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引用自:王雨函著.认识自我:心理学家名家名著导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236.
二、作品导读(节选)
【解读】第九节“苦难之意义”
发现生命意义的第三种途径是承受苦难。在这本书中,弗兰克尔通过自身的经验,向我们反复陈述了苦难的意义和价值。就好像在第一部分中我们所分析的第四种人一样,有些人在集中营那样绝望的处境和极度的苦难之下,也能找到生命的意义。
但遭受痛苦并不是获得生命意义的必经之路,人不是一定要经历痛苦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弗兰克尔想表达的并不是鼓励我们一定要去西藏的无人区跋涉,才能在面临绝境的时刻更好地体验生命的宝贵和伟大,虽然这是现在很多年轻人所向往和追求的体验生命的方式之一。他想要表达的其实是,即使当我们面临不可避免的痛苦和绝望时,我们还是有选择的权利,我们积极的选择会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生命的意义。
文章中引用了佐治亚大学心理学教授爱迪斯·焦尔森的一句话:“我们目前的心理-卫生哲学强调的是,人应当幸福,而不幸福是调适不当的结果。这样一种价值体系可能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不可避免的不幸之重负由于对不幸感到不幸而变得更加严重了。”这句话理解起来有一点难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有些时候,对于人而言,痛苦和不幸是无法避免的。如果我们坚持此前的观点,坚持认为我们不幸的主观体验是由于自己调适不当导致的,那么这就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情。为什么不幸只降临在我的身上?为什么只有我感到痛苦呢?如果人们陷入这样的思考模式,他的痛苦的体验将永远无法得到缓解,只会在恶性循环中不断加重。这一论述背后的潜在观点符合弗兰克尔的理论,即挫折和不幸对于人而言是有积极的进步意义的。
事实上,生命的意义在任何时候都是无条件地存在的,区别在于,在相同的处境下,不同的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生命的意义的追求也不同。
我们可以在日复一日的平凡人生中体悟生命的意义,因为平淡本身就是生命意义的一个很好的诠释途径;我们也可以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不断挑战自我,感受生命的价值;而在挫折和苦难降临时,不被苦难所束缚和奴役,仍然保持着追求生命意义的意志自由,则是人们面对苦难时所能表现出的最好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