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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4 我的青春 重点来了! ...

  •   回想起来,我这辈子活得像个人的时候,竟然不是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
      是高中。那三年,就像老天爷打盹时施舍给我的一个梦。
      到了初中,因为没人知道我有个□□犯的爹,我终于不用再像过街老鼠那样贴着墙根走了 。我以为那是新日子的开始,直到他来找我了。
      于是我只能每天飞快的跑步上下学,赶在他出门或回家之前,与他短暂的见上一面。
      周末我们是不能见面的,他要上补习班,我则得去捡纸皮。
      我恋爱了,对象不是女生,是他。
      他可是天上的太阳,我这种下水道里的烂泥,竟然敢跟他谈恋爱,像做梦一样。其实,喜欢男的这件事,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或者恶心。我身体里流着□□犯的脏血,我这种一出生就带着脏病的怪物,哪有资格去碰干干净净的女生 ?这就是我的命吧。
      初二那年有天早上,我起个大早准备像往常一样去他家楼下与他见面。一推开那扇破木门,我差点吓得跪在地上。他竟然站在我家门口!我去过他家,他家里香喷喷的,地板都能照出人影。可我家……满屋子的霉味和烂纸壳的臭气,他那双干净的鞋怎么能踩在这种地方?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过来的。
      “我一家一家问来的。”他看着我,像只淋了雨的小狗。我的心当时就揪成了一团。他这么急着找我,肯定是出了天大的事。
      “怎么了?”我慌忙伸出粗笨的手扶住他的肩膀,他虚弱得像是一碰就要碎了。
      我急得直冒汗,拼命问他。他红着眼睛,掉下眼泪来,憋了半天才小声说:“有人要□□我……”
      这话简直就像个炸雷劈在我头上!我脑子一片空白。
      “他从刚上学时就注意我了,好可怕,我不敢去学校了。”他突然扑进我怀里,死死抱住我。他浑身都在发抖,贴在我身上。那是我活了十几年,第一次感觉到别人身上的热乎气。我当时就想,为了他,我杀人都行。
      那时候我太蠢,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后来我才知道,他又去发善心帮了别人,是他学校高中部的学长。那个人是个有同性恋倾向的男生,长期被同学以此为借口欺凌,所以和他成为了朋友。或许是会错意,那个学长开始缠上了他。
      那阵子,我就像条护食的疯狗,天天死死护着他上下学。这导致我经常迟到早退,差点被学校开除。也就是我这种爹不管娘不要的烂命,学校老师可怜我,才没把我赶出去。
      有一天,他突然看着我,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有个屁喜欢的人啊,我这辈子就只认识他。
      他踮起脚,亲了我一口,问我能不能跟他处对象。
      我脑子嗡嗡响,根本不管他是不是被那个学长刺激了,我只觉得我连命都可以掏出来给他。我像个傻子一样拼命点头。
      初恋真是甜啊,我高兴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有个能互相靠着的人,那是多好的事。可惜,我的好日子总是太短。
      我就像他叫来的一条看门狗。我长得随我那个□□犯爹,一身蛮力,虎背熊腰的 。那个学长看到我发狠的样子,吓破了胆,再也没敢来。我以为我可以一直护着他了,可是初三下半学期,他又不见了。
      我鼓起这辈子最大的胆子去他家门口守着。他妈隔着铁门告诉我,他考去首都的高中了,走了 。
      首都……那是我这种在垃圾堆里找食的人该听的地方吗?就跟小学毕业那时候一样,我又被他当成一张用过的脏抹布,随手扔了 。
      高中的日子,我是真高兴啊。
      我拼了命想把他忘了。我个子窜得老高,一身笨力气,体育老师让我去打排球。我在球场上跳起来狠狠砸球的时候,第一次觉得,原来我这点力气也是有用的,也能给学校拿奖状。队友们不知道我底细,都管我叫大队长,搂着我脖子一起去喝汽水。那三年,我真的以为我自己也算个人了。
      可我就是个贱骨头。当了队长,有不少女同学红着脸给我塞纸条。我也遇到过心仪的女生,可是每次我想试着跟人家处一处,半夜里就会突然惊醒。我骗不了自己,我这颗烂心里,装的全是他。他就像根生锈的铁钉子,死死砸在我的骨头缝里,拔不出来了。
      高中毕业,我没钱上大学,进厂当了流水线工人。后来我奶奶死了,我也没掉一滴眼泪,收拾了个蛇皮袋就搬去厂里的宿舍了。终于不用再回那个满是臭味的破屋子了。
      在厂里,我处了个对象。是个在质检线上的姑娘,心善,爱笑。她不嫌我嘴笨,也不嫌我穷,甚至不嫌弃我长得像个粗人。她会帮我洗那身都是机油味的工作服,给我留热乎饭。我是真喜欢她,我想着,我也能跟别人一样,结个婚,生个娃,过那种安安稳稳的穷日子了。
      我去见过她的父母了。在那个逼仄的客厅里,我局促地搓着那双常年接触机油的粗糙大手,甚至连年底该怎么摆酒席、怎么接亲都盘算好了。
