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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Chapter 14【重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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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帮我泡杯咖啡。”他垂下眼,目光投入到电脑屏幕上,似乎对自己的助理失去了兴致,冷冰冰吩咐了一句。
唐不悔余光瞥了一眼他桌子上只喝了一口的咖啡,“好的。”
这并非她的工作范畴,她也察觉到了他的故意为之,但还是从容应了下来。
她转身,无声退出办公室,轻巧带上了门,仿佛不曾来过。
他这个人挑剔,对自己对别人都有着严苛的要求,进出办公室的人全都惴惴不安,但她从站在他面前起,除了第一眼露出的几分惊讶和失神,除此之外都是从容自如的。
她向来做什么都游刃有余,那仿佛是她与生俱来的能力。
听到关门声,他脸色瞬间垮下来,摘了眼镜,近乎烦躁地掐了下眉心,脑海里回荡着那句:我没想回来给你添堵,工作原因不得已。
仿佛在说,如果有选择,她宁愿一辈子不再回明城。
七年了……
他半阖双眼,低头看到桌上冷掉的咖啡,无声吐出一句:我当然知道,我自找的。
把她弄回来……费了他不少心思。
他重新抬眸的时候,神色已经恢复冰冷和漠然,好像那只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人,但他翻阅文件时微微发抖的手指,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
半晌,他把笔掷在桌面,压抑的怒火终于爆发,带着痛苦和绝望闭上眼,压下眼底那汹涌的恨。
过了这么多年,她依旧能轻易把他情绪搅得天翻地覆。
向来八风不动的人,也难掩失态,携着三分戾气,抬手拨出一个电话:“你知道多少?关于唐不悔。”
荣永昌似乎有些意外他会主动打电话,沉默片刻,说:“不多,只知道她失手杀死自己爸爸定性为意外,且她太过年幼,不足八岁,没有追究责任,只责令家庭教育,记录在册,定期回访。但种种迹象表明,是有预谋的谋杀,她和普通意义上的小孩有本质差别。当时盛家有个小辈是个律师,发表过一篇长篇控诉,将她列为拥有超出常人天赋但缺乏情感且无法教养的先天反社会高危儿童,但因为内容缺乏理论依据且盛家不想闹大给压下来了,随即就不了了之了。我前一阵正好和她打过一阵交道,是她的确是个很危险的人,最好离她远一点。”
下午有个会,没有其余安排。
今天周四,这是季闻识例行回旧宅陪外婆吃饭的日子,除非必要,通常不会在三点后安排重要工作。
唐不悔坐在自己办公桌前,面前厚厚一沓文件,凯莉曾暗示,做他助理是件苦差事,他很少发火,但因为是个苛刻的完美主义者,对自己有着变态的要求,对身边人也不遑多让。
这些唐不悔还没有多深的体会,也很难想象得到。
她跟他认识已经很早了,大约八九岁的时候,她跟着母亲住在惜春路5号,隔壁便是他外婆的院子,老太太独居,身边只有一个年长的保姆,别人都叫她兰姨,季闻识从出生便跟着外婆住,是兰姨照看大的。
唐不悔的母亲和季闻识的舅舅是朋友,所以老太太偶尔会容留唐不悔在那边吃饭,那时她和季闻识井水不犯河水,他是被教养得很好的孩子,显赫的家世,物质的丰盈让他有着少年人应有的天真和理想化,即便父母的结合充满算计和利益纠缠,他还有长辈尽心照拂,让他相信真善美的存在。
而她是个睚眦必报人犯我虽远必诛性情极其乖戾又惯会卖乖讨宠的小孩,他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某种漂亮的蛇蝎动物,连观赏都需要站在十米开外。
唐不悔看他就像在看温室里昂贵而精致的花草,足够贵气逼人,又足够脆弱纤薄,是她绝不会靠近的人。
他们的关系称得上亲近,但也足够陌生,彼此熟悉,时常见面,却连寒暄都少。
至于那段短暂的恋爱,都充满戏剧性。
他一向不是她的审美取向,而他对她也本该避之不及的。
“唐总助……”
总经办的安妮借着去茶水间的功夫凑过来,小声问:“你刚刚去送咖啡啊?瑞雯吓坏了,她刚进去送过一趟,以为自己煮的咖啡被老板嫌弃了。”
在这方面季闻识称不上挑剔,他有自己固定的喜好,只要按规矩来,几乎不会出错。
但如果连杯咖啡都煮不好,大概率就是立马要走人了。
不过办公室并没有动静。
瑞雯也挤进来,小声说:“我明明都是严格按照季总的口味来的,他今天感觉比平时还要凶还要冷一点,好吓人。”
唐不悔长了一张容易博人好感的脸,也很会同人相处,才短短几日,整个总经办都愿意给她好脸色。
唐不悔扯了下唇角,思忖片刻:“他没说什么,就是要杯咖啡,没事的。”
看起来凶,大概只是看见她不爽而已。
一整个下午,他都在办公室里待着,会议他没去,唐不悔去了,回来把会议记录递到他办公桌前,他低着头在批阅文件,头也没抬:“放那儿。”
语气还算平静,冷漠,但尚且克制。
