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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三章 方斯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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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斯桢单手捂着胃,脸上依旧泛着红,但是唇色发白,胃里灼烧的刺激感一阵一阵的涌上来.
他站起身,挪到餐桌前,丁愈正在给他盛粥。
因为只是熬粥的缘故,丁愈也没穿围裙,袖子往上挽到手肘处,露出来的一截小臂白皙有力,浅青色的筋脉在皮肤下蜿蜒,动作间能看到漂亮的肌肉线条。
黏稠热乎的米粥撑在白净的瓷碗里,被修长的手指端着,放在方斯桢面前。
“吃吧。”丁愈又给自己盛了半碗,坐在方斯桢对面,勺子在碗里转着圈的搅,时不时地和碗沿碰撞,热腾腾的蒸气升起来,模糊了丁愈的脸。
本来觉得不太饿的,这会儿闻着味道,却从胃里升起一股渴望,促使着方斯桢没再说多余的话。
热腾腾的几口粥下肚,胃里的灼热感立马就减轻了,方斯桢放松下来,面部肌肉后知后觉的有些发酸。
“感冒药一类的,要在饭后吃,”丁愈注意到方斯桢舒缓的神色,提醒道,“下次吃药前,记得看说明书。”
隔着一层蒸汽,丁愈的神色看不大清,声音落到耳边,居然是温和的。
没有他总是会敏锐觉察出的疏离和尖刺。
就像他见过的,丁愈和其他人说话那样的口吻。
方斯桢居然罕见的乖顺,“嗯。”
丁愈随口问道,“你之前一个人在国外,不知道这种常识吗?”
“在国外上学,一天三餐是按时吃的,也有管家,就没在意过这些,”一碗粥很快见底,却是把方斯桢胃里的饥饿感勾出来了,“还有别的吃的吗?”
丁愈看了眼时间,“等等吧,阿森在买了。”
方斯桢嗯了一声,又问道,“我以为你很会做饭。”
也只有这种衣食无忧的大少爷,才会觉得熬锅粥就代表很会做饭了。
“确实会,”丁愈见方斯桢症状减轻,便又打开了手机,查看消息,随口回道,“不过没必要。”
话音刚落,门铃就响了,阿森将手里买来的早餐递到丁愈手里,说是岑朝锐找他有事,就又离开了。
阿森买的不少,红豆饼、小笼包、油条、馄饨,还有一碗清汤面,丁愈一样一样的摆到桌子上,将那碗面往方斯桢的面前推了推。
自己则是挑了几个馄饨放碗里,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
大抵是生病的缘故,方斯桢竟有些贪恋现在的氛围,私心里想再听听丁愈的声音,“你不吃?”
“我吃过了,”丁愈挑了几条重要的消息回,岑朝锐正给他发消息,说晚上有个酒局,“不用管我。”
吃过了?
方斯桢下意识追问,“那你怎么?”
“生病的时候吃饭,有人陪着会比较好。”
方斯桢手上的动作顿住。
抬眼看向对面。
丁愈的注意力依旧在手机上,几缕不听话的发丝搭在额前,又被主人随手挂到耳后。
方斯桢忽然问,“你为什么会……”
话说到一半,方斯桢忽然停住了。
丁愈偏了偏头,没听到后半句,示意方斯桢继续说,“嗯?”
方斯桢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措辞,“为什么会答应我爸这种请求?”
“哪种请求?”丁愈回复完消息,心神才回到方斯桢的问话上,问出口后反应过来方斯桢问的是什么,嘴角勾起一点弧度,语气十分坦荡,还带着一点揶揄,“哦,斯桢少爷,你没有让人查我吗?”
查了,但是方斯桢没看。
不过问的也是废话。
为了钱,为了名,不用脑子想都能得到的答案。
丁愈歪歪头,吃了一颗馄饨,汤汁将唇瓣浸的红润,“因为不喜欢做饭。”
方斯桢几乎是脱口而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做饭,”丁愈半真半假的认真,“答应你爸,就有人给我做饭了。”
“这算什么理由。”方斯桢皱了皱眉,对丁愈的敷衍有些不满。
丁愈拿了张纸巾擦嘴,往后一靠,“斯桢少爷,你不懂,一个人做上十几二十年的饭,真的很煎熬。”
方斯桢确实不懂。
做上十几二十年的饭,有什么煎熬的?
“照你这么说,那么多厨师都煎熬死了。”
“不一样,厨师是一种职业,做饭是他的工作,他从工作中获益,可我,是因为如果我不做,我就会没有饭吃,”丁愈故意用夸张的语气,把话说的像是在逗小孩儿一样,看着方斯桢难得不解的神情,倏地一笑,“我乱说的,吃好了吗?”
方斯桢嗯了一声,看着丁愈将剩下的东西尽数收拣到冰箱,又把用过的碗筷放到洗碗池,他想了想,拿了几张纸巾,把桌子擦了。
两个人又回到了之前,一个人看剧本,一个人忙工作的状态。
直到约好的造型师上门。
各式礼服被挂在衣架上,轱辘在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响声,配套的珠宝摆在二人面前,灯光照在上面发出璀璨的光。
方斯桢收起笔记本,就看到丁愈正在给礼服和珠宝拍视频。
镜头刚好掠过他。
“拍什么?”
