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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与他,与她,初相见 在我心里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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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正儿八经地回忆起初中那段兵荒马乱的岁月时,小卖部里的辣条,草莓圣代,还有烤肠和面筋。
当我把记忆的进度条再往前拉,拉到我小学二年级的那天,我的指尖仿佛还残留着那方带着烟草味三巾。
那是记忆里,唐煜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二年级那年,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社交危机”。
当时我有一个玩得很好的朋友叫孟悦。
小孩子友谊莫名其妙的开始,也会因各种缘由的结束。
我俩决裂的导火索是一只绿色螳螂。
我天生怕这些昆虫,那天在花坛边,我吓得连连后退,孟悦却为了彰显她的勇敢,当着我的面,一脚踩死了那只螳螂。
我至今都记得那小片爆出来的绿色汁液。
我觉得她太过分了,简直残忍。
人类面对未知的恐惧,反应除了逃跑,就是解决它。
我俩不是一路人。
于是,我单方面宣布和她冷战,并且制裁了她。
我不给她抄我的数学作业了。
我低估了她的报复心。
那天下午放学回家,我拉开书包拉链准备拿文具盒,手却摸到了一团僵硬又带着诡异羽毛触感的东西。
我低头一看,是一只被车碾压过,血肉模糊的麻雀。
“哇——!”
我吓得把书包一扔,坐在沙发上崩溃大哭。
心里想着,孟悦比白雪公主后妈还要恶毒。
就在我哭得快要抽抽的时候,院子外传来了车声。
我妈路明熙那辆熟悉的白色轿车停了下来。
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滚带爬地跑过去:“妈!孟悦她往我书包里塞死鸟!哇啊啊——”
我妈刚推开驾驶座的门,甚至还没来得及摘下她那副无框眼镜,副驾驶的车窗就降了下来。
我挂着两包眼泪,呆呆地看了过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唐煜。
傍晚橘色夕阳打在他侧脸上,眉骨挺拔,鼻梁高直,嘴唇薄而线条分明,下颌的弧度干净利落。
他穿着一身剪裁极好的深黑色西装,没系领带,领口微微敞开。
指骨分明的手里夹着一根烟,白色烟雾模糊了他眼底的情绪。
他看着我这个哭得惨兮兮的小花猫,嘴角勾起一抹漫不经心的坏笑。
“受欺负了?”他的嗓音低沉慵懒,又带着温和的宠溺:“哭什么,叔叔带你报复回去。”
我妈瞪了他一眼:“唐煜,你别教坏小孩子。”
她转头看向我,赶紧介绍,“月月,这是唐煜叔叔。以后他就住在我们楼上。”
唐煜没理会我妈的警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随手将那根烟摁灭在旁边的垃圾桶顶端,精准地投了进去。
然后,他迈着长腿走到我面前,蹲下身。
他变戏法似的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个海螺,递到我面前。
我下意识地接过来,手里沉甸甸的。
接着,他从西装口袋里抽出那方深蓝色丝巾,毫不嫌弃地在我脸上擦着。
“拿着。”
他把擦完眼泪的丝巾塞进我手里,然后长臂一伸,直接把我从地上抱了起来,稳稳地托在臂弯里,顺便拎起了地上的书包。
“走,上楼洗脸。”
第二天一早,妈妈早早去了医院。
唐煜穿着一件黑色风衣,敲了敲我的房门,主动承担了送我去学校的任务。
