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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Chapter 44 歧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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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雨枫走进魏子星的家里,顺手拉上房门。魏子星家中的陈设没有什么变化,墙边放着设备和摇摇欲坠的木凳,桌上堆满盒带与CD,盒带旁搁了个套着塑料袋的纸碗,里面盛有半碗看上去不算新鲜的拌面。
“你要是饿了,可以去外面买点东西吃。”魏子星抄起碗,往嘴里塞了一筷子面条,含糊不清道,“我这儿基本不存吃的。”
叶雨枫回想起在城中村门口看到的食品摊贩,那种油腻刺激的味道让他有些反胃。他打算晚上不吃东西了——为了攒钱买吉他,他复读时在饭钱上能省就省,早已习惯了饥饿感,如今少吃一顿也没什么。
“嗯。”他没有说出心底的想法,只是点头搪塞。
魏子星不再理他,继续吃那碗面。饭后,收拾完垃圾,魏子星也没有出门,他只是坐到窗边,戴着耳机闷头练吉他。从吉他的弦音里,叶雨枫莫名听出了一丝烦躁,但看到魏子星专注的神情,他也不敢打扰,只是对着沙发边泛黄的墙皮发呆,心里发愁回家后要怎么面对家人。
叶雨枫在魏子星这里睡了不算踏实的一觉,第二天,他是被争执声吵醒的。他拉开盖在身上的薄外套,从沙发上坐起身,就看到门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魏子星,另一个先前他似乎没有见过,是个学生打扮的年轻男生。清晨,屋里的光线黯淡,他看不清那个男生的面庞。
“魏子星,我为了你暑假连家都没回,你就是这样对我的?”叶雨枫听到男生强抑火气的声音,“我记得我们还没分手啊?”
“你他妈冷暴力了我一个多月,难道我还要觍着脸去哄你么?”魏子星淡漠道,“我人就这样了,能处就处,不能接受的话,你想分就分。”
“你不要总是露出一副我在胡搅蛮缠的样子!”男生闻言大怒,“你难道没问题吗?我听蓝逍讲你老和别人乱搞,果不其然,你把人都领到家里来了!”
魏子星换了个站姿,平静道:“首先,这是我家,又不是你家,我爱领谁回来就领谁回来;其次,人家也不是我领来的,只是在我这儿暂住一晚上;最后,刚才房门是你自己拿钥匙开的,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和别人睡一张床上了?还能这么造谣?”
男生盯着魏子星看了几秒,恨恨开口:“我怎么这么贱呐……魏子星,我再回来找你我就是狗!”
他撇下这句话,转身摔门而出,全程没有理会已经醒来的叶雨枫。魏子星也没有追出去,只是叹了口气,从裤兜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烟点燃。他侧脸看向叶雨枫,轻笑一声:“都看见了?”
叶雨枫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是大为震撼。他对魏子星喜欢男生或者有男朋友其实不算意外——琴行初见时,他就感受到了一丝微妙,但今天早晨的这出狗血大戏对他来说还是太超前了,特别是在自己似乎扮演了恶人角色的情况下……
“那是……你男朋友?”他小心地开口,“他是不是误会了?要我去和他解释么?”
“你去和他解释?”魏子星没好气道,“你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叶雨枫回想起那天魏子星和琴行老板的亲昵举止,没有说话。或许,正如刚才那个男生所言,魏子星并不是个私下检点的人……想到这里,他不知是该厌恶还是该侥幸。
“你今天回家吗?”魏子星不再提刚才的事,转过话题,“都一晚上了,气也该消了吧?”
叶雨枫稍稍垂下脸,没吭声。
魏子星将烟夹在指间,观察着他的神色:“怎么,你不想回家?”
