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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三十六章 ...

  •   沈淮书后知后觉以自己现在的身份是有些逾越的,随后道了句:“抱歉。”周锦惜可能也觉得自己反应剧烈了些,赶忙调整好姿势表情道:“没有,是我不好,非要去弄什么炭火。”

      沈淮书为了维持自己的表面身份,想了一圈也不知道应该回答什么,索性直接没有回答,而是自顾自的去将炭火收拾干净,又在火炉里添了些新炭。

      周锦惜看着他流畅的动作,有些自愧不如,第一次深深意识到自己在生活方面经验实在太少,于是抱着认真学习的心态去看沈淮书是怎么做的。

      “你一个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多久了?”周锦惜看着沈淮书的动作出神无意识的脱口而出,话已经出了口才发觉自己话多,这段时间以来,虽然两个人生活上很合拍,看上去已经习惯对方,但其实双方都没有和对方交过心,全都带着自己的小秘密,就像周锦惜至今不知道当时自己跌落悬崖,林殊是怎么救的自己。

      沈淮书也是一愣,没想到周锦惜会问这个问题,周锦惜连忙摆手道:“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看你在这里生活的如此熟悉,每日出门回来也总有收获,我不知其他农户家是否也是如此,出于好奇随口问的,你若是不方便说也可以不说。”

      周锦惜深深知晓,江湖伙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着自己的家国仇恨,不是每一件事都能说出口的,这样的人有些秘密或者有些能耐都不奇怪,所以谨慎的补了这么一句。

      “这也没什么,比你早来这半个多月罢了。”沈淮书这话倒是没有说谎,他确实是从周锦惜跌落悬崖之前半月有余就在此处的,他俩曹州城一别之后,由于在探查左都御史弟弟的行踪,比周锦惜晚到了汝南近一个月的时间,但是现在好了,沈淮书想着,这人还是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的安分,要不然转眼看不到就不知道要闯什么祸了,这不,来了这些天储君遇险的密信一封封被暗卫递到他的手上。

      周锦惜听后点点头便没有再深究,在她看来林殊这个人和她小时候听说书人讲的那些侠客,没有不同,甚至于林殊更加有血有肉的站在她的面前,让她觉得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活的这么潇洒恣意。

      林殊看着周锦惜意味深长的点点头,心里想着快到新年了,道:“过几日便是新年了,你来了这村子还没出去走走,刚好汝南有逢集赶集的传统,你若是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转转。”林殊装作对周锦惜一无所知的样子道。

      周锦惜不好意思的道:“说来惭愧,其实我也算半个本地人,我母亲就是汝南人,在汝南长到了六七岁才去了我父亲的家乡,但是我父亲的家乡也有逢集赶集的传统,甚至比汝南的集市还要大些。”

      林殊点点头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那倒是我关公门前耍大刀了。”

      周锦惜连忙道:“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逛过汝南的集市了,今日若是有机会也是一桩幸事!”

      “好,那便去逛逛。”林殊哪能不了解周锦惜,矜贵如周锦惜从小到大都是别人求着和她玩,哪里有让大小姐去找别人玩的份儿,但是现在,看着周锦惜第一次交朋友的忐忑和试探,心里觉得可爱面上也装不下去冷漠了,竟是有几分笑模样。

      饭后周锦惜穿戴整齐,这一身还是前些日子林殊上集市上买回来的衣服,虽说肯定比不上周锦惜在宫里穿的绫罗绸缎,但是如今的麻布衣服也是别有一番味道,让周锦惜有些新奇,自己在这里这些天白吃白喝还白用人家东西,周锦惜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咚咚咚。”

      属于敲动木头门的特殊的咚咚声响起,让周锦惜一下子从自己的思绪里回神,“进!”周锦惜这才想起来因为自己换衣服而被关在门外的林殊,赶忙让他进来。这外面天寒地冻的,太容易将人冻得生病。

      林殊推门而入,第一眼就看到了周锦惜身上的新衣服笑道:“确实好看,新衣服还是穿在美人身上更为好看。”

      此话说的周锦惜脸上浮现了些许红晕,自己还是第一次这么真情实感从一位异性嘴里听到赞美自己美貌的话语,但却不显得轻浮,反而有几分开心,周锦惜觉着这位林大哥怎么今日格外爱笑,别说...笑起来是要更好看些的。

      林殊为周锦惜准备的自然是女装,但是无论是那日山寨还是跌落山崖,周锦惜穿的都是风流倜傥的男装,在山寨时自己还用的沈喜这个假名字,当时下人送上来的衣服也都是男装,让周锦惜有些意外的是林殊竟然能自己猜出来自己的性别是女,但是周锦惜略微思考以后便释怀了。

      林殊将自己从山崖下背了回来,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再加上谁都知道当今储君乃女人,不过这位汝南城主如此大肆寻找自己,究竟是真的担心自己安危,还是...另有所图?