      可是,老天爷就是见不得我好,它总是一脚踩碎我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生活。那姑娘起初是不嫌弃我的,可她的父母嫌弃。他们打量我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我确实也是太穷了,连他们提出的婚房首付都凑不出。
      那阵子,我心里像是塞了一团发霉的湿棉花,烦躁得要命。工作上也跟着走了神,机器出了大错,我被厂子毫不留情地开除了。没了工作,没了收入,我这具皮囊就变得更加讨人嫌了。我能明显感觉到,那姑娘看我的眼神不再有以前的温热,她的心意,像过了夜的凉水,开始一点点变冷了。
      那天,我手里死死攥着厂子结给我的最后一点赔偿金,那是我的失业金,是我仅剩的活命钱。我走进那家灯光刺眼的商场,站在那些高档的珠宝专柜前,卑微地想给她挑一条项链。我只是想着,把这笔钱全砸进去,看看能不能换回她哪怕一丝的回心转意。
      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他。
      他出现了。
      他站在商场璀璨的灯光下看着我。还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还是那张漂亮的脸蛋。年纪长了,他褪去了小时候的青涩,整个人变得越发精致、耀眼,像是一件被精心打磨过的昂贵瓷器,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精英气派。我站在他面前,穿着洗得发黄的旧T恤,浑身上下都是穷酸和机油味。我几乎不敢相信,面前这个耀眼的男人,竟然真的是他。
      “你买项链?”他看着我笑了。他的眼睛弯得像月牙,那么清澈,那么好看,我是真喜欢,喜欢到连呼吸喷出的臭气都觉得是在亵渎他。
      “我……我看看……”我结结巴巴地回答,手足无措得像个被当场抓获的贼。
      他微微歪着头,露出了一抹戏谑的眼神,那眼神里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审视:“有女朋友了吧。”
      我下意识地,拼了命地摇头。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那条项链明明是买给我想挽回的未婚妻的,我明明马上就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正常的家了。但我还是当着他的面否认了。也许在我的心底最深处,那块发烂发臭的角落里,一直都有着某种令人作呕的期待——我期待他还能像小时候那样,看我一眼,需要我一次。
      他耸了耸肩,目光落在我刚才指着的那条项链上,轻飘飘地说:“眼光还不错,挺好看,我也喜欢这款。”
      我低头看着柜台里那条闪闪发光的链子,像触电一样,马上让营业员把它收了回去。这么贵的项链,我怎么买得起呢?那是我所有的失业金,买了它,我下个月连泡面都吃不起。
      “我有事先走了,有空就给我打电话。”他没有在意我的窘迫,随手从他那只昂贵的皮包里撕下了一张便利贴,用那支精致的钢笔写下了一串手机号码,递给了我。
      然后,他潇洒地转身离开了专柜。
      我捏着那张轻飘飘的纸条,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的背影。我看到,在商场的另一边,有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看起来非常有钱的男人正在等着他。他们并肩走出了商场,我也鬼使神差地、像条被人牵住了脖子的野狗一样,远远地跟在他们身后。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走进了商场旁边的那家豪华酒店,消失在了旋转的玻璃门后。
      那一刻,我的心里在想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是嫉妒?是自卑?还是那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信仰坠入别人怀抱的绝望?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风吹过耳畔的嗡鸣。
      其实,前几年我还偷偷去过那个交管局的老宿舍家属院找他,我也通过邻居知道了他们一家早已经搬走了。我本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我站在繁华的街道上,低头看着手里那张写着号码的便签纸。我该把它扔进垃圾桶,回去继续求那个姑娘回心转意吗?
      我慢慢地攥紧了拳头,将那张纸条死死地贴在掌心。然后,我转过身,像个彻底丧失了理智的疯子,大步走回了刚才的商场专柜,花光了我身上最后一分用钱,买下了那条他说过“我也喜欢这款”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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