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第十章 ...
-
老大哥苏勘完全没意识到气氛的紧张,读书嘛,读着读着就不用读啦,反正他没读过。
“暮暮吃这个。”苏勘给小姑娘夹了块最肥的野猪肉,“瞧你瘦的,跟豆芽菜似的!”
“谢谢苏伯伯。”叶朝暮有礼貌的道谢,吃饭前老娘已经和她说了,这人是老爹的八拜之交,关系好的不得了。
“怎么叫苏伯伯。”苏勘虎着个脸逗小孩子。
叶朝暮一听,懂!要往年轻了叫,马上就上道了,“谢谢苏叔叔。”
“你应该叫我义父才对。”
叶朝暮瞪圆了眼睛,筷子差点从手中滑落。
义父!这边流行叫人义父义母吗?叶朝暮呼叫小七进行解答。
小七:没有这种风俗。
油灯昏黄的光晕里,苏勘满脸得意,“当年我和你阿爹在军营里,拍着胸脯定下的!谁生女儿就给对方当闺女,这可是咱们叶家、苏家的约定!”
陆夏槐揶揄的看了叶高岑一眼,“我说你这些年总念叨苏兄弟,敢情还藏着这桩事。”
叶高岑老脸一红,嘟囔着:“都是年轻时的糊涂话...”
话没说完,就被苏勘一巴掌拍在背上。“什么糊涂话!你要赖账!”
说罢,苏勘从就带来的东西里翻出个盒子,盒盖打开的瞬间,珍珠镶嵌的玉簪在灯下泛着柔光,“这是你义母特意挑的,说给咱闺女戴上。”
他看看了闺女的短短少少黄黄的头发,改了口,“说给咱闺女长大以后戴上。”
他又摸出个沉甸甸的布包,“这个嘛,是义父给的见面礼!”
叶朝暮强装镇定,悄悄在桌下掐了自己一把 ,这不是做梦!
“还不快叫义父?” 叶高岑笑着推了推女儿。
“果真吗?义父!”叶朝暮脆生生地喊出口,乐得苏勘合不拢嘴,一把将她抱到腿上,胡子蹭得她直痒痒。
“都叫义父了,当然真了!”果然还是他懂闺女,这小小的簪子一看就不值钱,小女孩怎么可能喜欢,哪有银子实际。
她盯着那明晃晃的一百两银子,赶紧偷偷问系统:“小七,这个算不算完成任务?”
不一会,脑海里就嗡嗡作响,系统响起清脆的结算音效:恭喜宿主,完成任务,获得一百积分。目前积分:100106。
夜深席散,兄弟二人彻夜长谈,到了天将将亮的时候,苏勘就骑马走了,他这次来的匆忙,不可多留。
如今都城不安定,新帝登基,也不过傀儡一个,怕是这太平很快就没有了。
好在走了不少关系,总算是把叶兄放进了大赦名单里。他这次特意来,也是为了给叶兄弟提个醒,提前做好准备。
天大亮了,叶高岑早早就带儿子去田里了。
辰时刚过,母亲就在窗边唤她起身了,叶朝暮顶着乱蓬蓬的小揪揪坐起身,困得不行。
不是因为早起,而是因为这一夜在偷听阿父和义父的谈话。
他们讨论的是如今的朝堂局势,鲜卑和匈奴屡次犯境,冀州兵荒马乱,豫章郡流民四起。
总之,一句话,天下就要不太平了。
“阿岑,你得做好准备,多屯粮食,屯兵器。就怕哪个地方造反,乱兵涌过来。”
苏勘沉默了很久,还是说了,“若是有意,也可以跟随明主起义。”
叶朝暮这才明白父亲为何一直不愿回都城,看来是对这朝廷失望透顶,都城的政敌又多,回去更是凶多吉少。
也意识到如今的时势有多糟糕,都说古人讲究忠君爱国,只要有半分机会,都会拼死护着江山社稷。
可苏勘这个将军,竟然对这大变没有半分挽救之意,看来这乱象已是定局难改了。
母亲进来看到叶朝暮还揉着眼睛,将她的头发收拾好,给他穿上新做的棉衣,莫要着凉了。
“暮暮,起来吃饭读书了。”
“好吧。”
叶朝暮吃过早饭,跟着母亲走进书房,陆夏槐将《千字文》摊开在矮桌上,拍了拍她的肩膀:“先读《千字文》吧,做人做事,根基最重要。”
陆夏槐翻开书页,指着第一句念道,“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叶朝暮盯着书上的文字,心中默默庆幸系统提前帮她解锁了语言包。否则,面对这种古老的字体,她恐怕真的会一头雾水。
“阿娘,‘昃’是什么意思?”她装作不懂,虚心请教。
其实是真的不懂,叶朝暮只会《三字经》,《千字文》也只会‘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一句。
陆夏槐耐心解释:“日头过了正午,慢慢往西边落下去,光线不再直直地照,而是歪着、斜着,这就叫 ' 盈昃 '。”
叶朝暮点点头,继续一字一句的念着书。尽管这些内容对她来说早已熟悉,但她仍装出一副认真学习的模样,以免引起怀疑。
可后来她发现不对劲,自己也不会写毛笔字啊,怎么还挺顺手,难道这小孩以前学过。
若是以前,她一定会开口问小七,可这次,她没问,这些事她得自己好好查查。
昨天任务完成,也没新任务提示,小七说,是因为时候未到。
简而言之,就是之前的一百两任务完成的太快,有些事还没得到推进。
悄悄话还没想完呢,小七就蹦出来:“宿主可以直接问的。”
叶朝暮呆了,她忘记了,小七能听到自己心里话。
“那小七,我为什么会写毛笔这么顺手的。”
“一百万积分,我解答你这个问题。”
...