      “不过,还缺一个这个。”林殊跟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发簪,上面是由红宝石组成的石榴花,在这间狭窄温暖的土屋里显得格外耀眼。

      周锦惜惊讶的看着林殊手里的簪子道:“这簪子好漂亮!看成色应当是上上品。”周锦惜心里疑惑在这小山村里怎么会有如此东西,但是疑惑终究没有问出口。

      周锦惜平日里都是男性发冠居多,今日乍一换上女装,平日里自己又不太会梳一些女孩子的发髻,所以如今的头发素的不行,就算是拿到了这个簪子周锦惜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作何打算。

      “我来。”林殊小时候时常给沈夫人盘头,所以知道一些手法,沈夫人曾经曰过:男人就该学学这些取悦自己未来媳妇的心思,别到时候娶不上媳妇又后悔。是以才让周锦惜坐在凳子上,亲自为她梳妆,并将那鲜红的石榴花发簪插进了周锦惜的发间。

      发簪在周锦惜头上摇曳生姿,周锦惜最是衬正红色,显得高贵又娇艳,如今就算素面朝天,衣服也素了些,但是发簪还是衬的整张脸惊艳万分。这也是沈淮书长大以后第一次认真观看周锦惜长相。

      女子的头发最是金贵,就算是平日里没有男女大防的周锦惜也知晓头发这种东西除了婢女只有丈夫可以碰,但是林殊上手很快,还没等周锦惜拒绝,林殊便已经有了头绪,再开口反而生分,周锦惜便紧张的等待着林殊为自己盘发。

      等林殊盘发完毕,周锦惜上手摸了一下自己的发髻确实整齐又好看,心里意外,但是很快想起林大哥比自己大一些,或许有心仪的女子也说不定,随后释然,只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堵堵的。

      “既然你已穿戴整齐,那我们出门吧?”林殊问道,周锦惜微微回神点头道好,她发觉自己自从出宫以后老是喜欢不自觉陷入到自己的思想里,忘却周围有谁,自己又身在何处,明明以前不是这样,在宫里的时候眼看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上了某些人的当。不过自己现在这般懒散也是不行,周锦惜轻轻拍了拍脑袋想着,这个习惯不好,要改。

      这是周锦惜来这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门,平日里周锦惜走的最多的地方也不过就是林殊家的小院子,虽说也是新鲜空气,但是总归有种未出门的感觉,和现在这般走在大街上完全不一样。

      要说汝南的集市和南阳的集市还是不一样的,有可能是因为周锦惜平日里不怎么去南阳的乡间走动,都城的街道就算是赶集又能平凡到哪里去呢?自然没有眼下汝南的集市接地气,周锦惜上一次逛汝南的集市还是在六岁那年,突然看见眼前的景象,竟然还有些感动。小商小贩排成两列,就连路中间都难能幸免,吆喝声不绝于耳,有好吃的好玩的,果子就跟不要钱似的摆放在簸箕里排在自己家的木桌上,卖什么的都有,热闹得很。

      “哎?这不是林家小子,好几日没看你赶集了。”路边正在将热气腾腾的肉包子端出炉的老翁和蔼可亲的看着林殊与周锦惜并肩走在市集里,吆喝了一声。

      这些乡间的生意人没有别的就是嗓门声音大,可是把周锦惜吓了一跳,看着周锦惜一哆嗦,林殊下意识的将一只手臂护在周锦惜身前道:“无事,是卖包子的董叔,平日里我老是光顾这里,便也就熟络了,你前日吃的包子就是他家的。”林殊温声解释道。

      这么一说周锦惜便恍然大悟,这位董叔卖的包子确实好吃,是以周锦惜看向董叔点了点头,董叔年纪也就才五十几岁,看着周锦惜这位小姑娘面若桃花和林殊站在一起很是般配,便大声打趣道:“哎呦,这姑娘是真好看,这十里八乡都找不到比这小姑娘还好看的了,我看你小子是有福气的!”

      董叔嗓门大,周锦惜和林殊就是不凑近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周锦惜怎么会听不出这个画外音,分明是将自己认成了林大哥的娘子,想到此连忙摆手,只是还不等周锦惜开口,林殊却是丝毫没有否认的意思,而是模棱两可的道:“董叔,再来两个肉包子,她爱吃。”

      “好嘞,两个热腾腾的大包子!”董叔人开朗,乐呵呵的拿了两个肉包子递给林殊,周锦惜原本想否认的话也被林殊一句话憋了回去,终是没提这个话茬,而是接过林殊递过来的其中一个肉包子,道了句谢。

      “这些人朴实善良,有时候就是说话太直接,但是没什么坏心眼,若是听着不顺意的囫囵过去便是,不必将话说的太清。”林殊一边在人流里护住周锦惜不被行人碰到,一边低声和周锦惜介绍道。

      周锦惜点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随后问道:“你经常来逛集市吗?”林殊笑了一下道:“没有,只是偶尔来几次,集市上的东西好吃又便宜,便偶尔贪个嘴,我之前呆的地方是没有这种集市的,所以我格外喜欢这里。”

      周锦惜皱了皱眉,如今林殊说话的神态与动作有些像一个人,但是...不对,两人光是容貌就差了十万八千里,周锦惜摇摇头摆脱了自己的这种想法,随后道:“以前的地方?曹州城吗?”

