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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第七十章 ...

  •   青州地处武朝边境,背靠珏山,夜幕降临时,穿过荒野的风止步山前,小城就在庞然阴影之中,亮起盏盏繁灯。
      偏远城池不像京城那样的大城池干净整洁,房屋犬牙交错,高高矮矮挤在一起,土石结构的墙砖被风沙磨损,好像要一起埋葬在历史尘埃里一般。

      这显然是一座武朝人的城池。

      可在空阔的街道上,支着蛮族特色的帐子,有蛮族打扮的士兵拿着长枪进进出出,帐子旁燃起火堆,不当值的士兵在火堆前烤火饮酒,高唱蛮族的歌谣。
      城池的最中央是一座太守府,这是这座城里最高大华贵的地方,也仅仅是土墙石瓦,朱红门前立着两个石狮子。
      石狮子爪子底下的球不见了,尾巴断掉一截,一只眼睛不知道被谁涂上红色,看上去像个怪异的符号,一点昔日的威严都没有,格外滑稽可笑。

      大门口原本的牌匾被摘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两面豹旗立在门口,彰示这里已经被蛮族占据,是异邦人的地盘。

      “大君!大皇子回来了!”

      年轻的身影跑的比通报声更快,霍葛鲁矫健得像只豹子,几步跃过长长的回廊,推开中原式样的大门,高声喊道:
      “阿父!我回来了!”

      蛮族的大君,是统领十二部的群狼之首。他已经苍老了,可眼神还精锐得如同雄鹰。看见疼爱的儿子披甲归来,锐利的眼神软化下来,就像一头给幼子舔毛的母狼。

      “霍葛鲁,不要这么慌里慌张的,拿出将军的样子来,难道你要让蛮族的勇士在大敌当前时都像你一样浮躁吗。”
      这是他从小带到大的孩子,他的张扬和勇敢都在战场上被他亲手磨砺出来的。大君欣赏又免不了责备地训斥道。

      霍葛鲁哈哈一笑,他没有把父亲的训斥放在心里,反而亲昵地揽上父亲的肩头:
      “阿父,我的部卒们从白涯关回来了,他们带回了很重要的消息,你一定会赞扬我的。”

      “说吧,不要卖关子,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荒原的儿郎长得很快,不过几年的功夫,如霍葛鲁身量已经超过父亲,英姿勃勃。他有一双很好认的粗眉毛,把眼睛压得十分凶恶,在畅怀大笑时,眉毛又会抬得高高的,像个恃宠而骄的天之骄子。

      “中原人在修路!”
      说到这个,霍葛鲁露出不屑的神情,蹭了一下鼻子,抬起下巴道,“他们从白涯关修到了建城,下一步,只怕要冲着青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大君没有丝毫意外:“中原的情势变得很快,我们的情报说,摄政王已死,皇帝当政,看来,他们所图不小。”

      “早晚要有这一战!”霍葛鲁高声道,“我们蛮族的马蹄会踏遍中原,让中原的懦夫们在蛮族的刀枪面前瑟瑟发抖!”

      “这是很好的志向,”大君赞许道,“我们在青州停步得太久了,去年荒原的风雪冻死了不少牛羊和族人,今年冬天,我们应当到中原去过冬。”

      “阿父!”霍葛鲁立刻跪地,眉毛压得低低的,野心毕露,“儿臣请命,率兵击敌!”

      大君欣慰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手掌抚摸他的头顶。霍葛鲁实在太像他了,不仅仅是面孔,他在战场上的英勇无畏与他年轻时如出一辙。
      年轻勇士会为了功勋不顾一切,他们不畏惧死亡,必将所向披靡。

      于是他许诺道:“霍葛鲁,你是蛮族最锋利的刀,锋刃应当永远向前——去吧,把敌人的首级带回来,那是通向你荣耀之路的台阶!”

      风声灌进院子里,守卫的士兵羡慕地看着大皇子昂扬离去的脚步,低声道:
      “真好啊,我们要有新的驻地了。”
      “我也想上战场,我老婆快生产了……如果我能封个万户,不,哪怕是千户,孩子就有好出身了,”有人羡慕道,“那是一辈子的衣食无忧啊。”

      几个士兵听到这话纷纷点头。大皇子霍葛鲁骁勇好战,在战场上总是冲在最前,他麾下的勇士是蛮族最荣耀的战士,有自己的部属和牛羊,他们的孩子世代不愁吃喝,人们会用崇敬英雄的眼神看他们。

      “急什么,咱们哪次打仗不是大皇子带着,”一个士兵道,“大皇子带领我们,还怕没有挣到功勋的机会吗?”

