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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泰晤士河没有西湖 [七月二十 ...

  •   [七月二十日,晴,伦敦。

      闫检今天问了我一个我从来不敢想的问题。
      他说,躲了十一年的人是他还是你自己。
      我说你闭嘴喝咖啡。他说你脸红了。我说那是晒的。
      伦敦难得放晴了一整天。]

      泰晤士河边的咖啡店,下午三点半。

      我坐在遮阳伞底下,冰美式喝了四十分钟还没见底。河面上的光碎成一片一片的银箔,晃得我眯起眼睛。伦敦的夏天没有杭州那种湿热到骨头里的黏腻感,风从河面上吹过来,是凉的、薄的,像一把没开刃的刀,轻轻刮在皮肤上,不疼,但清醒。

      然后一把声音从身后劈过来。

      “宋教授,你变懒了。以前你喝咖啡都是为了灌咖啡因,现在居然在发呆。”

      我没转头。闫检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帆布包随手挂在椅背上,动作大得差点带翻旁边的糖罐。他刚从巴黎过来,身上还带着一点点机场的味道和法航休息室里那种过于甜腻的香水味。白色衬衫,袖子卷到小臂,肤色比去年深了一点。他把墨镜摘下来搁在桌上,第一件事不是看菜单,是看我。

      “看什么。”

      “看你胖没胖。”他理直气壮。

      “结论呢。”

      “没胖,还是瘦。但气色比去年好多了——至少不像刚从坟里爬出来的。”

      我笑了一声。他点的拿铁上来了。他端起来喝了一口,皱了皱眉,嫌奶泡太厚,然后往里面又加了半包糖,搅得叮当响。这个人从四年前到现在,口味从来没变过。

      过去这一年,我的确变了不少。实验室的同事说我现在开会的时候偶尔会笑,学生也不像以前那么怕我了。酒还是喝,但喝到烂醉的频率降到几个月一次。烟抽得少了,从一天半包降到几根。去年冬天我把伦敦公寓的灯全换了,以前的冷白色,现在变成了暖黄色。说不上来为什么,大概是忽然觉得,回家打开灯,看到暖色调的光,心里会好过一点。

      “闫检。”

      “嗯?”

      “你来伦敦干什么。”

      “看你啊。”他说得理所当然,又补了一句,“顺便开会,后天走。”

      “每次都顺便。”

      “那下次不顺便,专门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直的,没有任何躲闪。我低头喝咖啡,没接。

      这一年,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异的默契。我不在外面玩了,固定只有他。他大概也没有别人。我们平均每个月见一两次,巴黎或伦敦,我的公寓或他的宿舍。有时他从实验室下班回来,沾了一身培养基的气味,趴在沙发上嗷嗷叫说分子克隆又失败了。我有时改论文到半夜,抬头发现他窝在旁边的椅子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一本我桌上的《分子细胞》。

      他不再像北京那晚那样恨我。我也不再像四年前那样躲他。我们不再是受害者与施害者互相折磨,而是两个成年人,用彼此能承受的力道互相支撑着,在各自的废墟上慢慢搭新的房子。至于别人的定义,我没去想过。

      “你去年说,等你哥先开口。”他忽然说。

      我的手指在杯沿上停住了。

      “你还在等。”

      “嗯。”

      “一年了。他开口了吗。”

      “没有。”

      “那你打算怎么办。”

      “继续等。”

      闫检把咖啡杯重重搁在桌上。隔壁桌的老太太被吓一跳,回头瞪他一眼。他没理,盯着我,眉头拧成一团。

      “宋知扬,你是不是在等他追到伦敦来。”

      我抿了一口咖啡,没点头,也没摇头。

      “你是不是觉得,”他顿了顿,语气忽然缓下来,像是在斟酌每一个字的分量,“如果他主动来找你,就证明他跨过了那道坎。你就终于可以安心被爱了。”

      他直直地看着我。我嘴硬。

      “我不是小姑娘。”

      “你不是。但你被爱的不多。你是那个从小被宠到大的弟弟,不需要开口就有人给你煮粥、把空调拨开、等你放学、在西湖边站十年。可你从来不敢问他一句——你累不累。”他靠在椅背上,声音很轻,却字字诛心,“你享受被他放在心尖上,可你不敢低头看一眼那根尖有多疼。”

      泰晤士河上的光还在晃,水波泛起的每一个碎光都像那天西湖边的荷花——粉粉的、湿漉漉的、用旧报纸包着。

      “闫检,”我开口,声音比预想中更低了一些,“你有没有想过,我等他先开口,是因为我不敢赌。”

