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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只差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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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顾凛所说,我和他谈了很久的恋爱,足足有八年之久,几乎是我人生的三分之一那么长。
我掰着手指算了算。
噫,早恋。
我们怎么能这样呢?
八年时间很长,顾凛花了三天才讲完了我们的高中。他说我高中时,天天咧着嘴没心没肺地笑,好像在我眼里,天气永远是晴朗的,生活永远是开心快乐的。
他说,大家都很喜欢我。
而他性格孤僻,常独来独往,一学期和我说的话可能都不超过五句。我身边围绕有太多的朋友,很难注意到他。
真正产生交集,是高一下学期的时候,那时正值初秋,落叶满地,我因为上课讲话太多被罚去扫操场,晚了半个小时才放学。
那一天,恰巧顾凛在学校后门被一群小混混给堵住。我几乎是“从天而降”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抡着书包冲了过来,横在顾凛身前,对着那群小混混喝道:“不许欺负我同学!!”
顾凛说他永远记得那天。
记得落日余晖洒在我发梢,闪烁着浅浅金光的模样,以及空气中隐隐传来的淡淡茉莉花香,那是我衣服上的味道。后来我们一直用这个牌子、这个味道的洗衣液。
我问顾凛,那时候我是不是很英勇,是不是左一拳右一脚地把坏人都给打跑了?他说不,我差点就成了人质,是他一边保护着我,一边以一挑五,解决了那群人(我真不敢相信我会这么没用,顾凛一定是在骗我)。
这件事改变了我们之间的关系。
顾凛担心我会被那群混混报复,所以放学会和我一起回家,反正我们刚好住同一条街。他原本的计划是距离我五米远,像个保镖一样跟在我身后,是我噔噔噔跑到他的身边,灿烂一笑,“顾同学,我们做朋友吧!”
“……”
那时候我三百六十度围着顾凛转圈,追问道:“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清澈明亮的笑眼,再配上那对甜甜的小梨涡。
让人很难拒绝。
于是顾凛鬼使神差地点了头,说“好”。
很大程度上,顾凛觉得我为他的生活带来了不一样的色彩。
他自然而然喜欢上了我。
他还说,我很粗线条,属于那种下楼梯会踩空、进商铺会撞到玻璃门、走街上还会撞到电线杆子的人。
……纯粹是污蔑!
他一次又一次地护着我,并且很顺手地把我揽进他怀里抱住(这人绝对有私心),亲密接触最能增进两个人的感情,我渐渐变得依赖他,直到某一时刻,他低头吻了我。
为了证明,顾凛还现场演示了一遍他当时是怎么亲我的。
确实是个……
会让人心跳加速的吻。
总之,自那以后我们就开始谈恋爱。我听着他描述我们的约会,描述我们去过的各种地方,那些恋爱的小细节,深深刻在顾凛的脑海里,过了这么多年,他仍然没有忘记。
他珍藏着我送他的每一份礼物,小心保管着我们的每一张合照,我们出去旅游的每一张车票、飞机票,他也全都留了下来保管好,厚厚的一沓。
看着那些东西,我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提及我们的曾经,顾凛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他的语气、他的眼神,满是藏不住的爱意。其实关于这一点,早在那一次次的危险仪式里我就看出来了。
他想陪我一起死。
他不害怕死亡,只害怕失去那些记忆,他觉得那是我和他之间的联系。没有了记忆的我不会去找他,没有了记忆的他,不知道去哪里找我。
他一直在寻找一种万全之策,能够永远和我在一起。
唉。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暂时回避了顾凛的眼神,失去记忆并不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知道了这一切,也没有改变我最初的想法——我觉得我应该离开这里,离开顾凛身边。
我向前飘去,停在落地窗前。
隔着玻璃,我望见夜空中皎洁的月亮,望见家家户户灯火通明。我和顾凛也有一个家,我们努力读书,努力工作,然后在这座城市里拥有了一个容身之处,我们一点点地装扮我们的家。
可生活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
初次产生交集,是我挡在顾凛身前,对那群混混说不许欺负顾凛。
最后一次见面,是我挡在一个陌生女孩身前,阻止那个疯子伤害她,我并不知道那疯子手里藏着一把刀,直到那把刀子深深刺入我的小腹,周围倏地响起一阵尖厉刺耳的叫声。
疯子被控制住,而我倒在血泊之中,远远看见顾凛朝我奔来。
那是我们准备去领结婚证的路上,顾凛为这一件事兴奋了好久好久。
只差一点,我们就结婚了。
死前这一幕并不是顾凛告诉我的,是我自己想起来的。
我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每家每户的温暖灯光在此刻看来,实在刺眼,我听见几声犬吠,低头往楼下看去,依稀看到了一团白色毛茸茸。
要是当初给顾凛留下一只小狗就好了。
小猫也不错。
这样说不定能绊住顾凛,让他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