叶朝暮不说话,接着写字。现在系统骗钱都不避人了是吗,开口就一百万,把我剁碎按斤卖也卖不了一千万。
小七:呐呐呐,是她穷,不怪本系统。
努力了一整天,总算是写到玉出昆冈了。
陆夏槐觉得自家女儿智商上果然是像自己,聪明,打算先让她练字消化消化。
几天后,叶朝暮的学习进度让陆夏槐感到十分满意。她秉持着“该学学,该玩玩”的道理,终于松口允许女儿出去玩耍。
“不过不许跑远了,就在村子里转转,天黑前必须回来。”陆夏槐叮嘱道,语气严厉,但对叶朝暮毫无威胁之力。
叶朝暮乖巧地点头应下:“知道了,阿娘!”
刚走出院子,她便看到父亲正指挥着两个哥哥搬砖块,一堆堆泥砖整齐地码放在院子外,旁边还有几根粗壮的木梁和一些工具。
“阿爹,咱们家就这几个人,怎么还盖房子呀?”叶朝暮地凑过去问道。
叶高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笑着解释:“过几日会有人来的,多几间房住着宽敞些,还能放东西。”
“什么人啊?”叶朝暮追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高岑故作神秘地笑了笑,没再多说。
叶朝暮撇了撇嘴,心里暗自猜测:难道是义父苏勘要派人来帮忙?还是其他亲戚朋友?
“暮暮!”叶朝暄在远处招手,“来看大哥打的野兔!”
叶朝暮跑过去,只见大哥手里拎着只肥硕的灰兔,一看就好吃。
“这是陷阱逮的,没伤着皮子。”叶朝暄得意地晃了晃兔子,“等硝好了给你做暖手筒!”
“我要二哥来硝!”
“大哥手艺也不差的!”
叶朝暮摇头说明了一切,上次大哥硝的就不好。
又过了几日,叶高岑在饭桌上说了个大消息,冀州陈玄起义了!这大概是苏勘传给他的消息。
叶高岑不动声色的把这消息散了出去,目的是为了让村民早做些准备,同时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县里买点粮食。
不过太多数村民认为这只是小打小闹,不会来抢到他们这个穷地方,更何况冀州,谁知道在哪里,远得很。
“阿爹,是不是要去囤粮食了?”叶朝暮边吃边地问道。
叶高岑点点头:“没错,乱世,粮食比金子还珍贵。咱们得先把肚子填饱再说。”
这些道理他从不瞒着孩子,虽然叶朝暮年纪小,可在这随时可能变天的世道,有些事早懂早防身。
叶朝暮小跑回自己房间,把那个小布包拿了出来,再跑回堂屋把布包塞进父亲手里:“阿爹,这是我攒的钱,你拿去买粮食吧。”
叶高岑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傻丫头,这是你的私房钱,怎么能随便拿出来?再说了,义父临走时给了我一千两,足够用了。”
叶朝暮踮起脚,固执地把布包往父亲怀里塞,“阿爹拿着吧,这是女儿孝顺你的。”
“成。”叶高岑终于接过布包,把女儿抱了起来,从怀里摸出二两碎银塞进女儿手中:“你和哥哥不一样,是女娃,得有自己的私房钱,留着买糖吃也好。”
他眨眨眼,故意压低声音,“要是遇到喜欢的小郎君,还能偷偷买块花手帕送人家。”
目前才十岁的叶朝暮:“?”
不是说古代人保守么,结婚要这么早!
叶高岑看闺女呆愣愣的样子,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天刚蒙蒙亮,叶家父子三人便推着板车准备出发。
叶朝暮揉着惺忪的睡眼跑出来,小脸写满了倔强:“阿爹,我也要去!”
叶高岑虎着脸吓她,却在看到女儿倔强的小脸时软了心肠,“行吧,不过得听阿爹的话,不许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