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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光如水 三个月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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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月光如水
艾莉丝·奥斯卡站在浴室的镜子前,第一次认真地看着自己。
不是那种路过时瞥一眼的看,是真正的、停下来、站定、把目光钉在镜子上的看。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过自己了。上一次,也许是在好莱坞,在拍完最后一场戏的那个凌晨,她卸了妆,发现镜子里的人老了五岁。从那以后,她就不太照镜子了。
今天不同。今天是叶清秋去世后的第一年零一天。昨天是他的一周年忌日,她在半山别墅的白兰花树下坐了一整夜,对着月亮说了一夜的话。天亮的时候,她站起来,走进屋子,洗了澡,换了衣服,然后站在了镜子前。
她想知道,他看见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镜子里的人,三十六岁。
这是一个在娱乐圈会被称作“保养得宜”的年纪,但艾莉丝知道,她已经不是二十岁时那个被星探追着跑过三条街的女孩了。时间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不深,但清晰。她靠近镜子,一根一根地数自己眼角细纹——左边三条,右边两条。笑的时候会更明显。他生前很少让她笑,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他知道,她笑起来的时候,他会忍不住想留住那个瞬间,而他知道自己留不住。
她的五官,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混血的、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的、既不属于东方也不属于西方的矛盾体。
眉骨很高,比她见过的任何亚洲女性都高,这让她的眼窝看起来很深,像两汪蓄满了水的潭。眉毛没有刻意修过,保持着自然的弧度,眉尾微微上扬,在某个角度会显出一点凌厉——但她的眼神太软了,软到把那种凌厉化成了温柔。这是她母亲给她的,眉骨的形状、眼窝的深度、眉尾的弧度,全部遗传自叶秋棠。她母亲的照片挂在叶家老宅的墙上,她第一次看见的时候,以为那是自己。
眼睛是她最不像中国人的地方。瞳色不是黑色的,是一种很深很深的棕色,在阳光下会泛出琥珀色的光。这是她那个不知名的生父给她的。她不知道他是谁,但她知道他有这样一双眼睛。因为她在镜子里看见了,在每一次太阳照进窗户的清晨。她的眼型偏长,内眼角尖细,外眼角微微上挑,不笑的时候像在思考,笑的时候像在发光。叶清秋说她笑起来像白兰花开了。她当时不懂,后来懂了——白兰花开了的时候,你不知道它是哪一刻开的,但你知道它开了。因为香气会告诉你。她的笑也是这样,不需要看到,就能感觉到。
鼻梁是东西方审美最完美的妥协。不像纯西方人那样高到突兀,也不像东方人那样低到温吞。它从眉心开始隆起,线条流畅,在鼻尖处微微收窄,侧面看像一道柔缓的山脊。她的鼻翼很窄,鼻孔几乎看不见,这让她的整张脸看起来非常干净。好莱坞的化妆师说她的鼻子是“天生的整形模板”,她当时觉得好笑,现在觉得空虚。再完美的鼻子,也闻不到他的味道了。
嘴唇是她自己最喜欢也最讨厌的部分。上唇薄,下唇厚,唇峰明显,唇珠饱满,不涂口红的时候是淡粉色的,涂了口红就像一朵开到极致的玫瑰。她喜欢它,是因为他喜欢。他教她中文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盯着她的嘴唇看,看了又移开,移开又看回来。她问他看什么,他说“看你说中文的样子”。她知道他在撒谎。他在看她的嘴唇。她讨厌它,是因为她再也没有机会用这双唇去吻他了。
脸型是典型的鹅蛋脸,但下巴比传统鹅蛋脸更尖一些,这让她的脸在镜头里显得很小。好莱坞的摄影师说她“上镜不需要找角度”,因为每个角度都好看。但她知道,有一个角度不好看——哭的时候。她哭的时候,下巴会抖,嘴唇会颤,鼻头会红,整张脸会皱成一团,丑得要命。叶清秋看过她哭,很多次。他从来没有说过她丑。他说的是——“你哭的时候,我想把全世界都给你。”
她那时候不知道这句话有多重。现在知道了。太重了。重到她接不住。
她的皮肤是混血儿最常见的底色——不是白人那种冷白皮,也不是亚洲人那种暖黄皮,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微微发光的、像珍珠母贝内壁一样的颜色。不涂粉底的时候,皮肤会透出一种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青色,那是血管的颜色,因为她的皮肤太薄了。薄到可以看见颧骨下方细细的毛细血管,薄到太阳晒久了会泛红,薄到他吻她脸颊的时候,会留下一个很久才能消掉的印记。那个印记,她等了一年,没有再等到。
