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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五回 南阳重阳, ...

  •   兴平二年九月初二日。
      刚入九月,宛城的风就带了些许凉意,护城河边的柳叶染了金黄,风一吹,就簌簌地落满了青石板路。城南阴府的庭院里,几株老桂树开得正盛,细碎的金粟缀满枝头,甜香顺着风飘满了整个坞堡,连带着深宅大院里的沉闷与压抑,都被这秋日的甜香冲淡了几分。
      距离五月初十刘茜嫁入阴府为妾,已经过去了整整四个月。
      这四个月的日子,过得平静无波,安稳得近乎不真实。
      阴桓对她的宠爱,几乎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她随口提了一句刘炫的小衣裳旧了,库房里的绫罗绸缎就流水一样地送进延春坊,光是给孩子做衣裳的细布,就送了十多匹;甚至她夜里随口念了一句《诗经》里的句子,第二日,阴桓就把府里藏书阁里珍藏的善本,全都搬来了她的院子,任由她翻阅。
      他给了她最大的体面,也给了她足够的尊重。入府四个月,他从未强迫她做过任何不愿做的事,从未让邓氏给她立规矩站规矩,也从未让她在府里的宴会上,像其他妾室一样,站在一旁伺候斟酒。府里的下人,见家主把她捧在心尖上,更是无人敢对她有半分不敬,见了她,都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口称 “茜如君”,连一丝一毫的怠慢都不敢有。
      就连原本对她带着审视与挑剔的老夫人齐氏,见她入府之后安分守己,从不恃宠而骄,每日里晨昏定省从不间断,性子温和沉静,既不与其他妾室争风吃醋,也从不在阴桓面前搬弄是非,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和缓了下来,偶尔还会留她在正院说说话,赏些首饰布料,待她与其他妾室,早已不同。
      正妻邓氏,对她也始终温和宽厚,从未刁难过她半分。每月的份例,从未短过一分一毫,府里的好东西,也总不忘给她送一份过来。偶尔二人在花园里遇上,邓氏也会拉着她说几句话,语气平和,没有半分主母的架子,待她更像是府里的晚辈,而非一个需要打压的妾室。
      而阴晏,成了延春坊的常客。几乎每日里跑到刘茜的院子里来,要么拉着她读书写字,听她讲史书里的故事,要么拉着她一起做针线,给刘炫做小衣裳,要么就叽叽喳喳地跟她说着府里府外的新鲜事,二人的关系愈发亲近,早已没了最初的敌意与隔阂,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刘炫更是被照顾得无微不至。冬萱性子温顺细心,把孩子的饮食起居打理得妥妥帖帖,刘茜更是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来陪着弟弟。四个月的时间,一岁半的孩子,早已长开了,白白胖胖,虎头虎脑,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极了刘茜,口齿也愈发清晰,不仅能清清楚楚地喊 “姊姊”,还能说些简单的词句,迈着小短腿满院子地跑,院子里时常能听到孩子咯咯的笑声,热闹得很。
      衣食无忧,安稳顺遂,身边有亲人相伴,有好友相陪,还有男人毫无保留的宠爱与庇护。
      这是多少在乱世里挣扎的人,求都求不来的好日子。
      可刘茜的心里,却始终隔着一层无法跨越的鸿沟,像隔着一层冰冷的玻璃,看得见眼前的安稳与温暖,却始终无法真正融入进去,无法真正敞开心扉,接纳这一切。
      她忘不了,五月初四那天,阴桓是怎么用刘炫的相胁,逼着她点头答应嫁入府中为妾;忘不了合卺之夜,她是怎么闭着眼睛,任由他摆布,把自己的身体被迫交付给了这个男人;忘不了,她是怎么一步步,从一个想要在乱世里守住本心与自由的人,被迫困在了这深宅大院里,成了依附于男人生存的侍妾,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自我,连未来都牢牢攥在了别人的手里。
      哪怕阴桓对她再好,再温柔,再宠爱,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的面前,她也始终无法真正爱上他,无法心甘情愿地,做他后院里一个安分守己的侍妾,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困在这方寸的后院里,和别的女人共享一个丈夫,靠着男人的宠爱过活。
      她的内里,终究是那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信奉人格独立与男女平等的灵魂。
      这份刻在骨子里的执念,不是锦衣玉食,不是温柔宠爱,就能轻易磨平的。