叶雨枫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确实不想回家——回去又能怎么样?他已打定主意不再复读了,对面对家人这件事也还有些逃避,况且,昨天岳慧芳的气话狠狠伤到了他,回想起那句话,他仍能感到几分委屈与隐痛。然而,不回家,又该靠什么谋生?在魏子星处仅仅留宿了一晚,他就给对方造成了困扰……他不该再麻烦魏子星了。
“我……可以去做乐手么?”沉默良久,叶雨枫终于问出了在心里徘徊已久的那个问题。
魏子星像是被气笑了:“你才学了几天吉他,就想吃这碗饭?做什么春秋大梦呢。”
叶雨枫垂眸,好像所有天真的幻想在这一刻尽数破灭。心头,泛苦的情绪如雾般缓缓攒聚,有羞耻,有自嘲,更多的却是空荡荡的迷茫。
“我不想回家。”他轻声说,“但是……”
魏子星注视着叶雨枫,很久之后,他掐灭指间的烟头,叹道:“算了,咱们能认识也是缘分,我干脆送佛送到西。讲讲你的情况吧,我帮你参考参考。”
叶雨枫迟疑着,他本已不想继续麻烦魏子星,也看不清魏子星究竟是怎样的人,但在这个前路茫茫的时刻,他终是怀着孤注一掷的心情,轻轻点了点头。
叶雨枫在魏子星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期间,他趁着岳慧芳和方骞上课的时候回了趟家,拿了吉他和一些换洗衣物,又留下一封阐明自己想法的长信。他没有指望家人能够理解他,但他总得有个解释——归根结底,他和家人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不想真的让他们担心他。
魏子星见叶雨枫铁了心了不打算回家,就指点他怎么在这附近找工作,又帮着他找房子。在他的建议下,叶雨枫开始在大学城边的餐馆和娱乐场所打工,勉强能付清房租和各项生活开支。打工之余,叶雨枫也没落下弹吉他,到了冬天,魏子星牵线把他介绍到一家歌舞厅,晚上在场子里的驻唱乐队里当乐手。这份工作薪水并不高,但只凭可以弹琴这一点,叶雨枫就已经足够感激魏子星了,当他踌躇着如何向魏子星表示感谢,魏子星却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半开玩笑道:“到了那里,千万别说你弹琴是我教的啊。”
自此之后,叶雨枫开始在那家歌舞厅当乐手,他终于体会到了在观众面前弹奏时的美妙感觉,这份工作在他眼中也褪去了那层幻梦似的薄纱,变为结结实实的枯燥与疲累,但他从未心生厌倦。日复一日的演奏下来,他和吉他的磨合越来越好;乐队里别的乐手知道他是魏子星的朋友,也乐意指点,在这份工作的磨砺之下,叶雨枫的琴技开始突飞猛进。
叶雨枫知道,他这样的新手能得到这个机会,自然要归因于运气,而这份运气的根源,则是魏子星这个人。有时,他会疑惑,魏子星为什么愿意这样帮扶自己——总不可能是为了那五十块钱一节的吉他课吧?他隐隐能感到一点端倪,但也不愿细想,只是任自己漂荡在这片虚浮的温情之中。
他的住处离魏子星的住处很近,工作之余,魏子星常会来找他玩儿,有时是练吉他,有时也会一起听歌。先前,叶雨枫听的音乐里流行乐居多,但在魏子星的带动下,他听了不少国内外的摇滚乐。魏子星很鄙视叶雨枫听歌的品味,刚认识那会儿,他问过叶雨枫喜欢的乐队,而叶雨枫回答的那几个乐队都被魏子星认为“太流行太商业了”,叶雨枫只能默默点头,自然没敢说他其实还很喜欢本土唱片的流行乐……
叶雨枫跟着魏子星听了很多音乐,在感慨自己以前听得太少的同时,他对流行乐的热爱却并无减退分毫,私下仍会购买晨星等公司出品的专辑,也悄悄模仿着这些作品的风格写歌。他记得自己念初中时,曾有一位刚毕业不久的语文老师给他们代课,除了书本内容,这位语文老师也很喜欢讲些其他东西。有一次,这位老师谈到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他说国内文坛太过轻视通俗文学了,经典文学固然深刻,但通俗文学也并非只有娱乐性,它亦能承载动人的表达。这个类比或许不适用于摇滚乐和流行乐,但叶雨枫总觉得,商业上的,或者说娱乐性强的流行歌曲并非就低人一等,它能唤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也有着真挚的情感……其实,他很希望自己能够创作出这样的歌曲。
很多个夜晚,狭小的出租房内,他和魏子星一起以音乐消磨时间。有一次,他们坐在桌前,安静地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歌曲,魏子星侧脸看向叶雨枫,似乎在想着什么。
“喂,叶雨枫,你为什么不留长发。”他突然问。
叶雨枫意外地看向魏子星:“为什么要留长发?”
