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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衣飘飘的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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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一个叫Mary的中国30岁女性来到桑德兰大学,读媒体专业。
Mary:
重读毛姆的《人性的枷锁》——在这部毛姆的半自传小说里,他痛快淋漓地释放了自己,把笔下残疾的菲利普对虚荣、狠毒、肤浅的女招待米尔德里德一辈子也不能完全摆脱的古怪情感写得入木三分,所以这些年我都没敢再读这本书,就怕米尔德里德好不容易从菲利普的生活中消失后又重新出现。这次在手机上重读,发现不少读者都有这种恐惧。直到最后一章菲利普已完全摆脱了枷锁,忽然看见一个老太太的身影后,还忍不住追上去看一看,这是不是米尔德里德。——毛姆真是没治了。
对知天命而年的我而言,我的感情的枷锁也已经解脱了——那就是对长得清秀明朗的清华理工男的迷恋。
这事好像中学同学都知道了。没准就是那个男生自己透露的。
22年前,我27岁,早该结婚了。父母还算是开明的,可周围的热心人不少,催婚的比比皆是。可在清华长大的我爱的是接触不到的恋人。
近30年前,为着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会的差事,我去清华某食堂找一个素不相识的学生。那时桌边狼吞虎咽的食客清一色都是男生。天气热,许多人肆无忌惮地光着上身。一排排雪亮的肉林壮烈地扑面而来。四处流动着浓烈得呛鼻子的雄性荷尔蒙气息。就这样我还是找不到一个清华学生当男朋友。我是不是很失败?
那是一个朴素又不苟且于生活的时代。向人们走来的是一个新的交替、大转折、大变革的时期。或许当初所有清华子弟的初衷都是清华,但通往清华的是一条拥挤不堪的独木桥。只有少数幸运儿能渡过长河。而那股强劲的出国潮对大学、对子弟们的深刻影响,也正如1997年香港回归时由中央电视台转播的清华大学庆祝晚会上所唱的:“三百六十五里路哟,从故乡到异乡。三百六十五里路哟,从少年到白头。”许多没有考入清华的女同窗,都在清华的舞会上,或通过父母的安排,找了挺英俊的清华男生作朋友,并且毕业后要一同出国深造。这我看到的太多了。而我呢?引用海涅的诗说自己:“爱情,我曾在所有的路上找寻;对着所有的门,我曾伸出手,我像一个谦虚的乞丐乞求——但是人们只给了我讽刺和憎恶”。无论如何,容貌丑,真是女人今世的劫数。天生丑陋,就如同天生愚笨,是一种不公平。其实我也知道,当一个男人,对不同外貌的女子,投下不同的目光,或采取不同的态度时,这实际上正是他自己灵魂的大暴露。女子又何尝不是?
1996年夏天,在熟悉的、响彻清华校园的《晨曲》中,我像只流浪狗闯进丝毫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清华学生区。我走上第三教学楼高高的台阶,我的书包里装的不是线性代数或电学化学,而是一本《金枝》。我随意却忐忑地走进一间教室。学生都吃晚饭去了,这里空空荡荡。教室比中国人民大学的干净不知多少倍,桌椅却略嫌狭仄。我把书包放到一张桌上。我低头长久地注目这张普普通通的课桌。这是一张我这辈子都不会拥有的课桌,也没有机会由人带着坐在它后面。黑板没有擦净,可清晰地看到各种公式。粉槽里搁着五颜六色的笔。我忽然拿起一支粉红的笔在黑板上面熟极而流地涂抹起来。那是我自小就从连环画上临摹了无数遍的美人图。丰容盛鬋,云纹水袖。我画着,同时头脑中过火车般驶过纯洁无比的童年和那些美丽庄严的理想。
突然一个中等身材的男生走进教室。我从眼角余光看见他在讲台后面坐下。我的心剧烈跳动。如果这时他上来搭讪,我想我可能会答应做他的女友。然而没有。我在上面画着美人图,他在下面却连头都没抬。最终我拿起书包默默走出去,走到门口,回目一瞥,见他穿一件印有“清华大学”字样的T恤,有点少白头。
“再见。”
我走下高高的台阶,对着上面璀璨的灯光,轻声说。
这是一个关于“离别”的文化仪式。
所以当27岁那年,非结婚不可时,我这个老实人、老古董,居然有勇气和耐力,开始寻找一个清华电子系毕业的男生——他也是清华子弟,曾住在我家隔壁单元。我们从没说过话,但我在楼下打羽毛球,他站在旁边看;我从人大校园回来,他提着鸡蛋从小区商店出来,向我微微笑。我路过清华主楼,看见他闷闷不乐地穿着黑T恤一个人打着壁球,黑色衬得他的肤色更白皙......