      所以平日里,她对阴桓始终恭顺温和,挑不出半分错处。他来她的院子里,她会温温柔柔地伺候他吃饭,给他研墨铺纸,陪他说话解闷;他教她写字读书,她会认认真真地听着,顺着他的话应和;他待她的好,给她的赏赐,她都一一收下,恭恭敬敬地道谢。
      可这份恭顺里,始终带着一层无法化解的疏离。她从不主动向他索要什么,从不跟他撒娇使性子,从不跟他说自己心底里的话,甚至连与他独处时,都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若即若离,像一阵抓不住的风。
      阴桓不是傻子。
      他活了三十六年,见惯了人心世故,怎么会看不出来她这份恭顺背后的疏离,温柔背后的抗拒。他给了她能给的一切,掏心掏肺地待她好,想要捂热她的心,想要让她真正心甘情愿地留在自己身边,可四个月过去了,她始终像隔着一层纱,看得见,摸不着,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这让他心里,始终憋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火气,有恼怒,有不甘,有挫败,可看着她那双清清淡淡的眼睛,看着她安静温和的模样,却又舍不得对她发作半分,只能把这股火,硬生生憋在心里,无处发泄。
      日子就在这样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氛围里,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九月初九重阳节前一天。
      汉代的重阳节,早已是民间极为重要的节日。《西京杂记》有云:“九月九日,佩茱萸,食蓬饵,饮菊花酒,云令人长寿。” 南阳本地的风俗,更是看重这一日,每到重阳,家家户户都会扶老携幼,出城登高、赏菊、饮菊花酒,插茱萸辟邪,祈求一年平安顺遂,远离灾病。
      早在几日前,阴晏就缠上了刘茜,跟她约好了,重阳这天要一起出城,去卧龙岗登高游玩,散散心。
      “阿茜,你都在府里闷了四个月了,天天不是在院子里看书,就是陪着阿炫玩,再不出去走走,人都要闷坏了!” 阴晏拉着她的手,晃来晃去,一脸期待地撒着娇,“卧龙岗的秋景可好看了,漫山遍野的野菊花,黄灿灿的一片,还有山涧的泉水,清澈见底!明天就是重阳节,咱们出城登高,祈福避灾,正好也出去透透气,好不好?”
      刘茜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想着自己入府这四个月,确实从未出过阴府的大门,每日里困在这院墙之内,心里的郁结也越积越深,出去走走也好,便笑着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阴桓知道了这件事,也没有拦着。只是特意叮嘱了府里的护卫统领,挑了几个身手最好的护卫,跟着她们一同出城,护着她们的安全。又特意把刘茜叫到了书房里,反复叮嘱她,城外不比府里,人多眼杂,切莫乱跑,早去早回,注意安全。
      “妾身记下了,男君。” 刘茜垂着头,恭恭敬敬地应着,语气里依旧是那份恰到好处的温顺与疏离。
      阴桓看着她低眉顺眼的模样,心里那股憋了许久的火气,又涌了上来,却终究还是压了下去,只是伸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出去好好玩,散散心。若是看到什么喜欢的玩意儿,只管买回来,府里报账。早些回来,别让为夫担心。”
      “男君,妾身记得。” 刘茜依旧是恭顺地应着,没有半分多余的情绪。
      阴桓看着她这副模样,最终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挥了挥手,让她下去了。
      九月初九这天,天刚蒙蒙亮,阴晏就兴冲冲地跑到了延春坊。
      她今日穿了一身月白色的男子直裰,头戴一顶黑色的幅巾,腰间束着玉带,腰间挂着佩剑,学着世家公子的模样,摇来晃去,眉眼明艳,活脱脱一个俊俏的郎君。
      “阿茜!你看我这身怎么样?” 阴晏在她面前转了一圈,笑得一脸得意,“咱们今日女扮男装出城,方便得很,也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刘茜看着她这副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今日也换了一身青色的男子直裰,料子是素净的细麻布,没有过多的纹饰,长发用幅巾束起,只插了一支简单的玉簪,洗去了脂粉,露出了原本清俊的眉眼。她本就生得眉目精致,容貌倾城,换上男装之后,少了女子的柔媚,多了几分温润的书卷气,像个文质彬彬的世家郎君,俊朗得很。
      阴晏看着她,眼睛都看直了,忍不住啧啧赞叹:“我的天,阿茜,你换上这身男装,也太好看了!这宛城的世家,怕是都没几个能比得上你!”