“我觉得你留长发会比较好看。”魏子星笑了笑,“要不要留长发试试?”
做乐手以来,叶雨枫见过很多留长发的男生,有人是为了模仿偶像,有人是觉得留长发能够彰显个性,也有人单纯是为了好看。叶雨枫从未思考过自己要不要留长发,此刻,魏子星的话语勾起了他某些隐秘的心念。
“我以前没想过,”他看着魏子星的长发,不由发问,“那,留到你这么长要多久?”
“我这头发算长的了,从你这个长度开始留的话,”魏子星探手在叶雨枫的脑袋上比划了一下,不太确定地推测,“得一两年吧。”
叶雨枫“噢”了一声,他突然意识到,离开家以后,他已不再是外在形象处处受到约束的中学生,也不必去满足岳慧芳或者别的什么人对自己的期许。他自由了,这个想法让他感到一小阵的激动,也让他在心底暗下决心,自此之后,他也要开始留长发,对他而言,这既会是一个告别过去的崭新形象,也可以为自己增加一点“玩音乐”的身份标识。
时光就这样一天天流逝,除了在歌舞厅做乐手以外,叶雨枫也有了另一些尝试。他和魏子星所租住的城中村在辉城的大学城附近,离音院美院尤其近,这一带聚集了不少心怀艺术梦想的穷学生,也有很多年轻气盛的社会闲散人员,大家闲来无事就开始交朋友、组乐队。魏子星认识不少这样的人,哪里有乐队缺乐手,他就把叶雨枫推过去,美其名曰“锻炼锻炼,顺便多认识些人”。
叶雨枫在好几个业余乐队里弹过琴,后来因为弹吉他的人太多了,他又买了把二手贝斯玩,虽然水平很烂,但乐队们一般不太挑贝斯手,能有人来就不错了,于是也常喊他去排练,渐渐地,魏子星的朋友们都认识了叶雨枫,这个漂亮而沉默的年轻男生。一如既往,叶雨枫并未和这些人建立起多么亲近的关系——好像,他的友谊一直需要以某个人作为锚点,以前的锚点是陈江岚,现在的锚点是魏子星。不过,面对魏子星时,叶雨枫总会感到几分复杂,他不喜欢魏子星的某些作风,也对自己与魏子星的距离保持着一丝警惕……说到底,尽管已经认识了几个月,他却仍看不清魏子星是个怎样的人。
圈子里,魏子星是个挺有名的乐手,但他不像叶雨枫那样游走于好几个乐队之间,他主要待在黯夜乐队——这正是他邀叶雨枫来看演出时的那支乐队。黯夜在辉城的地下乐队里小有名气,乐队主唱名叫蓝逍,是个染着蓝灰色头发的男生,外表看上去秀气,脾气却十分执拗,时常和身边人发生冲突,魏子星倒是能制得住蓝逍,但私下对他颇为头疼。据魏子星说,黯夜是他和鼓手一手组建的,乐队里的话语权其实在他和鼓手这边,至于他们为什么一直没换掉主唱……魏子星:“当然是因为蓝逍那小子的声音条件好啊!”