      他沉默了。

      “我赌过一次。十八岁那年。我推开他的房门,赌他是我想的那种人。结果我输了,输了十年。”我转着手里的杯子,冰全化了,杯壁上凝着一层水珠,沾湿了我的手指。“如果这次我再赌,我赌输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二十八年,所有的青春、逃离、懦弱、烂醉如泥的夜晚,全都变成笑话。”

      河面上有一艘观光船慢慢驶过,船上的扩音器在播泰晤士河的历史介绍,操着标准伦敦音的男声远远近近地飘过来。

      “他不会让你输的。”闫检忽然说。

      “你怎么知道。”

      “我睡过你。”

      我呛了一口咖啡。他一脸无辜地看着我,还抽了张纸巾递过来。

      “你是唯一一个做完之后从来不说话的,”他说,语气认真起来,“除了那一次——你在北京那天凌晨说梦话,一直在讲杭州话,特别软的调子。我一开始听不懂,后来听到你喊哥。我没有哥哥,但我想,这个字在你口中喊出来不是普通的哥,是你在求一个人不要变成你的深渊。”

      “我不是求他。”

      “你是在心疼他。你觉得你自己很脏,觉得你毁了他有一天可以喜欢一个干净的男孩子的机会。所以你逃到伦敦,拼命和别人交往,睡不同的人,然后发现对谁都张不开腿也张不开嘴。你做了你十八岁时觉得最恶心的事,你让自己远离他,然后你替他恨自己。”

      我张了张嘴。声音被堵在喉咙里。我忽然发现我讲不过他。这个当初在实验室里连烧杯都端不稳的男孩,如今说起我来,比我自己还要准。

      “宋知扬,你赢不赢不在他开不开口。在我睡了你这么多次,你都戴着他给你的戒指,他在断桥上扶你的腰,你说‘太好吃了’他站在门口没有走,在你们俩分同一个心跳时就已经输给对方了。你等了他一年,你还可以再等他一年、两年、三年。可我总觉得,他比你更等不住。”

      “以前都是别人追你。你谈过的前任有一个算一个,全是主动型。你习惯了被追求、被渴望、被表白。你从来不主动,因为你不知道怎么主动——你觉得主动就是把自己交出去,而你,大学里最年轻的教授,最骄傲的宋知扬,不习惯把自己交给别人。”

      “可他不是别人。”

      闫检说完这句话,自己先笑了。他端起咖啡又喝了一口,没再继续说话,目光移开,望向泰晤士河对岸的伦敦眼。那个巨大的白色摩天轮正在慢悠悠地转,在蓝天底下显得很好看。

      我们沉默了很久。太阳西移了一点,遮阳伞的影子斜斜地落在桌上,把我们两个都罩进一片阴凉的缝隙里。我伸手把桌上那杯化了水的冰美式端起来,晃了晃,一饮而尽。可真苦。

      我把空杯放回托盘上,忽然开口。

      “闫检。”

      “嗯?”

      “你睡了我十一次。第一次在北京,第二次在北京,然后巴黎有八次。”

      他挑起一边眉毛。“你说这个干什么。要跟我算账?”

      “不算账,”我往后靠,眯起眼睛看那个摩天轮的倒影,“只是想告诉你,谢谢。”

      “谢什么。”

      “谢你在北京把我按住——那晚我要是一路飞回杭州,一定在飞机上把自己憋死。”

      他笑了一下,眼角有细纹了。这个二十六岁的男孩,也开始有细纹了。我们都老了一点。

      “你知道为什么我愿意跟你维持这样的关系吗?”他把双臂交叉在脑后,仰头也去看天,“因为你这人虽然渣,但从不骗人。你说不爱我,就真的没爱过,一点暧昧都不给。我花了三年认清这件事,花了一年接受,然后又花了几个月说服自己跑到巴黎去做博士后——离你近点,不想睡就不睡,想睡的时候别太远。”

      他转过头来看我,眼睛亮晶晶的,不是泪光,是我认识的二十出头最初带他做实验时的那个少年,在实验室里傻乎乎问我“教授,PCR仪怎么又报错了”。

      “你真的很烦。”我说。

      “我知道。”

      “可你做饭不错,巴黎那几次,你做的回锅肉很好吃。”

      “那是唯一会做的。”

      他把咖啡喝完,把墨镜重新戴上,站起来。

      “宋知扬。去把他追回来吧,你不欠我。”