      林殊愣了一下,忘了这茬,道:“不是,更早些。”林殊点到为止没有继续介绍下去,周锦惜虽然好奇但是并没有探究,两个人就这么各怀心思的走在街上。

      “是剪纸!还有糖人!”周锦惜看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立马惊呼道,林殊顺着周锦惜指的方向看去,正是卖窗花剪纸的铺子,他隔壁就是卖糖人的铺子。林殊同周锦惜一同走近,周锦惜已经多年没见过这种小摊,还记得小时候她就格外喜欢蹲在这种铺子旁边看大人剪这些东西,新奇又好玩。

      林殊看着周锦惜兴奋的眼神,道:“刚好要过年了,不如买些回去贴上呢?”周锦惜这么一听可是来了劲道:“可以吗?不麻烦吗?”这眼神分明就写明白了:快说不麻烦。

      林殊看了笑道:“不麻烦,虽说咱们过完年就要启程去南越,但是屋子一直都在,新年新气象,贴点窗花对联还是可以的。”周锦惜点点头盯着那一桌子的窗花犯了难,都很好看,选哪一个呢?林殊鲜少看到周锦惜如此孩子气的一面,便上前对摊主道:“老板,我加钱您能现剪一幅吗?”

      集上大多都是农户,没什么钱,就算是买窗花一般都是买现成的,方便又便宜,像林殊这样的还是今天头一个,但是到手的钱肯定不会不赚,老板答应的痛快,便道:“小哥想要个什么样的?”林殊却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周锦惜,眼神示意让周锦惜选。

      周锦惜在一旁听着林殊与老板的对话,突然就想起来小时候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窗花,可惜当时没带够钱,后来进了都城便再也没能有机会买下一幅属于自己的窗花,便开心道:“可以...剪一个我吗?”

      这个要求算得上不简单了,但是老板也只是犹豫一下,很快便答应并且开始,这让周锦惜对民间这些手艺人有了全新的认识,小时候只觉得他们厉害,长大了才知道他们不光厉害还付出了相当多的努力,只是可惜他们的收入很少很难维持日常开支,若是有人肯扶持他们,大平一定能百花齐放。

      老板很快便将依照周锦惜的模样剪了一副窗花,只见剪刀在老板手里就跟活了一样,这样一下那样一下,净是周锦惜看着简单但是操作起来极难的,没一会就完成了,老板小心的用两层油纸将窗花夹在中间防止破坏,小心的卷起来包好递给周锦惜。

      周锦惜小心的接过,眼里尽是开心,林殊看在眼里心道,果然还是小孩,得了喜欢的东西藏都藏不住的,但是面上就装没看见,毕竟按照周锦惜那强烈的自尊心若是发现被他发现后还点明,少不了生闷气,林殊太过了解她。

      二人又买了糖人春联还有一些烟花,周锦惜记得自己小时候放烟花很热闹,两家人在一起看烟花吃团圆饭守岁,整个汝南王府彻夜通明。其实后来宫里的年夜饭也很热闹,每个宫里都会掌上花灯,一到夜里便在夜色中亮起,宫里的娘娘们就会破天荒的全部出席,坐在麟德殿里观舞赏乐,每当这个时候,周锦惜作为储君要以身作则不苟言笑,而那位二公主便开始变着法的讨太妃欢喜,将一屋子人逗得笑声连连,那一天元后也会出席,随后大家一起守岁吃宴席,奢华至极。只是在周锦惜看来,无聊又无趣,总是比不上小时候的。

      不光这些东西,周锦惜同林殊还买了些吃的,算是将整个集市逛了个遍,东西太多林殊手里拿不下,周锦惜自告奋勇拿过去了一些,两个踏着黄昏原路往回走,周锦惜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一下子就找到了小时候跟着大人身后置办年货的感觉。

      “谢谢你,我真的很开心。”周锦惜毫不吝啬自己的想法,对林殊道。林殊微微挑了挑眉似乎没想到周锦惜这么坦诚,但是还是道:“你开心就好,你笑起来好看,以后还是多笑。”

      这话又将周锦惜说了个大红脸,但是周锦惜还是点了点头。“其实,这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我小时候想要想吃,但是母亲不让的,以前听人说小时候未能满足的东西哪怕长大以后得到也失去了意义,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今日之后,我不觉得了,只要是自己想要的,无论什么时候得到,都会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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