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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吾之蜜糖1 她在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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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笑声都快决堤了。由于场面不适合妇女儿童观看,许多人都是一边垫脚勾着脑袋一边又摇头叹气:“呸,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世态炎凉,道德沦丧啊。”
白秀也是汗颜的厉害,这也不是女尊国啊,依旧遵循着男尊女卑的制度,似她这般实在是离经叛道的匪夷所思耸人听闻。她是真的不想给自己留后路啊,万一哪天真要母仪天下了,这要被人诟病起来可怎么洗白?
毕竟是都城,稍微有点动静就会惊动了巡防营御林军禁卫军。别问帝都市长韦大人干什么去了,他基本上只管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这种轰动半条街的事会立马被军队架开,没点背景还敢如此,就说你寻衅滋事,甚至还有可能是叛国通敌,根本无处伸冤。所以小老百姓最好夹着尾巴做人,没事别惹事。
此次来的是巡防营,巡防营是恭王的人,禁卫军才是庆王的,但是韦捷根本不care,领队看见她……领队根本没看见她,连一点余光都没瞟她,就架着一堆倒在雨中的人走了,还有那位被脱了裤子的。
“二嫂——”恭王出来了,“来都来了,上去喝酒吧!”
韦捷眯了眯眼,笑问:“三叔,这出戏好看吗?”
“最近戏看的太多了,连小王自己都是戏中人,不知二嫂指的是哪出?”恭王头戴乌纱幞头帽,身穿方心曲领玄色纱,领口下大朵的金色牡丹。衣摆袖摆全是用的金线滚边,腰束金玉大带,挂着白玉双佩,脚穿革履。里衬又是用的红绡,所以于华贵之中更加的添了一层阴柔。
一笑,明眸璀璨,大嘴巴张开,一口洁白的烤瓷牙像是故意刺痛韦捷的缺牙巴,额上陷出深深地抬头纹,和他少年面孔违和的不是一点点。
他和庆王是两个极端,一个是完全的外露,一个是十足的内敛。要说讨喜,确实是他更显眼更出色,可作为权力的掌握者,庆王这样的不喜形于色不是才更能胜任吗?
“酒啊我回自己家喝,不稀罕你这一口。”韦捷说着抬脚就走。
“哎呀,二嫂,何必跟我怄气,这世上只有你懂我。”恭王一手拉过韦捷,整个人上来将她给环住了。
“放开,你这个虚情假意道貌岸然的斯文败类,什么他妈的真情真性真君子,玩我有意思是吧,亏我还把你当个知音,你让我觉得恶心!”韦捷气急败坏,一脚蹬在恭王的膝盖上,结果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错了,给你打。随你怎么打,尽管撒气。”恭王说着主动松开怀抱,要韦捷转身面向自己。
“你别以为我不敢!”韦捷踮起脚后跟,手一扬,巴掌就要照着恭王的脸呼上去了。
恭王只是笑,安然准备受她这一巴掌。
“哼!”掌风掠过面颊,韦捷没有碰到他,“我要真的就这样打了你,这罪过又要怪到我家王爷身上,还嫌我掉了两颗牙歪了半张脸不够惨!”
恭王还是笑,拉住了韦捷扇风的那只手,韦捷甩开,他又上去揽住了韦捷的肩膀:“走嘛走嘛,你看你都湿透了。”
“你妈才湿透了呢!”韦捷骂人还带妈,没品。
“我妈进坟了。”恭王却不在意,反正他妈也是庆王和道长的妈。
“呵,头顶上戴颗大珠子的人不是你妈?有本事你别给她行大礼。”韦捷不是因为被人扇了两巴掌说话才歪嘴斜眼,是因为她表达鄙夷不屑时就这样,她在庆王面前各种装,一到了恭王根本不怕暴露本性。
恭王听闻抬抬眉,笑道:“那她湿归她湿,我没兴趣去给她解痒。”
“正经点,别他妈拿我当下酒的荤菜。”韦捷还是尝试把恭王揽着自己的手拿开。
恭王依旧含笑:“正不正经,二嫂都是绝好的下酒菜。走吧,韦家小妹,还要小王三请四请,干脆利落的劲呢?”
恭王不瘦,但也不是魁梧的那种,就是健壮的同时带一点柔软度。虽然上镜会有点显胖,但现实生活中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骨头有肉包裹着,不咯人,力量感也很强,会让人很想体验一把男朋友很棒的感觉。
棱角比较分明,喜怒哀乐全在脸上,会觉得和他相处不累,眼角也带着几分见过世面的包容,什么事情在他看来都不会觉得奇怪。渣男不是谁都能叫的,这种极品会叫人觉得能被他看中应该万分荣幸才是,反正今朝有酒今朝醉,最美年华遇见最懂得欣赏的人,才能不负好韶光啊!