      他拿着帆布包转身,走出去两步,又回头。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已经把你的手机号码给他了。算今天的咖啡账——谁让你只喝美式不加奶。”

      他说完就跑,我站起来要叫住他,他已经消失在河堤步道的人群里了。

      我站在遮阳伞下面,太阳被云遮了一下又露出来,把我钉在原地。他给了他我的号码。什么时候给的。为什么给。为什么等了这么久还没有打。

      傍晚回到家。泰晤士河的风跟了我一路,穿过南肯辛顿的街道,被我带回了公寓门口。客厅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上次走之前忘记关。窗台上那盆多肉还活着,活了大半年,也算是奇迹。钥匙丢在玄关的盘子里,发出清脆的一声响。我刚换上拖鞋,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

      我掏出来。屏幕上没有名字。那十一位数字我从十八岁背到现在——那是妈妈的手机号存成“家”之前,最初的那张SIM卡,他拥有其中一张。那是宋知苍十一年没有换过的号码。

      我滑动屏幕的时候手指没有抖。铃声只响了两下。

      “喂。”

      那边没有声音。只有呼吸,很轻。然后那个低沉了一点的、哑了一点的声音穿过五千英里的海底光缆,穿过十一年,从西湖边落到泰晤士河畔。

      “是我。”

      窗外的泰晤士河被夕阳染成橘红色。和那天下午南湖的水一模一样,也和去年七月四日他开车带我穿过杭州时的晚霞一模一样。

      “我知道。”我说。

      光落在窗台上那盆多肉上,把它镀成金红色。我想起下午咖啡店门口,闫检那句话敲在我后脑勺上——我总觉得,他比你更等不住。

      我以为他将打碎我的运气,可他的第一句话很轻,接住我所有下坠的重量,落在比退烧药更温柔的地方。

      “林奕安说你们在泰晤士河边喝咖啡。泰晤士河好看吗。”

      我想也不想就答他:“没西湖好看。”

      电话那边忽然安静了。不是那种尴尬的安静,是那种——他忽然被什么击中了,在努力把那些东西吞回去的安静。过了很久,他开口。声音比刚才更低了一点。

      “知扬。”

      “嗯?”

      “我申请了调职。”

      血液好像忽然停了一拍。我靠在厨房台面上,手掌握住冰冷的石英石边缘。指尖无意识地摩挲无名指上的尾戒。

      “调去哪里。”

      “伦敦。”

      窗外泰晤士河上的夕阳正沉入水面。那艘观光船已经开远了,只剩下扩音器的余音散在风里,和这座城市傍晚惯常的鸽哨混在一起。我闭上眼睛,听见自己脱口而出的声音,轻得像一句等了半辈子的叹息。

      “阿苍——”

      电话那边的呼吸忽然乱了一瞬。一阵细微的金属摩擦声响过,他似乎在把手机换到另一侧去听。

      “你叫我什么。”

      我叫他的名字,从十八岁到二十九岁,从西湖到泰晤士河,从推开那扇门的夏天到这个伦敦放晴的午后。

      “阿苍。来吧。”我说,“我等你。”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断线了。

      然后我听见他开口。只有一个字。轻到几乎被电流杂音淹没。

      “好。”

      挂了电话我站在厨房里很久没动。暖黄色的灯光洒在灶台上,窗外泰晤士河的水声隐约可闻。手机屏幕暗下去,又被我按亮。通讯录里多了那个名字的两个字,我没去改它。十一年前它存的就是这个。

      我打开冰箱,拿出一罐可乐。不是冰的,但握在手里有点凉。我靠在冰箱门上,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尾戒——十年没摘,洗十次手都不摘。

      阿苍,来吧。等你到了伦敦,我带你去看泰晤士河。这条河没有西湖好看,但我会牵着你的手走过塔桥,在傍晚的光里亲你。就像我们在决定用余生去冒犯这个世界之前,先给自己一个交代。

      今晚伦敦的天气清朗。可我的眼眶很热。

      我把可乐打开,一口气喝了半罐。气泡顶上来,呛得我咳嗽了好几声。然后我笑了。笑得很大声,像是在跟咳嗽抢氧气。十一年,终于不用再逃了。

      手机又亮了。是闫检。

      “怎么样?他打了吗?”——后面跟着一排挤眉弄眼的表情。

      我回他——

      “嗯。Cola in hand, hope in heart, the one I love in sight.”

      过了一分钟他回我:“说人话。”

      “他来了。”

      这次他秒回。只有一个emoji。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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