      刘茜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捏了捏她的脸:“好了,别贫嘴了。该出发了,不然等日上三竿,出城的人多了,就该挤了。”
      冬萱和夏禾留下来照看刘炫,春信和春桃两个小丫鬟,也换上了小厮的服饰,跟着一同出行。几个护卫身着劲装,牵着马匹,早已在府门口等候着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出了阴府的大门,朝着城外的卧龙岗而去。
      重阳这天的宛城,热闹非凡。街道上到处都是出城登高的百姓,扶老携幼,摩肩接踵,人人身上都佩着茱萸囊,手里拿着菊花酒、蓬饵,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笑意。哪怕是在这乱世之中,百姓们也依旧借着这重阳佳节,暂时忘却了战火与饥荒,寻得一日的安稳与欢喜。
      刘茜坐在马车上,掀开车帘,看着街上热闹的景象,看着路边叫卖的小贩,看着嬉笑打闹的孩童,看着街边摆着的黄灿灿的菊花,心里那股积压了许久的沉闷与压抑,也跟着消散了不少。
      她已经太久没有见过这样鲜活的人间烟火气了。
      从穿越到这汉末乱世,她就一直在逃难,一直在挣扎求生,见惯了尸横遍野,见惯了饿殍满地,见惯了人性的丑恶与乱世的残酷。如今坐在平稳的马车上,看着这满城的热闹与鲜活,她才恍惚间觉得,自己是真的活在这个时代里,而不是一个冰冷的旁观者。
      马车出了宛城南门,不过半个时辰,就到了卧龙岗下。
      秋日的卧龙岗,天高气爽,云淡风轻。漫山遍野的野菊开得正盛,金黄金黄的一片,沿着山路蔓延开去,像给整座山铺了一层金色的锦缎,风一吹,花海翻涌,淡淡的菊香扑面而来,沁人心脾。山路两旁的枫树,叶子染了火红,与金黄的野菊相映成趣,层林尽染,好看得像一幅浓墨重彩的画卷。
      阴晏性子活泼,一下马车,就拉着刘茜的手,往山上跑。护卫们紧随其后,护在她们左右,春信和春桃两个小丫鬟也快步跟了上去,一行人沿着青石铺就的山路,往山顶而去。
      山路两旁,到处都是出城登高的百姓,欢声笑语不绝于耳。有带着孩子的妇人,给孩子头上插着茱萸;有结伴而行的书生,一边登高,一边谈笑风生;还有白发苍苍的老者,拄着拐杖,被儿孙搀扶着,慢慢往上走,脸上满是祥和的笑意。
      刘茜走在山路上,吹着秋日清爽的凉风,闻着漫山的菊香,看着远处连绵的山河景色,看着脚下金黄的花海,心里的郁结,像是被这秋日的风吹散了,整个人都舒展了开来。
      她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发自内心的笑容,眉眼弯弯,眼里盛着秋日的阳光,亮得惊人。
      阴晏看着她真心实意的笑容,也跟着笑了起来,拉着她的手,叽叽喳喳地跟她说着话,指着远处的河流,跟她说着哪里是淯水,哪里是她小时候跟着阿爷来过的地方,笑着闹着,像只快活的小鸟。
      二人一路说说笑笑,登上了卧龙岗的山顶。
      站在山顶的望乡亭里,俯瞰着整个宛城,远处的淯水像一条银色的带子,蜿蜒流过广袤的平原,金黄的稻田一望无际,近处的山林层林尽染,红的枫,黄的菊,绿的柏,交织在一起,山河壮阔,秋景如画。
      刘茜站在亭子里,迎着风,看着眼前的山河景色,心里百感交集。
      这就是她在史书里读过无数次的南阳,是光武皇帝刘秀的家乡,是东汉的龙兴之地,是无数英雄豪杰辈出的地方。如今,她就站在这片土地上,看着这片山河,感受着这个时代的脉搏,那种历史与现实交织的震撼,让她久久无法言语。
      二人在山顶玩了大半天,看了风景,饮了带来的菊花酒,又在亭子里歇了许久,直到日头偏西申时左右,才缓步下了山。
      回去路上她们选择徒步回去,二人沿着山路慢慢步行,一路看着风景,聊着天,往宛城的方向而去。等走到宛城城外的市集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市集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这里是宛城城外最大的集市,平日里往来的商旅、百姓,都在这里交易买卖,重阳这天,出城登高归来的百姓,都汇聚在这里,更是热闹非凡。叫卖声、讨价还价声、孩童的欢笑声、酒楼里的丝竹声,交织在一起,人声鼎沸,烟火气十足。
      市集两旁的摊位鳞次栉比,卖菊花酒的,卖茱萸囊的,卖蓬饵糕点的,卖草药山货的,卖杂耍玩意儿的,应有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
      阴晏看着热闹的市集,眼睛都亮了,拉着刘茜的手,兴奋地说道:“阿茜,咱们逛一逛再回去吧?正好找个酒楼歇歇脚,吃点东西,不然一路走回去,也累得慌。”
      刘茜笑着点了点头:“好,正好也歇歇脚。”
      二人正准备往前面的酒楼走去,刘茜忽然瞥见,市集的东南角,围着一大群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得水泄不通,隐隐约约还能听到里面传来的道谢声、咳嗽声,还有人低声议论着什么。
      “那边围了这么多人,是在做什么?” 阴晏也看到了,脸上露出了好奇的神色,拉着刘茜的手,“阿茜,咱们过去看看?”