叶雨枫想,蓝逍的嗓音的确很好听,沙沙的,有种夜色般的性感。他觉得蓝逍的声音有点像廖炘——那是晨星唱片旗下风头正劲的一位明星。黯夜乐队的键盘手也这么认为,有次聊天时开玩笑般提了一嘴,结果蓝逍很生气:“胡说八道,那个叫廖炘的唱得也太装了吧?我怎么可能像他?”
相比于刺儿头蓝逍,黯夜里的其他人还算平和。他们演唱的歌曲都是原创作品,乐队里的几人轮流作曲、一同编曲,最后通常把填词的任务丢给魏子星。魏子星喜欢填词,他的词很好,有灵气,在一众作词水平惨不忍睹的乐队里鹤立鸡群。叶雨枫不知道魏子星的填词功夫是源自天赋还是积淀,他时常好奇魏子星先前的经历,但也没有机会问起。
魏子星说,黯夜的人员更迭了好几轮,主唱、贝斯手和键盘手都换过人,现在的人员配置也是前不久才稳定下来。以前有过几家唱片公司找过他们,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还是没能从地下转往地上,现在基本就是在大学城边的酒吧街一带做现场演出。黯夜乐队一直想出一张原创专辑,但在作品选择上不太满意,预算也没有很充分,于是拖了很久,直到现在,这个计划仍未提上日程。
“希望明年能做出来吧。”魏子星说,神情里却潜藏有淡淡的阴霾。
由于魏子星,叶雨枫渐渐和黯夜的成员混熟了,黯夜的几人也知道叶雨枫和魏子星走得近。有一次,黯夜约好了要排练,却找不到魏子星,蓝逍找上叶雨枫,问他知不知道魏子星在哪里,神情很焦躁。叶雨枫自然不知道魏子星去了哪里,但他惦记着这件事,晚上回家时,他先是拐到了魏子星住处,谨慎地敲了敲门。当看到魏子星出现在打开的门后,他的心稍稍放松了些。
“原来你在家啊?晚上那会儿蓝逍找不到你,我就过来看看。”他解释道。
“噢,我刚从老林那里回来。”魏子星让叶雨枫进来,在沙发上坐下,“蓝逍那小子找过我了,我才把他打发走,你又来了。”
老林就是那个琴行老板,混在一起时间长了,叶雨枫知道,魏子星确实和那人关系不清不楚的。他皱了皱眉,望向白炽灯下的魏子星,却发现对方脸色很差,掌心狠狠抵住腹部,似乎在忍受什么。他隐约感到不太对劲,于是开口问:“你怎么了?”
魏子星将身子靠在沙发背上,长长舒出一口气:“没事,只是胃疼,老毛病了。”
“都胃疼了,你还去——”话说到一半,叶雨枫感到不妥,他硬生生刹住这句话,咳嗽一声。
魏子星瞟向叶雨枫,笑笑:“没有,我是不舒服所以没去排练,状态不好,硬撑着也是扫他们的兴。”
叶雨枫无言。他觉得自己在这里没什么事,还会打扰魏子星休息,于是匆匆告别了。当他走到门边,却听身后传来魏子星的声音:“等等,叶雨枫,你——”
叶雨枫回身,以询问的目光望向魏子星。魏子星盯着他看了几秒,似乎在犹豫什么,最后,他移开视线,重新瘫到沙发上,仰脸望着天花板上脱落了一半的墙皮。
“没什么,你走吧。”他淡淡道。
自从这次胃疼以后,魏子星开始频繁地缺席黯夜排练。蓝逍觉得意外,他说魏子星曾经对乐队的事可谓风雨无阻,又疑心魏子星还在因为自己上次和队友产生纷争而生气,常常来找魏子星。魏子星被蓝逍催烦了,干脆让叶雨枫暂时顶着自己的位置,让乐队能继续排练。叶雨枫代魏子星和黯夜的其他人排练了好几次,他还没感觉累,蓝逍积攒的怨气却越来越深。排练结束后,他和叶雨枫顺路一道回家,路上,他不免抱怨魏子星:“魏子星都让你替了多少次了,这家伙是打算彻底退队吗?”