      去年一场大战,几乎耗尽了蛮族的力量,幸好他们有霍葛鲁,大皇子带领他们从朔北军的围剿里突出重围,让狡猾的萧王也受到重创,为他们争取到了一年喘息的机会。
      现在,荒原的狼群重新磨利了爪牙,已经蠢蠢欲动了。

      “大皇子在战场上真是无可匹敌的勇猛,如果……”一个士兵满眼期待地开口。
      “……如果大皇子是我们的世子就好了!”

      院落又安静下来,风声扭曲变形,把这句话吃进悠久的沉默中。
      没有人再说话。

      但他们知道,所有人都这么想。

      ***

      过了白涯关,往青州去的路上,建城是必经之道。
      这是一座可以称得上简陋的小城,或许是因为几经战火的关系,城里的人口不多,只有偶尔几个年老的老伯扛着柴火在道路边慢慢走。
      其实道路也称不上是道路,就是一片土坡让人从中间踩平了,两边零零散散几家歪歪斜斜的石屋,用枝条竖起栅栏,就是个潦草的院子,夏天到了,地上沁出点干巴巴的脏绿色。走在路上要捂紧口鼻,不然会被路过的风灌一口沙砾,吐都吐不干净。

      “周给谏,咱们接下来是往青州的方向修路吗?”一旁劳工打扮的研理院院生问道。

      朔北商道从汝南直通荒城,为了追求速度,从中段选了四个起始点,向两端同时开始修。
      白涯关就是其中一个起始点。
      白涯关往南的几段路倒是好修,匪乱已经被汝南卫平的差不多,又不缺人,一年四季的气候也算正常,就交给工部去了。
      但从白涯关往北,直到荒城的这一段就难了。

      周泽带的研理院的院生们重点负责这一段。为了能够征集到足够的人力,天眼在民间散布消息,但凡来服劳役的,不仅包吃住,还发放冬衣和棉被。

      为了筹到这笔钱,浣溪阁下了血本,把家底都给掀了,卖白糖酒水和各类奢侈物件的钱全都拿出来,小皇帝把东海所有港口一夜之间全数开放,大批货物进出港的税钱硬生生把这波消耗顶住了。
      不仅顶住了,细算下来,外销瓷器和纺织品的钱居然还有大笔盈余。

      这些年来武朝历经各类天灾,百姓流离失所,大批难民无处安置,只能四处乞讨求生。最不缺的就是为了一口饭,拼上性命的普通人。他们听说这儿修路有饭吃有衣穿,便不远千里赶来拼一条活路,原本最头疼的人力问题就这么奇迹般地补齐了。
      余下的就是技术问题。

      “必须走青州。”
      周泽眯起眼睛,他来了朔北小半年,原本白皙的皮肤被烈日晒黑了许多,脸上蒙着挡风沙的面巾,完全看不出来曾是个翩翩贵公子的形象。这一身若是回京城,皇帝都要认不出他来。只有那一双标致的狐狸眼,眼尾挑起来,要泛绿光一样。

      “但是蛮子都在青州啊,如果要从青州走,是不是得打仗?”

      周泽抬眼看见远处的地平线,估摸了一下:“朔北的夏天只有两个多月,到时候境内的土都会冻上,很难铺路,更不要说打仗了。”

      朔北的夏天就是这样短。
      廖廖几个月,便从春到秋,一夜肃杀,就是收割万物生命的时刻。冬天漫长而压抑,仿佛没有尽头。
      虽然时间短,但路程不长。往好处想,如果顺利,今年白涯关以南的路能修到汝南边上,那么朔北境内这一条商道附近的城镇的冬日都好过,物资能进来,人也能出去。而且白涯关内气候正常,他们在冬日里不必停工,明年再招一批劳工,加紧速度修到梅州。
      介时,这条商道便是一条最稳妥的后勤保障,汝南丰富的资源可以源源不断直通建城,无论驻扎建城去攻青州,还是把蛮族彻底赶回荒原,朔北军再也不用担心后勤会断掉的问题。
      那个时候,再和蛮族交战,就更有底气了。

      一个被京城牵制到困顿的朔北军可以和蛮族精锐一较高下,那么拥有充足物资保障的朔北军,只会更加势不可挡!