我先在chinaren的校友录上,化名问我一个也考入清华电子系的中学女同窗,他在哪个专业?然后我又登陆8848网站,找他们中学班级的信息,找他的大学同窗......那是22年前,找一个人何其艰难。一切试探都无回音后,我转向了清华BBS,在那个专业的版面发出寻人启事。我依稀记得在中学时有女生说他爱踢足球,他一踢球,低年级的女同学也纷纷去助威。于是我又转向BBS的足球版块。我还给电子系打过电话......我真没想到,自己有这么强大的能量。
终于有回音了。BBS上,他的一个昔日同学感叹说,没想到我能联系到这个程度。终于得到了宝贵的邮箱地址。似乎还有些神秘。当天我就给他写了信,写到我的那些回忆。第二天我收到回音,是用英文写的,他现在新加坡国立航空局工作。他已经在几个月前结婚。生活甜蜜,希望不要再打扰他。他也不记得我那些回忆。他只是向我吐苦水,说自己在清华时有个恋人,可惜分手了,再也没有接触。他居然向我吐苦水!
其实我也不美好。那个时期我正在和另一个清华理工男相亲。他不高,不英俊,不是北京人,学业也平平。说起来这辈子想和我结婚的只有两个相亲对象,都是相貌差堪评价、学业一般的清华毕业生。男女比例极悬殊的大学环境、外表的不足,加上理工男的单纯,使之把夏天显得身材不错的我看做没有激情但稳妥的结婚对象。但我和他们是连手也没有拉一下的。还记得和那个建筑系毕业生去杭州玩,分住在两个房间,我抢着付打车费和饭费——的确是大家闺秀的做派。在山水秀丽绝伦之地我们玩得很痛快,至今在咸亨酒家拥挤的顾客里他很聪明快捷地点了青蚕豆、白斩鸡,我们就着刚在东湖买乌篷船票附送的黄酒大饱口福的愉快还深深烙印在我心里。然而对清秀英俊高大清华理工男的向往,使我最终回绝了惟二有可能结婚的清华毕业生。这种人性的枷锁直到我过了30岁才慢慢解脱。我没有毛姆的生花妙笔,但我现在也像小说结尾的菲利普,终于摆脱了畸形的迷恋,越来越感受到单纯生活的美好,并恳求老天不要把这种过滤后的单纯美好收走。让它再延长一些,尽量再延长一些。
当2003年我终于萌生不再依靠伴侣曲线出国,而是靠积蓄自费出国之愿后,就开始在闲暇浏览英文字典,重新从发音规律学起。那是很枯燥的。因为在出版社有大量自己支配的时间,所以随时拿一本英文小字典,反复体察发音规律。包里同时带一本英文版《尼罗河上的惨案》,每一个不认识的单词,都把所有字义标注在空白处。很快这本巴掌大的书就被密密麻麻的注释所覆盖。但我只读完第一章。DVD《尼罗河上的惨案》是2003年从搜狐网上购得的,看了不下二十遍。同时我又很幸运地在清华大学图书馆借到很旧的包着封皮的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中英文对照小册子,沮丧地发现有那么多单词还没有理解。
那时常常下午四点半就下班了。从出版社到五道口新增了一条825路公共汽车,是当时很少的有空调的汽车,票价自然贵一些。我常常坐在空空的最后一排拿着小字典看一看,然后靠在座位上随意浏览窗外的景色。志新路上鳞次栉比的饭馆招牌永远给我一种新鲜和放松的感觉。我愿意就这么一直静静地坐下去,尽管车子很快就开向了前方。
到英国后,我有时会听懂非常复杂的词,如“sophisticated”,有时特别简单的反而听不懂,尤其是对方说得很快很长时。我常常会为自己的听力甚至不及那些靠在英国读三个月语言班才曲线救国凑够雅思成绩的同学而苦恼。渐渐的我放任自己,不再苦读,因为从图书馆借来的专业书,一个段落反复读很多遍,第二天依旧记不住几个单词。放弃雄图大志的我专心于调整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健壮起来也好比一无所获。