叶雨枫闻言,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他低声道:“我——我回头去问问他,总这样会打乱你们乐队的节奏,确实也不好。”
蓝逍看了看叶雨枫,撇嘴:“行啊,拜托你啦。不过,话说回来,你真不怕啊?魏子星明显是想泡你,你还乐颠颠地凑上去帮这帮那的。”
叶雨枫微微蹙眉,没有说话。
“其实,魏子星告诉过我一点点你的事……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回家吧,你家里条件那么好,没必要跟我们混在一起,因为真的没什么前途。”蓝逍叹道,或许是看到叶雨枫的模样,他的语气也没那么冲了,“就算不回去,也小心点儿,不要被魏子星骗上床了……那家伙特别人渣,睡过的人太多,指不定有什么病。”
他见叶雨枫一直没反应,又心虚地补充道:“声明一下啊,我跟他也是好朋友,没有挑拨你们关系的意思,只是说点残酷的实话。”
叶雨枫摇了摇头,他其实没有因为蓝逍的话生出太多不悦——蓝逍讲话耿直,脾气又不太好,因此还得罪过黯夜的贝斯手。魏子星有和叶雨枫讲过,他在琴行遇到叶雨枫的时候,正值蓝逍与贝斯手闹矛盾,乐队的照常排练因此停了一个多月,那次叶雨枫在酒吧所看的演出,直至上台前,黯夜都几乎没怎么排练,失误是很多的。因此,他犯不着过分在意蓝逍话语中令人不舒服的地方。
他沉默了几秒,突然问:“你知道魏子星的男朋友么?”
“知道啊,是个美院的学生,我们乐队都认识。”蓝逍说,“所以说魏子星是人渣,他把人家玩腻了,想分手,又想让对方先提,但那个男生太喜欢他了,舍不得分,总是刚说完再也不找他了,结果又回去纠缠。”
“的确很不道德……我是说魏子星。”叶雨枫回想起那天清晨看到的情景,不得不承认。
“是吧,”蓝逍耸肩,“那家伙处理感情真是乱七八糟的……而且,他最近变得怪怪的,先是和老林好上了——他之前不喜欢那种类型的,现在又老不来排练,总说身体不舒服。他这几年身体是不太好,但他以前对音乐是很有热情的,我老感觉之前没签上唱片公司对他打击挺大,让他没什么创作动力了……到了现在,他对乐队好像也没有之前那样上心了……”
冰冷的夜色中,蓝逍的声音染上了困惑,其间还透着一丝慌乱,这样的情绪在蓝逍身上并不常见。叶雨枫不说话,只是低头望着光线黯淡的路面,鼻息间有白色水雾溢散,令视线更加模糊,这一刻,他突然也生出莫名的心绪,像是失落,更多却是迷茫。
魏子星……他到底在想什么呢?
天气越来越冷,临近年关,叶雨枫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回家一趟。出走之后,他留了信,后来也同叶友灵有联系,告知了自己的近况,让家人不要太过担心。岳慧芳没有来找过叶雨枫,或许是因为小儿子的行为令她心寒,反正叶雨枫已经成年了,索性任他自谋生路,又或许是她从女儿处得知了他的情况,觉得社会的毒打胜过自己的教育,有心令小儿子历练一番……叶雨枫也不知该高兴还是失落,离开家后,自由是自由了,但穷困也是真的穷困,一开始,四处打工的那些日子,他常常会想,要不然回家吧,回家就不必面对这样的疲累,但他还是咬牙坚持下来了,与其回家后踏入相同的循环,他不如借这个机会向他们证明些什么……
总之,不想再面对那样的失望与轻蔑了。
叶雨枫回家的那天,岳慧芳和方骞有事去亲戚家了,他只见到了叶兆睿和叶友灵。没有见到岳慧芳,叶雨枫松了口气——时至今日,他仍不知道如何面对母亲,但不知为何,他心底有轻微的遗憾,其实……他还是有些好奇岳慧芳见到他时的反应。
自从上次发生冲突后,叶兆睿对叶雨枫的气始终没消。他倒是想忽视叶雨枫,但放不下那份大哥的姿态,于是,他终是不自然地开口:“你……回来了?”