      所以,周泽估计朝廷今年不会和蛮族起冲突,□□为上。

      这样也好,先安稳两年,等陛下身子养好了些,才能为边关的事劳神。

      “对了,周给谏,孟院长从京城带了些东西来,没说是什么,还在等您呢。”

      “孟院长来了?”周泽意外,策马往回赶,“怎么不早说!”

      ***

      回到驻地,孟清清久候多时。

      这次边关之行,孟清清从京城出发时,还穿着研理院的夏式服饰,到了白涯关,就披上斗篷了,等到入了建城,浑身裹得像一只熊。
      听说前几日建城才下了最后一场雪,这几日温度已经慢慢升高了,不然周公子他们来了也没法开工。

      周公子进屋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团球一样的小姑娘,手里拿着一本建城的县志书,仔仔细细翻着。

      “这边儿没什么好东西,亏待孟院长了。”
      说着,他变戏法似的从袖袍里拿出一枝树枝。
      粗黑的枝丫,上头落着零零点点两朵白梨花。

      “你真是……”孟清清失笑,周公子这个多情的性子,寸草不生的地方也要折枝花来待客,“哪来的?”

      “路过郊外一个老伯家,瞧见他院子里种的,好说歹说,才磨了一枝下来,”狐狸眼眯着笑,有点得意的神色,“我跟他说,等日后路通了,这儿的花会越来越多的,他等着瞧就是了。”

      建城的风沙大,周公子的袖袍污得辨不出颜色,袖子里的梨花还护得好好的,几瓣洁白晶莹的花瓣颤巍巍舒展开,嫩黄色蕊心干净得如同泉水洗过。
      养花的老伯一定也很爱护它。

      孟清清珍重地接过花,垂下眼,手指轻轻触碰花瓣,好像触碰什么脆弱的琉璃珠宝:
      “会的,会有那一天的。”

      “我这次来找你是有一件好事。”
      周公子挑眉,猜道:“研理院新研究出什么好东西了?”

      孟清清愉悦地勾起唇角:“炸药。”
      “冬日里朔北的土冻硬难修,兼之石块坚固,这种炸药足以炸开硬土巨石,这样,修路的工期可以再抢出来一个月。”

      周公子听到眼睛都亮了。
      “当真?那明日就试试,建城的地若是真能炸开来,要省不少功夫!”

      翌日。
      城郊的荒地,孟清清让人扛了一袋炸药包放在路中央的硬石层前。
      这是朔北颇具代表性的一段路,起伏不平,冻土下埋着坚硬的石块,很难铲除,挖土和填土就难以实施,周公子和研理院的各位琢磨了很多办法,都无计可施,本打算把路再修高一些,但是如果路修的太高,坡度大,从汝南来的马车若是拉了重货,就难爬上来了。

      因为入城后一直没有动工的缘故,许多劳工吃饱了饭无所事事,此时都远远地看着热闹。
      “那什么东西……他们做什么呢?”
      “嗯,唉点火了,放炮仗呢?”
      “放炮仗躲那么远?”
      “呵,那炮仗挺大个儿啊,我们村以前放炮仗都……”

      话没说完,“轰”一声巨响,刹那天地变色,飞沙走石,一股强烈的气流瞬间炸开,烧灼的空气扑面冲来要将人掀翻,连发稍都弥漫着一股焦味儿。

      “哎呦快跑!是……地动!地炸了!”

      郊外,一列军队规整立在土山下,为首的马似乎感应到什么,仰头嘶鸣,马蹄焦躁不安地来回踏动。
      骑在马上的人感知到大地微微震颤,开口问道:
      “地动了?”

      没多时,斥候回报:“大皇子,不是地动,是爆炸声。”
      霍葛鲁皱眉:“爆炸?”
      “是,建城城郊的爆炸声。”

      霍葛鲁脸色阴沉起来,重复道:“爆炸?怎么会爆炸?”

      斥候摇头,他没有探出那么多。
      “再探!”霍葛鲁斥道。

      他多年养出的战争经验已经形成一种本能,告诉他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绝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这场爆炸和武朝人的阴谋有关……
      蛮族必须弄明白其中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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