在英国的公共场合我会莫名地感到紧张,同样由于紧张,也很费力才能记住从宿舍到商场的道路。一天我在商场里走着,忽然听到一句广播,我没有听懂,继续走下去,惊恐地发现其他人都停下了脚步,盯着我看。回来后我向一个友善的中国留学生叙述此事,她说那一定是某个纪念时刻,你也应该停下来才对。我大感沮丧。由于怕被认为笨拙,我甚至从没用过商场的推车,只因听说要塞一英镑进扶手才能使用。也是怕菜场的塑料口袋不好撕,我把菜果统统放进篮子,好在收银员依然客气地表示感谢,可能因为我少用了很多塑料袋。
由于宿舍过道年久失修,舍友早出晚归踩在上面咯吱作响,我的失眠越发严重,但我坚持不吃半片安定,使得容颜憔悴,不得不化妆出门。而我又强迫症地在这种情况下独游了好几个地方。记得在伦敦时,听见对面走来的两个英国女子嘟哝着“sick”,我知道这是出自种族歧视,也在于我自己不争气的茫然无助的表情。第二次去伦敦,是回国前夕了,有幸住在一个中国人家里,由于环境安静,睡了两个好觉,失眠症不药自愈。有时我想,如果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住下去,我会不会恢复自信,在英国生活下去呢?回国后,听说那家中国人本有意为我在伦敦的中国报社谋职,因为他们觉得我很博学。我的中国同学听说后都纷纷替我惋惜,因为他们大都没有能够留下。人生往往只有拐弯的几步事关重要,我后来遇到了更多的烦闷困扰,这又是后话了。20年白驹过隙,我已步入知天命之年,如今惟愿与父母长相守,保平安。
“Eat food. Not too much. Mostly plants.”——“
吃好,吃少,多吃蔬菜少吃肉。”这是西方流行的一句箴言。在英国,每袋蔬菜沙拉上都印着这样的提示:每天至少要吃六份这样的蔬果,才能预防癌症和心血管疾病。
但在英国,我们这些学生常常吃的是三明治与汉堡包,二者在英国人的食谱上无疑也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曾焱的《餐厅革命也疯狂》里说,一向藐视英国人味觉的法国人,三明治的头牌却是“BLT”——熏咸肉、生菜和西红柿三个字的法文缩写,而这本是英国玛莎百货的当家出品,地道的英国配方。
我也买过“BLT”——在离开英国的那个夏天,在伦敦的一家小铺里。那家店铺还兼卖报纸和香烟什么的杂货。可是没等我享用到这唯一的一次“BLT”,就在机舱放行李时不慎把它砸在地上摔烂了。仅仅离我几步远的白人空姐连眼珠也不转一下,倒是同排的一位好心人微皱着眉头从前排座椅后面抽出垃圾纸袋,帮我把地上一堆烂糟糟的东西收将进去。所以直至今日我也不知英国的头牌三明治究竟味道如何。
20年前,那两日独游伦敦,印象最深的还是吃:头天早晨在印度人开的B&B(包早餐的旅馆)餐厅吃下好几片涂各种果酱的面包,又喝了英国特产的燕麦粥,以及品尝了传统的培根煎鸡蛋。这样煞费苦心填满肚子的原因是为着中午游览时能省下找餐馆的时间。傍晚则在火车站狠狠地买了两个三明治(不过没有“BLT”)。晚上回到 B&B旅馆,洗完澡后看电视,听着后街小孩的喧闹,不知不觉中一口气把两个三明治都吃掉了。
我时常感到饥肠辘辘,在英国的这一年里。
在去英国桑德兰就读研究生前,我理想中的大学总归有一个热热闹闹的食堂。但是到达那里后,我失望地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食堂,只有一个面朝大海的咖啡厅。甚至供应的热食都少得可怜,而且多是咖喱菜,大约是为的照顾印度和非洲学生的需要。因为中国留学生越来越多,柜台里也常能看见一盘炒得半生不熟的米饭,饭里拌着些蔬菜,小玉米、节瓜什么的。我尝过,不难吃。
但是,单独坐在咖啡厅里,面朝大海吃上一盘正正经经的饭菜,虽然这饭菜并不丰美,不知为什么总会产生宗教徒在大啖特啖的那种羞愧。所以我只能学着那些英国学生的样儿,在中午的饭点排队买上一个小汉堡充饥。汉堡倒是“BLT”的雏形,通常其中夹一片冷火腿,或涂一些金枪鱼和蘑菇酱,放点西红柿和生菜。