她的头发是她自己最不在意、但别人最在意的东西。黑色的,不是纯黑,是那种在光下会泛出深棕色调的黑。很长,长到腰际,发丝很细,很软,像蚕丝。她以前总是把头发盘起来,因为拍戏的时候方便。来香港之后,她开始把头发放下来,因为他说喜欢。她不知道他喜欢的是头发还是她,但她不在乎。她只知道,他说喜欢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她的身材,用好莱坞的话说,是“沙漏型”。肩宽适中,锁骨明显,胸围在西方人里不算大,但在亚洲人里算突出。腰很细,细到穿旗袍不用改腰身,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叶秋棠的腰,在上海滩是有名的“一握腰”。她的臀围比胸围大两寸,这让她的下半身曲线非常饱满,穿旗袍的时候尤其明显。腿很长,从腰线到脚踝的比例接近黄金分割,这让她看起来比实际身高更高。她赤脚一米六八,穿高跟鞋的时候,叶清秋比她高半个头。
她的手是她自己最满意的部分。手指很长,骨节分明,指甲是天然的杏仁形,不需要做美甲就很好看。她的手很巧,会弹钢琴,会做针线,会折纸飞机。叶清秋第一次看见她折纸飞机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他说“你折得比我好”。她不信。后来她看见他折的纸飞机,信了。他的纸飞机飞得没有她的远,因为他的手指太僵硬了,折不出完美的机翼。
她的脚,很少有人注意,但她在意。因为她的脚上穿着他买的拖鞋。三十七码,大一码,因为她的脚下午会肿。他连这个都知道。她的脚不大,脚趾修长,足弓很高,穿高跟鞋的时候脚背会绷出一条漂亮的弧线。但现在她不穿高跟鞋了。她只穿那双粉色的拖鞋,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毛绒塌了,底子磨薄了,左脚的鞋面上还有一个洞——是她翻墙进半山别墅那天被玻璃划破的。她没有换。她永远不会换。
她站在镜子前,把自己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然后她笑了。
“叶清秋,”她对着镜子说,“这就是你看见的我。好看吗?”
镜子没有回答。但风从窗户吹进来,把白兰花的枯叶吹到了浴室的窗台上。她拈起那片叶子,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没有味道了。花已经谢了半年了。但她还是闻到了。不是叶子的味道,是他的。
她放下叶子,走出浴室。
客厅里,江娇娇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热茶。她的眼睛还是红的,像是一直在哭。看见艾莉丝出来,她放下茶杯,站起来。
“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你真的要去?”
“要去。”
江娇娇走过来,伸出手,替她理了理耳边的碎发。“你今天很美。”
艾莉丝看着她,笑了。“你也很美。”
两个人都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了下来。
今天,是叶清秋的一周年忌日。她们要去半山后面的小山坡,去他的墓前,给他上一炷香。
山坡上的风很大。艾莉丝穿着一件黑色的旗袍,脚上穿着那双粉色的拖鞋,手里捧着一束白兰花。花是今早从院子里剪的,只有几朵,因为花期已经过了,但枝头还倔强地挂着最后几朵,像舍不得走的人。
墓碑还是老样子。黑色的花岗岩,上面刻着一行字——“叶清秋,爱妻艾莉丝立。”
艾莉丝蹲下来,把白兰花放在碑座上。然后她坐下来,靠在墓碑上,像靠在一个人的肩膀上。
“叶清秋,我来看你了。”
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拂过墓碑的表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你走了一年了。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五十二万五千六百分钟。我数过。每一分钟都在数。不是因为我想数,是因为没有你的时候,时间走得太慢了。慢到我以为它停了。”
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折成纸飞机,放在墓碑前。纸条上写着一个字——“爱”。她写的,他教的。
“你教我写的那个字,我还记得。一笔一划,都记得。写在我的手上,写在我的心上,写在我的骨头上。你写的那个‘我’字,我也留着。夹在中文课本的最后一页,和那张照片放在一起。你说我是你见过的最好的人。你不是。你才是。”
她伸出手,摸了摸墓碑上他的名字。“叶清秋。你的名字,是你母亲给你取的。清秋,清冷的秋天。你生在秋天,死在秋天。你的一生,就像你的名字——清冷,干净,像秋天的风,吹过了就走了,不带走一片叶子。但你带走了一样东西——我的心。你把它带走了,埋在这里,和你的骨灰在一起。所以我也在这里。我的心在这里,我就不能去别的地方。”
她低下头,把额头抵在墓碑上。花岗岩很凉,凉得像他的手指。她闭上眼睛,感觉那凉意从额头渗进骨头里,一路向下,流到心脏。
“叶清秋,我不走了。我就留在香港,留在半山,留在你种的白兰花树下。哪儿都不去。你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活着。你教我的那些中文,我一个都没忘。你教我的那些道理,我一句都没丢。你让我做的那个‘好好活着’的命令,我一直在执行。你看,我活着。我活得很好。只是没有你。”