“嗯,”叶雨枫淡淡道,“取点衣服就走。”
他绕过叶兆睿,到房间里收拾衣服,叶兆睿也没再理他,不一会儿,姐姐叶友灵走进房间,她身后跟着个陌生的女孩子,大概是她带到家里玩的朋友。
“回来了也不和我打声招呼。”叶友灵在他面前站定,挑眉。
“刚才见你们在讲话。”叶雨枫看了看她身后的女孩子,掩饰性道。相比于叶兆睿,他和叶友灵的关系会稍微友好一些,但也仅此而已了,念中学时还好,自从叶友灵上了大学,他们就变得生疏起来,到了现在,除去告知近况,叶雨枫和叶友灵也没有其他交流。
有外人在,叶雨枫觉得自己的反应是有点冷淡,他想了想,问叶友灵:“这是你朋友?”
“啊,不是,”叶友灵笑了笑,解释道,“这是嫂子……兆睿的女朋友,跟着兆睿上家里玩儿。”
叶雨枫心有惊讶,不禁多看了那女孩一眼,女孩很漂亮,长发垂落颈间,眼眸美丽而邃深。触到她的目光,叶雨枫感到几分怪异——几个月来,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们,也算是有了一点点浅薄的社会经验,面前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年纪不大,却透出一股与年龄不相符的稳重老练,通常,他只会在很精明的人面前有这样的感觉。
那女孩子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她上前一步,大大方方道:“我叫竺晴,你就是雨枫吧,听兆睿和友灵讲起过你……你好!”
叶雨枫抿唇,轻轻点头:“嗯,嫂子好。”不同于叶友灵从中学时就开始谈对象,叶兆睿虽然优秀,但在恋爱上一直没开窍,念本科时没少被岳慧芳催过,却始终无果。虽然同叶兆睿的龃龉仍未消散,叶雨枫对自己这位大哥也一直怀有隐恨,但他还是心想,挺好的。
竺晴打量着叶雨枫,有些迟疑地开口:“雨枫,我怎么感觉你有点眼熟……你是不是在大学城附近演出过——是弹吉他的?”
叶雨枫意外,他没有想到竺晴竟见过自己,还对自己有印象。一旁,叶友灵也是惊奇:“这么巧?你经常有演出吗,我都不知道哎。”
“啊,我在理工大念书,离得那边比较近,”竺晴温声道,“被朋友拉去玩,好像遇到过雨枫的乐队。”
叶雨枫心下了然。他们演出的地方离大学城很近,观众里不乏周边院校的学生,竺晴最近有见过他也没什么奇怪的。接触吉他才小半年,叶雨枫的琴技只能说是勉勉强强,加上他性子内敛,只是同魏子星关系稍好一些,他也没有常驻的乐队,演出中更多是临时被拉去凑数,或许,竺晴误认他是某个乐队的吉他手,但他不想过多解释,只是礼貌地回应:“嗯,可能是我……真巧啊。”
叶雨枫没有在家里逗留太久,收拾完衣服就离开了。临行前,他同叶友灵告别,竺晴也在旁边,她向叶雨枫微笑、挥别,目送叶雨枫离开后,她低下头,邃深的双眼里似乎多了一抹别样的情绪。