所以韦捷推不开他也不奇怪。妈蛋,这个人尽可夫的当妇!为这种女人真是不值,道长为了她各种守身如玉,还一心要救她补偿她,她却尽管和各种男人花前月下风花雪月,啊呸,就是银娃当妇!
“花公子,一起?”韦捷已经随着他走了几步了,恭王才来回头邀请,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早就蓄势待发了。
白秀当然不想跟他接触太多,可是就算韦捷没有危险他也不能就这样把人丢给恭王。
“花公子是我家王爷的人,你就别打他的主意了。”韦捷说着朝向白秀挥了挥手,“花潼,你先回去,我在三叔身边很安全,他又不可能打我。”
“哎哟二嫂,我能打他什么主意,有你我就够了。”恭王还是笑,又道,“他不来我怕我俩的嫌隙洗不清啊,我倒是无所谓,就怕连累了二嫂。我知二嫂也是无所谓,只是二嫂不是更在意你家王爷吗?”
“那就更不行了,三叔你是什么样的人大家有目共睹,就怕今晚这顿酒喝完,明早就有人说你把我们娘儿俩通吃了,我家王爷这脸是要还不要?要不你把你家瑟瑟姑娘送到庆王府来?”
白秀一脸无语,都想不认识她,这人真的一点不懂得尊重人。
瑟瑟姑娘是恭王的一名小妾,与罗三娘花开并蒂,两姐妹幼时就分开,分别送到两位皇子的身边伺候。恭王对她的重视不亚于庆王对罗三娘,只是那一位不理家事外事,全心的只服侍恭王一人。
恭王也臊不住了,把韦捷的嘴巴捂住,人也给抱起来带到楼上去。
白秀抬脸看了看门匾,方才还没发现,原来还真是巧,早上才来的,晚上又来了。不留仙,果然人不留仙仙自来啊!扭脸再望望他早上看到的那扇窗户,没有红衣小公子了,那房间连灯都没亮。
“花公子,我家王爷有请。”黑暗的阴影处走出一个人,不禁吓的白秀还抖擞了一下。
原来是那位姓第五的姑娘,依旧一身利落的黑,手中拿着一柄长剑,投身在阴暗处,不弄点动静出来还真忽视了。
白秀叹了一口气,只得抬脚跟上去了。
上去之后,进了包间。门打开,白秀意外了一下,恭王和韦捷都不在,只有姝娘抱着琵琶正襟危坐。
“怎么个意思?”白秀问姝娘。
“韦捷去洗澡了。”姝娘说。
白秀梗着脖子问:“恭王殿下给她洗?”
姝娘掩面笑了笑,忽然“咳”了一声,说:“有个人从前很挑剔,就像一只金凤凰,非梧桐不肯栖,非朝露不肯食,爱惜自己的羽翼比自己的命还看的重要。可是忽然有一天,他变得不那么在意了。”
姝娘说着扇动了一下睫毛,眼神却突然变得清亮。
“某人酷爱酒,因而总宿醉,看着她在腌臜地囫囵睡一觉,他心疼的了不得。可是却不敢动她一丁点,除了眼睁睁的看着,什么也做不了。某人在楼下,他就在楼上,某人在湖边,他就在船里,某人走在长街上,他就立在城门上……”
“有时候真盼着能出点什么事,这样他就能英雄救某人了。可是某人浑身的刺都只用来吓人了,既不挑事还极会认怂,他想出手都多余。某人明明不是美人,偏偏会勾人魂,却最怕自己成了红颜祸水,每日叹着自己那该死的魅力。”
“某人能在街边看老翁对弈半天,争的面红耳赤,粗话连篇问候各自家人,还沾沾自喜的做着事后将军。他找人来重新摆局,结果发现某人竟然暗藏乾坤,构思巧妙布局长远。”
“会寻遍街头巷角,只为了某人随口赞了一句吴老伯的羊头肉甚是美味,他便也想尝一尝她喜欢的滋味。但其实,从前的他,不吃羊肉。”
“某人爱骑马,他得了宝驹倒是想讨好她,无奈身份有差,好东西也送的婉转。”
“某人善弹琵琶,懂音律,无论是高山流水还是市井小调都能入眼,而他却是个阳春白雪,非雅乐不得入耳的。为了某人,连这个性情都改了。”
“总盼着某人能出来玩玩呢,编排着各种巧遇,只为与她相视一笑。错过了她曾经十几年的光阴,总对她经历的种种感叹万千。她一不好,他所有的好心情都没了。看着某人挑着眉眼跟柜台说记账某处时,他能笑一天……”
白秀很想问一句:“so what?”要玩暗恋就好好恋,别这么明目张胆好吗?可憋了半天,他的风度没用来怼无辜的人,听见有脚步声来,于是也假装站直等着来人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