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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同居 ...

  •   真如瞿迟甦说,那帮姑娘早起不了,第二天就带着沈听早早地去收拾东西。

      瞿迟甦接过行李放在后备,往自己的家开,“换个地方也好,这帮小孩儿接触的新鲜东西多,过段时间就忘了。”

      “嗯。”沈听试探着开口,“我找个酒店吧。”

      瞿迟甦不置可否,又问他去哪上班。

      沈听打算找个图书馆,瞿迟甦却直接把他的东西带到自己家里,带着他去公司,在窗边支了张桌子,“先别折腾了,我们昨天讨论的方案,你先带几个病例试试,行不通才换别的方法。”

      沈听想想也是,找房子是自己的事,不能因为自己的私事就一直拖着瞿迟甦,便临时占用这张简易办公桌,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

      他按照瞿迟甦的方案,把病例信息分类标号,将需要设计的目录提取出来。

      这项工作不复杂,但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极强的注意力,全神贯注投入工作中,一个上午过得很快。

      瞿迟甦作为一个老总,要负责设计、质控,还要接各种电话,这会儿似乎又去开会了。

      午餐时间,沈听伸了个懒腰,寻思着瞿迟甦回来请他吃个饭表达感谢。

      这时却接到一个电话,是瞿老爷子,老爷子得到亲外孙的赞助,心情不错,爽朗的笑声从听筒传来,“小沈,在迟甦公司呢?”

      “是的。”沈听跟瞿老汇报工作进展,把握着分寸拍了番瞿迟甦的马屁。

      “哎——好好——好——你们能相处得好我就放心了。迟甦说你最近想换个住的地方?医院的职工房住的不舒服吗?”瞿老爷子和善起来也是有个人样的,“也是,那儿的房子都太老了,我当年也住的一身火气。甭麻烦了,你直接住他那去,去他公司上班。他那没人住,上班也近,那么大个办公室他自己用不完;要是有搞不出来的,他们那儿的人随便逮个人都能问。”

      你可真是不给自己的孙子见外啊。

      但是我不能啊。

      沈听很感谢瞿迟甦没有跟老人说自己的私事,凭着这个他也不能再去麻烦别人;只得搜肠刮肚翻着礼貌而不生分的言辞拒绝。

      “别推辞了。”瞿老像是在给自己的下级医师发布任务,“好孩子,你顺便帮我盯一下迟甦都跟哪些人混在一起。他父母管得严,一直不让他谈女朋友,他们走了就没人镇着他了。这小子现在又有几个臭钱,万一偷摸着干些欺男霸女的事怎么办啊?”

      那我去了不是更耽误人家吗?

      沈听连连拒绝,来不及斟酌言辞,一连串的“不不不”脱口而出。

      瞿迟甦开完会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沈听坐在临时支起的折叠桌前,电脑挡住了他的大半个身体,这人正一手撑在桌上,拿着手机贴在耳边。

      不知听到了什么,他面上一派慌张,另一只手小幅度地摆动,机械摇头,嘴里还重复着一个单音节。

      一副全身都在拒绝的样子。

      瞿迟甦想:他真的有二十八岁吗?

      “在谈什么?”瞿迟甦大步迈去,手里的文件夹敲敲沈听的桌子。

      那人叹口气,看瞿迟甦的眼睛充满看救世主的希望,“你来得正好,瞿老师给我打电话,要我搬去跟你住。”

      他把手机摊在手掌上,当着瞿迟甦的面点开免提,一副你自己跟他说,我不参与的样子。

      瞿迟甦看一眼屏幕,正在通话中,已经十三分钟。

      十三分钟还没搞定?

      他看了一眼沈听的发旋,越发觉得这个人的户口是不是上错了年龄。正午的阳光透过百叶窗打在他栗色的头发上,柔顺得像猫脊背上最好看的那撮毛,“你不愿意?”

      “嗯?”沈听震惊,挤出几条浅淡的抬头纹,“什么?”

