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旧毛衣,头发有点乱,看起来不像一个身家三十亿的金融大亨,像一个在等女朋友回来的普通男人。
看到她进来,他站起来,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说什么。
凌千千走到他面前,看着他。路灯的光从门外照进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身后的墙上,交叠在一起。
“王石岳,”她说,“你前妻今日同我讲咗一句话。”
“咩话?”
“佢话,你唔识得留人,你净係识得等人走。”
王石岳的手指在柜台上轻轻敲了一下,没有说话。
“佢话得啱。”凌千千看着他,“你真係唔识得留人。我话暂停,你话好。我话分手,你话好。我行开,你等。我行返嚟,你仲喺度。你从来唔会拉住我,唔会叫我唔好走。”
“因为——”王石岳的声音有点哑,“因为我惊。我惊如果我拉住你,你会觉得我唔尊重你。我惊如果我叫你唔好走,你会觉得我唔俾空间你。我惊如果我追你,你会越走越远。”
凌千千看着他,眼眶热了。
“王石岳,你知唔知,有啲时候,女人想俾人拉住?”
王石岳愣了一下。
“你前妻走嗰阵,你有冇拉住佢?”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凌千千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冇。”他的声音低得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佢话要走,我话好。我帮佢执行李,帮佢叫车,帮佢搬行李上车。佢上车之前回头望咗我一眼,我等佢开口。但佢冇开口。车走咗。我企喺路口,企咗好耐。我同自己讲——佢走咗,都好。佢值得更好嘅生活。”
凌千千的眼泪掉了下来。她伸出手,捧住了他的脸。他的脸很凉,胡子有点扎手,她不管。
“王石岳,你听住。”她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唔会走。你唔使惊。你唔使等。你唔使做任何嘢。你就企喺度,我就会过嚟。你唔使拉住我,因为我唔会走。”
王石岳看着她,眼眶红了。这个在商场上杀伐决断、在谈判桌上寸步不让、在福布斯榜单上排第二十七位的男人,此刻眼眶红红的,像一个被人理解了的、委屈了很久的孩子。
“千千。”他的声音在发抖。
“嗯。”
“你头先话,你唔会走。”
“我唔会走。”
“真係?”
“真係。”
他伸出手,把她拉进了怀里。抱得很紧,紧到她能感觉到他的心跳,很快,像一只被关了很久的鸟终于飞出来了。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头顶,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很重,像压了很久的东西终于释放了。
她闭上眼睛,把自己交给了他。
不是“完整”,是“陪伴”。不是“冇咗你唔得”,是“有你会更好”。不是“我等”,是“我喺度”。
他们站在上海街那间旧电器行里,抱在一起,像两根被风吹了很久的树枝终于缠绕在了一起。不完美,但刚刚好。
王石峰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个画面。他愣了一下,然后非常识趣地退了出去,顺手把门带上了。门外传来他的声音:“大佬,我半个钟之后返嚟!”
凌千千从王石岳怀里抬起头,笑了。
“你细佬好识做。”
“佢不嬲都识做。”王石岳也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
凌千千伸手擦了擦他眼角那点没忍住的湿意,动作很轻,像在擦一件易碎品。
“王石岳。”
“嗯。”
“我肚饿。”
“又肚饿?你啱啱先同我前妻食完飯。”
“食咗叉烧,但冇食飽。”
“咁你想食咩?”
“庙街嗰間煲仔飯。腊味,加蛋,多饭焦。”
王石岳笑了,笑得整个人都在发光。他牵起她的手,关了铺头的灯,锁了门,两个人手牵着手,走进九龙的夜色里。
庙街的夜晚永远是这样——大排档的油烟升腾,霓虹灯闪烁,食客们坐在塑料椅子上,吃着炒蜆、喝着啤酒、聊着天。算命摊的粉红灯还亮着,阿婆在给一个年轻女孩看手相,嘴里念念有词。
他们坐在那间煲仔饭店的角落里,面前摆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煲仔饭。腊味的咸香混着米饭的焦香,在空气中弥漫。凌千千用勺子把腊肠和米饭拌匀,锅底的饭焦发出清脆的声响。
“千千。”王石岳看着她,目光很亮。
“嗯。”
“我前妻今日同你讲嘅嘢,你唔好放喺心上。”
“我冇放喺心上。”
“佢唔係一个容易相处嘅人。”
“我觉得佢好好。”
王石岳愣了一下。“你觉得佢好?”
