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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催促 [八月十一 ...

  •   [八月十一日,夜,伦敦。

      闫检说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被动。
      我说我主动过,十八岁那年主动推开一扇门,然后逃了十一年。
      他说那不是主动,那是找死。
      主动是——你想要一个人,就告诉他,用说的、用做的、用任何他能懂的方式。
      然后他把手机塞进我手里,说:“拍张照给他,现在。” ]

      上午十一点,我被压醒了。

      不是比喻。是真的被压醒。一条手臂横在我胸口,沉甸甸的,主人的脸埋在我颈窝里,呼吸均匀而绵长,吹得我锁骨那一小块皮肤又热又痒。闫检。

      我花了三秒钟回忆昨晚——他下午从巴黎过来,我们去唐人街吃了火锅,回来之后洗了澡,然后做了一次。做完之后他去冰箱拿啤酒,顺便给我带了瓶可乐,两个人靠在床头各喝各的。我改论文,他用平板看球赛,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我试图把他的手臂挪开。他动了动,含糊地嘟囔了一句“别动”,反而把手臂收得更紧,腿也搭上来,整个人像树袋熊一样缠住我。我盯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你什么时候回巴黎。”

      “明天。”他闷闷地应了一声,没有睁眼,声音还带着睡意,另一只手很自然地撩起我散在耳边的头发,指腹捻着发尾玩。这一年他多了这个毛病,每次做完第二天醒来,总是这样捻我的头发,像是无意识的习惯动作。有时候我觉得他可能只是单纯觉得好玩,有时候又觉得他在通过这个动作丈量什么——时间,距离,或者他还能这样躺在我旁边的剩余次数。

      “你的头发比去年长了。”

      “懒得剪。”

      “别剪。”他睁开了眼睛,侧过头来看我。他的眼睛在晨光里是浅棕色的,带着没睡醒的慵懒,却在这句话里掺进了一点我说不清的认真,“长头发好看,像西湖边那个宋知扬。”

      我没接话,翻了个身把脸转到另一边。他没松手,手指顺着我头发滑到耳后,又绕回来。

      “这个月已经两次了。”他忽然说。

      “嗯。”

      “我后天再来。”

      “你是不是太闲了。”

      “闲什么闲,实验室忙到飞起。”他把脸埋进我头发里,声音闷闷的,“我就是想你,不行吗。这一年我光明正大|睡|你,合法合规,互利共济,又没让你负责。你可以在互利共济的框架里想他,我不介意。”

      又在歪理邪说上赢了。

      “他没来,你急了。”我转回来,正对上他的目光。

      他的表情变了一下,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是有点急。”

      “你急什么。”

      “我急你再等下去,又要开始抽半包烟。”他坐起来,靠在床头,被子滑到腰际,露出精瘦的上身,“去年你等了他一年,今年又等了快两个月。你说他申请了调职,可调职要调多久?三个月?半年?你打算就这么一直等着,什么都不做?”

      “他答应了的。”

      “你说了‘太好吃了’,他听懂了;你说‘从来停过爱你’,他也答了‘没有停过’。双胞胎心灵感应呢?他还不知道怎么主动?那你帮他一下。”

      “什么意思。”

      闫检翻身从床头柜上拿起我的手机,塞进我手里。

      “拍张照给他。”

      “你疯了。”

      “疯了才有效果。”他理直气壮地看着我,酒窝随着他扯起的嘴角若隐若现,“不用拍我。就拍你自己。就现在这个样子——头发乱着,睡衣领口敞着,刚睡醒,脖子上最好露一点昨晚我弄的印子。”他指了指我锁骨附近。

      我盯着他看了好几秒。“你图什么。”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和平时不太一样,不那么张扬,反而带着一点很淡的、不易察觉的涩。“图你开心。你开心了,我就觉得这几年没白折腾。去吧。”