看来两个人的过去也算是翻篇了。
毕竟没有时间抹不平的东西。
已经七年过去了,他若是那样斤斤计较放不下的人,走不到今天这一步。
她略微放心一些,虽然她其实也不太在乎,但毕竟要为他工作,容易消化不良。
下午的时候突然开始下雨。
简杨发来消息,说晚上帮她接孩子,顺便来接她下班。
六点十分,季闻识离开有一段时间了,总经办才陆续下班,唐不悔是最晚下楼的。
简杨没找到地下停车场入口,把车开到了路边,带着小孩走过来门口接她。
那里不能久停,唐不悔匆匆下楼,出了A口的门弯腰把一个小女孩儿抱起来。
不远处的黑色宾利里,一双阴沉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
一个小女孩挂在唐不悔身上,约摸有六七岁了,探头探脑伸手去接雨,然后偷偷地,把雨水抹在自己卷翘的呆毛上,没多会儿,屁股挨了一巴掌,委屈地缩在妈妈肩头。
路边那辆奔驰的主人伸手摸了下女孩儿的头,远远看去,像是一家三口。
“来接唐小姐的是她从霖海带回来的,从前在霖海做酒吧生意,名下有四个店,还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广告公司……”肖珩低声汇报着。
这些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唐小姐是幕后老板,后来她回明城的时候,他立马就撇下一切跟来了。
据说霖海唐小姐的房子里,有他一间房。
男人双腿交叠,身子微微后仰靠在车座,目光落在奔驰上许久,鼻梁上金丝眼镜在半明半昧的光线里折射出森冷的光。
大约是镜片后目光太过阴郁深沉,像深不见底的湖。
男人的指骨有一搭没一搭敲着身侧的皮质椅面,暴露出他内心压抑的狂躁。
那微弱的声响却仿佛敲在肖珩的神经上。
话只说到这里,肖珩识趣地闭了嘴。
肖珩今年不过28岁,跟在季总身边堪堪满两年,从国外到国内,原以为自己会一直跟下去。
半个月前,季总升了他副总的职,调他去北城的项目上做总负责人,北城天易是总部的亲儿子,皇太子一般的地位,总负责人一向是心腹担任,且油水颇足,这个位置上待过的,基本不出两年都会调回总部担任领导层,是个非常招人惦记的差事,本不该落在他头上。
大约是他献策有功。
以及急于把总助的位置空出来给那位唐小姐。
季总想把这位唐小姐从千里之外“请”回明城,称得上机关算尽。
事实上从他得知她消息的第一天就在布局,不过最后能成的契机非常凑巧只是她为了避祸入职了一家小公司,季闻识用了点手段把那公司收购了,她最近比较缺钱,而且她得罪了不少人,人事那边说有个给她调总部的机会,她便同意了。
那时候她大概还不知道季闻识是她老板。
所以他实在不敢邀功。
肖珩微微抬眸,透过后视镜看后面那位的脸,男人剑眉星目,鼻梁挺直,五官锐利而冷淡,是很古典的俊朗,略带薄情之相。
肖珩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下属,但第一次不太确定这位冷峻寡言的季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心思。
对方已经有孩子,且据他掌握的资料,这位唐小姐前任众多,对待感情一向不大认真且各有目的,嘴甜心冷,是个玩弄感情的高手。
历任男友都对她恨之入骨又念念不忘,这听起来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老板,我送您回惜春路?”肖珩看那女人已经消失了有三分钟了,季总还是一动不动,不由开口请示。
他没答,车内的气氛凝结般的沉重。
又过了十几秒,才听到一声低沉而凉薄的:“去溪山。”
今日溪山周家设宴,给周家小妹庆祝生日,那周家和季家是姻亲再拐个弯,谋划许久要把周家小妹嫁到季家去,盘算来盘算去,觉得季闻识最合适,季闻识没理会,周家不可谓不用功,手都伸到惜春路去,好在老太太眼明心亮,只嘱咐他万事小心,季家在明城盘根错节,各支脉都在竭力汲取养分,每时每刻都是看不见的厮杀,他这些年在国外,一回国就姿态强盛地进来搅局,谁都盯着他。
母亲也知他厌烦被安排被算计,只道他不应也没人敢逼,劝他别露头就好,给点面子当不知道。
他本来不去就行了,但现在心情不佳,怕是要去搅局。
车子缓慢行进,宾利和奔驰交错而过。
简杨晃了晃手上请柬:“溪山设宴,周凌飞特意来请我,估计是知道你回了。我跟他没交情,也就几年前打过照面,他跟我叔叔是好友,我那时……也就十几岁,叫了他一声叔叔,他让我滚一边儿玩去。”
简杨笑起来,露出单侧浅浅的酒窝:“你陪我去一趟,我想跟他谈合作,刷你的脸。好不好嘛。”
唐不悔对这种撒娇似乎很受用,轻笑了声,无所谓地颔了下首,提点一句:“周凌飞比你想象的还要老谋深算一些,跟他耍心机没有用,示弱有用,他这个人看重情谊,你刷你叔叔的脸,也是一样的。”
她说完,顺便交代一句司机先去淮南路。
“那当然……不一样。”简杨勾了下唇,侧头深深凝望她一眼,眼前人一身宽松西装,柔软而有光泽的面料带着几分温柔和几分落拓不羁,她的美是很客观的,但骨子里的那点东西却更吸引人。
简杨听敏助理说过一些,有些酸道:“你真跟他谈过?”