      “还有两个空房间,你现在不需要做实验了,工作也可以搬过来。”瞿迟甦说,“如果你想找更好的地方——”

      瞿迟甦没在说下去,沈听倒是百口莫辩。

      他当着人家爷爷的面说自己不愿意?那样好像瞿迟甦的生活习惯不好。

      想找更好的地方?穷人还能找什么更好的地方!

      他说不方便,人家爷孙俩异口同声:没什么不方便的。

      沈听和瞿迟甦同吃同住,还一同上班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瞿迟甦怕他反悔似的,一股脑给他公寓的钥匙,公司的电梯卡,食堂餐卡;他一时不明白,占便宜的究竟是谁。

      沈听过上了和瞿迟甦同居的生活,严格执行瞿迟甦的健康生活习惯。

      要是瞿迟甦下班得早,两人就一起回家点个外卖,瞿迟甦只有中饭在公司餐厅吃;晚饭回家吃外卖或者去餐厅——因着瞿迟甦收留的恩情,每次饭后沈听坚持买单,三两次后,瞿迟甦就不出去了;要是下班晚,沈听就开瞿迟甦的车先回去,点好外卖等他。

      两人饭后工作会儿,聊聊天,瞿迟甦隔三岔五地去小区健身房也会捎上沈听。

      这段关系让沈听身心愉悦,如同本科时相处得最好的室友一样;瞿迟甦仿佛能洞悉他的想法,将这个爷爷寄养在自家的无业青年照顾得分外周到。

      若是他没有点旖旎的心思,瞿迟甦无疑是一个满分的朋友。

      他也发现了瞿迟甦一些特别的地方,比如他上班前一定会再三检查自己的着装,把自己收拾得规规矩矩,但他对这件事并不擅长,领带要系几次;反复撩开裤腿看自己的袜子长度;衬衫不能有一丝褶皱。

      几乎已经到了魔怔的程度。

      他怀疑瞿迟甦是否也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经历。

      很多次沈听都想上手,然而看着瞿迟甦那张无比俊朗的脸,又堪堪缩回去。

      这天十点,瞿迟甦回的晚,这会儿正在洗澡。

      沈听套在灰色的家居服里,在客厅敲了很一会儿电脑;他挽着袖口敲浴室的门,“迟甦,你想吃什么?”

      “都行。”门里传来清透的嗓音,夹杂在水流中。

      瞿迟甦在吃食上很随意,几乎未表达过自己的喜好,沈听还是从他平常的选择偏向中得知,他比较喜欢吃粤式菜。按着手机点了些面点和汤,继续敲电脑等人出来。

      不多时,后面传来脚步声,“这两天太忙了没问你,程序编得怎么样了?需要帮你看看吗?”

      沈听转身,瞿迟甦正在擦头发,他的头发长得很快,现在已能及眉毛,显得他的鼻梁更是高挺。

      “明天吧。”过会儿就该睡觉了,因为感同身受,沈听不希望住着别人的房子,还侵占睡前那点可怜的自由时间;“或者等你忙完这段。”

      “行。”瞿迟甦家里好像没有吹风筒这个东西,正屈肘往头上乱擦一气,白色棉质袖口下露出白色的手肘;手肘上突出来那部分叫尺骨鹰嘴,上面覆盖着一层浅粉色的皮肤。

      肌肉好看,骨骼也好看的瞿迟甦。

      “这段时间在给陆拙收拾烂摊子。”瞿迟甦好像在跟他解释。

      沈听后来又见过这人两次,不过都是碰巧遇到。自从他进驻瞿迟甦的办公室,陆拙就没有出现在这个空间里。

      这让他有种干扰了别人私生活的感觉,一度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瞿迟甦说话时观察着眼前的沈听,他沉默了会儿,又转过头去。忽地,茶几上的手机震动起来,那人捏着手机接电话,先是皱眉,一副深受困扰的样子,又接着说:“好,好的,没事,没关系。要紧吗?”

      “出什么事了?”