      刘茜心里也有些好奇,点了点头,跟着阴晏,朝着人群围拢的地方走了过去。几个护卫立刻上前,护在她们左右,分开拥挤的人群,给她们开出了一条路。
      二人挤开人群,走到了最里面,终于看清了里面的景象。
      只见人群中央,摆着一张简陋的木桌,旁边放着一个半旧的药箱,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用草纸包好的草药,还有一排磨得发亮的银针。桌子后面,坐着一位身着粗布衣衫的中年男子。
      那男子约莫四十多岁的年纪,面容清癯,下颌留着三缕短须,眉眼温和,却又带着一股沉稳坚定的气度。他身上的布衣洗得发白,却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此刻正微微低着头,三根手指搭在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妇人的手腕上,神情专注,一丝不苟,连周围喧闹的人声,都仿佛无法干扰到他半分。
      他给老妇人诊完了脉,又仔细看了舌苔,问了症状,这才缓缓开口,声音温和沉稳,字字句句,都切中要害,把老妇人的病症说得清清楚楚。老妇人听得连连点头,眼里满是感激,嘴里不停念叨着 “神医,真是神医啊”。
      男子听完,拿起笔,在麻纸上写下了一张药方,递给了老妇人,又从药箱里拿出几包草药,一起塞到了她的手里,柔声叮嘱道:“这方子你拿着,吃完了我给你的药,再按这个方子抓药,每日一剂,分早晚两次煎服。这几包药你先拿着,回去先吃着,吃完了,若是还不见好,就去涅阳县的张家药铺找我。药钱不急,等你家里缓过来了再说。”
      老妇人拿着药方和草药,激动得热泪盈眶,“噗通” 一声就给他跪下了,连连磕头:“多谢张大夫!多谢张大夫!我们家老头子卧病在床,家里实在是拿不出钱看病,您不仅给我诊病,还白送我草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才好!”
      男子连忙起身,伸手把老妇人扶了起来,语气温和:“快别这样,医者仁心,治病救人,本就是我分内之事。快回去吧,按时煎药,注意保暖,莫要再受了风寒。”
      老妇人千恩万谢地走了,紧接着,又有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腿上生了恶疮,流脓不止,看着触目惊心。周围的人都下意识地往后退,露出了嫌弃的神色,可那男子却没有半分嫌弃,立刻起身,蹲下身,仔细查看了乞丐腿上的疮口,又拿出银针,小心翼翼地给他放脓、消毒,又给他敷上了草药,用干净的布包扎好,全程动作轻柔,一丝不苟,没有半分不耐。
      乞丐疼得浑身发抖,却又感动得热泪盈眶,嘴里不停说着谢谢。男子只是笑着摆了摆手,又给他拿了几包内服的草药,叮嘱了注意事项,分文未取。
      周围围观的百姓,看着这一幕,都纷纷议论了起来,语气里满是敬佩与赞叹。
      “这位张大夫,真是好人啊!重阳这天,不在家里过节,特意跑到这市集上来,免费给我们这些穷苦百姓看病!”