“嗯。”唐不悔扯了下唇角,没理会他眼中快要溢出来的嫉妒和好奇。
他唇角微微塌下来,眼神的情绪根本遮掩不掉,“他年纪不小了,听说到现在还单着。”
唐不悔微微后靠,目光看向车窗外,突然问一句:“简杨,你跟我多久了?”
女人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带着几分散漫的笑意。
简杨正在回忆周凌飞的种种,脸上是一种漫无表情的空茫,但在回过头的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唐不悔每次最温和无害的时候反而冷漠绝情,呆在她身边其实很没有安全感,她像个从不发火的温柔的……暴君。但他竟然还是舍不得,于是换上温和的笑意:“六个月零三天。”
然后带着三分恳求和撒娇:“我不问了,我就是有点好奇。”
来她身边第一天他就被告知,她喜欢好聚好散。
而她的好聚好散,只是指她想分开的时候,对方不要纠缠。
她那双眼睛里好像藏了太多心事,从始至终他都没看透过。
但无所谓,他不在乎。
唐不悔侧头看了他一眼。
男生今天特意换了西装,像个开屏的孔雀,头发温顺地垂下来,那张脸柔和没有棱角,因而显出几分秀气,但其实他有一米八五的个头,肩宽体阔,是很硬朗的身型,她见过几次他同同龄人的相处,并不是这种乖顺的性格。
她知道他是演给她看的。
不过,她也不在乎。
他今年才二十二岁,学设计的,家境原本还不错,但大二家里就破产了,亲爸跳楼了,后妈带着他的弟弟远走国外,由奢入俭难,他需要钱,想去国外念书,唐不悔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朋友介绍,有人把他推过来,小声叮嘱:“风扬的唐副总,马上就是总了,你机灵点,她今天心情不错,赶上她高兴的机会不多。”
他过来敬酒,唐不悔瞥他一眼,却并不接,半晌,扯唇一笑,轻挥了下手,他有些无措站在那里,微微欠身:“抱歉,唐总。”
全程他都没再说话,缩在角落里,面容温和,略显沮丧。
后来走的时候,她有些头疼,揉着太阳穴,他走过来扶她,小声说一句:“您小心。”
若有似无的香水味飘过来,熟悉的柑橘和苦橙搭配的前调,他连她喜好都打听到,一整晚却缩在角落。
后来她才意识到,连那点笨拙都是在演戏,不过她确实注意到他了。
她递了名片给他:“我缺一个保姆,会带孩子吗?”
他愣住片刻,似乎一时之间听不懂这是机会还是羞辱,片刻后,像是下定某种决心,微笑着欠身:“我会,朋友们都说我很细心耐心,学习能力也不错,很适合带小孩。”
她关上车门:“明天来面试。”
那时到现在,也不过过去两年时间,唐不悔第一次觉得时间转瞬而逝,大概是因为用着顺手的人不多,他很让她省心。
这两年她总是很疲惫,有时看着他在家里忙前忙后,偶尔也会想,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
从前,她很少有这样的念头。
她出神片刻,罕见地回忆起了往事。
“以前……我也叫周凌飞叔叔,他大我十岁,是我母亲的情人……的弟弟,我母亲离开后,他负责照顾我。”她闭上眼,突然说了一句,“我当时只是好奇,他那种自以为是、满肚子礼仪道德和虚伪教条的人,到底有多高尚,事实证明……不堪一击。”
她评价:“我讨厌这个地方。”
或许她很少有这种倾诉的时候,又或者此刻稍微吐露的内心恍惚让简杨觉得自己在她这里是不太一样的,于是他忍不住越线问了句:“那……悦宁的爸爸呢?”
悦宁睡着了,柔软的脸颊歪靠在妈妈的臂弯里,每当这时候,唐不悔都显得柔和仁慈,她看起来很爱自己的女儿。
但其实她并不喜欢小孩,对女儿之外的幼崽都保持着一种平等的厌恶。
所以简杨常常好奇,是什么让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说因为男人不会有任何人相信的,因为想要一个后代?对她这种认为人类的进化是文明的悲哀,其族群的壮大是地球的诅咒的人,也很难让人相信她会对延续生命这种传统叙事感兴趣。
有时候简杨宁愿相信她只是渴望有一个血脉相连的人。
但偶尔也会好奇,是不是因为那个男的。
唐不悔眼神恢复清明,简杨差点以为自己又踩了雷区,后背起了一层冷汗,才听见她说:“他是个好人。”
简杨愣了愣,从她嘴里听到这种话,比听到说外星人要轰炸地球还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