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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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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朝昀无奈地把妹妹抱上板车,顺手塞给她个麦饼:“抓紧了,路上颠得很。”
到了县里后,叶高岑带着儿子们一家一家地换粮铺买粮食。
为了避免引起注意,他们每家只买少量,并租了几辆驴车分批运送。三十石粮食装满时,日头已经爬到中天。
“等到天黑再把粮食运回去。”叶高岑低声叮嘱道,“路上小心些,别让人盯上。”
叶朝暮点点头,如今局势动荡,谁也不知道哪一天会有流民或乱兵冲进这里抢掠。
日头西斜时,叶朝暮蹲在一边啃着糖人,突然听见一阵嘈杂的哭喊声。
她抬头望去,只见一队灰衣人押着十几个蓬头垢面的男女走来,脖颈间的铁链在青石板上拖出刺耳声响。
叶朝喧猛地站起身,伸手将妹妹护在身后。
“这些人是哪里抓来的?”叶朝暮拉了拉二哥的袖子。
叶朝昀神色复杂地解释道:“他们是流民,可能是逃荒途中被抓住的。人牙子会把他们卖到矿山或者大户人家当苦力,运气好的还能活下来,运气差的...”
他没再说下去,但叶朝暮已经明白了,她看着那些人眼中绝望的神情,若是当初她跑了,会不会也落到这个样子。
那些被押解的人里,有个与叶朝暮大几岁的小姑娘,衣裳破得露出青紫的胳膊,正用眼神望着街边包子铺里蒸腾的热气。
“人牙子又来了。”茶摊老板啐了一口,“冀州逃难来的,便宜着呢,一个大活人只要...”
叶朝昀突然捂住女儿的耳朵,但叶朝暮已经听见了,“五百文。”
人群中那个小姑娘的身影突然栽倒,人牙子的鞭子立刻抽下去,把她抽醒以后,就拖着走了,完全没在意这人为什么晕倒。
那群人拖着沉重的铁链走远,听茶摊老板说,都是送到西街的奴隶市场里。
叶朝暮转头看向父亲,正想开口,却见叶高岑已经站起身来,带着他们朝着西街的方向走去。
“阿爹?”叶朝昀诧异地抬头。
“去看看,多备些银子。”
叶朝暮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父亲盖新房、囤粮食,早就在谋划这件事。
奴隶市场的臭味熏得叶朝暮直皱眉。腐烂的稻草混着汗酸味,还有某种说不清的腥臊气。
人牙子拍打着一个精壮汉子的后背,唾沫横飞:“看看这膀子!挖矿能顶三个人用!”
叶高岑不动声色地往人群深处走去,叶朝暮踮着脚紧紧跟随。
终于,她看到了那个小姑娘,对方蜷缩在角落。
“阿爹~”叶朝暮小眼一抬,话还没说出口,老爹就知道她要干啥。
叶高岑指了指角落里的人,“那个,出来瞧瞧。”
人牙子一把揪住她的衣领,像拎小鸡似的提起来:“这丫头细皮嫩肉的,进府当丫鬟正合适!”
叶朝暮刚要开口,叶高岑突然俯身低语:“你也大了,该有个身边人。挑个合心意的,顺便学学驭人之术。”
叶朝暮定了定神,上前一步:“我要她。”
并非仅仅因为怜悯,而是她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某种熟悉的东西。
在初中的时候,班上有个女孩子被父母送去嫁人换彩礼钱,那女孩跑了出来,在班上宁死也不回去,还将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她父母碍于卖女儿的名声不好,就先回去了。而女孩后面偷了钱,去了外省,再也没回来。
当时那女孩的眼神,就和这人一样,狠,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人牙子眼睛一亮:“小姑娘好眼力!这丫头手脚勤快,还读过几天书...”
“多少银子?” 叶高岑打断他的话。
“一口价,七百文!”
“我买了!”自己的人,自己买,叶朝暮拿出小布包,就把银子放下来,一副有钱最大的样子。
人牙子解开绳索,小姑娘过来扑通跪下,额头重重磕在地上:“谢小姐救命之恩!”
她抬起头时,明明一脸的伤,嘴角却扬起倔强的弧度,“奴婢名唤青禾,这条命往后就是您的了。”
接着叶高岑开始挑他自己想要的人了,无非两个要求,壮实能打,认字。
挑完两个合适的汉子后,本打算离开。然而,就在他转身之际,眼角余光瞥见角落里坐着一个与众不同的身影。
那人衣衫破旧,身处污泥之中,却依旧挺直腰杆,仿佛不是奴隶,而是这里的主人。
“这是谁?”叶高岑停下脚步,指着那人问道。
人牙子连忙凑上前,满脸堆笑:“这位啊,是前几天在路上捡到的。我们本来想把他送去矿山,可这小子性子烈得很,谁碰他就打谁!不过您放心,他现在老实多了,就是话少。”
老板没说的事,这人是硬留在这里等着人来买,但旁人和他说话也不搭理,如何卖的出去,他正头疼呢。
叶高岑眯起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心中赞叹:好一个少年郎!不仅相貌出众,看根骨是个习武的好料子。
“你会什么?识字吗?”叶高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少年沉默。
叶高岑却已经蹲下身,手掌搭上对方手臂:“能使兵器?”