我不知道那天他在办公室里和班主任说了什么。
唐煜高大的身影虽然带着几分懒散,但是气势却一点也不弱,凌厉狂放,让人望而生畏,办公室里其他老师噤若寒蝉。
班主任笑着赔罪,解释两个小孩闹了别扭……
我先进教室了。
第一节课下课,孟悦红着眼眶,扭扭捏捏地走到我座位前,递给我一盒超市里卖的那种最贵的草莓软糖。
“冷月,对不起。”她小声说。
我看着那盒颜色鲜艳的软糖,不想接,随后:“没关系。但我以后不想和你一起玩了。”
我冷月就是这么一个恩怨分明的人。
为了弥补我受伤的幼小心灵,那段时间,唐煜开始疯狂地给我进货。
只要他下班路过小卖部或书店,就会顺手买一堆小玩意儿。
什么带闪粉的公主贴画,《秘密花园》的填色图册,甚至还有全套的奥特曼战斗图鉴。
原本和孟悦闹矛盾,我不想给别人抄作业,被孤立了。
我把这些东西带到班里,瞬间成了全班最受欢迎的人。
大家排着队跟我借《秘密花园》的图册,奥特曼的图书更是传遍了男生堆,最后连书在哪儿我都忘了,拿不回来也无所谓。
反正,在二年级一班里,我找回了场子。
不过,真正让我对唐煜产生崇拜,是因为一个魔方。
那时候班里突然刮起了一阵玩魔方的风,谁要是能拼出六面,就能收获一堆小弟的惊叹。
我也眼馋,拿一本没看完的漫画书跟后座的男生换了一个魔方。
那天晚上,我妈在医院值夜班,我和唐煜坐在餐桌前吃饭。
我左手拿着筷子,右手还在死磕那个魔方,转得“咔哒咔哒”响,却连一面都没拼出来。
唐煜放下碗筷,抽了张纸巾擦擦嘴,朝我伸出手,语气淡淡的:“递过来。”
我老老实实地把魔方放到他掌心。
他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拿着魔方,修长灵活的手指像是在变魔术。
我只看到那些红黄蓝绿的色块在他指尖快速翻飞,“咔哒咔哒”的声音清脆又连贯。
我甚至都没看清他到底是怎么转的,也就一分钟的时间,他把魔方“啪”地一声按在餐桌上。
六面,整整齐齐。
我瞪大了眼睛,嘴里的红烧肉都忘了嚼。
那一刻,我觉得对面的唐煜简直在发光。
也就是从那天起,这个总是一脸坏笑,看似不靠谱的男人,在我心里的地位直线飙升。
一转眼,我就上了初一。
初中是人生中一个很奇妙的阶段,大家都在探索着外面的世界,试图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而我,遇到了此生挚友,江千岁。
江千岁是我的同桌。如果说我欢安静待在自己世界里的人,那江千岁就是个行走的低音炮和二次元发电机。
她长得圆脸大眼,字写得极其漂亮,像练过字帖一样。
但她最大的技能点不仅于此,她的英语说得非常溜,而且因为整天疯狂追日漫和韩剧,她还会时不时地蹦出流利的日语和韩语。
“冷月酱!欧嗨哟!”
每天早读,她总是踩着铃声冲进教室,把书包“哐”地砸在课桌上,元气满满地跟我打招呼。
“早。”
我一边默默地背单词,一边顺手把她掉出来的作业本塞回去。
那时候,班里极其流行二次元文化。
下午最晚六点放学,放学后的半个小时,是我们一天中最神圣的时光。
“走走走!小卖部上新了!”
放学铃一响,江千岁就火急火燎地拉着我往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冲。
那时候特别流行小说,几块钱一本,封面花花绿绿的。
我们在货架前挑挑拣拣,我一般会选悬疑推理,她则热衷于各种校园言情和奇幻魔法。
挑完书,我们雷打不动地要买吃的。
夏天是各种口味的圣代,还有木勺子挖着冰凉甜腻的蓝莓冰淇淋,入口即化;冬天则是各种口味的棒棒糖,含在嘴里嘎嘣作响。
“冷月,你那道数学最后的大题怎么解的?借我观摩一下。”
我们坐在小卖部门口的塑料椅上,她一边飞快地舔着圣代,一边把数学卷子摊在膝盖上。
我无奈地把卷子推过去:“是‘抄’,不是‘观摩’。注意你的用词,江千岁。”
“哎呀,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抄呢!”