“嗯。佢好坚强,好独立,好识得为自己同个女打算。你以前娶到佢,係你嘅福气。”
王石岳看着她,嘴角弯了一下。“你唔呷醋?”
凌千千挑眉。“我做咩要呷醋?佢係你前妻,我係你女朋友。两件事,唔同。”
王石岳笑了,笑得眼睛里有光。“凌千千,你真係同其他人唔一样。”
“边度唔一样?”
“其他人会呷醋,会介意,会想我同过去一刀两断。你唔会。你接受我嘅过去,接受我有前妻,接受我有个女。你甚至觉得佢好。”
凌千千放下勺子,看着他,认真地说:“因为你嘅过去,成就咗而家嘅你。如果冇佢,你可能唔係而家咁。如果冇你个女,你可能唔识得点样对人好。我唔需要你忘记过去,我只需要你——行好而家嘅路。”
王石岳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伸出手,握住了她放在桌上的手。她的手很小,他的手很大,但扣在一起的时候,刚刚好。
“千千。”
“嗯。”
“我应承你,以后唔会再净係等人走。我会留人。”
“留边个?”
“留你。”
凌千千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
“你留我,我唔走。”
他们坐在庙街的大排档里,面前是一锅吃得差不多的煲仔饭,头顶是霓虹灯和夜空,身边是人来人往的食客和摊贩。一切都很平常,一切都很普通,一切都很真实。
但在这个平常的、普通的、真实的夜晚,有两颗心,又靠近了一点。
吃完煲仔饭,他们沿着庙街慢慢地走。凌千千的手腕上系着那条红绳,金珠子上面的“千”字在霓虹灯下闪闪发光。
“王石岳。”
“嗯。”
“你头先话,你应承我以后会留人。”
“系。”
“咁你而家留我一次。”
王石岳停下来,转过身看着她。庙街的霓虹灯在他身后亮着,红的绿的蓝的,把整条街照得像一个永不落幕的舞台。
“千千,你唔好走。”
凌千千看着他,笑了。
“我唔走。”
她踮起脚尖,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很快,快到王石岳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但他的耳朵红了——王石岳的耳朵,在商场上刀枪不入的耳朵,红了。
“你做咩?”他问,声音有点哑。
“锡你。”凌千千理直气壮地说,“你係我男朋友,我锡你,犯法呀?”
王石岳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很大声,笑得整条庙街都听到了。
他伸出手,把她拉进怀里,低头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凌千千,你係我见过最奇怪、最叻、最好睇、最唔讲道理嘅女人。”
“你中意就係因为我奇怪。”
“我中意你,唔係因为你奇怪。係因为你就係你。”
两个人站在庙街的霓虹灯下,抱着,笑着,像两个找到了家的孩子。
远处的大排档还在冒油烟,算命摊的阿婆还在看手相,叮叮车还在弥敦道上叮叮当当地驶过。九龙没有睡着,这座城市永远不会睡着。
但在庙街的某个角落,有两个人站着,抱着,笑着,像找到了彼此一直在找的东西。
不是答案,是问题。不是终点,是起点。不是“从此幸福快乐”,是“从此一起走”。
凌千千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看着手腕上的红绳。
“王石岳。”
“嗯。”
“呢条红绳,如果听日就断,你会点?”
“我会买过一条。”
“如果买唔到呢?”
“我会自己织一条。”
“你识织嘢咩?”
“唔识。但我可以学。”
凌千千笑了,笑得整个人都在抖。
“王石岳,你知唔知你边度最得人中意?”
“边度?”
“你傻起上嚟嗰阵。”
王石岳低头看着她,嘴角弯了一下。
“我净係对你傻。”
庙街的夜还很长。
但天总会亮的。
而这一次,天亮的时候,她不会一个人。他也不会。
他们会在九龙,在上海街,在庙街,在任何一个有路灯、有烟火、有彼此的地方,一起醒来。
这大概就是幸福吧。
不是轰轰烈烈,是平平淡淡。不是天长地久,是此时此刻。
此时此刻,她在他的怀里。他在她的身边。
这就够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