      “可不是嘛!张先生可是咱们南阳最有名的神医!医术高明得很,什么疑难杂症,到了他手里,都能药到病除!”
      “最难得的是他的心肠啊!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我们这些穷苦百姓,甚至是乞丐,他都一视同仁,有钱没钱,都给看病,开的方子也都是便宜易得的草药,就为了让我们能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你们还不知道吧?这位就是涅阳的张机张先生,字仲景!听说他祖上都是做官的,他自己也举了孝廉,可他偏偏不爱做官,就爱钻研医术,救死扶伤,这几年南阳闹瘟疫,不知道多少人,都是被张先生从鬼门关拉回来的!”
      张机,张仲景。
      这几个字,像一道惊雷,在刘茜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她站在原地,浑身一震,瞬间僵住了,看着桌子后面那个正在给下一位百姓诊脉的中年男子,眼睛瞬间就红了,心里涌起了难以言喻的激动与敬佩,连呼吸都跟着急促了起来。
      是他!
      竟然是他!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重阳这天,在宛城城外的市集上,偶遇这位名垂青史、被后世尊为 “医圣” 的张仲景!
      她是学秦汉史出身,对这个名字,再熟悉不过了。
      张机,字仲景,南阳涅阳县人,东汉末年著名的医学家,被后世尊为 “医圣”。他所著的《伤寒杂病论》,确立了 “辨证论治” 的原则,是中医临床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的灵魂所在,影响了后世两千年的中医发展,被誉为 “方书之祖”,哪怕是在她穿越前的二十一世纪,依旧是中医界奉为圭臬的经典。
      她太清楚,在这个时代,张仲景的出现,意味着什么。
      据历史记载,建安年间开始,短短数十年间,疫病数次大流行,南阳张氏家族,两百多口人,不到十年,就死了三分之二,其中七成,都死于伤寒。正是亲眼目睹了家族的悲剧,见证了乱世之中,黎民百姓死于疫病、家破人亡的惨状,张仲景才痛定思痛,潜心钻研医术,“勤求古训,博采众方”,耗费毕生心血,写下了传世巨著《伤寒杂病论》。更难得的是他的医者仁心,无论贫富贵贱,一视同仁,把治病救人,看得比功名利禄更重。
      这样一位千古医圣,此刻就活生生地站在她的面前,穿着粗布衣衫,在喧闹的市集上,免费给穷苦百姓诊病,一丝不苟,温柔耐心,没有半分架子。
      刘茜站在人群里,看着眼前专注诊病的张仲景,看着他面对衣衫褴褛的乞丐,也没有半分嫌弃的温和模样,看着周围百姓眼里发自内心的敬佩与感激,眼眶微微发热,心里的激动与敬佩,几乎要溢出来。
      她穿越到这个乱世,见过太多的人性丑恶,太多的尔虞我诈,太多的冷漠与残酷,可眼前的张仲景,却像一束光,在这黑暗的乱世里,熠熠生辉,让她看到了这个时代,最珍贵的医者仁心,最动人的风骨与坚守。
      阴晏看着她突然红了眼眶,浑身僵硬地站在那里,有些疑惑地拉了拉她的袖子,低声问道:“阿茜,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哭了?你认识这位张先生?”
      刘茜回过神,连忙擦了擦眼角的湿润,摇了摇头,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轻声道:“不认识,只是久闻张大夫大名,今日得见,心生敬佩罢了。”
      她按捺住心里翻涌的激动,没有再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人群里,看着张仲景给百姓们诊病。
      他看病极快,却又极其细致,望闻问切,一步不落,开的方子药味不多,却样样精准,每一味药的用量,都反复斟酌,生怕给百姓增加负担。遇到实在拿不出药钱的百姓,他不仅分文不取,还会免费赠送草药,耐心叮嘱服药的禁忌,温柔细致,不厌其烦。
      夕阳渐渐落下,金色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给他清癯的身影,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边。市集上的百姓渐渐散去,排队诊病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直到最后一位百姓千恩万谢地离开,张仲景才放下了手里的笔,轻轻揉了揉发酸的手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离开。
      她知道,这样偶遇千古医圣的机会,千载难逢。她想要与这位先生结交一番,想要亲口对他说一声敬佩,更想要在这乱世里,为这位未来的医圣,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她的脚步坚定,一步步朝着那张简陋的木桌走去,走向了这位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不朽传奇的千古医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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