她笑嘻嘻地咬着勺子,头也不抬地奋笔疾书。
初中女生的流行趋势总是一阵一阵的,像龙卷风一样。
有一阵子,大家疯了一样地折星星和千纸鹤,各种带着香味的彩色塑料管和荧光纸塞满了抽屉。
江千岁折得手都快起茧子了,非要装满一个玻璃罐。
还有一阵子流行折心形,用五角钱纸币折;后来又开始流行编手链,编那种装鸡蛋的彩色网子。
再后来,随着大家渐渐长大,攀比之风也悄然兴起。
女生们下课后经常凑在一起,互相看鞋子的牌子,讨论从国外代购来的新款首饰和发卡。
在这个问题上,我从来没有参与感。
我不懂什么叫潮牌,也不懂什么叫当季限定。
因为我的衣服,鞋子,甚至到日常用的水杯,文具,全都是唐煜一手包办的。
我妈路明熙随着职位升迁,在医院越来越忙,三天两头不在家。
唐煜这个名义上的叔叔,硬生生活成了一个大号的管家婆。
每到换季,唐煜就会给相熟的品牌门店打电话。
然后,就会有穿着制服的导购,拎着大大小小的防尘袋来到家里。
不仅是我的,连我妈的衣服他都一起包办了。
他眼光极好,或者说,品味极其刁钻。
他不喜欢暴发户款式。
他给我挑的衣服,多半是质地柔软,剪裁低调,但细节处充满设计感的新款。
我每天穿着这些衣服去学校,只觉得舒服,完全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直到有一天,江千岁盯着我脚上的运动鞋看了一分钟。
“冷月……”
她咽了口唾沫,指着我的鞋,“你这双,不会是那个牌子下个月才发售的联名款吧?”
我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那双白底蓝边的鞋:“啊?我不知道啊。我叔叔给我买的。”
江千岁又凑近看了看我外套的拉链和水杯上的暗纹,倒吸了一口凉气:“我靠。冷月,你这是真低调的奢华啊!你这些东西,全他妈是限量版!”
她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着我:“你叔叔到底是干嘛的?怎么像个操碎了心的老母亲一样,连你穿什么袜子都管?”
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唐煜穿着高定西装,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冷着脸指挥导购把一堆粉色毛衣挂进我衣柜的画面。
那种反差萌,确实有点诡异。
“他啊……”
我咬着棒棒糖,轻笑了一声,“是我家的管家婆。”
我拿着一张唐煜的照片,给她看。
江千岁看着照片上大长腿逆天,帅气性感,慵懒痞帅,完美到极致的男人,就差恨自己不姓唐了。
江千岁本想着,趁着放学,见一见唐煜。
她和冷月走到门口,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嘴里的烟扑簌簌地洒落了些烟蒂。
他眸里流溢着疏懒的神色,再加上嘴里还叼着根烟,迈着一惯慵懒潇洒的步子,主动接过冷月的书包。
江千岁害羞地喊了声:“叔叔好,我是小月的同桌,江千岁。”
唐煜狭长的桃花眼微眯,不拘一格的模样却也是帅极。
江千岁忙着犯花痴,唐煜几句话就套出了她的身份和住址,连家长手机号也没放过……
我和江千岁的友谊,就在这种吵吵闹闹、互相分享中越来越深。
她过生日的时候,我大出血,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外加敲诈了唐煜一笔,送了她一副顶级降噪耳机和一把机械键盘,键盘敲起来“噼里啪啦”的,极具手感。
我还送了她一瓶香水,因为她开始臭美了。
她拉着我去买唇膏和口红,天天到处瞎逛。
周末的时候,她会拉着我去逛漫展。
场馆里人声鼎沸,五颜六色的Cosplay服,各种拍照的人。
我虽然对这些不感冒,但看着她兴奋地到处找人集邮拍照,我也会拿着单反,乖乖地跟在后面给她当免费摄影师。
“月月!看镜头!”
她戴着粉色的假发,冲我比了个剪刀手。
“咔嚓”一声,画面定格。
初中三年,就在她教我认动漫角色,我帮她辅导数学题中飞速流逝。
我们一起走过林荫道,一起在六点的夕阳下吃过无数个圣代。
初三毕业那年,大家都面临着分道扬镳的伤感。
按照正常发挥,我们进不了高中的尖子班。
结果我超常发挥了,拿录取通知书那天,她兴奋地一把抱住我,在我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冷月!我们又是一个班!”
我被她勒得快喘不过气来,惊讶地问:“怎么可能?你分数够了?”
她得意洋洋地挑眉,压低声音说:“分数不够,我爸凑啊!我让我爸找了学校的领导,塞了点赞助费,硬是把我塞进你班里!”
她看着我,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嘛,我才不要和你分开!”
我看着她明媚的笑脸,心里软软的。
是啊,我们是好朋友。
就像那个会在黄昏时分递给我海螺,就像给我擦眼泪的唐煜一样,江千岁也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那一部分。
没想到往后的岁月,两人在我心里各自占着重要的位置。
他和她陪伴着我度过了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