      手机握在手里,屏幕亮着,相机的取景框已经打开了。我看着取景框里的自己——中长发,乱糟糟地散在肩上,睡衣领口歪到一边,锁骨上有一小块淡红色的痕迹,是昨晚闫检留下的。眼神和去年不太一样了——去年这时候,我的眼睛里全是压抑和疲惫。现在不是了,现在是一种等待。一种安静的、笃定的、快要等到头的等待。

      我按下了快门。

      没有刻意摆姿势,没有整理头也没有拉好衣领。就这样——刚睡醒的、懒散的、甚至有点暧昧不清的宋知扬。我打开和宋知苍的聊天框,上一次对话还停留在一个多月前。他发的:“那边冷,多穿点。”我回的:“知道了。”

      我上传了照片。手指悬在发送键上,犹豫了大概三秒钟。然后我想起了下午在泰晤士河边,那通越洋电话最后他说“好”。那个字的分量足够让我冲动一次。不是闫检说的冲动,是我自己的。

      发送。

      照片下面加了一行字。很短。

      “阿苍,伦敦今天天气很好。”

      消息发出去了,没有撤回功能。我盯着屏幕等了大概二十秒,没有已读。他可能在忙。杭州现在是晚上七点,他也许在吃饭也许在加班,也许在西湖边那棵歪脖子柳树下站着。

      闫检凑过来看了一眼屏幕,哼了一声,没评价照片,倒是注意到了那行字上面的名字。

      “阿苍?上次通话之前,你不是还叫他全名吗。”

      “嗯。”

      “现在叫阿苍。”

      “嗯。”

      他倒回枕头上,望着天花板,双手枕在脑后。好半天,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好像在笑,语调却又不像真的在笑:“宋知扬,你对他有多温柔,对别人就有多绝情。”

      他顿了顿,语气忽然正经起来。他从枕头下面摸出手机,打开航班APP,屏幕对着我。“后天回巴黎。明天晚上我要再跟你做一次。”

      我没回答,把手机锁了屏,翻身下床去厨房烧水。路过玄关的穿衣镜,我停了一下。镜子里的那个人,头发确实比去年长了很多,已经齐肩了。气色也确实比去年好了,不再是去年夏天那种咳得要死不活、从坟里刚爬出来的样子。我垂下眼睛,又抬起眼睛,盯着镜子里那个人看了很久。

      二十九岁的宋知扬。帝国理工的助理教授。有一个在巴黎的固定床伴,和一个在杭州的、正在向伦敦移动的哥哥。而此刻他身上穿着皱巴巴的睡衣,锁骨上有另一个男人留下的痕迹。

      我刚转身,手机在灶台上轻轻震了一下。

      我低头看。

      消息来自“宋知苍”。白色气泡只蹦出四个字。

      “知道了。”

      知道了。不是“好的”,不是“马上来”,不是任何我预想中的回应。他就说了三个字:知道了。我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忽然笑出声来。这个人。这个全世界最不会聊天的人。这个把“一辈子”说成“嗯”、把“我爱你”说成“没有停过”的人。

      闫检从卧室里探出头。“他回什么了?”

      我把手机屏幕亮给他看。他看了一眼,也笑了。

      “你们兄弟俩真是,一个比一个闷。不过他会来的。”他缩回头去,懒洋洋地拉长尾音,“那三个字翻译过来就是——我看到你脖子上的印子了,我很难受,但我更想你了。”

      我靠在灶台边,把手机贴在胸口。屏幕上那三个字还亮着。窗外伦敦的天很蓝很高,云被风吹成细细的羽毛状,一片一片铺在天际线上。泰晤士河在不远处静静地流。水开了,咕嘟咕嘟冒着泡。我没有去关火,只是站在那里,低头又看了一眼手机。

      阿苍。快点来吧。

      我低头看着右手无名指上那枚尾戒,已经在洗漱台橙黄的灯光下泛着细细的银辉,一小圈,很旧了。我洗十一年手都没有摘过。等他到了伦敦,我要让他亲手把它摘下来。不是扔掉,是拆成两只。一只继续留在我的无名指上,另一只,戴回他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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