那人垂眸盯着叶高岑布满老茧的手,喉结动了动,突然反手扣住他的腕子。
众人还未反应过来,叶高岑已借着巧劲卸开攻势,却在看到对方虎口处的薄茧时心中一动,那是常年握枪才会有的痕迹。
“你会用枪?”
少年沉默。
人牙子见状,赶忙趁热打铁:“这位爷好眼力!这可是现成的护卫!五百文您带走,保准...”
“阿爹!” 叶朝暮扯住父亲的衣角,“家里地方小,买太多人住不下...”何况,这人像反派。
叶朝暮一见这人,心里就发毛,这人长得好看是好看,说是温润如玉也不过分。
但浑身却透着一股浓浓的邪气,一双眼睛像是淬了冰,又像口深不见底的古井。
虽然人没说话,但叶朝暮还是觉得此人断不可留...在他们身边。
“我姓子桑,单名一个闻字,读书习武皆通。”少年终于开口了,声音温柔却带着疏离,一这句话是看叶朝暮说的,吓得她倒退一步。
叶朝暮听到这个名字时,子桑?这不是老爹曾经提到过的那位将军的姓氏吗?
她下意识地拉了拉父亲的袖子,低声劝道:“阿爹,咱们还是别买了吧,这人看着不像善茬,说不定会惹麻烦。”
叶高岑却笑了笑:“傻丫头,越是这样的人才越值得买回来。再说了,姓子桑的人可不多见,万一真是将军的后人呢?”
“你可认识子桑将军?”叶高岑继续问那少年。
子桑闻的眼神还是对着叶朝暮,叶朝暮清楚的看到提起子桑将军的时候,这个人眼睛里闪过恨意。
“从未听过。”子桑闻答。
“阿爹!” 叶朝暮急得跺脚,“你不觉得他整个人都阴恻恻的吗,就坏坏的。”
“哪有,人家的样子,多老实,主要是好看!”
“阿爹?咱又不是娶媳妇,好看很重要吗?”
叶高岑幽默的看了她一眼,好女儿,阿爹都是为你着想。
叶朝暮:?这是什么眼神。
见势不妙,人牙子搓着手赔笑:"这祖宗打伤我好几个客人...老爷若要,三百文也成!"
好便宜,叶高岑随即点头:“行,买了。”
接着叶高岑还买了位手脚勤快的妇人,这么一大家子了,往后的活可不能让夫人做了。
交易完成后,天色也晚了,叶高岑让儿子们把新买来的几个人带上,准备返回家中。
回村的板车上挤得满满当当,新买的两个壮汉在车尾推车,青禾则待在叶朝暮身边,而那位子桑闻...竟大剌剌坐在正中间,仿佛他才是主人。
“喂,你到底是什么人?”叶朝暮看不惯他嚣张的样子,连阿爹都在拉车,你一个买来的,坐的这么心安理得。
虽然是叶高岑说,这孩子腿有些伤了,让他坐车上休息。
子桑闻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但最终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无关紧要。”
叶朝暮撇了撇嘴,长得温温柔柔的,拽的和二五八万似得。
“小七,你知道这个子桑闻是谁吗?”她在心里默问。
“宿主当前积分不足,无法查询相关信息。”小七现在连装都不装了,积分也不报了,直接就说买不起了。
叶朝暮喃喃道:“真黑啊。”
回到家后,陆夏槐早已等候多时,看到新来的人,也不惊讶,早几日夫君便和她说过了,只是安排他们先去洗澡换衣服。
两个壮汉是兄弟,叫程恭和程喜,妇人姓陆夏槐便安排程恭和程喜住大的一间,钱氏和子桑闻住小的那两间。
至于青禾,她是小女儿的人,就在小女儿旁边那间房子住。
清晨的露水还未散去,叶高岑站在院子里,面前整齐站着新买来的几人。
“在我叶家,三条规矩。”他竖起手指,“一不欺主,二不背信,三...不惹是非。”
程家兄弟挺直腰板:“听老爷的!”钱氏也跟着福了福身。
唯独子桑闻在树影下,一言不发,若是这人存在感再低一些,怕是不会会发现这有个人。
“从今日起,每日卯时练武。”叶高岑拍了拍身旁前日刚打的的木桩,“先学基本功。”
话音未落,叶朝暮已经蹦到父亲身边,手里还抓着没吃完的馍,“阿爹,我也要学功夫!”
“学武可辛苦了,这些人将来都是保护你的,还有阿爹阿兄,哪里用学。”
叶高岑说话间就要把孩子抱回去,可叶朝暮早就预判了,转身就躲了过去,“阿爹,靠人不如靠己,这个道理我刚学了。”
陆夏槐从里屋端来水,嘴角噙着笑:“就让她跟着学些也好,总比整日偷溜出去玩好。”
叶高岑皱眉:“这...”
“阿爹偏心!”叶朝暮拽着父亲衣袖直晃,“哥哥们都能学,我也要学!”
老父亲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小身板,低头瞅了瞅叶朝暮手里的馍,叹了口气:“你这丫头,连个馍都拿不稳,还想舞刀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