风停了。整个世界安静得像一座坟墓。然后她听见了一个声音——很轻,很远,像是从地底下传来的——“我也是。”
她猛地睁开眼睛。
墓碑前什么都没有。只有白兰花,和纸飞机,和风。
她笑了。“你又在骗我。你根本不在这里。你在天上,在月亮上,在星星上。你离我好远好远,远到我够不着。但我知道你在看我。你一直在看我。你看我吃饭,看我睡觉,看我穿破拖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你看我哭,看我笑,看我对着月亮说话。你什么都看见了,但你什么都不说。因为你怕说了,我就放不下你了。”
她把脸埋在膝盖上,肩膀轻轻地抖着。“叶清秋,我放不下你。我试过了。我试了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都在试。我放不下。我放不下你的声音,放不下你的味道,放不下你教我写字的那些夜晚,放不下你蹲在地上给我缠纱布的那个清晨,放不下你握着我的手说‘我决定配得上’的那个雨夜。我放不下。我真的放不下。”
她哭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走到了西边,久到白兰花的花瓣被风吹走了好几片,久到江娇娇在不远处站成了一棵树。
她哭完了。擦了眼泪,站起来。她拍了拍裙子上的土,把那枚蓝宝石戒指从手指上取下来,放在墓碑前。
“叶清秋,这个还给你。你替我保管。等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再给我戴上。”
她转过身,走下山坡。
江娇娇跟在她身后,没有说话。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秋天的风里。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像无数人在低声说话。走到半山别墅门口的时候,艾莉丝停下来,回过头,看了一眼山坡的方向。夕阳把整座山染成了金色,墓碑在金色的光里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像一个句号。
“叶清秋,”她说,“明天见。”
她推开门,走了进去。
三个月后,白兰花开了。
不是四月,是二月。反常的早春,反常的花期。艾莉丝站在院子里,看着满树的白花,愣了很久。她伸出手,摘了一朵,放在鼻子前闻了闻。很香。和去年一样香。
她低下头,看着手里的花。花瓣上有一滴露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滴眼泪。她把它举到眼前,看着那滴露水。露水里映出了天空,天空里映出了云,云里映出了一个人的轮廓。不是清楚的,是模糊的,像一个还没有洗出来的照片。
她眨了眨眼。露水滴了下来,落在她的手背上,凉凉的。她低头看着那滴水,笑了。“叶清秋,你回来了?”
风把白兰花的花瓣吹起来,落在她的头发上,肩膀上,手背上。一片,两片,三片。她站在那里,让花瓣落满全身,像一个被花埋葬的人。她没有动,因为她知道,他在每一片花瓣里。在每一朵花里,在每一阵风里,在每一个清晨和黄昏里。
他不是死了。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活着。
艾莉丝走进屋子,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响了很久,然后接通了。
“娇娇。”
“嗯。”
“花开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江娇娇的声音,带着哭腔。“我知道。我梦见了。他告诉我的。”
艾莉丝笑了。“他也告诉我了。在梦里。他说,‘花开了,替我闻一闻。’我闻了。很香。比去年还香。”
江娇娇哭出了声。“艾莉丝,我想你们。”
“我们也想你。回来吧。花开了,你不想看看吗?”
“明天就到。”
艾莉丝挂了电话,走到窗前,看着院子里的白兰花树。夕阳把花染成了金色,每一朵都在风里轻轻摇着,像在跳舞。她突然想起一件事——叶清秋说过,白兰花的花语是纯洁的爱。她以前不信花语,觉得那是骗人的。现在她信了。不是因为花语是真的,是因为他说过的话,都是真的。
她推开窗户,伸出手,接住了一片飘落的花瓣。花瓣在她掌心里安静地躺着,像一只小小的、白色的船。
“叶清秋,”她说,“你的花开了。我也开了。在你心里,开了一年了。你看见了吗?”
风把花瓣从她掌心里吹走了,吹向天空,吹向夕阳,吹向那个再也没有人回来的方向。她看着它越飞越远,越飞越高,最后变成一个白点,消失在金色的光里。
她笑了。眼泪掉了下来。但她没有擦。她让眼泪流了满脸,流到下巴,滴在窗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叶清秋,我等你。等了一年了。不差这一辈子。”
白兰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年复一年,永不缺席。半山别墅的院子里,那双粉色的拖鞋终于烂了,烂得不能再穿了。艾莉丝把它埋在白兰花树下,埋在他种花的地方。她买了一双新的,同款,同色,同码。但新拖鞋不是他买的,所以不是那双。她把那双旧拖鞋埋在土里,希望有一天,它能长出一棵新的树。树上开满白色的花,每一朵都是一个字。连起来,是一句话——“我爱你,从生到死,从死到生,从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