说实话,在英国,我感到这汉堡已是无上的美味,就是太小巧了些。我很想买两个,但周围的人都只买一个,我不能做馋鬼逾矩。何况大多数人只以一盘薯条,一杯咖啡果腹呢;更多的人则不吃任何东西,只坐在咖啡厅的座位上聊天。我对他们佩服至极。
下午课上到中间,我的肚子总会不争气地咕咕叫。那个小汉堡已完成了它的使命。每当这时,坐在我身边的印尼女生就会善意地指着我的肚子笑。
有时放学后,实在饿坏了,小汉堡包也停止了供应,我就会来到咖啡厅空空荡荡的货架前。那里偶尔摆着从附近的大城市纽卡素的中餐馆送来试售的日本寿司。没错,是中国人做的日本寿司。一派生意清冷的样子。考虑到学生的购买能力,尽管纽卡素是重要的港口城市,但寿司里既没鱼也没虾,只有蛋黄和米饭,外面包一点紫菜。我有时做贼似的偷偷买几个回去,晚饭就有着落了,管它好吃不好吃。当然吃完了肚子还是很空,就打开一小盒沙丁鱼罐头,里面整整齐齐排列着几条银色的小鱼。
就在这个一年到头吹着刚烈海风的地方,孤独和寂寞驱使着我如同即将冬眠的动物般四处觅食储藏,以填饱心中巨大的饥饿感。据说现在许多新型快餐酒吧都很好了,提供一份三明治,一盘蔬菜沙拉,一杯精心调配的营养果汁。可我在桑德兰羞于单独走进任何一家酒吧。只有一次,在一个比我早来一年的室友带领下,走进了一个安静中蕴藏着沸腾的酒吧。四下里散坐着穿桑德兰队球衣的男人,他们握着酒杯围拢在各处电视机前,球赛正在上演。整间酒吧只有我们两个女人。
我的室友熟练地点了两份通心粉。我学着她的样子用叉子把通心粉卷起来送进嘴里,同时忐忑不安地感受着从四面八方传递来的对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并不热爱足球的东方女闯入者的复杂注视。不,这不是我要的生活。在那个时刻我这样想。
这以后,渐渐地,桑德兰的中国留学生都认为我在不到八平米的宿舍里藏了一个人。为什么呢?因为每隔两三天,我就会背着双肩包,拖着拉杆箱出门去。是坐地铁去纽卡素吗?一个台湾学生在路边发问。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隆重的装备,只在坐十几站路去大城市纽卡素采购时才会用上。如果要为聚会准备一顿盛宴,他们必须去纽卡素的唐人街购买大量中式烹饪调料:□□糖、花椒、大料、辣子、五香粉、料酒、台式甜米酒……
“不,就去一站路外的桑德兰市场。”他们惊诧了,不知一个弱女子究竟会在那里买多少庞然大物,还拿着拉杆箱!
作为一个已过而立,身体状况又欠佳的留学生,我要照顾好自己饥饿的胃,不要让它因为主人一时的惫懒和爱美而空虚,也不要让它因缺乏营养而衰颓。我自己也常常感到吃惊,过一种健康的生活,竟需要从超市和菜场大包小包地提这么多东西回来:真空包装的蔬菜(里面的内容是菊苣、卷心菜,用来拌小沙丁鱼,就两片面包,是营养丰富的一餐);金枪鱼和沙丁鱼罐头;黑麦面包;金橘果酱或覆盆子果酱,有时是粗轧花生酱;大桶的豆浆和牛奶;西蓝花;迷你小甘蓝;夏天还要买两根玉米。当然还有水果:橙子、苹果,偶尔买一点草莓。再加一包坚果……
每当我像当地人那样半跪着把东西塞满拉杆箱,塞不下又填进双肩包时,总会有几个中国学生在旁边悄悄观望,窃窃私语。他们怀疑我在宿舍里藏了一个人。尤其看到我常常去海边的鱼市场买几个新鲜的牡蛎后,更产生丰富的联想。其实这不过是因为我有乳腺增生,出国前吃的中药里有牡蛎一味罢了。
我才不管他们的猜测呢。我甚至觉得被这样幼稚地怀疑是很有趣的一件事。不过在宿舍里藏人的确有人在,就是住我隔壁的台湾同学。她藏了一个会做菜的大陆男生,整整藏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