      沈听脸上挂着担忧,“外卖小哥出了车祸,人没什么事,我们估计没晚饭吃了。”

      瞿迟甦脸上空白了一瞬。他们这个小区安保做的不错,晚上十点后就不允许未登记人员单独进入;两人白天的工作也不轻松,若是出去吃,得开出去很长一段,再回来又得耽误睡觉。

      况且瞿迟甦对烧烤、麻辣烫那一类的深夜食品是坚决拒绝的。

      两人各怀心事,瞿迟甦觉得让一个客人没有饭吃,实在不太象话。

      沈听觉得自己不停叨扰蹭饭,连点个外卖这样的事也做不好。

      一时静默无言。

      沈听迈开长腿往冰箱走,露出电脑屏幕,上面是一串代码,光标还在闪烁,瞿迟甦余光瞥了一眼跟在他身后。

      “冰箱里有吃的吗?速冻饺子、汤圆什么的?”冰箱前两层都是些喝的,沈听正蹲在最下面一层企图找出些什么能充饥的东西。

      要不是他知道瞿迟甦对吃的是真不讲究,否则也不敢做出煮煮速食打个尖的决定。

      “不知道。”瞿迟甦蹲下来跟他一起翻,他真不知道自家冰箱里放了些什么东西。助理会帮他补充冰箱的存货,他记得很久之前,还看到过冰箱里有新鲜的绿色蔬菜,大概是自己真的很难开火,最后索性连一些速冻食品也不准备了。

      不知算不算幸运,两人在最底层翻到了一些陈年火腿。

      不进厨房的瞿迟甦拎起肉问他行不行,进厨房但厨艺一般的沈听犯了难。

      没有面也没有蛋,他硬着头皮接过一块火腿不知从何下手。

      瞿迟甦看上去还挺高兴,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惊喜,“你会做?”

      “会——会吧——”沈听骑虎难下。

      打算进厨房就搜菜谱。

      瞿迟甦不疑有他,连同沈听那虚浮的语气也被他认为是谦虚。

      沈听向来是个谦虚的人。

      沈听在手机上搜索,打算做个火腿焖饭,好在瞿迟甦的厨房不缺厨具;菜谱上提到的厨具都能找到。

      但有的东西,脑子学会了手不一定能学会。

      这是个没有配菜的火腿焖饭,他按照菜谱把火腿且片炒熟,不需要的步骤省略。

      在实验室里配试剂做得很熟练,但此刻按图索骥给米饭加500毫升水时却有点手抖。

      他把东西饭菜蒸好,厨房里只有个像电饭煲一样的蒸锅,写的还是英语;倒也不是不认识那几个单词,只是不知道这和普通的电饭煲操作是否一样。

      他想去问问瞿迟甦,转念一想,连自己冰箱里有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未必就知道这玩意儿怎么用;索性按照自己的理解给蒸锅定了个时。

      说到瞿迟甦,为什么自己在厨房做饭,他都不进来看一样;不是沈听要求他一定要干活,只是瞿迟甦给人的印象一直是乐于助人、面面俱到。

      是对他的厨艺没有一点信心,打算不吃晚饭了?

      算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况且他也只有拙劣的煎蛋手艺。

      沈听处理好厨房的事,一进客厅,眼前的画面就让他呆住了。

      瞿迟甦正坐在餐桌前,手里拿着一杯红酒,好看的手指在红色的酒液下更显白皙;穿着白T灰裤竟然也优雅得像酒会的特别来宾。再一细看,开瓶器和软木塞还放在餐桌上,旁边还有另一个高脚杯,似乎是给他准备的。

      沈听:“……”

      他轻轻一晃酒杯,喝下一口红酒,头枕在椅背,视线落在对面的墙上。

      欣慰中还带着一丝期待?

      沈听中瞿迟甦放松的侧面中得出:他兴致还挺高的。

      顺着瞿迟甦的视线看去,他正盯着的正是壁画上那名桃花少女。

      这画面有点奇怪,沈听一时分不清,瞿迟甦是想用火腿饭下红酒,还是觉得美人秀色可餐,以达到画饼充饥的效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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