丁愈将拍好的视频发给岑朝锐,“发给岑岑。”
方斯桢想了一秒岑岑是谁,“为什么发给他?”
丁愈觉得方斯桢今天就是个行走的《十万个为什么》。
“让他看啊,”丁愈解释道,“这种公开露面的场合,穿什么需要和经纪人报备。”
方斯桢却觉得听起来不舒服,“经纪人还有这种特权?”
丁愈更莫名其妙了,“这属于特权?”
丁愈语音刚落,手机弹出一条消息,方斯桢看着丁愈动作,后者正照着手机上的指示,将岑朝锐圈中的礼服挑了出来,是一套酒红色的礼服,上面还缀着碎钻和羽毛。
一旁的工作人员立刻上前,开始介绍这套礼服的款式、布料、设计,并且迅速的挑好了配套的珠宝。
方斯桢也走过来看,不得不说岑朝锐的眼光很是毒辣,这件礼服摆在丁愈旁边,瞬间就让方斯桢想到初见那天,丁愈也是穿着这个颜色,月光透过窗户映在身上,然后丁愈就站在那里看他。
丁愈端详着那套礼服,除了角色需要,在平常的时候,丁愈几乎不会穿这种张扬的颜色,他总会下意识的避免成为视线的焦点。
就像现在,依旧是下意识的拒绝,摁着屏幕下面的语音框,“别人的生日,我穿这个会不会太扎眼?”
方斯桢回过神,才发现丁愈几乎是皱了眉的,表情上都带着排斥。
岑朝锐像是猜到了丁愈的排斥,紧接着电话就打了过来。
“这次唐家将宴会的地点改到了碧歆,而且推迟了时间,就代表不是简单的生日宴了,”岑朝锐的声音从收集里传出来,“我已经拿到了宴会名单,里面不少都是娱乐圈里喊得上名字的人物,届时如果你穿的不够亮眼,这次宴会就白去了。”
岑朝锐又缓和了语气,劝道,“而且丁愈,你相信我,比你扎眼的人要多的多,不用紧张。”
丁愈盯着那件礼服沉默片刻,“行吧。”
丁愈挂断电话,又看那件酒红色的礼服,抿了抿唇,示意工作人员给他放到房间里。
效果毋庸置疑的很好。
丁愈是只要答应了一件事,就会做好的那种性格,从房间里出来,表情和肢体语言上已经完全看不出排斥,看上去十分的游刃有余,他转过身,背着手轻轻抓住后腰的布料又松开,“好像有些肥了,得改一改。”
坐在一旁的方斯桢问道,“你不喜欢这件?”
“其实还好,”既然是自己同意了的事,丁愈就不会再抱怨,他张开双臂让工作人员测量,“就是有点扎眼,往常不会穿这种颜色的。”
方斯桢问道,“那为什么不拒绝?”
丁愈对着镜子调整着胸针,回道,“岑岑不是说了吗,工作需要,对我以后事业有帮助。”
“你倒是敬业,”方斯桢站起身来,目光在另一侧的礼服架上划过,“对事业有帮助,是对你的事业还是他的事业?”
丁愈歪歪脑袋,语气非常平淡,“我不就是他的事业吗?”
“岑朝锐是我爸找来负责你的,以你的意愿为先,他拿钱办事,不需要你对他负责,”方斯桢道,“他如果做的不让你满意,你可以要求换人。”
丁愈张张嘴巴,他当然知道方斯桢说的有道理,但是知道是一回事,“也没有那么严重,而且当时我也是同意了的。”
“任何人都有反悔的权利,而且我相信当初我爸把你交给岑朝锐,并没有对你下达,必须要达到什么高度的命令,我爸又不是雇你来赚钱的,”方斯桢说完,没有等待丁愈回答的意思,手指划过礼服,挑中了一套深棕色,搭配黑色的衬衫,转头对丁愈道,“试试这件?”
虽然当初方明杰带岑朝锐来见他,给他成立工作室,但那只是因为他想做,就像方斯桢说的那样,方明杰不是雇他来赚钱的。
是岑朝锐和他说要做出一番成绩。
丁愈了解过岑朝锐的经历,他自然知道岑朝锐来做这个是屈才,而且岑朝锐真的尽职尽责,对他很好。
所以他当时看着岑朝锐的眼睛,看到了里面闪着野心的火焰,他点头同意了。
虽然他本来只是想舒舒坦坦的在娱乐圈混个配角过过瘾来着。
但当初是他点头同意了的事,更别说他确实已经到了他没有计划过的高度了。
总不能这个时候指责岑朝锐不顾他的意愿。
丁愈看着那件符合自己要求的深棕色的礼服,有些犹豫,“可——”
“岑朝锐想让你认识什么人,我都能带你去见,”方斯桢单手插着口袋,语气淡淡,“站在我旁边,不需要你穿的多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