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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我喜欢他 凌晨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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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时云起这次没有待在沙发上,他把那两个灰色坐垫拿了出来放在台阶上。
台阶上还有一点潮气,他坐在坐垫上,把外套拉链拉到最上面。五毛蹲在他左边,尾巴卷在脚边,像一尊橘色的小石狮子。
门开了,沈扶砚端着一杯水走出来,看了一眼坐在台阶上的时云起,把水递给他,然后在他右边坐下来。
两个人中间隔了大概四十厘米。五毛坐在他们中间,像个小小守卫。时云起捧着水杯喝了一口,温水,不烫不凉。
沈扶砚没有看他。他靠在墙上,一条腿伸直,一条腿曲着,手搭在膝盖上,看着巷子口那盏路灯。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脸照的异常清晰。
时云起转头看了他一眼。
板寸头,新长出来的发茬很短,能看到头皮的青灰色。下颌线从耳根一直拉到下巴,像用尺子比着画的,一点多余的弧度都没有。鼻子很高,侧面看过去有一个很陡的斜坡,微微有点驼峰,笔尖还有一颗小痣。眼睛看着前方,睫毛长且密,在眼下投了一小片扇形的阴影。
时云起看了一秒,转开了。
然后他又看了一眼。
这次他没有转开。他就那么看着沈扶砚的侧脸,像在看一尊雕像。他的心跳忽然变得很快。
他低下头,看着一眼手里的水杯。
心跳还是很快。他能感觉到血液在太阳穴的位置一下一下地跳,手指尖有一点麻。
他想找一个理由来解释这种反应。
咖啡因?不对,他今晚没喝咖啡。太冷了?不对,他穿着外套呢,不冷。耳朵发作了?不对,那个“嘶嘶嘶嘶”还是老样子,不高不低。
他找不到理由了。
沈扶砚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时云起的视线还停在他脸上,没来得及收回去。两个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沈扶砚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就是看着他。时云起被看得耳朵开始发热,但他没有转开视线。他盯着沈扶砚的眼睛,瞳孔在路灯下颜色变得很浅,里面映着他自己的影子。
他看着那双眼睛,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
他可能有点喜欢沈扶砚。
他把水杯放在台阶上,站起来,走到一边,背对着沈扶砚。他把手插进口袋,深呼吸了一次,两次,三次。心跳还是很乱,像有人在用拳头砸他的胸口。
沈扶砚没有动。他坐在台阶上,看着时云起的背影,歪了一下头。五毛也跟着歪了一下头,一人一猫的动作几乎同步。
时云起转过身来,走回去,重新坐下。他拿起水杯又喝了一口,水已经凉了。他再次猛灌了一口,水从喉咙一路凉到胃里,但胸口还是热的。
他决定再确认一下。
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心脏收缩,也许是水喝多了。他需要再看一眼。
他又侧过头。
这一次沈扶砚没在看前方。他在看五毛,低着头,视线落在猫身上。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鼻尖有一点红,可能是冷的,但是笔尖的痣看到更清楚了。
时云起的心跳又快了。
不是“可能”了。是“确定”了。
他喜欢沈扶砚。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中间隔着四十厘米。五毛蹲在中间,尾巴在两个人之间来回扫。
时云起看着前方空旷的巷子。路灯把树的影子投在地上,像一幅用炭笔画的速写。夜风从巷口灌进来,远处某个早点铺子开始生火的烟火气。
他忽然说了一句:“沈扶砚。”
沈扶砚转过头。
时云起的嘴型很清晰,沈扶砚看到了。
时云起没有继续说。他就叫了一声名字,然后笑了一下。眼睛很亮,像一个偷到了灯油的小老鼠。
沈扶砚看着他笑,耳朵开始红。从耳垂开始,慢慢往上蔓延,直至耳尖。
时云起注意到了。
他盯着沈扶砚的耳朵看了两秒,然后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心跳又快了。他清了清嗓子,站起来,拿起坐垫卷好。
沈扶砚也站了起来。他比时云起高半个头,站着的时候时云起要微微仰头才能看到他的脸。
时云起指了指巷子口,做了个“走”的手势。沈扶砚点了一下头。
时云起走了两步,停下来,转过身。
沈扶砚还站在原地,看着他。
时云起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拿出手机,打了一行字,走回去递给沈扶砚。
沈扶砚低头看。
“我明天还来。”
沈扶砚看完,把手机还给他。他没有打字,只是点了一下头。
时云起把手机收起来,转身走了。这次他没有回头。
但走出十几步之后,他忽然停下来,站在树下,把手插进口袋,低着头站了两秒。
然后他笑了。
一个人站在凌晨四点半的空巷子里,对着空气笑出了声的笑。嘴角咧到耳朵根,眼睛弯成两道月牙,整张脸都在发光。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可能就是因为心跳太快了,快到胸腔装不下,溢出来变成了笑容。
他深呼吸了两次,把笑容收起来,继续走。
走到小区的时候,他又笑了一下。很短,但没忍住。
电梯里只有他一个人。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被风吹乱了,眼睛很亮,脸颊还有一点红。他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两秒,觉得那个人有点陌生。
那个人看起来像……,像什么?他说不上来。但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自己这个表情了。
他想,完了。彻底完了。
进了家门,才发现自己把坐垫也带来回来。对着坐垫又乐出了声,像个二傻子。
然后他躺到床上,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很凉,但他的脸是烫的。
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心跳还是快的。
他在黑暗里叹了口气,拿起手机打算给易简发条微信,想了想又算了。
然后他又笑了。因为想起沈扶砚的耳朵红起来的样子,实在太好笑了。一个长了一米八五、板寸头、下颌线能切菜的男人,耳朵红起来的时候像一只的兔子。
时云起把被子拉过头顶,在黑暗里闭上了眼睛。
那个“嘶嘶嘶嘶”还在。但他没有注意到,他满脑子都是沈扶砚的耳朵。
红的。
很红。
他笑了一下,翻了个身,终于不笑了。
然后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这次不是因为耳鸣,是因为一闭上眼睛就想到那张脸。
他在床上躺了很久,最后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
“我喜欢上他了。”
他看着这行字看了十秒钟,然后把手机锁屏,扣在枕头底下。
窗外天快亮了。
时云起闭上了眼睛。这次他没有挣扎,让那个念头在黑暗里慢慢沉下去,像一颗石头落进水里,一圈一圈地荡开。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但他梦到了沈扶砚的耳朵。红的,像一颗熟透了的樱桃。他想伸手碰一下,但没敢。
在梦里也没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